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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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细说来,其实初中时期的黎溯并没有现在一般令人惊艳。那时的他虽然也很帅气,但那帅气是单纯的、直白的,肆意张扬,却少了一点内涵。叶轻舟并不愿意看到黎溯遭遇不幸,但她不得不承认,家庭的变故的确在黎溯的心里种下了一些更为深刻的东西,噬骨的伤痛也让他的面容多了一丝耐人寻味的底蕴,这使得他本就不俗的相貌变得更加俊美深邃,只消看上一眼,便再也难以忘怀。
    叶轻舟从前以为自己不是颜狗,现在她明白了,那只是因为她从前遇到的人都没有这么好看而已。
    黎溯朝她这边看过来,还没发觉她神情上的异样,倒先被她那一条高高肿起的鞭痕吓了一跳:“你胳膊怎么了?”看到被扔在沙发一边的藤条,他顿时明白了原委,随即火冒三丈:“喂!你她妈好奇心旺盛过头了吧,这玩意儿你也乱试!好玩吗?过瘾吗?来来来,坐那别动,我好好收拾你一顿,抽不死你!”
    他抄起藤条对着叶轻舟恶狠狠地虚晃了一下,然后丢了藤条怒气冲天地回了房间,不大一会拎着一管外伤药膏出来,挤了一点在指尖,没轻没重地往叶轻舟的伤处抹。
    叶轻舟知道眼前这个弯着腰给她上药的少年长着金刚钻的嘴、豆腐脑的心,所以也没在意他骂得难听,而是指着那根藤条说:“我好想把这东西扔了。”
    黎溯冷笑一声:“那我下次挨的就是警棍了。”
    “你妈妈在的时候,你爸也这样打你吗?”
    黎溯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语气却没有多少波澜:“我妈还在的时候,都是她亲自打我,轮不上我爸。”
    叶轻舟皱起眉头:“你妈也打你?”
    黎溯站起身来,拧上了药膏的瓶盖:“不一样。我小时候太淘气了,专门喜欢玩火玩电玩煤气,我妈必须要让我长点记性。不过她打我只是为了吓唬我,其实一点都不疼,而且只要我认错,她就不打了。”
    “那你现在跟你爸认错,也能少挨打啊。”叶轻舟婉言劝道。
    黎溯听到这句话,刚刚有所缓和的脸色再次冷了下去:“呵,打死我我都不会跟他认错的。”
    气氛再次陷入冰点。黎溯给叶轻舟抹完药,就把她丢在沙发上不再理会,转身进了洗手间,抱了一大捧衣物出来。
    叶轻舟看着他弯腰将换下的衣服丢进洗衣机,一心想把聊断了的天续上,想起刚才看到的奖状,她突然心血来潮:“黎溯,你唱首歌给我听呗?”
    黎溯干脆地拒绝:“不唱。”
    “那我唱给你听!”叶轻舟说着,便毫不怯场地唱了起来。
    黎溯强忍着听了四句,终于憋不住制止了她:“你他妈唱的这是哪首歌?”
    “孙燕姿的《遇见》呀。”
    “靠,”黎溯感觉自己被摧毁了三观,“你不会一直就是这么唱歌的吧?你刚才那几句有一个字在调上吗?长这么大没人告诉你你唱歌跑调?”
    叶轻舟大言不惭:“我爸说我唱歌很好听。”
    黎溯翻了个白眼:“叔叔对你真是溺爱。”
    为了让叶轻舟对自己的水平有个清醒的认知,黎溯终于同意唱几句给她听,而他刚刚开口唱出第一个字,叶轻舟就像中毒了一样浑身麻软了。
    其实叶轻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她没有料到的是黎溯这个校园歌手第一名的含金量竟然这么高。他的声音极其清澈,像最原始的、没受到过一点污染的溪流,涓涓流过耳畔,清浅却不轻浮,深情而不煽情,一字一句如吟诗一般柔情隽永,让听者仿佛置身于黄昏的乡野,微风拂过,芬芳扑面。
    那个曾经在舞台上大放异彩的少年此刻背靠着墙壁,目光淡淡地穿过窗户投向深邃的夜空。沉静动听的歌声从他漂亮的双唇间流泻而出,回荡在空旷静谧的房间里,最后化作了叶轻舟心底一声萦绕不息的咏叹。
    叶轻舟觉得今晚的夜色实在比世上最甘芳的美酒还要令人迷醉。
    黎溯说他只哼几句意思一下,但最后还是完完整整地唱了下来。唱到最后一句“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时,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看向了对方。
    叶轻舟终于在他乌黑的瞳仁中,看清了自己的心动。
    洗漱完毕,黎溯让叶轻舟睡在自己床上,并给她换了一套新的床单被套。黎溯自己则在床边铺了张席子,垫了一层薄薄的毯子,就这样凑合着躺了下来。
    叶轻舟有些过意不去:“黎溯,要不还是你睡床上吧,你身体不好,着凉了就麻烦了。我皮实,睡冰箱里都不会感冒。”
    黎溯看都没看她一眼:“废话真多。”
    夜已深了,薄纱窗帘透进些许月光。黎溯的被子枕头上都有股清香的洗衣粉味,和他衣服上的味道一样。叶轻舟把被子往上拉了拉,遮住半张脸,让黎溯的气息将她重重包围。
    “今天的命案到底怎么回事?”黎溯问。
    叶轻舟问他:“你还记得苏子安吗?”
    提起这个名字,黎溯心里有些不自在,可下一秒他就听到叶轻舟说:“今天死的人就是他。”
    事情发生的这么突兀,黎溯听了也有点蒙。叶轻舟将今天在密室馆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末了感叹了一句:“唉,我现在一点也不觉得他俩接吻的场面浪漫感人了。”
    黎溯半天没吱声,叶轻舟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只好强行转移话题:“话说,现在的密室逃脱做得一点意思也没有,里面那么黑,什么都看不见,哪里能解谜呢。”
    黎溯借势下坡:“你夜盲症那么严重,怎么不去看医生?”
    叶轻舟语气中满是不在乎:“看过了,但是我 总是想不起来吃药,而且手机就有手电筒,平时的情况都能应付,今天这种是小概率事件,不碍事的。”
    “那你现在能看见我吗?”
    叶轻舟抬头往黎溯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老实地回答:“看不见。你问这个干嘛?”
    “不干嘛,”黎溯声音懒洋洋的,“怕你半夜上厕所踩到我。”
    叶轻舟笑了:“现在就已经是半夜了,我是夜盲症,不是尿频症,放心睡你的吧。”
    大概是白天太累的缘故,叶轻舟说完最后一句话不到五分钟,就在洗衣粉的馨香气息中睡着了。黎溯听着她平稳的呼吸声,心里感到久违的踏实,他想,今晚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这时他骤然想起,叶轻舟从见到他到现在,一直都没有问过他今天为什么会出现在新世界生态园。
    第十三章 抓不了的凶手
    在叶轻舟和黎溯沉入梦乡的时候,古溪分局的问询室依然灯火通明。
    陆沁怡那边刚到江林市就收到了丈夫去世的噩耗,连高铁站都没出就直接回了奕城。在郑潇看来,这个女人涵养极佳,即便是遇到这么大的变故,眼圈都红了不知道多少次,可是面对警察的问询时,她还是头脑清醒、谈吐清晰,连做笔录的小警察都对她很有好感。
    “顾雯雯?是他现在的女人吗?”陆沁怡听到问题后,温婉的脸上浮起一点冷笑,“被我说中了。我不认识什么顾雯雯,不只是她,苏子安的情妇我全都不认识。捉奸、斗小三、笼络渣男的心,这些事情太掉价了,跟他们较劲,对不起我的教养。”
    郑潇无声地看了她一眼。
    “你今天去江林市是为了什么事?”
    “面试。知道苏子安出轨后我就一直想离开他,但是家里没人帮我带孩子,我没办法出去工作,只能靠他养活着。现在孩子大了,我就想重回职场,然后马上离婚。”
    因为陆沁怡暂时没有作案嫌疑,家里又有孩子要照顾,郑潇叮嘱她不能离开本市后就让她离开了。回到办公室,郑潇出神地抽了一支烟,然后调出陆沁怡的资料,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在嫁给苏子安以前,陆沁怡的履历还是很漂亮的,名校毕业,工作体面,收入颇高,算得上成功女性的范例。但婚后她的生活却是一地鸡毛,工作、社交都按下了暂停键,每天只围着孩子和灶台转。这样一个多年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人,想要雇凶杀人,似乎有些困难。
    天色渐渐从浓黑转成青蓝。郑潇累了一天一夜,终于支撑不住,趴在桌上迷糊了过去。不知道睡了多久,突然一阵敲门声,将他从琐碎的梦境中扯了出来。
    “潇哥,邪了门了,”敲门进来的小警员说,“金家的老两口竟然来了。”
    “金家老两口?”郑潇顿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你说金书奇的父母?”
    小警员点了点头。
    金书奇是在两年前一场车祸中丧生的。当时处理事故的交警已经查明死者系醉驾而亡,可闻讯赶来的金家父母却拉着警察的衣服声泪俱下地控诉儿子是被人害死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的儿媳周乃涵。当时负责接待他们的刑警中就有郑潇一个,问起老两口怀疑儿媳杀人的理由时,金母振振有词地回答:“姓周的女人不会生儿子,只生了个没用的丫头。我们家书奇在外面又找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给我们生了大孙子。为了书奇在外面的名声,我们一直没有声张这件事,可是最近不知道为什么,周乃涵发现了这件事,所以肯定是她怀恨在心,杀了我儿!官老爷你们千万要替我儿做主啊!”
    虽然不大看得上金家老两口的德行,可刑警不是个谈感情谈印象的工作,郑潇他们还是第一时间对周乃涵进行了调查。结果这一查,刑警们对姓金的老头老太火气更大了。案发前四天的时候,周乃涵和金书奇刚一岁半的女儿得了脑膜炎,情况非常凶险,金书奇称工作忙分不了身,金父金母不把孙女放在心上,没有一个人来医院帮忙,全靠周乃涵自己在医院衣不解带地照顾女儿。孩子的病情忽急忽缓,周乃涵的眼泪都哭出了一大缸,人瘦得不成样子。警察来到医院调查时,医生护士们不仅证明了周乃涵从未离开医院,还连连埋怨她的婆家狠心,连带着去问话的郑潇他们几个都受了好些埋怨,要不是医生护士都戴着口罩,口水都得喷他们一脸。
    周乃涵的嫌疑洗清后,金家老太太还踮着小脚不依不饶地来状告过好几次,起初大家出于谨慎心理,还反复多次进行调查,可是横查竖查结果都一样,周乃涵娘家不在本地,婚后一心扑在家庭,连亲密的朋友都没有,案发前后她也没离开医院。更何况酒是金书奇自己要喝的,车也是他自己要开的,再怎么看,这也绝不可能是谋杀。所以后来大家对金家人越来越不耐烦,老两口再上门的时候,大家说话也渐渐不那么客气了。
    “他们都一年没来过了,怎么现在又突然冒出来?”郑潇问。
    小警员神情严肃又疑惑:“他们说,他们知道杀死苏子安的凶手是谁。”
    闹钟响起的时候,叶轻舟感觉自己好像才刚睡着。她把被子拉上来蒙住脑袋,却在再次陷入昏睡前,嗅到了熟悉又陌生的洗衣粉味道。
    她瞬间清醒坐起身来,可是床边已经空空如也。
    黎溯起了床,收拾了铺盖,叶轻舟一点都没听见动静。她翻身下床走出房间,发现整栋房子空荡安静,黎溯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悄悄出门去了。饭厅的餐桌上摆着一份早餐,下面压着一张字条:
    你的东西全带走,垃圾扔掉,锁好门。
    黎溯的字笔力虬劲而不失飘逸,看起来赏心悦目,比她这个语文老师的水平还高,就是这话说得公事公办,一点温度都没有。
    叶轻舟坐在饭桌前默默吃着早餐。或许是因为这样的早晨太过孤清,叶轻舟觉得自己虽然走进了黎溯家里,可还是完全碰不到那个少年的心。比方说,他昨天为什么会出现在生态园,今天这么早起来去了哪里,腿上为什么又流血,他都没打算告诉她。
    叶轻舟只能坐在黎溯家寂寞的晨光里,独自琢磨着所有的可能性。
    一顿早餐吃得不知什么滋味。叶轻舟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把所有垃圾打了包,走到门口的时候不经意瞥见黎溯离开时甩在地上的拖鞋,一只躺着,一只趴着。
    黎溯的房间收拾得太规矩了,规矩得有点压抑,眼前这点小小的凌乱,好像被高高挂起的少年天性不经意洒出来了那么几滴,反而让叶轻舟觉得黎溯这个人总算还有点真实可亲。
    她不自觉地微笑了一下,带上垃圾走了。
    一年不见,金家老两口看上去明显干瘪了。那个给他们生了孙子的女人,说自己不是金家名正言顺的儿媳,所以用不着给他们养老,但孩子是金家名正言顺的独苗,所以她月月来向老两口讨要抚养费。
    金母的性格倒没怎么变,一进屋就坐下对郑潇急吼吼地说:“官老爷,我知道那个苏子安是谁杀的!”
    郑潇问:“是谁?”
    金母信誓旦旦地答:“周乃涵!”
    屋里参与过金书奇案的警察闻言,脸色顿时不太好看。见过疯狗咬人的,没见过疯狗长期定向咬同一个人的!
    郑潇却敏锐地察觉到了异样。虽然生态园发生命案闹得满城风雨,可大多数市民并不知道死者的身份,警察自然也没有对外透露,那这老太太是怎么知道的?
    郑潇面不改色地追问:“为什么这么说?”
    老太太反问:“官老爷,你知道苏先生是做什么的吗?”
    郑潇:“叫我小郑或者郑警官就行。根据我们调查的结果,苏子安生前经营了一家海淘店铺,生意还算可以,他——”
    “不对!不对!”老太太粗暴地打断了郑潇,“你说的那个店只是他开着打掩护的,他其实是个很厉害的私家侦探!你们都不相信我儿子是被周乃涵害死的,我只能花钱请苏先生帮我们调查,结果他那边刚查到周乃涵一点事情,人就被杀死了!这不是周乃涵怕事情败露杀人灭口是什么?”
    小警员忍不住插嘴:“我们都已经跟你说过八百遍了,周乃涵是清白的,你怎么还不死心!不相信警方的调查结果,跑去找什么鬼私家侦探,你这跟有病不治跑去请人跳大神有什么区别!”
    郑潇却按住那个小警员示意他噤声,对着金老太正色问道:“你说苏子安已经查到了周乃涵一点事情,是什么事情?”
    金老太有些泄气:“还没找到她害死我儿子的证据,只查到了她现在在一家什么新媒体公司工作 ,混得人模人样,上班的时候孩子就放在一个托管班里,叫什么小……什么家……”
    郑潇脱口而出:“破晓妇幼之家!”
    “对,没错,就是这个名字!”金老太连连称是,随即又陷入不忿,“她倒好,害死我儿子不用偿命,还活得这么滋润!郑警官,你们要相信我,这女的就是个妖孽,先是害死我儿,现在又做了苏先生!你们这次可千万不能再被她骗了!”
    金老太还在喋喋不休,郑潇却一个字也听不见了。
    周乃涵把孩子放在了破晓妇幼之家……竟然会这样。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金家老两口,郑潇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一遍一遍地查看着离生态园大门最近的监控。终于,在镜头下来来往往的人流中,他看到了自己最不想看见的人。
    郑潇感到心底一阵凉意涌起——苏子安,恐怕要死不瞑目了。
    第十四章 1104
    灰白色,长长的一条,鼓囊囊、暗沉沉的。
    有点熟悉,好像在哪见过。
    那边传来一点哭声,虽然渺远,却听得出撕心裂肺。
    那东西近了,轮廓渐渐清晰,她终于想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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