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节
死亡是爱的试金石。
西晋潘岳容貌俊逸,但在妻子死后,悲怆沉痛,提笔写下字字泣血的《悼亡诗》三首,终身未娶。其情之坚贞因妻子的死而光芒万丈。还有许许多多的贞妇烈妇,在丈夫死后,或终身不嫁,或自杀殉情。抛开封建礼教的误导,其中隐藏了太多的真情。
爱因死亡得到升华,成为道德的象征,成为赞颂的榜样。但这种升华,往往也是一个悲剧。《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焦仲卿为了坚持自己的爱,通过死亡完成他们的梦想。他们成为人们追逐爱情的榜样。
但爱只要与死亡连在一起,就注定了是场悲剧。
所以在短暂的生命里,细心享受爱的体贴、温柔与甜蜜。不要等到死亡的来临,而追悔莫及,只能睹物思人,暗自伤心。
【国学故事】
爱屋及乌: 商朝末年,周武王在军师姜太公等人的辅佐下,联合诸侯,出兵讨伐纣王。纣王死后,武王心中并不安定,感到天下没有安定。他召见姜太公,问道:“进了殷都,对旧王朝的士众应该如何处置呢?” 姜太公说“我听说过这样的话:如果喜爱那个人,就连同他屋上的乌鸦也喜爱;如果不喜欢那个人,就连他家的墙壁篱笆也厌恶。就是说,杀尽全部敌对分子,一个也不留下。大王你看怎么样?”武王认为不能这样。这时召公上前说:“我听说过:有罪的,要杀;无罪的,让他们留下残余力量。大王你看怎么样?” 武王认为也不行。这时周公上前说道:“我看应当让各人都回到自己家里,各自耕种自己的田地。”武王听了非常高兴,心中豁然开朗,觉得天下可以从此安定了。后来武王就周公说的办了,果然天下很快安定下来,西周也强大起来了。
【文化常识】
死亡的别称:古人对“死”有许多讳称,主要的有:(1)天子、太后、公卿王侯之死称:薨、崩、百岁、千秋、晏驾、山陵崩等。(2)父母之死称:见背、孤露、弃养等。(3)佛道徒之死称:涅檠、圆寂、坐化、羽化、仙游、仙逝等。“仙逝”现也用于称被人尊敬的人物的死。(4)一般人的死称:亡故、长眠、长逝、过世、谢世、寿终、殒命、捐生、就木、溘逝、老、故、逝、终等。
【相关阅读】
元稹《离思五首·其四》;纳兰性德《蝶恋花·辛苦最怜天上月》
3、《黄鸟》:生命的价值里面没有高低贵贱
【原文】
黄鸟
交交黄鸟(1),止于棘(2)。谁从穆公(3)?子车奄息(4)。维此奄息,百夫之特(5)。临其穴(6),惴惴其栗。彼苍者天(7),歼我良人(8)!如可赎兮,人百其身(9)!
交交黄鸟,止于桑(10)。谁从穆公?子车仲行。维此仲行,百夫之防(11)。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止于楚(12)。谁从穆公?子车鍼虎。维此鍼虎,百夫之御。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注释】
1 交交:鸟鸣声。黄鸟:即黄雀。
2 止:停落。棘:酸枣树。棘之言“急”,双关语。
3 从:从死,即殉葬。穆公:春秋时秦国国君。
4 子车:复姓。奄息:人名。下文子车仲行、子车鍼(zhēn)虎同此。
5 特:杰出的人材。
6 惴(zhui)惴:恐惧的样子。栗:战栗。
7 彼苍者天:悲哀至极的呼号之语,犹今语老天爷哪。
8 良人:好人。
9 人百其身:用一百人赎其一命。
10 桑:桑树。桑之言“丧”,双关语。
11 防:抵挡。
12 楚:荆树。楚之言“痛楚”。双关语。
【经典原意】
交交悲鸣的黄雀,在枣树枝上停息。是谁为穆公殉葬?是姓子车,名字叫奄息的人。就是这个奄息,是百人中的俊杰。临视这个墓穴,不觉胆战心惊。苍天啊,坑杀了这样的好人!如果能够赎代他,愿意用百人去交换。
交交悲鸣的黄雀,在桑树枝上停息。是谁为穆公殉葬?是姓子车,名字叫仲行的人。就是这个仲行,是百人中的豪杰。临视这个墓穴,不觉胆战心惊。苍天啊,坑杀这样的好人!如果能够赎代他,愿意用百人去交换。
交交悲鸣的黄鸟,在荆树枝上停息。是谁为穆公殉葬?是姓子车,名字叫鍼虎的人。就是这个鍼虎,是百人中的英杰。临视这个墓穴,不觉胆战心惊。苍天啊,坑杀这样的好人!如果能够赎代他,愿意用百人去交换。
【当代阐释】
生命的价值里面没有高低贵贱
父母赐予生命,妻子儿女陪伴自己的生命,自己操纵着生命,如果不是咎由自取,不是自然陨落,谁还能拿走我们的生命?
如果有?那就是殉葬。
蒙昧文明下制造出的殉葬制度不知枉死了多少人。往往一个人的生命需要几人,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无辜地死去。天地不容的残忍行径啊。
《黄鸟》带着悲泣向我们诉说了一个殉葬的故事。秦穆公死去了。害怕孤单的他,仍想继续享受荣华富贵、前呼后拥,享受武士的保护,他在坟墓里需要陪伴。于是,他选择了三位良人殉葬。三位良人都是人中之杰,他们白白的死让《黄鸟》作者为之可惜,不由大加谴责。为什么是他们三个人呢?如果可以,愿意用一百个人去交换他们一个。
我们不禁拷问,生命价值在死亡面前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实际上,《史记》记载秦穆公的殉葬者为一百七十七人。《黄鸟》作者只提到三个武士,因为他们是贤豪俊杰。这就体现出生命价值的三个层次:秦穆公、三位武士、剩下的无名无姓的陪葬者。依据,便是他们的社会地位、金银财富。
社会地位、金银财富决定了在死亡面前生命的价值,这就是野蛮殉葬制度告诉我们的。
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现在一些黑心医院在收治病人时,因病人没有钱而不做手术,贻误治病时机,致使病人死去。万恶的殉葬制度早已被我们从法律条文中擦去,但殉葬制度的思想余孽仍然残存在一些人的心里。
佛家认为人只有做到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贪、不嗔等等才能往登西方极乐世界。
基督教认为坚持十诫,坚持信、爱的人才能进入天堂。
其实,一个坦荡的人生,一个无愧于自己的人生便是敲开天国的钥匙,死亡面前的生命价值就在于此。
【文化常识】
殉葬:又称陪葬,是指以器物、牲畜甚至活人陪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以活人陪葬,是上古时期丧葬常有的习俗。起源于原始父系氏族社会晚期,氏族首领及氏族贵族掌握大量由战俘转化来的奴隶等,他们迷信地认为死者在阴间仍能够继续享受生时的生活,故将死者的妻妾、侍仆、奴隶等随同埋葬,后来多用俑(yong,陪葬用的偶人,一般为木制或陶制)、财物、器具等随葬。春秋列国时,秦国人殉的风气最为严重,所以也才有上面诗文的反映。用活人殉葬,是中国古代一项残忍野蛮的制度,秦汉以后有所收敛,往往代之以木俑、陶俑。秦汉以后就很少有用人殉葬了。殉葬在其它国家的古代也有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