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华聘(重生) 第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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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仲超的眼神黯淡下来,所有的努力,都曾经是为了迎娶她,可很多话还没有说出口,她就已经是别人的妻了。
    “那么,我走了。”林仲超说,“如果他欺负你,你告诉我,我绝对不会放过他。”
    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把她的心也给带走了。
    林枫回来了。
    “贱人,你今天都背着我去见了谁!”林枫甩手就一个巴掌,打在周筝筝脸上。
    周筝筝差点摔倒,双手护着自己的肚子。
    林枫不屑地看了一眼那微微鼓起的肚子,“如果你再敢见他,我就让你们母子一起死!”
    “畜牲!”周筝筝没有哭,她的眼泪已经流干了。
    没有一个帮她说话的奴婢。
    也对,她身边可信的奴婢都已经死了,除了青云。青云刚才被支开去了。
    幸好青云不在,不然青云也要被打了。
    “对,我就是一个畜牲。”林枫笑道,“谁让你过去不擦亮眼睛看看清楚,谁让你嫁给我?”
    林枫大笑着走了,周筝筝拔下簪子,本想刺向林枫,然后再自杀的,可想到她肚子里的孩子,她又把簪子插回去了,只是眼泪止不住地落下来……
    周筝筝从睡梦中惊醒过来,额头上沁满了密密的汗珠。
    “姑娘,你又做噩梦了?”青云端了一盆水过来,绞干了脸巾放在周筝筝额头上。
    “原来是做梦。”周筝筝长舒了一口气,她又梦见前世那些事了。
    幸好只是个梦。
    “姑娘,奴婢昨日去过东园,可奇怪了,姑娘做的平安符不见了,也不知是谁给取走了。”青云说。
    周筝筝坐了起来,脸上是难掩的失落,“本来就不要了,没了就没了吧!”
    青云服侍周筝筝起床更衣。
    一阵敲锣打鼓声响起。
    “外头什么声音?”周筝筝问。
    青云说:“士兵集合吧!明日就要出征了。张良晨也已经离开清香庄了。”
    “这是好事,可惜我没法送送他。”周筝筝说。
    青云说:“这次啊,听说南蛮子都是不要命的,很多士兵的家人,都不舍得让自己的孩子去打战,可是没办法,所以,满城都是哭声。”
    “想要得到,哪有不付出的。”周筝筝说。
    豫王府。
    东园里的平安符,林仲超已经取来,放到明天要带去的随身的包袱里,和那只金钗放一起。
    阿明提了宝剑走了过来,“主人,刚刚,太后薨。”
    林仲超眼光一闪。
    “太后娘娘走了。”过了好一会儿,林仲超才喃喃这句话。
    “皇上对外宣布,太后是患了重病而亡。”阿明凑近林仲超耳边说道。
    “可笑,可笑。”林仲超说,“阿明,你说,这是不是天下最可笑的事?”
    “主人说是就是。”阿明说。
    “明日要启程,你可和红樱告别了?”林仲超说,“让红樱离开吴国公府吧!实在太为难她了。”
    阿明说:“不为难的,主人放心,红樱如今已经成为周大姑娘房里的奴婢了。”
    林仲超一怔,“什么时候的事!”
    阿明说:“也是才发生的事。周大姑娘是看中红樱制作毒药的能力,才想委任她的。”
    林仲超看向远方,怎么感觉这一世,周筝筝变了很多?都想着用他的人了?
    兰芝殿里,灯火通明。
    萧贵妃娘娘端然坐在金椅上,手指上的丹寇映着烛火的颜色。
    西平侯府的老夫人,坐在萧贵妃娘娘的身边。
    “娘娘的意思,老身已经懂了。”彻夜长谈,老侯夫人要是还不明白萧贵妃的意思,那可真是老糊涂了,“周宾可是西平侯府的仇人,老身自然不会不查他。”
    “老夫人明白就好啦。”萧贵妃娘娘拿了一颗鸽子蛋大小的东珠,递到老夫人手里,“南大营主帅忽然被杀害,而周宾又刚刚过去南大营,实在是让本宫不得不起疑,杀害主帅的就是周宾,可又苦于没有证据。”
    老侯夫人说:“多谢贵妃娘娘。只是,周宾断无这么大的胆子。娘娘还要留意,是谁让周宾这么做的才行。”
    萧贵妃娘娘点点头,“本宫也一直在想会是谁,想来想去,林仲超可是最有嫌疑。此次他也是带兵,让周宾杀了本宫的弟弟,林仲超才有可能争取到南大营的兵权。”
    老夫人说:“是有这个可能。”
    “本宫不能出宫,一切还要老夫人打点一番才是了。”萧贵妃本想委托林枫去查杀害南大营主帅的人,可想到周宾曾经是林枫的人,终究对林枫不是非常放心,就请了和她交好的西平侯府帮忙。
    当然,她怎么都想不到,断其腕的正是林枫!她一直帮助信任的养子林枫!
    次日,皇帝亲自送两支部队到城门口。
    因为太后薨,林枫和林仲超是先去拜祭了太后灵位,才去接受了帅印出发的。
    林枫率领东营兵,林仲超率领西营兵。
    两支部队,都是严整待发,三军缟素。
    因为太后薨,所以,全军必须都着孝服出发,包括林仲超和林枫。
    满城的百姓,自发的站在出城道路的两侧,冷冽的风,将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凝固住了,甚至于将每个百姓的嘴都冻住了,拥挤的人群,却几乎听不到什么声音,目送着将士出征。
    浩浩荡荡的军队,士兵们都整齐划一,所有士兵的右臂上都绑着白布条,兵器上也缠了白布,一股戾气横亘而出,比寒风更刺骨。
    “走了。”林仲超回头,看着重重掩映中的吴国公府,自言自语地说道,然后,回头夹紧马儿,朝前奔去。
    吴国公府,周筝筝一身白衣,听着门外的喧哗,知道林仲超已经带兵离开京城了。
    忽然她发现,她的心空了,空了……
    第117章 贵女
    三年后。
    又到一年春好时。
    桃花片片,柳树发绿,在花丛中飞舞的蝴蝶也显得斑斓美丽。
    新出的绿芽,将国公府的后花园点缀的生机盎然。
    九曲桥下,一群金红的鲤鱼来回游动,好不自在。
    青云和水仙,如今一个是十一岁,一个是十三岁,都长成体态婀娜的小姑娘啦。
    轻烟院里,水仙一身杏黄色比甲,容长脸上一双聪慧的眼睛垂下,双手都是药味,在专心炮制药材。
    青云一件碎花棉布裙,小圆脸上都是青春痘,天真可爱的眼睛扑闪扑闪,端着一个雕花食盒走了进来。
    “姑娘,桃花饼来啦!”青云叫道,声音朗脆,叫醒了春天。
    一个如花似玉,粉妆玉啄的十一岁姑娘,穿着件藕荷色的锦缎长裙,边上用紫色绣了花边,腰间垂下豆青色宫带,外罩一件天蓝色烟笼纱。瓜子脸上两行蛾眉,高白琼鼻,两瓣薄唇包住皓白贝齿。
    她就是周筝筝!
    此时,她正手捧一本闲书,看得仔细,听青云说有吃的,眼睛没有离开书页,只是伸手取了一小块,放在嘴里轻轻咬着。
    “青云,你这桃花饼,是越做越好吃了。自然花香里还带着一股酥劲,真真是此饼只应天上有啊!”周筝筝忍不住又拿了一块。
    “姑娘喜欢就好。”青云高兴极了,这些年,谁人不知周筝筝最关心的除了南面的战情,就是青云做的桃花饼了。
    只要一出炉,绝对会被周筝筝一抢而空。
    尤其是提到林仲超的时候,周筝筝总会让青云做一笼香喷喷的桃花饼。
    “姑娘,好消息来了。”红樱急匆匆地跑进来。
    如今十一岁的红樱也已经被周筝筝收服了,愿意对周筝筝真心以待,不过红樱还是改不了跑江湖的儿女气质,穿着墨绿色窄袖短衫,腰间别一个钱袋。
    “什么好消息?”青云说,“红樱,你穿着还是那么俗气,到外头可别说自己是吴国公府的丫鬟,不然可丢了咱们的脸啦!”
    红樱“哼”地一声,拿了两个糖葫芦放在桌子上,双脚叉开坐在凳子上,“我给姑娘带来糖葫芦呢,人家卖糖葫芦的总是让我多带去一串,你能吗?”
    “我才不要吃糖葫芦呢。”青云撇撇嘴。
    “不要吃最好。都是姑娘的。”
    周筝筝笑道:“你们啊,不要见了面总是吵个不停,明明都是直爽性格而已,倒好像是小冤家一样。”说着,拿了糖葫芦吃了起来,“这要是再放点糖水就好了。”
    红樱朝青云扮了个鬼脸,“姑娘,好消息,你考上佳丽太学院啦!”
    “真的?”周筝筝大喜,“你怎么知道的?”
    佳丽太学院可不像考状元,考上会张贴名单,那都是从皇宫里,私下发布消息的。并且不管考上没有,都会通知。
    “我是国公夫人告诉我的。”红樱看着青云邪恶一笑,似乎在挑衅说国公夫人就不会告诉你,“早上国公夫人让奴婢去买猪油糕,奴婢回来的时候,夫人就告诉奴婢这消息啦!想必等下,夫人就会让姑娘过去啦!”
    能考上佳丽太学院可是不容易的,不但要熟读《女戒》,还要会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可以说能进去的人,都是贵女圈中最有才气的了。
    红樱比较熟悉京城各个大街小巷,所以,很多林莜手下不知道去哪儿买的东西,就会交给红樱去买。就比如猪油糕,那个好吃啊,林莜一吃就喜欢上了,可是偏偏卖猪油糕的都是南越来的游动小摊,可不好找了。
    但却难不倒红樱,因为红樱可是在这些胡同里长大的,什么小吃没吃过。
    “太好了,姑娘总算如愿以偿了。”青云很为周筝筝高兴。
    只有这些贴身奴婢们才知道周筝筝为了考上佳丽太学院有多努力过,在别的贵女正筹备赏花会的时候,四处玩乐的时候,听戏消遣的时候,周筝筝却是在读书写字画画弹琴。
    有时候天冷的手指都冻僵了,周筝筝依旧拿笔写字。
    哪家姑娘是这样的?
    周筝筝不愁吃又不愁穿的,更不愁嫁,何苦需要如此努力?
    可周筝筝就是乐在其中!
    “我们女孩子终归是要嫁人的,除了头脑灵活,还要有一身本事,才能自立自强,永远不被人欺负。”周筝筝时常这样对青云水仙她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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