文学五一

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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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已经让车行给你再叫辆车过去了,很抱歉造成你的困扰。”
    她说完,通讯就断了,或者应该说强制挂断。
    马的…
    想骂人都来不及。
    路易回到米德兰饭店,花了一小时又二十五分。
    坐在窗边。
    他脑袋莫名其妙纠结的不是飢肠辘辘在度假村外被放鸟,而是——
    礼服,到底是谁撕的?
    是威尔森小姐,还是那个男人?
    不知道什么心理,如果礼服是那个男人撕的,路易感觉更不爽!
    他吃着那桌冷掉的食物。
    可惜了这顶级五分熟肋眼牛肉,都冰了,还渗出丝丝血腥味,他只吃了二口就放弃。然后他想起艾瑞丝。今晚他是有点忽略她了。艾瑞丝应该不太愉悦,连个简讯都没给他。以往见面后,她好歹都会传个「我到家了」或「祝你有个好梦」之类。
    真灾难。
    拿出手机,他打了几个字,不一会儿,啪——玲琅满目精品倾泻而出。这是Tiffany的官网。他庆幸自己生活在网路发达的年代不用走马路,想要什么动手就好。他花了五分钟就选定了一条镶着水钻的项链。蓝色代表理性。冰晶蓝的水钻,很适合她。结帐的收件人,他填上艾瑞丝的名字。
    多么用心的赔罪之礼。
    艾瑞丝最喜欢的电影是「第凡内早餐」(Breakfast   at   Tiffany's)。「第凡内」是Tiffany早期的音译,路易觉得「第凡内」比「蒂芬妮」更有气韵。他本来觉得艾瑞丝有那么点赫本的味道,但,有个人似乎更像……
    猛甩头,路易有些厌恶自己今天思虑一直跑题。
    按下确认,路易送出订单,也结束这折腾的一天。
    很多事情像英国的雾一样,让人看不清。
    躺在被褥中。
    天才亮,腹下挑动叫醒路易。
    他翻身,将骚动压下,脸埋入枕头里,想继续睡。
    但它不让,硬热持续。
    闷吭一声,他蹙着眉,摆动腰,茎肉在他身下摩擦着床单,渐渐红涨。摆动快了起来,黏腻的液体磨得皮肉晶亮,最后仰头一挺,倾泄。
    路易提早退房。
    反正已经起床,而且他没有任何再多待在这里的理由了。威尔森先生是肯定不会来找他的,他现在应该快点回归正常步调。礼服的事,路易也决定不想了,就当是一个错误的合作,即使那件礼服有他重回设计的满满热情。
    一路往机场。
    实在有点早,机场没什么人,除了几个旅行团人马,Check   in的队伍不长,他似乎可以不用那么早来报到。或许先吃点东西。他走到附近的一间西式早餐店,点了三明治、热牛奶,他悠哉吃起早餐。但再怎么悠哉,早餐还是很快就吃完。无聊浏览街道,看见对街不远处他曾光顾过的一家café   ,他临时动议,决定继续慢条斯理地走过去买杯咖啡。这家店的庭园很美很耐看,很适合用来耗。重点是它煮咖啡的速度也慢得和Blue   Bottle有得比。无妨,他乐于消磨他目前过剩的时光。
    晃了一圈回到机场,时间终于差不多,可以准备登机了。
    叮咚——
    手机发出提醒。
    进来一则讯息,来自威尔森先生办公室的专用号码。
    路易关闭手机。
    不是因为准备登机而关机,而是,怎么说呢,他的直觉隐隐告诉他,那短讯要告诉他他不想要知道的事。
    发信人是安妮小姐。
    通关队伍快轮到他了,他跨步向前。移动不到三米,他却无法再向前行。忽然有人从后面抓住他的臂膀。路易狐疑转身,待看清楚眼前人时,他真想掉头就走。他甩脱牵制自己的手臂,但那人却又拉住他的行李箱,除非路易弃箱跑走,否则他必须面对这个人,这个女人。
    “我们能聊聊吗?”
    她说明意图。
    “我登机时间到了。”
    路易完全不想和她聊,跨出步。嗯…又跨不出。他挂在肩上的斜背包被她死劲紧勒着。
    “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
    “妳已经耽误我了。”
    路易低沉的语调表现出不悦,摆明要她放弃令人生厌的拉拉扯扯。
    “何必这样?我们也算有关系。”
    有关系?她真敢讲!
    路易不由得头一撇,斜望她。
    “我以为我们的关系昨天就结束了,威尔森小姐!”
    可能他的音量没控制好,旁边一堆和他一起排队旅行团里的叔叔阿姨都抬头看了过来。
    威尔森小姐停立几秒后,放手。深吸口气后说,“你说过要买回礼服,还算不算数?”
    呃?
    “算不算?”
    她又问。
    路易有些无言。
    “给!”
    “什么?”
    “礼服啊!”
    她唇角一扯,换上诡异笑脸,然后动作利索像个市场买菜的老板娘,将手中一个大袋子揪起。
    “看在衣服有些微「损伤」份上,我就算你一张机票的价就好!”
    她说着,微笑奉上袋子。
    路易看不懂这是在演哪齣。
    “机票经济舱就行!”
    “什么机票?”
    “你要回国对吧?我们一起!”
    “谁跟妳一起啊!!”
    “昨晚我什么都看到了!”
    她说,还意有所指举起手机摇了二下。
    路易停住。但他的脑袋快速运转。威尔森小姐这一大段话他听下来,透露出几个讯息:
    她想离开英国。
    她没钱。
    她想用礼服换机票。
    她竟然威胁他!
    冷眼瞟望。
    “妳堂堂一个英国机械工会副会长的千金,不会连机票的钱都付不起?”
    “我是到机场才发现我的信用卡出了点问题。”
    “妳为什么逃?别告诉我不是,妳已经从昨天逃到现在。”
    路易没耐心与她促膝长谈,更不想处在失控甚至被控之中,他必须知道过去二十四小时到底发生什么事,这女人想干嘛。
    “我是离开不是逃。”
    “我不认为这是真话。”
    “真的!”
    “好。那为什么会选择在婚礼当天「离开」?”
    “哪那么多为什么?就想离开啊!”
    “说实话。”
    “怎么这么固执?”
    “固执的是妳。”
    言谈明显陷入胶着。再说下去只是鬼打墻。
    停下,然后她开始某种若有所思,不知在想什么。最后,她抬眼一望。
    “不说你就不帮我?”
    “对。”
    路易答。
    “好。”
    她回,瞬间就凑到路易脸颊,这突来的动作把他吓了一跳。然后她的唇游向他耳边,低沉吐出,“我-杀-人-了。”
    路易缓缓转头。
    看着距离不到十公分的精致小脸,净透无暇。无暇到看不出任何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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