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 第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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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警愣了一下,脸色阴沉地点了点头。
    “耗子是谁?”离开看守所,我好奇地问道,“好像有两下子,关键是,他肯听你的?”
    “无期犯。”老罗笑了一下,“他不是听我的,只不过他老大和我重名。”
    我疑惑地看着老罗,显然,他并没有对我说实话,而且不打算在这个话题上继续纠缠下去。他看着张静,微微皱眉:“他最后那两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也不清楚,不过,可能证明他无罪的重要证据就在这两句话里。”张静摇头,“你们先回去,我要回去查查他说的东西。”
    从眼下的证据来看,这个官司想要打赢已经不是什么难事。检察院的证据只能证明打死被害人的子弹的确来自谭琼辉的那一枪。但谭琼辉在整件事情的处置上没有任何违规的地方,检察院的指控最终很有可能被裁定为不成立。谭琼辉甚至无须承担民事责任,一应赔偿应由供职单位支付。
    但他最后那两句话却有点莫名其妙,我和老罗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
    下午五点,张静突然来了个电话。
    老罗拿着手机,一脸茫然地走到了窗边,低下了头。
    “砰”的一声,我的心跳都漏跳了一拍,那是枪声。
    老罗大叫一声,仰头便倒。
    “老罗。”我快步跑过去,一把抱住了他,却见他抬手揉着额头,一脸的懊恼。
    “怎么这破事总让我赶上,就不能提前打个招呼啊。”他冲着电话吼道。
    “要的就是出其不意。”
    是张静。
    我这才看清,掉落到地面上的是一枚橡胶弹头。尽管没要了老罗的命,但在他的额头上,还是留下了一个鲜红的点状痕迹。
    五分钟后,张静出现在了律所的办公室里,手里拿着一把转轮式的手枪。她把那把枪放到茶几上:“谭哥当天使用的就是这种枪。”
    “和这案子有什么关系?”老罗不解地问。
    “以前我们用的枪有54式、64式、77式,这些枪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原本是为部队设计的军用枪支。”张静说,“威力很大,在人口密集的地区使用,非常容易造成误伤。在这个原因的基础上,部里一直在考虑设计一款专门的警用枪,就是这种转轮式,这种枪出枪快、机械结构简单、故障率低,最重要的是,9mm直径的大颗粒子弹穿透力很弱,击中犯罪分子后,弹头会停留在人体内,进而减少误伤。”
    “有效射程是多少?”说到这里,我已经明白了谭琼辉在被带走前为什么会突然提示我们枪支的问题了。
    “五十米。”张静说着,看着我,笑了一下,“我刚才还做了个实验,我在五楼以下的位置对小骡子开了一枪,小骡子中弹后的反应,你都看见了吧?”
    “嗯,仰头便倒。”
    “是啊,仰头便倒。”张静点头,“如果这一枪用的是普通弹头,子弹会射进小骡子的脑袋,那会怎么样?”
    “挺尸了吧。”我笑道。
    “会有两种可能。”张静没有笑,而是严肃地说道,“第一,他会栽到楼下去;第二,因为子弹的动能,他会向后倒在窗边。但是,那个顾青的死亡姿态,你们觉得正常吗?”
    我和老罗对视了一眼,这一刻,他也终于明白了,谭琼辉之所以强调枪,就是因为他已经察觉到,被害人的死另有蹊跷。
    但这件事,显然不在检察院的调查范围内。
    “还有尸检报告,”张静冷笑了一声,“顾青的额头有一圈灼痕。”
    5
    “证人,请告诉法庭,在谭琼辉涉嫌玩忽职守、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中,你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尽管我们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关键,但法庭并没有留给我们太多的调查时间。张静只能将我们的发现上报肖处长,由肖处长协调省厅、省高检对本案进行调查。
    按照相关规定,本案的调查不能由本市警察进行,必须从异地调派警力展开侦查。同时由于本案的主办单位是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警方的调查进展并不顺利。
    主办此案的副检察长已经决心将本案办成铁案,因此并未理会专案组的调查,一意孤行地要求法院按原定日期开庭审理。
    我和老罗、张静研究后也决定,不按常规思路进行辩护。
    本案争议的焦点原本应该在谭琼辉现场使用枪支是否规范,现场处置是否合理,但如果我们围绕这一点进行辩护,就彻底掉进了检察院的陷阱。虽然有相关条例,但一旦深究就会发现,这些条例大多模棱两可,含混不清,有心之人完全可以做出多种解读。
    检察院在解读这种条文上,显然比我和老罗这两个律师更有优势。
    所幸,我们握有撒手锏,真的是谭琼辉的射击才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吗?
    检方出庭的证人,谭琼辉一案中的现场勘查人员此刻就正在接受我们的质证。
    “我是现场勘察员,负责谭琼辉案的现场勘查工作。”证人站得笔直,声音洪亮地说道。
    “请告诉法庭,谭琼辉是怎样射杀被害人的,他使用的是什么枪支?”我笑着问道。
    “谭琼辉所配枪支为9mm转轮式手枪,根据现场痕迹,他采取对空射击的方式射出子弹,被害人在5楼探出头,子弹击中了他。”
    “对这种9mm转轮式手枪,你了解多少?”
    “9mm转轮式手枪是我国第一代自主研制的警用手枪,装弹6发,全长186mm,枪管长75mm,主要发射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弹和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橡皮弹,也可以发射其他专用子弹。”
    “这种枪的性能如何?”
    “发射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弹时,初速为220±10m/秒,111.8枪口动能焦。发射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橡皮弹时,初速为100m/秒,枪口动能16焦。25m射击距离上发射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弹时,枪弹散布精度值为r50≤2.0cm,r100≤5.0cm,系统散布精度值为r50≤5.0cm,r100≤12.5cm。单动扳机力≤20牛,双动扳机力≤50牛。故障率较低,只有0.1%。”
    “你说得太专业了。”我笑了一下,“简单点来说,我是不是可以认为,这种枪比以往的枪支杀伤力要弱很多?”
    “是的。”证人点了点头,“有效射程五十米。9mm弹头的穿透力也很弱,这样就避免了在人群密集地区因为子弹穿透可能造成的误伤。”
    “好。”我点头,“你刚刚说到,谭琼辉使用的枪支有效射程是五十米,那么,你们实地测量过他开枪的位置与被害人之间的距离吗?”
    “直线距离大约九十米。”
    “也就是说,已经大大超出了枪支的有效射程?”
    “反对。”公诉人喊道,“辩方律师是在混淆概念。有效射程是武器对预定目标射击时,能达到预期的精度和威力要求的距离,换句话说就是在有效射程距离内,可以做到精确射杀。但在有效射程外,子弹命中并击杀目标也并非没有可能,只是难度大大增加。”
    “反对有效。”审判长说。
    “那么我们换个问法。刚才说到,9mm大口径子弹的一个特点是穿透力较弱,证人,你认为,在九十米距离上,子弹击中被害人的头,弹头有可能穿透他的头骨,并从后面穿出吗?据我所知,头骨是人体骨骼中最坚硬的部分。”
    “不排除这种可能。”证人犹豫了一下,才说道,“但这种可能性很小。”
    “假设这种可能成立,被害人在中枪时血迹形态应该是什么样的?被害人在死时又应该呈现一种什么姿态?”
    “反对。辩方律师在误导证人。”
    “反对无效,证人,请回答辩护律师的问题。”审判长说。
    “对不起,我不太清楚。”证人回答,“我只是做现场勘验,不是痕迹学专家,也不是武器专家,我只知道被害人倒地的姿态和子弹击中他时的动能有很大关系。”
    “不管动能多大,”我从辩护席里找出一张照片,“子弹一旦射入被害人的头内,被害人都是瞬间死亡。假设子弹恰好穿透了被害人的头骨,那么血迹应该当场喷出,楼下的地面,阳台的顶棚,不可避免会有血迹。但是,在检方提供的这份卷宗里,并没有提到这些现场形态。我们也询问了相关专家,专家表示,这种趴伏在窗边中弹死亡的情况会造成两种死亡姿势:第一,动能造成的冲击力过小,被害人从窗口掉落到楼下;第二,冲击力过大,会带动被害人向后倒,仰面倒在地上。我们看,”我把那张照片展现给大家,“这是被害人家中的阳台,也是被害人从窗口探出头的地方,阳台宽度一点八米,被害人身高175厘米,按专家的说法,假设动能过大,被害人应该是仰躺在阳台地面上。但是,”我从老罗手里接过另一张照片,“大家看这个被害人,他是靠在墙边死亡的,血迹溅到了身后的墙上。证人,你认为这种血迹形态分布合理吗?”
    “这是痕迹检验员应该回答你的问题。”
    “那好,我再来问你另一个问题。大家注意看被害人的额头,在法医擦拭掉血迹后,被害人的额头上有一圈明显的灼痕,证人,你能告诉我,这圈灼痕是怎么形成的吗?”
    “这是法医应该回答你的问题。”证人擦拭着额头的汗水,紧张地答道。
    “审判长,看来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请另外的证人来回答了。”我笑了一下,“我这里有一份证人证言,是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实验室主检法医师张静的证言。她认为,这圈灼痕是有人用枪口顶着被害人的额头开枪造成的,微量物证也鉴定出了火药的痕迹。我们都知道,谭琼辉当时在楼下,与被害人的直线距离有九十米,他是怎么做到顶着被害人的额头开枪的?
    “公诉人在指控我当事人过失杀人这件事上,只是根据现场掉落的弹头和上面的血迹进行判断,而对现场痕迹、被害人死亡形态、尸体异常这些疑点视而不见,我很难相信,这是一个合理、合法的指控。我希望法庭能够针对上面我提到的疑点进行严格的调查,做出公平的裁决。”
    谭琼辉一案,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
    休庭之后,张静告诉我们,顶着层层压力,省高检会同省公安厅组建了专案组,对本案的疑点进行了调查,并且已经锁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
    这个人叫顾玲,是和顾青同居的女朋友。
    警方正在对案发现场进行搜查。
    托张静的福,我和老罗有幸参与了这次搜查。让我们意外的是,警方竟然调了几只警犬过来。
    这些警犬中竟然还有一只金毛。
    “这谁啊,怎么还把宠物带来了?”老罗兴冲冲地说道,从包里掏出一根早餐没来得及吃的火腿肠,俯下身,逗起了那只金毛。
    “丢不丢人?”张静一把拉起了老罗,“那是缉毒犬。”
    “缉毒犬?怎么还扯上缉毒犬了?”老罗愣了一下。
    “省厅接到线报,顾玲和顾青涉嫌贩毒,要不然,你以为省高检会同意这次调查!”张静哼了一声。
    那只金毛钻进了沙发底下,狂吠了起来,牵着它的武警面露喜色,喊道:“找到了。”
    几名警察马上上前,掀开了沙发,那只金毛迫不及待地撕开了包裹着沙发的布料,一袋白色的物品掉落了出来,同时掉落出来的还有一把乌黑的枪。
    “就是这个了。”张静笑了一下,戴上手套,小心地捡起了那把枪。
    经查,顾玲和顾青是某贩毒集团在本市的两个代理人,本市市面上的大部分毒品都是从这两个人的手里流出去的。
    警方对贩毒的打击愈发严格,两个人的生意也越来越不好做。顾青萌生了退意,顾玲却坚持要做一票更大的买卖,两人因此发生了争执。
    案发当天,当楼下传来打斗声的时候,顾青探头向外观察,做贼心虚的他很怕这是警方瞒天过海的计策。谭琼辉鸣枪示警的那发子弹贴着他的耳朵飞进了屋子,掉落在了地面上。
    顾青吓了一跳,一下子坐在了地上,然而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把乌黑的枪口就顶在了他的额头上,顾玲双眼血红地盯着他。
    那是一把化隆造,是他们贩毒的时候为了防身买来的。
    “你干什么?”顾青厉声喝道,声音有些颤抖。
    顾玲没有说话,而是缓慢而有力地扣动了扳机。楼下的嘈杂掩盖了她的枪声,红的血,粉红的脑浆溅满了顾青身后的墙壁。
    顾玲冷静地找出自己射出的那枚弹头,小心地收好,又把谭琼辉射来的那枚弹头放到血泊中翻滚了几下,收拾好了自己的痕迹,这才拨通了报警电话。
    半个月后,法庭宣判,谭琼辉无罪释放。
    在法院门口,面对着记者们递上来的“长枪短炮”,谭琼辉沉默了许久:“我很感谢大家对我的关注,对这个案子的关注。是,我确实很委屈,我履行了身为一个警察的职责,可我却要接受这样一次莫名其妙的审判,被人扣上一些莫须有的罪名。
    “但我不会放弃当一个警察,我为这个职业感到自豪,因为我的头上顶着国徽,我的背后站着人民,保护你们,是我,是我们所有警察的职责。”
    他坚定有力的声音迎来了一片潮水般的掌声。谭琼辉抬起手,向下压了压。
    “我很感谢简律师和罗律师,在这个案子里,要不是他们坚持,恐怕今天,我就是以一个罪犯的身份站在这里。但我也很担忧,这是一个个案,我很幸运有简律师和罗律师帮助我,但在这条战线上,可能也有其他的兄弟牵扯到类似的误伤事件中,他们能像我一样幸运吗?
    “我迫切地渴望国家能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详细的执法规范,让我们每一个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能够真正做到有法可依,知道自己的每一个举动是否合法。国家一直在提倡依法治国,但实际上,作为基层警察,我们却始终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执法规范。有些时候,我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举动可能会带来什么,也许就是一场牢狱之灾。长此以往,我们谁还敢主动执法呢?
    “当然,如果打掉一个贩毒集团要求我必须承受这种委屈,那我很高兴接受这个任务。”谭琼辉开了个玩笑,郑重地敬了个礼。
    这番讲话在第二天就出现在了媒体上,一时间引起了轩然大波。也因为这番讲话,终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条条详细的执法规范开始在执法系统内建立。
    2010年3月,西南某省曾发生一起类似案例,警方执行公务中依法鸣枪示警,流弹同样击中了一个从五楼探出头看热闹的群众,并致其死亡。幸运的是,那时候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完善,当地检察机关、纪委、政法委等部门迅速介入,组建调查组,最终认定涉事警察处置合理、合法。死者死亡纯属意外,涉事警察不承担刑事责任,由当地政府与死者家属商讨民事赔偿。
    但张静并不开心,不知是出于有心还是无意,刊登谭琼辉讲话那则新闻的旁边,发表了一篇评论员文章。在那篇文章里,这个评论员认为警方工作不力,竟然让一把枪藏在闹市里,危害群众安全,身边就有毒贩,警方竟始终没能发现。
    他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吼声:沉睡的公安机关,醒醒吧!你们拿着纳税人的钱,就该对得起纳税人的付出,就该主动地去工作,而不是被动地等待!
    发表这篇文章的人就是前阵子在电视上大放厥词的那位意见领袖。
    “我们也是人啊,我们也得吃饭睡觉上厕所啊,让所有的事都在我们的掌控之中,这不就是开玩笑吗?就算是上帝也做不到吧?”张静瘫在沙发里,不满地说道。
    “丫头,这你就不懂了。”老罗笑道,“问题不是出在你们身上,你跟这种人生气,就是在严重诋毁你自己的智商。”
    “你啥意思?”张静斜着眼睛看着老罗,神色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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