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节 城主夫人
来到依然还在建设中的城主府,揆一见到了所谓城主不在期间负责的那位管理者。出人意料的是,居然是一位美丽的少妇。而且她并没有要那些押解揆一来到此处的卫兵们呆在这儿,诺大的办公室中,仅仅只有他们两个人。
她大约只有二十来岁的年纪,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盘在脑后,头上仅有不多的几件饰物即不显得夸张、也不显得过分奢华,只是更加衬托的她越发美丽。
身上的衣服即不属于东方那种传统的宽大而且刻意遮掩美丽的衣服,也不似西方那种为了展现身体的美丽,而禁锢身体自由的衣衫。那套衣服穿在她的身上即合体,又显得落落大方。
“哼!”然而,面对一个女人,揆一鼻子里发出轻蔑的冷哼声:“和女人谈判吗?”
“你就是那个即将获得特赦的罪犯?”她的脸上的表情并没有因为听到这声冷哼而改变,线条依然显得十分柔和,这些反应表明她是一个聪明而宽容的管理者。
骨子里看不起女性的揆一,一直以来都认为东方女性只能够躲在家中充当男人的玩物,无论她丈夫是什么样的身份,而西方女人都是些只会追求享乐的无知女人,无论她们的年纪大不。
尽管面对着这个所谓的管理者,显得美丽大方,而又睿智、宽容可这丝毫也没有改变揆一的想法。脸上挂着在女性面前习惯性的傲慢,丝毫不加掩饰。他撇着嘴,故意用荷语说话。
“怎么样,你想让我下跪吗?你并不是一位官员,而且难道你不知道我来自西方的文明社会,我们……”
揆一惊讶的发现,他挑衅的话语,得到的回复居然是如此的。
那拉年轻的女性管理者轻笑了起来,一边笑着一边嘲笑似的摇摇头。嘴里吐出的声音柔和、准确的荷语打断了他的傲慢。
“请坐下吧揆一先生,放松点好吗!有些事情我们得要好好谈才行。在这之前,我要求您不要再自称‘你们的什么西方文明社会’,您只是以一个战败者的身份来到这儿,而且您连一个绅士的礼节都没有呢!难道这就是你们所谓西方的文明吗?难道你不认为这是令人可笑的事情吗?”
揆一刚坐下,听到对方话语中的质疑,再抬着看到她眼睛中包含的嘲讽。脸上不由一红只好站起身来,向她施了一礼。可是嘴里不服气的说:“我以为我会和神州城的主人或者他的代表说话,难道这儿没有男人能代表神州城吗?”
城主夫人一面向他回了一个标准的淑女礼,嘴里的话语声音依然好听,但却包含着更多嘲讽的声音。
“怎么阁下看不起女人吗?瞧,按我们神州城的规定男女是平等的,如果你不同意这一点的话,那么我倒想要问问难道阁下母亲地位要比阁下低贱吗,哦或者所有的女人在您面前都是低贱的吗?哦,我想聪明如您肯定不会同意这种愚昧而野蛮的想法!”
她再作了个手势,再次请揆一坐下说话。
“请不必客气,请坐!我是神州城城主岳效飞的夫人,您可以称我岳夫人或者岳王婧雯,当我丈夫不在的时候,我可以全权代表他处理所有相关的事务,包括关系我们两国双方利益的谈判。”
揆一看得出来这是她的办公室,宽大的办公桌上整齐的摆着一些用品,那个语言犀利的城主夫人就坐在办公桌后面的皮椅之上。
她的镇定以及高贵的而又极善辩论的谈吐,使揆一暂时收起了那股子在女人面前常有的傲慢。心中告诉自己:“对面这个女人固然属于那种难得一见的东方美人,不过看得出来她绝不是一个花瓶样任人摆布的女人。”
有鉴于此,揆一再次施了一礼,这次脸上那付傲慢的嘴脸已经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恭敬,显然他现在面对的不是一个女人而一位管理者。然后才坐在办公桌对面同样舒适的椅子上,很快有人给他们送来茶水。
揆一抿了一口定定神,才继续说道:“岳夫人,请原谅我不懂你们这里的风俗,我最想知道的是,您丈夫的军队有什么理由侵占我们荷兰王国的土地?在我们的土地上对我们荷兰皇家的军队发动攻击,并将所有俘虏关押起来执行苦役?而且……”
揆一加重语气道:“对于我,这个岛上的总督,进行非法审判并判定为有罪呢?”
王婧雯点点头:“唔,看来阁下您已经放弃了对于女性的偏见,我们可以好好谈谈贵国侵略我国岛屿的赔偿问题了。”说着王婧雯打开面前的文件夹。
王婧雯看着文件道:“首先,我们先来看看,对于您的审判是否有违法的地方。唔,有陪审团,有辩护讼师,而且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但你们所有的侵略者被陪审团一致裁决为有罪。怎么,难道您不认为这是一次合法的审判吗?或者你能告诉我依照我们的《神州律》在程序上有不合法的地方吗?”
受审之前,揆一还专门与自己辩护的讼师研究了一下诸法合体的《神州律》,虽然他感觉这部法律在条理上还不是十分清晰,不过总的来说是一部具有相当水准、相当先进的法律。它分为宪(宪法)、讼(程序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民、商、海六部分法律,各自又分为基准与地方两部分。
王婧雯的目光从面前文件上挪开,抬起头再看了他一眼,接着说:“你的确是犯了罪,包括侵略我国领土、妄图发动战争、危害我国领土上居民的安全,同时您还犯有伤害、抢劫、盗窃、纵容部下强奸的渎职罪,难道您不知道无论是我们中国的《神州律》还是贵国的法律,这些都是重罪吗?”
揆一争辩道:“可是你们的审判是非法的,台湾是荷兰的领土!应该使用我们荷兰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