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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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对对对。
    介于小丑在笼子里,他在笼子外,他本来想给足笑声和面子,但是又觉得便宜他了,干脆开始漫不经心地编一些赞美之词——他当肯定了小丑对哥谭人民的“贡献”并且准备之后投资个一千八百部电影电视剧来给这位知名哥谭人士扬名并且宣称等您死后我还会继续出资赞助一位小丑来世界巡回保证您成为一个真正的喜剧演员之后,这位哥谭噩梦——这位脸皮被化学液腐蚀得如同皮革一样紧绷的丑角,正以前所未有的恐怖神情盯着他——
    就像小丑自己所言,用笑来对抗蝙蝠侠的严肃,那布莱雷利自然也可以走对方的路让对方无路可走,用讥讽、喜剧和民众的大笑来无限解构他这么多年来在哥谭人心中塑造出恐怖的形象。实际上,这对一些死去的人是不太公正的——然而,布莱雷利仔细考察了一下,小丑的ip享誉全美,只要他敢说要做,还真有人敢跟着投,谁不知道,这地方还有卖小丑抱枕的呢!
    而这一切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下:蝙蝠侠不在哥谭。
    蝙蝠侠上哪去了?也许在中国吧,运气不好一点,可能已经快前往冥府了。继任者小丑一个都看不上,尽管布莱雷利没太捋清楚小丑和蝙蝠侠究竟是个什么关系——这个话题只有提姆敢开口谈,其他人多少有点讳莫如深,尤其是杰森。但这不妨碍他在通了三个宵,用提姆的权限看完了大部分有关小丑资料后,得出了一个含糊不清的、似乎不太能站得住脚的结论:
    小丑这个角色,或许代表了一种荒谬情绪。
    蝙蝠侠和小丑都在某种程度意识到了这个世界就是操蛋狗屎且荒谬(他不确定他们到底理解到了哪一步,没准是跳出了世界之外,也可能一脚踏入了神秘主义范畴,除了这俩心照不宣的宿敌,其他人根本没门知道)小丑认为在他的认知范围内,唯有蝙蝠侠是勘破真相的,并且认为蝙蝠侠的选择与他相悖,为了论证他的选择,才和蝙蝠侠死磕到底——
    但他摸不准到底哪种形态下,小丑才算胜利——正如加缪提出的几个方法一样:自杀,自愈,彻底绝望,无视,或者陷入无限的神学诡辩中去,亦或者高举虚无主义大旗,其中有一项,蝙蝠侠做了就算小丑赢;而哪种情况下,蝙蝠侠才算胜利——坚持存在主义,坚持反抗,亦或看清生活真相后依旧热爱的英雄主义?
    实在想不通的布莱雷利最终选择了放弃,嗨,他们俩自个都没论出个高低呢,就不要为难我这个小猫咪了。
    而也许就如同荒诞存在的基本要求是对其不能进行苟同、且存在于比较之中那样,他在实在是缺乏一些对二人的直接且客观的理解下、且依靠倾向于高度抽象的分析中隐隐察觉到了这样一个令人心惊的结论:蝙蝠侠存在,小丑才能存在。
    他对这个结论感到咂舌:这是什么悖论,蝙蝠侠存在,才会有小丑,但正因为哥谭的混乱和扭曲总是诞生出小丑这类角色,所以需要蝙蝠侠。
    实际上,他推到最后也没能找出一个更合理的过程论证,只能先暂时以这个结论为中心,于是就有了今天这样一个局。
    提姆虽然对他不知道怎么跳出来的这个结论保持看法,然而他自己也几乎在一瞬间认同了这个结论……就像某种深入骨髓的本能那样,再说,他也从来没轻易把小丑看作一个普通伤到脑子的反社会神经病。
    在一通恶心小丑的操作后,布莱雷利的态度很明确了——他对哥谭没有什么看法,也不被哥谭所束缚,他压根就是秉持着哥们吃饭我掀桌的态度而来——
    “废话讲完了吧?”小丑打断了他的喋喋不休——哈,以往都是蝙蝠侠在物理让他闭嘴。他用沙哑的魔鬼腔调说:“哼,有什么话直说——哦,我真是可怜,小蝙蝠不在,还听一个满口妄想和偏见、都不懂的家伙大放厥词……”
    “嗯哼?”他做了个布鲁斯式的耸肩,像模像样,也不怪刚开始小丑都被他打了个措手不及:“我先申明,接下来还请您配合——”
    “你的小蝙蝠还在生死未卜呢,您不配合的话,说实话。”他轻柔地说,低语悦耳又动听:“那就再·也没有小蝙蝠啦!我说到做到,我不会当蝙蝠侠,我也不会让谁再陪你玩蝙蝠侠游戏,我无所谓,世界那么大,一个哥谭有什么好呆的,虽然说您活着,我保证您会是全世界的笑料,怎么样?新时代的喜剧演员!但是如果您死了——”
    早在布局的时候,布莱雷利就说过类似的话。
    不确定布鲁斯死亡之后他是否还能活,这毕竟是一场豪赌,他不想赌,但是他也不得不这么做。
    ——蝙蝠侠死了,小丑也不会存在,但是想我轻易放过他?没那回事,我亲爱的兄弟。他笑着说,把资料一扬。
    ——他活着就让他名声扫地,他死了就让他不值一提!在确定蝙蝠侠-小丑悖论后,我感觉可以这么试试,总不能活着是两极,死了还捆在一块吧?发动所有新闻媒体,所有韦恩能伸到手的地方,在这个时代,大众记忆比大家想象中的短暂……何况这里还是美国,哪怕两代、三代,布鲁斯那边如果真的出了意外,我要让哥谭永远铭记蝙蝠侠,让哥谭永远忘记我们蝙蝠侠还有个老对头:小丑。反正蝙蝠侠一死,他八成活不下去的,我偏要在他头上再踩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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