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娇气,但软饭硬吃[快穿] 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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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朝槿解释道。
    不过齐家的几亩薄田早就在齐父死的时候为了置办丧事卖掉了,齐母要带大一对儿女,都是靠着针线活,她身体弱下不了地,唯一剩的两亩,齐朝槿在去年还债时也卖掉了。
    现在就院子前面一点的地方种了点小菜,方便平时煮粥下面。
    因而祭田神这项活动他们就跳过了。
    回到家里,齐朝槿说到梨园看戏得下午才更热闹,现在大家都在家里折水旱灯,只等到时候鸣锣击鼓,在城角、街边焚化的。
    水鹊打了个哈欠:“那我要先再睡上一觉……”
    齐朝槿静静地拿出剪纸折灯,颔首应:“好,晌午吃饭我再喊你。”
    吃过中饭,就可以到长州县的梨园里看戏了。
    齐朝槿将折的水旱灯在城角点燃了,城头鼓角声阵阵,环绕着城南的河道里也有人家放了河灯,水鹊跟着放了一个。
    “如果晚上放会更好看吧?”他转头对齐朝槿说。
    剪纸做成的灯都是荷花状,沿河放灯,晚上一盏盏的就和散开的莲花差不多。
    齐朝槿点头,“不过我们得在傍晚回去。”
    晚上太暗,走山路过河过桥都有些危险。
    因为少有和水鹊到梨园看戏的机会,齐朝槿多花了一些钱,到二楼去看,每桌席位有屏风环绕包围,虽然比不上三楼的雅间,但是从窗往下看也能将戏园子尽收眼底了。
    锣鼓敲动得震天响。
    水鹊果真看到了齐朝槿前头说的胡人戏班子。
    个个身形高大,眉眼轮廓峻深。
    饰演的人物一个接一个地登场,声势浩大,笙歌鼎沸,金鼓喧阗。
    台边有几人手中持着一根雕花红木,底下勾着炉盆,白烟袅袅从盆中升起,整个戏台子烟雾缭绕,闹闹哄哄的。
    其中有一个覆着青龙面具的,白色布衣的戏服,腰腹扎了根麻绳带,筋肉鼓起,绷得粗布衣腰背起伏分明。
    水鹊总觉得莫名眼熟。
    大概是演的什么青龙妖怪一类的,出场极其威风,不过没多久另一个持弓的角色上来,青龙面具的就败退下去了。
    整场戏唱到高潮,鼓乐齐鸣,热火朝天的。
    后面还有耍杂技的胡人上台,踢碗、踢瓶、弄花鼓槌之类的,水鹊趴在窗沿看得正入迷,雪腮压在手肘上,挤出微微变形的软肉来。
    他眉眼生得好看,静静不动时趴在那也自成一番风景。
    有人来这边屏风后找齐朝槿,是之前团扇铺的老板,“齐二郎?你也在这看戏呢。”
    齐朝槿拱手:“陈老板,幸会。”
    陈老板笑眯眯的,对他道:“不如同我到三楼坐一会儿,城北书画铺的老板夫人上次买了你画的团扇,柳老板见了画,有意同你结识一番……”
    “这可是好机会,放书画铺里买总比放在我家团扇面上卖值钱多了。”
    陈老板暗示他。
    再说,转眼都到了七月半,再过些时日,深秋哪里还有人买扇子?
    齐朝槿望了眼正看得入迷的水鹊。
    陈老板知道他放心不下年纪小一些的表弟,“很快就回来的,人家柳老板也要看戏,估计今日就先认识认识,改日才同你细说。”
    齐朝槿过去同水鹊交待,“我先上三楼,你在这里看戏,不要乱走,我很快就回来。”
    水鹊摆摆手,毫不留恋,“去吧,去吧。”
    脚步声远去了。
    底下的杂耍结束了,换了一批人上台,是常驻长州县本地的戏班子。
    吹拉弹唱,调丝弄竹。
    但水鹊感觉没刚刚杂耍的吸人眼球。
    他站起来想到桌子上斟杯茶喝,一回头给青龙面具吓了一跳。
    扮演者见他被吓到了,急忙把脸上忘了取的青龙面具摘下来,笨手笨脚地,摘得又急,甚至连带着扯断了一根发丝。
    水鹊之前眼熟的感觉果然没错。
    青龙覆面下是认识的人。
    乌淳粗声粗气道,“……是我,不是妖怪。”
    他的鹰目牢牢锁定着眼前的人。
    雪白的小脸,刚刚挤压在手肘上的脸颊肉红红粉粉的,留了个印子。
    没瘦。
    分明以前还说齐二养不起他,不给他做饭吃。
    但乌淳后来左等右等,又是送衣衫又是找到机会送甜水的。
    这人都没有再来他的茅草屋。
    那竹笼里的白毛小畜生都让他养的胖胖圆圆的了。
    半点也指望不上靠它把小郎君吸引过来。
    乌淳后来打听到,水鹊是跟着齐朝槿到书院上课了。
    乌淳没上过学,可能以前上过,他失过忆,自然也不记得了。
    他不明白,水鹊怎么跟着齐二上课也不来找自己?
    他夜夜想着那日在亭子里牵的手,指节软玉一般白润。
    乌淳有一天从酒楼底下路过,酒楼挂下来的旗幡迎风招展,他抬头一看,就见到二楼窗边位子的水鹊,旁边坐了个青年。
    他认识,是县令家的公子。
    乌淳走进酒楼里,同小二打听,楼上靠最边边窗那个包厢的客人都吃的什么。
    小二眼神怪异地瞅他一眼,想他是从哪里来的乡巴佬。
    “那间可是崔三公子和他那几个同窗,家里都是当官的呢。”小二同他强调,见他木讷的一张脸,没什么神色变化的,好像听不明白一般,
    小二撇撇嘴,接着和报菜名似的,报了一连串平日里崔时信他们会点的饭菜。
    不仅报菜名,连同价格也一应报了。
    乌淳脸色沉沉地从酒楼走出来。
    他一个山野猎户,这些年存下的几万钱积蓄,竟是不够一日二食地,在酒楼里这般点菜吃上三天。
    难怪水鹊不来找他。
    难怪水鹊跟着齐朝槿上书院去了。
    原来是有县令家的公子请他吃饭的。
    “你怎么到戏班子里了?”水鹊疑惑地问他,“还演了个青龙大妖怪?”
    乌淳不知道如何同他解释。
    他将青龙獠牙的凶恶面具挂在腰间麻绳上。
    又伸入袖中,取出了一只青玉簪子,色泽淡雅,通体纹路清晰,尖头一端雕花的。
    端在掌心里,递给水鹊。
    水鹊不明白他意思了,“你这是要送给我?”
    水鹊的软饭值涨了一截。
    可他哪来这么多钱?
    他狐疑地盯着乌淳,犹犹豫豫地把簪子推回去,“你怎么忽然这么有钱了?乌淳,你莫不是……去做坏事了?”
    鹰目高鼻梁的男人连连摇头,他嘴笨,不能说实情,也不知道如何解释,张了张口,开开合合几轮,组织着支离破碎的语言,“没做坏事。”
    水鹊也知道自己这样平白无故地怀疑别人不太好。
    他核对道:“你真要送我?”
    其实按照他这见钱眼开的人设,是不应当这么谨慎的。
    他应该在第一眼人家一递过来就收下了。
    乌淳上下点头,“送给你……但是,让我亲一亲。”
    他上次只知道要背一背人家,前两日翻了市井的话本,话本里一个小郎君,寡夫门前是非多,日日同不一样的男人亲嘴巴。
    他耳根滚烫,这才想起,人与人能够亲嘴一般。
    底下的节目换了个说诨话逗人笑的。
    人声鼎沸,锣鼓喧天,更是热闹了。
    【宿主……确实有这样的情节。】77号磕磕巴巴,【而且,按照原主的人设,只会为了收簪子,半推半就的。】
    但77号也不想宿主给野男人亲了。
    水鹊还在人设剧情之间摇摆,正犹豫着,就给人握着腰,抵在屏风后,窗页大开着,秋天凉风习习涌进来,堵住他的男人却浑身滚烫得和淬了火似的。
    他还没点头准允,只是拿着簪子面露犹豫。
    乌淳就像狼见了肉一样扑上来,鹰目几乎要冒绿光。
    粗糙的大掌,铁箍一般桎梏住小郎君那截细腰,和野兽没什么区别,俯下首来,张嘴就是舔咬红嫩嫩的唇肉。
    舔得水淋淋的,咬得红艳艳的,尤其是缀着在上唇中央的小小唇珠,给乌淳翻来覆去地扫,抿着重重地嘬。
    平日里藏得好好的不太显眼,现在鼓胀得令明眼人一瞧,就知道这红嫩唇珠让野男人叼嘴里嘬过了。
    水鹊嗓音呜咽着去推他。
    乌淳的胸膛和铜墙铁壁一般,硬邦邦的,推也推不动,硕大的身躯,整个人轻易地笼罩住他。
    话本里也是这样写的,那小寡夫是欲迎还拒。
    乌淳自以为明白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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