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3章 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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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火把照亮的地下废弃神殿中,一个浑身肮脏,穿着破烂不堪的年轻人,正在一堆衣服装备中挑挑拣拣的,他的身后,有十数具被扒了个精光的尸体,其中还有女人的尸体,高台上,还有一具赤裸的老头尸体,老头睁大着双眼,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这景象,怎么看,都是强盗抢劫杀人后,正在开心的欣赏自己的战利品。
    因为都是佣兵,所以虽然钱少了些,但有价值的东西还是很多的。
    最有价值的,自然是从老头身上搜出来的一块魔力水晶。
    这块无属性的魔力水晶,足足有一公斤重,就算对于许多高级魔法师而言,也是十分宝贵的,因为是无属性的魔力水晶,所以不用担心属性冲突,可以为魔法师补充魔力,也可以以此为魔法阵提供魔力,适用性很强,其价值比起许多有属性的魔力水晶,要更高。
    稍微有些不足的是,这块魔力水晶已经消耗了许多魔力,魔力水晶是一次性的,在消耗完后,就成为了没有任何价值的水晶石。
    老头毕竟不是魔法师,而是被那个‘伟大存在’改造过的,所以他的魔力很少,也就只能复活那些残破的骷髅,根本无法为吸收体力的魔法阵提供足够运行的魔力。
    也不知道这魔力水晶,老头是用以前的家财买来的,还是用贡品,向‘伟大存在’换来的。
    不过现在都便宜了马修。
    “这个不错耶。”
    “这个也很好。”
    “啊,我喜欢这匕首。”
    马修开心的挑选着从那些佣兵尸体上聚集起来的装备。
    其实这些佣兵的装备算是一般的了,毕竟只是普通的佣兵,在这地下神殿中,连一只骷髅都没杀死,就被魔法阵将体力和生命力吸收光了。
    但他们的装备仍然比起马修的要好许多,原本马修的那杆钢枪,其实不算是什么好装备,因为他在森罗城中,总是找较为安全的任务,所以根本用不上太好的武器,如果不是钢枪要更为结实,用得更久,他就用铁头木杆长枪了。
    如果不是因为他还要找路回森罗城去,沿途不免遇上魔兽或是强盗,他真想将所有的装备,甚至是那些佣兵的衣服,都一股脑的带走。
    别小看那些衣服。
    森罗城中的贫民窟中,有许多人没钱买新衣服,因此死人穿过的衣服,就成了他们的首选,这些衣服一起带走,在贫民窟中卖,也能换成一些铜币了。
    对于存钱买狐族女奴作为自己梦想的马修而言,将死人的衣服拿去卖钱,又不违反法律,也不违反道德良知,还能帮助那些贫困的贫民们,真是一举多得的善事,何乐而不为呢。
    可惜现在他的首要目标,是安全的回到森罗城中,说来惭愧,他重生到这个世界二十年了,居然第一次距离森罗城这么远,身为森罗城中的贵族子弟,他生活得太安逸了。
    挑选了一阵后,马修将两把单手剑挂在了腰间,腰带上插着一把精致的匕首,还换上了一副比较好的皮甲,至少比自己之前那副都快烂得看不出原型的皮甲要好许多,至少有些防御力,毕竟捡来的这副皮甲上,前胸后背上,都有一块护心镜。
    只要不受到致命伤,自己就死不了,这点自信马修还是有的,毕竟这是他除了无限体力外的另一个金手指了。
    那柄钉锤,应该算是这里的装备中,最好的一个了,但马修并没有打算带走它。
    虽然自己有无限体力,但那钉锤很沉重,会降低自己的速度,速度提不起来,就无法发挥自己金手指带来的优势。
    哼着地球上的歌曲,马修心情愉快的准备离开这座地下神殿了。
    通过进来时的那道门,拿着一支火把,原路返回,走回了地面上的废墟房间。
    废墟房间中,那些骷髅散落一地,只是与他印象中有些差别的是,骷髅们的头骨完好,而且也不在他之前打碎它们的地方,这是被再次复活过的。
    “嗯?那个亡灵魔法还有着作用吗?”
    马修从小学习的常识中,亡灵魔法能复活的骷髅必须是完好的,在战斗中,如果将骷髅打成粉碎了,亡灵法师是无法再将骷髅复活起来的。
    但‘伟大存在’赐予那老头的亡灵魔法,却能将被自己踩碎打烂的骷髅们复活,很明显要比真正的亡灵魔法更强,只可惜老头毕竟不是真正的魔法师,糟蹋了那魔法,难怪‘伟大存在’会如此鄙视自己的信徒。
    进来这废墟的门,亮着白色的光芒。
    马修走出废墟的门发现,外面已经是白天了。
    “我睡了一晚上吗?”他感慨。
    在适应了白天的光亮后,一只独角兔远远的出现在马修的视线中,那独角兔一溜烟就不见了踪影。
    “那些魔兽应该会回来吧。”
    祭坛已经被打碎了,这附近这么空旷,那些因为祭坛的存在而逃跑的魔兽们,一定都会回来的,森罗城的压力也会大减了,毕竟魔兽也是有智慧的,森罗城中也有许多人类的高手,智慧正常的魔兽如果不是被逼的,也不会轻易去靠近人类聚集的地方。
    从刚才那只独角兔就能看得出来,这附近已经开始出现小型的魔兽了,很快大型的魔兽也会被这些小型魔兽吸引回来的。
    想到独角兔,马修肚子就叫了起来。
    昨晚才吃了一只烤狼腿,又与那些骷髅战斗了一番,更是在那‘伟大存在’的威势冲击下,全都吐了个精光。
    如果不是自己无限体力,恐怕连走路都很辛苦。
    但无限体力不能填饱肚子,他感觉自己的胃都空得扭曲了。
    有独角兔存在,附近就必然会有兔子洞。
    独角兔十分胆小。
    马修凭借着他找兔子的经验,很快就发现了疑似兔子洞的洞。
    “天灵灵地灵灵,老天老爷快显灵!”
    凑到兔子洞旁,他朝洞中的兔子大喊。
    砰!
    一只独角兔从洞中弹射出来。
    马修早有准备的冲向了兔子的落点处,在兔子落地前,拔剑横斩。
    兔子掉落在地时,已是身首分离了。
    “啊哈!”
    用这招,马修的面前很快就躺着三只可怜的兔子尸体了。
    就地点燃一个火堆后,马修用从地下神殿拿到的匕首,将兔子剥掉皮,清理了内脏,放在火堆上烤着。
    “真香啊。”虽然没有佐料,但对于处于绝对饥饿状态的马修来说,就算没有调料,兔子肉也很香。
    “大哥,这里有个废墟!!!”
    刚吃完一只兔子,正准备享受第二只时,有三个像是佣兵的男人,发现了废墟的入口,也顺便看到了正填肚子的马修。
    三个男人身穿皮甲,看到坐着的马修,立即拔出武器,向马修靠近。
    “喂,小子,你在这里干什么?”
    三人中个子最矮的男人,俯视着坐在地上的马修,毫不客气的问道。
    “吃兔子呢,没看到吗?”马修手中握着一只兔子腿,向他们晃了晃,然后一口咬下去,汁液飞溅,一副吃得很香的样子。
    他可是向神挑衅过的男人,怎么可能在意这些佣兵。
    也确实很香,三个男人脸上都流露出了控制不住的想要吃烤兔子的神色。
    为首的男人舔了舔嘴唇,然后向马修挥舞手中的长刀,恶狠狠的说道:“小子,把兔子给我们吧,我的刀今天还没动过呢,别逼我啊。”说完就径直向马修走去。
    就在他接近马修时,手中长刀突然就毫不犹豫的向马修的脖子砍去。
    马修早就防着他们了,反应迅速的向后一滚,轻松的躲过了长刀,站起来拔出剑来冷眼看着他们。
    “小子,把你在废墟中得到的东西交给我们,我们就饶你一条命。”看到马修躲过了自己的长刀,那持刀男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凶狠的向马修威胁道。
    在那废墟附近烤兔子肉,毫无疑问是进过废墟的,没有人能够抵挡在废墟中找到了财宝的诱惑,这是男人的想法。
    马修虽然有武器,但看起来不像很强的样子,而且很年轻,也强不到哪里去,而他们有三人,且都是初级战士,他们吃点了这个年轻人。
    “你们不是佣兵。”马修眯着眼睛看着他们,佣兵虽然也会在野外出现贪财杀人的情况,但因为佣兵晋升审核的原因,多少会有些底线的,不会像这三人一样这么赤裸裸的。
    “我们可从没说我们是佣兵。”持刀男子笑道,向马修挥了挥手中的长刀。
    他左手边的手下得意的笑道:“小子,听好了,我们是狂风寨的人,如果不想被狂风寨追杀的话,还是老老实实的听我们的话吧。”
    “狂风寨?没听说过,是山贼吗?”马修瞪大双眼,疑惑的说道:“你们不觉得这名字这名字很土吗?”他摊开双手叹息道:“能取这么土的名字,想来你们的首领也是个文盲。”
    “混蛋,你找死!”对于侮辱自己首领和自己寨子的马修,三名强盗终于忍不住向马修冲来了。
    马修并没有和他们硬拼,他转身就跑。
    强盗可不是风狼,他们可没有风狼的速度和体力。
    马修向着强盗来时的方向跑的,三名强盗紧追在后。
    十五分钟后,三名强盗都累得气喘吁吁,但距离他们不过十多米的马修,却一副轻松自在的样子,那模样要多讨厌有多讨厌。
    “哎呀,你们这就不行了?”马修看到三名强盗停下休息,就向他们走近两米,然后从地上捡起石子向他们仍去:“你们还是不是男人?”他一脸惋惜的嘲讽道:“就你们这样还做强盗呢,没饿死是不是因为你们吃树皮填饱肚子的啊?”
    “混,混蛋。”被马修准确的一石头砸在额头上,虽然没有受伤,但很疼,为首的强盗十分愤怒,却心中惊疑,眼前这个看起来不算多强的年轻人,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能跑。
    眼见这个奇怪的年轻人向自己三人逐渐靠近,强盗赶紧装出一副累得没有力气挥刀的样子。
    等那奇怪的年轻人靠近,为首的强盗立即一个垫步,用尽全身仅剩的力气,挥刀向前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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