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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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眉心微微蹙着,还是萧良节替他抚平的。
    “直到那次我以采风为由,去到了江州以外的地方。”顾荆之说,“我看到了喜马拉雅山脉上终年不化的冰雪,热情的藏族人民邀请我和他们一起跳舞,还让我品尝他们最爱的青稞酒,我说自己不能喝酒,他们就拿了酥油茶和风干牛肉给我吃,我尝过之后,虽和平时吃的东西大不相同,但的确美味。后来,我离开西藏,在风沙漫天的沙漠之中,夕阳是震撼人心的美丽,贫瘠沙土上,亦能长出动人的花朵,是不可言说的奇迹;在一望无际的蒙古大草原上,看到了蓝天白云,还有纵马驰骋的游牧民族,他们骑着马的飒爽英姿,我至今难忘;站在海港上,眺望着昼夜不息的奔流海水,那一刻我终于知道,外面世界的神奇与壮丽,如果没有亲眼见过,只靠先人的文字是无法体会的。也只有见识过高处和远方,才能知道从前的自己是多么渺小。”
    他在结束旅程后,拍下了许多震撼人心的画面。当看着相机里的图片时,他终于明白沈良时为什么一定要让不擅长拍照的他去完成这项任务。
    下了飞机之后,他第一时间就给沈良时打了个电话,开口第一句就是“沈良时,谢谢你。”
    “我生来不是为了逞凶斗狠,因为打架只能带来一时的欢愉;不是为了莫名其妙的责任,因为造成悲剧的错误不在我身上;更不是为了怨恨和自尊,那不过是虚假的表象,只会让我更难出来。”顾荆之说,“我来这世上一遭,就是要好好活着的。顾锋、尹婷、李晓东,这些人加起来毁了我四分之一的人生,可人生有百年那么长,我还有一辈子要过,不能再让他们毁了我剩下的人生。”
    萧良节看了他良久,久到他终于忍不住,轻轻捧着顾荆之的脸亲了一口。
    “你也一样的。过去的事不是你造成的,你也不该总揪着过去不放。外面天大地大,多的是你没去过的地方,没见过的人,把眼界放长远了,日子才能过得舒心。”顾荆之说,“我愿意相信你,不仅是因为我放不下你,也因为我相信你离开了三年,必定见过不一样人和事,心境较之前相比一定是有所不同的。”
    “嗯。”萧良节不断地点头,“我见过的。”
    严铮和佟术就是那样的。西北地区风沙漫天,危险也很多,采药材多是困难重重,连去过很多次的佟术都不敢保证能全身而退,但严铮就是信任他,义无反顾地跟他去,就是相信他能带自己走,也能带自己回家。
    第133章 给一个公开机会
    那天之后,就依顾荆之所言,在酒店里赖着不出门去。顾荆之给萧良节读书,萧良节新学了歌就唱给顾荆之听,虽然个别地方会破音和跑调,但整体是好听的,于是也听入了迷。第三天开始去外面散步,牵着手走在路上,明目张胆大摇大摆,也不怕别人看,累了就进附近的店里休息一会儿,饿了刚好点个菜吃,这一天也一溜烟似的飞走了。第四天,他们跑去了丽人湖玩。
    这不是什么被旅游局圈起来盈利的风景区,而是文城境内一个很普通的湖泊。因为从上往下看,湖泊的形状像是身材曼妙的女人,因此得名“丽人湖”。
    他们拍了许多照片,有单独的拍景的,有单独拍人的,还有求助了路人,帮他们拍了司务长不同角度的合照。萧良节选了几张无关紧要的照片又发了个朋友圈,这次不光是顾飞白咆哮发怒,连罗丽丽都给他打电话,问他是不是有了新对象。
    萧良节牵着顾荆之的手,光着脚在细软的沙滩上漫步,一概说没有。
    这是假期第五天,他们来到了有海的城市。
    天空是蓝色的,海风是咸的,空气更是清新,不少人穿着沙滩裤躺在躺椅上晒太阳。
    萧良节在海滩上写下顾荆之的名字,顾荆之也是一样,在下面写上了他的名字,然后两人一起比了个心,并决定以后公开的时候就拿这张照片当配图。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假期第六天,顾荆之就开始收拾行李,并往行李箱里塞了一些从酒店顺的洗发液沐浴露什么的,准备明天回江州了。
    萧良节在他收拾行李的时候把他抱回了床上,蹭着他的脖颈说:“我舍不得你走。”
    顾荆之用尽全力也掰不开那双仿佛焊在他肚子上的手,无奈地说道:“我得回去啊,难道我不上班,不工作了?那我们吃什么喝什么?”
    “那种累死人的工作有什么可做的。”萧良节说,“尤其姓贺的都不是好人。哥哥让你天天出去应酬,弟弟害你进医院洗胃,这些事我到现在都还记得。”
    顾荆之说:“那我能怎么办。就算辞职,我也得找到下家再辞,不然我连西北风都没得喝。”
    “嗯?”萧良节吃了一惊,“你这话的意思,是你本身就有辞职的想法?不然你肯定会骂我胡说八道的。”
    “我是有这个想法。工作越来越累,我的身体有些吃不消了,而且……贺澄这次做得有些过了。上一次,他居然向我隐瞒对方的老总是个千杯不醉的酒鬼,还特意让什么都不知道的贺存跟着去,最后我进医院,也是必然的结果。”
    在谈一次合作之前都要提前了解对方的信息,而顾荆之在这些大差不差的信息中要添上一条,那就是对方的酒量怎么样。有些人不能喝酒,但为了撑场子还是得喝,很多时候都是盼着对方赶紧把酒杯放下的,不然就可能会出丑。顾荆之就喜欢这样的,他喝不了酒,对方也不是海量,两人意思意思就差不多了,你好我好大家好。那些酒量特别好,就喜欢跟人对瓶吹的,他是绝对不敢去,因为他们口中的小喝几杯,对他来说就是致死量,他可不想谈个合作就丢半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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