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枭雄烙印
刘冕挺戟跃马直朝胺那德元珍追杀而去。无奈这处山坳所在的地势有些狭隘,四周人挤人堆作了一团。那些突厥人倒是想避开刘冕的兵锋,但挤作一团也无处可散。而且,白马山山谷中还不断有突厥人鬼哭狼号一般的逃出来,许多人和马的身上还带了火。
刘冕很恼火,连声怒吼左劈右砍横刺竖挑,想要杀出一条路来去追上德元珍,身边的人却是越聚越多。但不是突厥人不怕死非要往他这里挤过来,只是路窄人多他们也是被人流挤冲了过来。
祝腾和胡伯乐一直跟在刘冕身边,这时也急恼的道:“将军,老贼逃得远了!他身边带了二三十名死士,都在拼命给他开道逃走!”
“老贼!”刘冕恨得牙痒痒,心中却渐渐冷静下来,暗忖活捉德元珍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顶住这个缺口多杀敌军!
于是大喝道:“全军听令---死堵山谷,多杀敌军!”
身边近卫将刘冕的将令下达,唐军心中也都明确了目的。快要逃走的一些人也懒得去追了,集中力量围堵山口,真个守株待兔一顿猎杀。
大约有过半的突厥人陷在了火海里逃不出来。后面约有二万余人运气甚好陷得不深,这时都亡命的朝外面冲击而来。刘冕率领着先锋越骑,来了一次定点射击训练。一轮轮箭雨临头朝那些逃出来的突厥人射下,四方一片惨死的尸体堆积如山。
到后来,白马山的几处山口,都因堆积了太多的尸体马匹无法跃过,许多仓皇逃出来的突厥人只得弃马步行,连滚带爬一身烟火地跑出来。却又面对唐军箭雨和刀枪的临头剿杀。
这是刘冕来到大唐后。所见到的最惨烈的景象。火势滔天,仿佛将整座山都要烧得红了。在山顶放火的唐军也在不停的砍树,以防自己也被火烧到。四周弥漫起一阵人肉烧糊的味道,刺鼻呛人。许多从山谷中逃出的人和马,身上都多少被火烧得伤了。有些人已经一脸漆黑头发烧光,皮肤脸上全是烧烙地痕迹,甚是吓人。
刘冕自认已是心硬如铁,这时候也忍不住有些胃里抽搐反倒。有一点想呕吐的冲动。他策马驻在一处地势较高的小坡上,凝神锁眉看着眼前的一切,感觉自己身体里的血液,也如同这眼前的火一样在燃烧,在跳跃。
虽有一颗悲天悯人之心,但他此刻却更多的感觉到快感和痛快。
既是军人,就要直面杀戮和鲜血。
军人的人道,就是减少伤亡当然是己方的伤亡,自己兄弟和战友的伤亡。要想做到这一点,就要最大程度地谋取胜利。不择手段。
一边是对自己人的人道,一边是对敌人的残酷和冷血。
看似矛盾,实则合理。
或许,这便是人类的生存法则。从洪荒丛林到文明社会,历来如此。尤其是战场之上。表现得更加直接而罢了。
那些衣冠楚楚矗立朝堂之上的政客。何尝不是人人带刀携剑,想着取人项上首级?而且还是无形之剑,杀人不见血,比战场上地刀光剑影无情水火更加凶残!
眼前地火光和伤血,如同一把把铁锤,在铸炼着刘冕的灵魂。恍惚间,他似乎感悟到了许多的东西
以前经常听说的那一句一将功成万骨枯。现在总算理解。
一条生命,从娘胎里出来,到长大**,该要经历多少的苦难。与此同时,他身上又背负着多少人的牵挂?谁没有父母亲人朋友如今这一场火,要夺去多少人生命,又要令多少守望在家的人伤心欲绝!
无数人地生命消逝。无数人又将痛彻心菲若干年后。人们只记得这一场战争的结局书上只有苍白的一笔大唐垂拱二年六月,燕然道行军大总管黑齿常率麾下大将张仁愿、刘冕、马敬臣等在白马山大败突厥胺那德元珍所部。斩敌数万
杀人者犯罪,杀万人者,是为英雄!
为一己荣为万人屠是为枭雄!
一口气从刘冕肺部缓缓的吐出,他的面色依旧铁青。心中一个声音犹在念道:一将功成万骨枯吗?如果没有选择,那好吧,就让万骨为我枯!
烈火熊熊,无数的生命正在飞逝。刘冕的心,正在经受血与火地锤炼,发生一些微妙地变化。
没有什么比生与死更能令人改变。
眼睁睁的看着一条条鲜活地生命在自己眼前消亡,刘冕心中的悲天悯人与枭雄之血也在不停的激烈碰撞。
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看这眼前的千万人活了半辈子,谁不想着飞黄腾达过好日子?如今一枚冷箭一团火苗就能让他从此消失、彻底的消失,什么也不留下!
他们死了,我活了下来。他们的死,就将成就我的辉煌---会不会有那一天,我也会像他们一样的死去,成为旁人功成名就的一个陪衬?
**这就是战争!残酷的、裸的、拿生与死开赌的游戏!
赢了的,拍拍胸口说声我活下来了,然后提着脑袋开始下一场赌博;输了的,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也不会留下。家财万贯、位极人臣、娇臣美妾,全都带不走!
难怪在军队里混了二十年的马敬臣,会要即时享乐;难怪有许多拥兵大将会尾大不掉心生异志;也难怪许多政客会对手握兵权的人不放心经历过这样生死淬炼的人,要么会看穿一切无欲无求,要么,他们灵魂的深处都会被打上一个枭雄的烙印!
刘冕知道,他永远不会像马敬臣那样变得浑浑噩噩贪图享受;他身边的一切,也不容许他变成马敬臣他属于后者。
为一己荣为万人屠地枭雄!
火光映在刘冕布满血水与汗水的脸上。一阵诡异的光芒在摇晃。更为诡异的是,他的嘴角掠起一抹残忍的微笑。
站在刘冕身边的祝腾和胡伯乐都看到了刘冕露出的这一抹笑。
他们地心中齐齐的感到一阵轻微的颤动。
这个笑容,太过诡异。隐隐透出一丝邪气。
刘冕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脑海里会冒出这样的想法:很多时候,做枭雄要好过做英雄。尤其是在现在这种环境之下。
上辈子,刘冕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一个绝对忠诚的军人。在21世纪的共和国,他可以被冠以英雄之名。
可是现在这样的世道,乾坤震荡云波诡谲。人心不古步步杀机,英雄就意味着送死炮灰与任人宰割需要一个枭雄;凤御天下地武则天,或许也正需要一个能与之较劲的对手。
刘冕扪心自问:一切,只为生存与理想。摆在眼前两条路,选哪一条?一是继续以前的老路,甘当他人傀儡命不由己任人宰割朝不保夕,或许最后以一个英雄的姿态凄婉落幕;二是不断的增强自身实力与命抗争,从此走上枭雄之路。
二者都有达成理想地可能,难度不一。
但为了生存刘冕心中凛然重叹一声:我选第二条!
大火烧了整整一天。直到半夜。张仁愿才开始组织人扑灭正在减小地火势。
守堵山口的刘冕所部将士们,已经个个射箭射到手抽筋,砍人砍到刀卷口。
白马山下,尸骨成山血流成河。
真正的人肉工厂。
刘冕骑着马,提着方天画戟。缓缓走在尸堆之中。偶尔用方天画戟挑拨一两具尸体来翻看一下。或是捺起一些烧得黑糊的战旗瞟一眼。
面沉如水。
许多越骑将士已经累得坐趴在了地上,柱着刀枪大口的喘粗气。
杀人,也杀到累了。
还有一些人,扯过几具没有烧糊的尸体堆起来枕靠着身子,往上面一倒就闭眼睡下了,打着震天响的呼噜。
原来,这世上真地会有人在死人堆里睡觉。此刻。刘冕也见怪不怪。因为他自己也有这样的冲动。
实在是太累了。
那些每日衣冠楚楚的朝堂大人,看到死人或许就该大呼小叫。或是看到眼前场景,又该作何感想?
刘冕冷笑。很不屑的冷笑。这一刻,他突然很看不起以前那些在朝堂上和自己争锋斗力的政客们。
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生死,他们的灵魂没有经历过血与火地淬炼。他们地眼光与思想,永远局限在尺寸之间的金銮殿上。纵然满腹经纶才学八斗,也不过是唇枪舌剑纸上谈兵。
没有亲眼见识过战场地人。一辈子也当不了枭雄。
唯独一人例外那个女人。武则天!
那个够狠、够毒、够聪明、够大气的女人,已经是一个真正的枭雄。这几十年来。她一直浸淫在冷枪暗箭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之中,她所经历的一切,已经并不比战场上的所见所闻差。
或许她会被一具烧糊的尸体吓得脸发白,但她绝对不会被任何困难和打击所击倒。
殊途同归,她已然超越现今所有的人成为了天下第一等的枭雄。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就是她警世鸣人的座右铭。
刘冕知道,自己正在努力的向上爬行,努力爬到一个与武则天同样的高度。否则,自己这辈子永远只能活在她的阴影之下,永远只能像条狗一样的摇尾乞怜苟延残喘。
“我要做人,我不要做狗。”刘冕仰头看天,半天际里一片墨黑,全是这场大火卷起的烟尘。天上的流云烈日也被遮去了几分,黯然失色。
刘冕开始清理战场。大约有五千名突厥俘虏,都如同痴呆了一样的圈坐在一起,没有发出一丝的声音。好些负了伤的人,也咬着牙忍着不敢出声。
兴许是被眼前的惨景吓坏了。人心毕竟都是肉长的,谁还真的不怕死呢?
两条小道上闪出几彪人马。看那旗号,是大元帅黑齿常之来了。
刘冕插定了方天画戟,上前迎接。
黑齿常之满面春风骑着马小跑过来:“天官,辛苦你了。”
“末将份内之事,所幸此战得胜,末将也可覆命了。”刘冕想笑了一笑,却感觉自己的脸部肌肉有些僵硬,于是表情变得很难看。
黑齿常之上下打量着刘冕,赞许的点头:“事情的经过我都知道了。你很不容易。此战得胜,你当记首功。那这样吧,胺那德元珍已经全盘溃败,代州只在我军指掌之间。你歇息一夜后勿辞劳苦,率领本部越骑和马敬臣留下的人马,将代州拿下。”
“谢大帅。”刘冕知道,黑齿常之这是对他进行嘉奖,有意将取城的大功拱手送他。
“嗯,张仁愿会留下来打点善后。”黑齿常之意味深长的说道:“拿下代州,本帅亲自上表朝廷,为诸将请功。”
刘冕心中略作寻思,道:“大帅,末将请求全权处理收复代州的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