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放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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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到底想做什么?路易不得不质疑这夸张坐在自己身上的女人还有外面那群凶恶的男人。
    “给我再认真找!”
    男人中,一个扎小马尾的,体型不高,但棱角分明的脸型充满压迫感。他开口说了几句,面前几个男人点头后听命散开。
    屏气凝神专注着他们,她不敢移动视线,路易能感觉贴在自己脸上的手,微微发汗。
    胸口起伏…
    忽然,他伸手,紧握住她的腰。
    她本来专注的眼神分散。
    还没来得及反应,她被用力一举。扔,她被扔到一旁。
    路易的身体和嘴同步获得解放。
    同时,他也意识到一个问题:腰没有24吋,至少多了半吋。
    若不是安妮小姐顾着与他调情办事不力,就是威尔森小姐,瘦了。
    So?又如何?
    不打算泛滥多余的职业病,路易起身。
    威尔森小姐看着路易行动,急拉住他,“干嘛?!”
    “当然是出去。”
    路易说,提起脚证明自己的决定。
    威尔森小姐睁大眼,“你不能!”
    不能?路易觉得好笑。
    “妳没权利。另外,礼服不喜欢我可以高价买回,不需要这样践踏。”
    扯下她的手,路易梳过略微混乱的发丝,转身迈步,余光最后滑过威尔森小姐身上、自己可怜的心血。
    啪—啪—
    他的臀被拍了二下。
    “好,随你。别抖出我就好!”
    威尔森小姐压低声说,手又挥了挥他的肩,去掉上面一根稻草。
    冷眼望着面前女人。
    路易从来就讨厌别人随便碰他,尤其是女人。而这女人,今天不只碰了他的嘴,还碰了他的屁股!!
    就算是怕他泄露形踪也不用这样动手动脚吧?
    他不满她的莽撞,很不满。
    走出干草堆,没办法愉悦,他步伐沉闷至极。
    听到窸窣动静,马尾男锐眼利扫而过,望向突然出现的人影。男人细目灼定,发现眼前不是他要找的人后好像略微放松,但神情仍带着警觉。
    路易没理会他,从容从他眼前晃过,行为自然地就像他是马场员工似的。
    恶气腾腾。
    这男人的气味跟那种黑帮电影才会出现的那种狠角色毫无二致。
    路易不免再次想,这些人是谁?和威尔森小姐什么关系?
    “等等。”
    传来声音。
    “有没有看见一位穿白色礼服的东方女人?”
    马尾男说,嘴角一抿。路易微动眼珠。男人身上的黑色皮衣在月光下发出亮泽,有点刺眼。小羊皮,皮质上等,但样式大概七零年代乐团主唱才会穿。路易不忘来个专业总结。
    “有没有?”
    男人又问。
    路易停下。
    “没有。”
    他说完继续走。但没走两步停下,再看眼那件过时的皮衣与它的主人,补充说,
    “不过,刚刚在外面的泳池,有瞄见一个白色人影,不知是不是你要找的人。”
    这是一个完全误导方向。其实路易本来差点脱口而出「马厩」,但衣衫不整的艾瑞丝在那里,不妥。
    “Thanks.”
    马尾男简略回,没啥温度,但是漂亮的伦敦腔。这年头,连混黑社会都要有文化了?见男人往泳池快速走去,莫名的,路易回身,重新走向稻草堆。
    已空无一人。
    只剩一堆杂乱的稻草。
    他并不是个容易好奇的人。
    但他很想知道,威尔森小姐,到底干了什么?
    她不是该认真准备婚礼吗?怎么比较像在跑路?
    离开马场,路易边走边想,最后冒出一个总结——
    关我屁事?
    结束无意义思绪,他注意到自己身上散布光亮,不是点点亮,是十分亮。这时间,不是都该关闭了吗?
    抬头,投向光源。左边花园后方约三十米,见一栋华美巴洛克式建筑,屋内屋外连树灯都光明璀璨,还有屋顶上一个十字像。是渡假村的教堂?他想,不确定。如前所述,他通常只在渡假村的几个地方「玩」,当然不包含教堂。
    所以渡假村大门在哪?
    一整个晚上乱七八糟,他现在开始感觉饿,只想着赶快回到米德兰饭店。不知那桌安妮小姐费心准备的食物冷了没。想着想着,好像不太对。
    走过教堂的他,狐疑这间教堂的灯火未免也太通明?它不是应该和马厩一样,「下班」了吗?仔细往里头瞧,还有人,不少人,它的拱形花雕门口就站了几个。男男女女装扮都极为正式,像是在参与某种重要典礼。
    目光再转到前庭。圆柱边,一个年约三十的男人,特别醒目。他侧着身,面部轮廓在灯光下立体分明,是张结构不差的俊脸。他穿着正式黑色燕尾西装,西装胸前还别着鲜花。不过他面色没有那花朵盎然,带着某种说不上来的暗浊。男人忽然张臂挥了一下,感觉也不是多愉悦的动作。
    他旁边有个头发灰白的中年男人,离他很近,不到一步,背影看起来比较稳重。也身着隆重燕尾服的他伸手在男人背上拍了拍,像在安抚他。然后他转身,透气般地松开领口绑着蓝红条纹的领巾……
    蓝红条纹领巾?
    呃!
    威…尔森先生?!
    路易有些意外。
    他头回正,思绪翻转了一下又转回去。旁边还站个女人,被喷泉遮住半身看不清脸,但穿的是件鹅黄色附同色披肩小礼服,这是比尔的设计,订单编号537,他经手的,没错。
    她是威尔森太太。
    所以,威尔森夫妇盛装出席在教堂还能进行什么盛大活动?当然是一场婚礼,而且无庸置疑,是威尔森小姐的婚礼。看来礼服提前是因为婚礼提前,就在今晚、现在。而这群参加婚礼的人俨然很心焦的模样是因为新娘不在教堂里。
    以上,路易几乎能完全断定。
    但为什么?
    是婚前焦虑还是新郎新娘闹别扭?不管是怎样,只少礼服会变成狗啃似的的原因他大概能脑补猜到了。
    只是,有必要把我的满腔心血变成你们小俩口争斗的牺牲品吗?
    路易吭一声。
    收回目光,他继续步伐。
    移动的脚,频率有点快,他真的饿。
    走了几分钟,直直走,走出了渡假村。
    傻眼。
    火大掏出手机拨出电话,一接通,路易斥責,“不是让你等在外头?竟然放我鸽子?!”
    手机里,出租车司机连忙回,“她说很急,必须先走。”
    她?
    “付钱的人是我,你却载别人?!”
    “先生,因为——”
    “路易先生,”话被截住,手机里变成女人声音。
    额筋挑动。
    “妳立马给我折回来!”
    路易低喝。
    对着另一头的,威尔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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