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华聘(重生) 第3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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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伍里,每个人都穿着红色的镶金边衣裳,而每一匹骏马上,也都戴着红绸巾,看上去格外喜气。
    长长的队伍,很快就吸引了四周的百姓过来围观,人群里,不时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太气派了,这么多聘礼。”
    “就是啊,要是给我,这一辈子也花不完的。”
    对于人群里传来的祝贺声,林仲超英俊的脸上,笑容不断。
    “来了,来了。”
    一群下人站在吴国公府门口,远远的看见林仲超的队伍过来,兴奋的又喊又叫。
    坐在屋里的周筝筝听到声音,也是激动的走到窗口远望。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周筝筝的嘴角浮上一抹浅笑,很幸福也很安静。
    周瑾轩让周瑜恒去将林仲超迎接进来。
    而在内堂里,周瑾轩和林莜坐在一对朱红色的椅子上,身上,也是一身华服。
    虽然林仲超贵为太子,但上门下聘,周瑾轩还是可以坐着等的,而且,周瑾轩在朝中的地位,也是极高的。
    及到周瑾轩看见了林仲超,便和林莜双双起立迎接,而林仲超也是一脸笑意的走进了屋。
    只是林仲超带来了聘礼实在太多,除了几箱贵重的,其余的,便都放在了外边的院子里。
    按照仪式,需要把所有的聘礼进行点唱。
    而此时,周瑾轩早已请林仲超坐下,还让人上了上等的红袍茶。
    “今太子下聘,礼轻义重,多谢周公周母多年养育之恩,奉上薄礼,金五百两!”
    随行的太监刚一念完,就有另外几个太监把收着黄金的盖子打开,以示验证。
    周瑾轩微笑着点点头,示意应纳。
    而后,太监继续点唱道,“海味十六式,各八斤。”
    这些海味分别是鲍鱼、蚝豉、元贝、鱼翅之类,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发菜,取意发财。
    “四色糖十六担,各四担。
    南越十座城池作为封地。”
    竟然还有封地做聘礼!
    四色糖分别是冰糖、桔饼、冬瓜糖和金茦,表示甜密,白头到老的意思。
    虽然其他人下聘也有这些,但林仲超送过来的四色糖都是一颗颗捡过的,不仅大小一样,更是每一粒都新鲜圆润。并且赠送封地,从古就罕见。
    周瑾轩看的满意,向林仲超点点头,而林仲超也是回以淡淡的一笑。
    足足过了半个时辰,太监才将所有的聘礼都点唱完毕。
    这时,林仲超缓缓起身,亲自将包着金片的帖盒呈给了周瑾轩。
    帖盒内有莲子、百合、合桃干、龙眼干,还有饰金、龙凤烛和一幅对联。
    “吾愿娶周国公之女筝筝为妻,还望周国公成全。”林仲超双手握拳道。
    第653章 夜半
    周瑾轩点点头,就是表示愿意了。
    周筝筝出来,穿着一身百鸟朝凤红袍,头戴珍珠冠,脚踏绣鸳鸯蝴蝶雀头靴,被两个奴婢领着。
    低头看着林仲超的靴子,笑意荡漾在酒窝。
    林仲超的眼底浮起一抹深情,拉住那娇柔如水草的小手放在掌心,轻轻唤道,“阿筝。”
    “嗯?”周筝筝浅浅一笑。
    “谢谢你让我如愿以偿。”林仲超说,把眼前娇美往怀中一拉。
    一股柔软已经在胸前了,还闻得到那氤氲的体香。
    “哦,抱住了!”几个顽童鼓掌笑起来。
    林仲超笑着赏了他们糖果银钱。
    鞭炮响起来。
    周筝筝抬头。
    大朵大朵的烟花绽放迷离了整个天空。
    瞬间迷离了人的眼睛。
    烟花照耀下,吴国公府里都是笑脸。
    “阿筝,以后,我会照顾你,保护你。”林仲超在美人儿的耳边柔柔说道。
    “嗯。”周筝筝举目望着天空,用力想去回忆前世,忽然发现前世的记忆已经模糊,前世的痛苦已经飘远。
    那个愚蠢的,任性的,悲惨的女子,已经不存在了,永远不存在了。
    现在的自己,是聪明的,温柔的,幸福的,还有一个父母健在,兄弟和睦,爱人携手的未来。
    “我再也不要一个人哭。”周筝筝把头埋进心爱的人怀里。
    “我不会让你再哭。”林仲超说。
    天,下起了绵绵细雨。
    一朵一朵的伞花在雨中绽开。
    订婚宴席午时在吴国公府家里一字儿摆开。晚上去东宫盛宴。
    周筝筝按照习俗只是在最初的时候出现,拜过了父母,就被送进闺房去了。
    林仲超和大家留下来吃酒。
    周瑾轩和林莜大开吴国公府的大门,街坊邻居和平民百姓有愿意进来的,都可以在旁边的几张桌子上吃酒,菜肴也不错。
    百姓们听说了这是开门宴,一般都是达官贵人为了壮大酒席声势摆设的,可最多是两桌,好像吴国公府那样进来就可以入座,人数不限,菜肴齐全的却很少见。
    吃的百姓那叫一个高兴啊。
    个个竖起大拇指,对吴国公府和林仲超称赞不已。
    到了晚上,周筝筝坐上林仲超的马车,一对新人和周瑾轩一家前去东宫吃大宴席。
    一直闹到三更才回来。
    周筝筝是不累,全程她就只负责吃吃吃,倒是周瑾轩夫妇,一直在敬酒喝酒,回家就睡了。幸福地睡了。
    这一夜,东宫的烟花特别美。美得让人目眩。
    林枫远在怡红院,也看到了那燃烧在天际的烟花。
    怡红院里却是冷冷清清,巡逻的哨兵比往日少了些,因为要轮着去吃吴国公府的喜酒。窗外,黑乎乎的一片,几只飞蛾正围着红灯笼盘旋,几次向飞进去,却又被退了出来,草丛里,清脆的虫鸣声此起彼伏,甚是热闹。
    林枫坐在百年樟树上,听着他们说起周筝筝的喜事,才知道今天,周筝筝和林仲超订婚了。
    “新娘子可真美。我们太子殿下风华绝代,也只有周大姑娘配得上太子殿下。”士兵们边喝酒边说。
    “要我说,这才是真正的天作之合。”
    林枫的心一点一点地碎掉了。
    一直害怕的那一天还是到来了。
    自己最爱的女子,成了别人的未婚妻。
    林枫觉得心里很堵,一下子,水莲,周芳芳,福尔,全都不重要了。
    周筝筝好像心里的一块肉,被人强挖掉了的那种感觉,很血腥。
    嘴里都是血腥味,林枫忽然很想去告诉周筝筝,他才是最爱她的男人。
    “阿筝,为何你要让我伤心?不,不,你嫁给他你一定会后悔的。”林枫自言自语。
    吴国公府。
    这一夜周筝筝睡得很香甜。
    还在梦里看到了林仲超抱着裕儿,搂着周筝筝,在三个人中间,还有一个襁褓中的婴儿。
    醒来的时候周筝筝脸红了,那婴儿前世不曾出现过,难道是她和林仲超今生的孩子?
    笑意从心里浸出来,甜在嘴角,全化成了食欲。
    “我们姑娘今儿早上吃的可多了,满满的两碗蛋肉粥外加三盘菜肴。”青云说,“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平日里,姑娘只吃小半碗粥的,还不要吃肉。”
    听琴说:“姑娘吃多了,我们也多吃点。”
    这时,水仙过来了,“姑娘还在休息吧,不要打搅姑娘了,我自己找那个屏风去。对了,秋水呢?”
    青云说:“秋水去领纺线了,我去叫她去。”
    水仙点点头,独自坐在大屏风前。
    之前还差几针,今天过来绣完。
    秋水很快就过来了,拿来式样繁多的纺线过来绣花。
    周筝筝在院子里走了一圈,回来的时候,那架屏风已经绣好了。
    “这真是我所见过的最好的百鸟朝凤品屏风了。”周筝筝很是喜欢,“水仙针法质朴,每一针都平实没有褶皱,还能双面,秋水针法多变,会幻化针的纹路,多了点睛之笔。真是各有千秋,却能沟通合作,这才组合成了最精美的百鸟朝凤。”
    水仙和秋水都称赞是对方绣的更加好。
    周筝筝说:“你们都是刺绣界的佼佼者,就这样不闻于世就显得可惜了。我会出资在京城开一家百鸟朝凤绣馆,到时候,你们二位出针就可以了。”
    “我真的可以?”秋水喜出望外。
    青云说:“当然了,我们姑娘说话算话的,还有,我们姑娘也是最会发掘人才的主子,你跟了姑娘,才华不要太多。”
    秋水跪下,“多谢姑娘。”
    “起来吧,既然你跟从了我,忠诚为我办事,我自然不会亏待你,会比你自己更加对你的人生负责。”周筝筝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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