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番外二 仙书奇缘(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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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第二天早上,三人简单的用过早餐之后,被李姐接着,陆续去了几间房子之后,才终于直到,李姐口中的“多”,到底是什么意思。
    趁着李姐去停车,初洁咋舌道:“咱们已经看了多少间房子了?”
    “姐……”初晶无奈地说道:“咱们倒是没有看几栋房子,咱们看的……是住宅楼……”
    “万恶的资本主义!”初洁忿忿不平地骂了一句,随后苦笑着问道:“你说……这都是真的么?真的随便你们两个挑?”
    “那是李姐,而且还是方导的经纪人,没必要骗咱们这些普通粉丝吧?”林冬生有些晕乎乎地反问道。
    “那可说不好!”初洁可不想让林冬生嘚瑟,话锋一转,直接说道:“没准人家看上了我和晶晶,想要长期包我们来着,要不,就只是因为你一个普通小粉丝,就能够让人将这么多、这么好的房子随便你住?娱乐圈多乱啊,你自己不知道?”
    林冬生有些无奈。
    虽然此时,初洁面对他的时候,已经不再是十分严苛的恶劣了,但还是喜欢和他抬杠。
    初晶笑了笑,对于自家姐姐的疑问也是深有感触的。
    想了想,初晶试探着问道:“会不会……和姐姐说的一样?”
    “这……”林冬生也拿不准了。
    毕竟,双胞胎美少女,总是吸引人的。
    而且对方还是大导演。
    虽然对方是自己的偶像,但涉及到自己切身利益的时候,只要不是那种天生三观歪斜的家伙,恐怕很难有人无动于衷。
    “怕什么?万一到时候他想作恶,咱们就给他曝光!”初洁咬牙切齿地说道:“大不了鱼死网破!反正咱们只是普通老百姓,人家可是大导演,只要他不傻,就不会动我们。”
    初晶和林冬生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附和道。
    “走吧。”李姐正好走了过来,笑着打着招呼。
    三人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尴尬。
    谁也不知道,李姐听没听到。
    不过看着三人的模样,李姐倒是笑了。
    想了想,毕竟以后没准还要相见,也就干脆直说了。
    “其实你们真的白担心了。”李姐笑着解释道:“我就不说颖宝了,毕竟你们都知道,那是他女朋友,也是他未婚妻,就只说我们dream旗下的女艺人,最少有着四位!可除去颖宝和小狐狸之外,你们听过方思逸和谁传过绯闻么?”
    “可小狐狸……”林冬生眨了眨眼睛,试探着问道。
    “小狐狸那是思逸在创建dream之前就认识的,和思逸属于朋友关系,不过那个年代,小狐狸刚刚初出茅庐,再加上因缘巧合之下,两个人才传出的绯闻,而且后来也被证实,两个人当时其实并没有什么关系。”李姐笑着解释道。
    初洁和初晶看向了林冬生。
    作为方思逸粉丝的林冬生,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
    的确,李姐说的是实话。
    不过很显然,三人并不能猜到的是,此时的方思逸和小狐狸之间……
    咳!
    李姐作为方思逸的经纪人,没有必要将一切全都说清楚。
    当然,李姐可以肯定。
    方思逸并不是看中了这一对双胞胎。
    虽然这一对双胞胎的颜值的确不错,甚至如果进娱乐圈的话,也可以混的风生水起,不过方思逸却并没有提,李姐也就不好多说什么。
    如果是男艺人,那么李姐绝对会提出邀请。
    可女艺人的话……
    dream实在太多了。
    如今还算好的,只有颖宝、热巴等人,可等到将来,小狐狸等方思逸的一些其他红颜知己进入dream,那到时候,可就真的会造成资源争抢的。
    她可不认为,眼前这一对双胞胎能够抵挡住那些娱乐圈老油条的diss。
    可以说,她们完全就是杞人忧天了。
    不过人嘛,对于这种无缘无故的关照,难免会有些怀疑。
    不过等到她们真的受益,并且没有任何后续问题的时候,就知道能够被方思逸看中他们的故事,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
    经过几天的挑选之后,林冬生和初晶看中了一套位于三环的公寓。
    之所以选择这里,是考虑到两人将来能否买下才选择的。
    毕竟如今就算是三环的房子,也不是他们能够买得起的。
    好在,方思逸的租金很便宜。
    为了省事,每年五千。
    这个价格,在京城三环的位置来算的话,绝对可以称之为白菜价!
    之前的十万,折合成二十年的居住权。
    当然,水电等费用还是需要他们自己支付的。
    但就算如此,也占了天大的便宜!
    问了问周围房子的价格,林冬生和初晶暗暗咋舌。
    同样楼层里的房子,价格以每平三十万起。
    换句话说,他们这每年五千的价格……
    一开始,两人还担心被套路来着。
    甚至还在初洁的建议下,请了一位律师去看合同。
    然而合同里面却并没有任何陷阱。
    就连律师也说,他们捡到了大便宜了。
    后来林冬生不死心地去问了一些熟悉的法律专业的网友,他们给出的意见都是统一的一致。
    林冬生,赚大发了。
    两人这才放下心来。
    不过合同中,有着这样一条限制,让林冬生和初晶有些意外。
    合同中,有一个第一优先权的条件限制。
    或者说是补充条款。
    那就是林冬生和初晶,如果两人能够一同在这一间房子里住上二十年,也就是正好将那十万块全都花完之后,就可以以市价的百分之一买下这一座房子。
    而且如果两人结婚的话,那么就可以提前享受到这一个待遇。
    换句话说,只要两人结婚,就可以花费百分之一将这一座房子买下来。
    或者两人不结婚,只要一起生活二十年,也可以以百分之一的价格买下来。
    但如果两人分手,或者离婚,那么这座房子,就会被方思逸收回。
    有了这一条补充条款,林冬生和初晶才算是放下担心。
    不过签字的时候,初晶的脸蛋有些发红。
    很显然,这座房子,就会是两人相伴一生的婚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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