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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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让他还没成型的思路一下被打散,眉头不自觉皱了起来,不过接起电话的时候,他并没有迁怒,语气和上午一样淡淡的:“怎么了?”
    对面迅速说了什么,这回季宇辰是真的眉头紧锁。
    他留下一句“把人带上来”就挂断了电话,有些歉意地看向了身边的人:“临渊,你到后面休息一下,我有点事情要处理。”
    季宇辰说完,感觉自己这话可能有点祁临渊不方便见人的歧义,补充道:“你如果好奇,也可以听听,这个休息室没怎么做隔音处理。我让你进去是因为那件事情有点混乱,在场的人越少,事情解决起来可能越简单,没有别的意思。”
    祁临渊其实没往季宇辰防备自己的方面想,毕竟他拍戏的时候有些剧组也有保密需求,保密内容他也不会和季宇辰提。
    他下意识就想说“没关系,我休息就好”,但一个已经被他忽略一段时间的念头突然冲到他的脑海中,话到了嘴边,直接拐了个弯:“那我关上门,在后面吃吃瓜。”
    季宇辰点头。
    祁临渊把门关上,很快,就听到外面传来了其他声响。
    第72章
    在进入休息室之前,祁临渊觉得吃瓜和偷听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说法好听一点而已。
    但在进入休息室之后,祁临渊发现吃瓜和偷听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在休息室的门边,有一个设计奇特的沙发,坐下去之后,会感觉半个人都被包裹住,舒服得几乎让人想发出一声喟叹。
    沙发的旁边有茶几有冰箱,祁临渊看了眼,咖啡纯净水饮料应有尽有,如果不是担心发胖,他真的很想拿一瓶可乐出来,一边喝一边吃瓜。
    不过话又说回来,季宇辰的休息室冰箱里为什么会有可乐?他有这种兴趣爱好吗?
    祁临渊正思索着,外面的脚步声已经变成了说话的声音。
    他当即收敛心神,没有再研究可乐,而是随手拿了瓶纯净水,一边喝水一边听着外面的讨论。
    率先出声的是季宇辰,也是因为他,祁临渊才确定上来的人一共有三个。
    这三个人中有两个是中层,也就是冲突的当事人,还有一个是他们的上司。
    季宇辰一句话点明他们的身份,又一句话让那个上司把前因后果讲清楚,祁临渊听得非常满意,就是不知道这是季宇辰一直以来的工作习惯,还是为了方便自己吃瓜特地开的头。
    “季总,是这样的。”那个上司并不知道休息室里还有一个人,季宇辰问,他就整理了一下措辞,把自己了解到的情况从头说了一遍。
    冲突的两个当事人都隶属于研发部,最开始是在一个大组下面的同一个小组,后来有一个人调走,加上晋升,他们便各负责一个小组。
    这两个小组之前就有一点竞争关系,两人各自上位之后,竞争加剧,双方都铆足劲要压对方一头。
    这本来不算什么坏事,甚至因为劲头足,两边的项目推进都很快。
    大组的负责人和研发总监报备了一下,双方都不觉得有什么大问题,不曾想项目推进得好好的,眼看就要出成果了,被调走的那个人突然举报另一个人泄露研发机密给这个大项目的竞争对手。
    更要命的是,事后核实,所谓泄露研发机密完全是子虚乌有,按照集团的规定,提交假证据,举报人要直接被开除。
    事情到了这里,问题算是很严重,但也没严重到要季宇辰干涉
    的地步。
    人事部门出了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就在今天发给了举报人。
    举报人不干了。
    他声称自己是冤枉的,要找高层申诉,当场和被举报人发生了冲突。
    后来就是人事总监和研发总监都得到了消息,不过他们刚好都不在n城,双方沟通了一下,由前者汇报给季宇辰,也就是季宇辰接到的那通电话。
    “所以,这份调查报告哪里有问题?”听了完整的前因后果,把他们带上来的调查报告又看了一遍,季宇辰神色冷淡地问道。
    他看了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一眼,神色里没有丝毫的偏向:“你们谁说?”
    “我说!”那个举报人开口了,“举报有误,我认;要处罚,我也认;但集团的规定是提交假证据才要被开除,我没有提交假证据。”
    季宇辰又翻了一遍调查报告,看向两人的上司:“调查负责人呢?这上面没提这件事,所以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呃……”上司冷汗都下来了,“我喊他上来。”
    季宇辰没有说话,那人迅速出去打了个电话,很快,调查负责人也上来了。
    他从电话里已经知道了季宇辰要问的事,站定之后,很快回道:“他提交的证据有误,钱曲并没有泄露机密。”
    “我知道,”季宇辰的语气毫无起伏,“我想知道的是,他提交的证据是不是他伪造的。”
    负责人沉默半晌,回道:“证据不是,但他的举报概述,比如他提到他曾经听钱曲和人通电话,神色闪烁,这个虽然没有作为证据提交,但都写在举报概述里。经过我们的调查,我们发现并不存在这么一通电话。”
    季宇辰反问:“是不存在神色闪烁地打了一通电话这件事,还是不存在电话内容违规?”
    负责人又沉默了:“是不存在电话内容违规,前者他没有提供佐证,我们也没办法核实,但他是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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