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田园犬有什么坏心思呢 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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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有话要说:
    推推预收《逃跑后,小奶狗又病又娇》
    很疯很偏执的年下精分大佬攻(易炀)
    清冷落魄的天才美人画家受(宋洛之)
    七年前,宋洛之为了筹钱出国进修油画,在一户有钱人家给小少爷当美术老师。
    小少爷易炀待人有礼,笑容温暖,只是时常会对宋洛之表现出过度依赖。
    宋洛之放学不来接他,他就在门口站一整晚;宋洛之没有给他发“晚安”信息,他就整宿盯着手机不闭眼;手划破了也要等宋洛之来给他包扎……
    宋洛之起初只当易炀是缺爱,并没当回事,却不知道那触目惊心的伤口其实是易炀亲手所划,为的只是阻止宋洛之去参加他那可笑的大学联谊。
    就在宋洛之攒够了钱,从易家请辞之际,易炀将他带到画室,用天鹅绒布覆上宋洛之的双眼,画笔细细描摹他的脖颈线条,眼中是深不见底的迷恋:“不要动,还没画完……”
    七年后,宋洛之回国,经营着一家不怎么赚钱的小酒馆。无意间,他打开了那部停用多年的手机。
    屏幕亮起的同时,一个号码拨了进来,对方语带笑意,却比记忆中更加低沉:
    “老师,没有晚安我睡不着。”
    *
    易炀从小就和别人不一样,缺乏起码的共情与同理心,是个天生的疯子。
    为了避免发生危险的事,心理医生建议易炀去钻研一门学科,艺术哲学都行。为此,易家人不惜花重金为其聘请绘画老师,但无一例外都被陆炀吓到仓皇逃离。
    ——直到宋洛之出现。
    看着这个俊美的男人,易炀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喜欢。与此同时,脑海里产生的另一个词,叫占有。
    他想要宋洛之永远留在他身边,不惜努力去学着扮演好一个正常的少年,可宋洛之最后还是离开了。
    易炀不知疲倦地一遍遍拨打宋洛之的电话,听着不断重复的“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易炀如画的五官藏在暗淡的天光里,喃喃自语着:
    “为什么…躲我呢?”
    第28章 巧克力与过期糖
    不知过了多久,覃子朝总算拧上了水龙头。
    他又埋着脸缓了下,将水抹去。也没敢马上回宿舍怕江闻皓起疑,于是顶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路上了楼顶的天台,想再独自吹风冷静冷静。
    这里平时都是锁着的,但先前因为覃子朝帮宿管阿姨晾过几回菜干,阿姨便将钥匙给了他,后来也忘了要走。
    天台很空旷,只有几箩筐菜干晒在破烂的桌上,角落里还摆着株要死不活的吊篮。
    覃子朝双手撑着墙沿,眺望着夕阳笼罩下的远山。
    他说不上来自己此时的心情,他是个太习惯于把每一步都规划得清清楚楚的人。按照现在的成绩再努把力,考个北京的重点大学,毕业后就扎根在那里,再把许秋云也接过去。未来的伴侣不求多好看多能干,只要勤俭善良就行。然后再买个不需要大但足够舒适的房子,一家人住在一起,就这么过一辈子。
    可现在,直觉告诉他像是真的有什么在悄然发生改变,如同一粒石子落在平静的水面,扑通一声激起涟漪,越扩越大。
    他有些烦躁,但又觉得这种不安其实毫无根据,简直是无端。
    一道视线自身后投来,覃子朝的眼底暗了暗,回头看去。
    只见邹莽原不知何时正站在他背后,神情不同于有其他人在场时的胆怯回避,平静甚至可以说是好整以暇地注视着他。
    发现覃子朝注意到他了,邹莽原笑了笑,一开口问的便是:“江闻皓呢?”
    覃子朝沉默了下:“在宿舍。”
    邹莽原点点头朝他走来,在他身边站定,同样看向远处。
    “你不能上来,被宿管看到要背处分的。”
    邹莽原回头:“你很在意江闻皓吧?”
    覃子朝眸色一沉。
    邹莽原轻声说:“我也是。”他静了下,“知道为什么我这么恨这里,却独独喜欢他么?”
    覃子朝没回话。
    邹莽原自顾自地解释:“因为我们很像,在这里不论什么时候都显得格格不入。你有没有注意过他的眼睛,对这里的一切都带着敌意,而这里也同样不接受他。”
    “你到底想说什么。”覃子朝冷声问。
    “我想说的是,你不要总想着去试图改变别人,这太蠢了。对于我们这类人,保持敌意恰恰才是最好的保护色。你把它击碎了,有一天当他发现其实你跟那些人也没什么不同的时候,只会感到更绝望。”邹莽原顿了下,“就像当初的我一样。”
    “邹莽原。”覃子朝闭了闭眼,语气低沉,“别拿他做比较,他不是你。”
    “随便了。”邹莽原无所谓地耸耸肩,也不辩驳,“不过我是真的挺喜欢他,跟当初喜欢你的时候不一样。你曾是我以为的救世主,而他……”
    覃子朝的眉皱得更深,邹莽原这所谓的“喜欢”让他生出了一股愤怒,也不知是不是最近自己对这个词实在太敏感了。
    他深吸了口气压下了躁郁的情绪:“我要锁门了。”
    “他也会喜欢我的。”
    “他不会!”覃子朝低喝。
    邹莽原眼底划过一缕暗光:“你生气了?”
    覃子朝的心倏地收紧了下。
    邹莽原看着他的脸又笑了笑,转身离开了。
    ……
    当覃子朝再回到宿舍的时候,江闻皓正抱着吉他,用一块绒布仔细擦拭。看覃子朝进屋,抬眼问了句:“这么久?”
    “有点拉肚子。”
    江闻皓“哦”了声,也没拆穿这蹩脚的谎话:“我还在想那天弹什么。”
    覃子朝知道他说的是文艺汇演,温声道:“你弹得那么好,不管弹什么应该都会受欢迎。”
    江闻皓将绒布放到一边,开始给吉他调音。
    覃子朝在一旁站了会儿,拖出椅子坐在了江闻皓对面。
    思考许久后,终于尝试着开口:“你是怎么认识邹莽原的?”
    江闻皓调琴的手停了下,覃子朝赶紧欲盖弥彰:“哦,我就是有点好奇。没事,不想说就算了。”
    “来这儿第一天,我看到他猫在宿舍楼走廊摸黑读英语。明明有自修室又不去,觉得挺奇怪。”江闻皓重新将视线放在吉他上,“后来见他被杜家傲那伙人欺负,就扔了包纸给他。”
    “然后呢?”
    “然后没了,剩下的你都在场。”
    覃子朝点点头,过了会儿后又问:“那你对他什么感觉?”
    “什么什么感觉?”江闻皓被对方的问题整的有些莫名其妙。
    “没什么。”覃子朝也意识到自己话多了,简直就差把我跟邹莽原你更愿意跟谁在一起说出来。想想这种心态实在是无聊又幼稚,暗骂了自己一句,转而道,“去吃晚饭么?”
    “不吃了。”江闻皓用手指了指嗓子,“中午的玉米还在这儿卡着呢。”
    “好,那过会儿直接去上晚自习吧。”
    “嗯。”江闻皓扫了下弦,音总算是准了。
    他调整了下姿势重新抱好吉他,问覃子朝,“给你个机会,挑首歌。”
    覃子朝想了下:“那天咱们从柳安回来,你在车上放的那首就很好听,会么?”
    “hey jude?”
    “嗯。”
    江闻皓抱着琴恍了下,低声咕哝了句:“怎么选了这首。”
    覃子朝刚想说没关系,换一个也行。江闻皓已经调整了个姿势坐好,舒了下气,指尖一扣拨动了琴弦。
    随着舒缓的前奏响起,他那独属于少年的,带着慵懒却干净的嗓音在黄昏的宿舍里响起:
    “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
    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
    remember to let her into your heart
    then you can start to make it better
    ……”
    他的发音很好听,还带着些英式的腔调,一点不像个不学无术的学渣。
    斜阳染在他的身上,将他的眉眼柔化。
    虽然仍是副懒洋洋的样子,但自内而外所释放出的更多是纯净、温和。还带着些,形容不出的怀念。
    覃子朝一不小心,就再次深陷了。直到对方弹完了一整段,将手伸到他面前打了个响指,他才蓦然回神。
    “好听。”覃子朝找了半天才找回声音,“你是怎么学会弹吉他的?”
    “我妈教的。”
    “她一定是个很有才华的人。”覃子朝由衷道,“文艺汇演就上这个吧,绝对轰动全校。”
    江闻皓舔舔嘴唇,将吉他装回了琴袋:“这首不行。”
    “为什么?”
    “不想。”江闻皓淡声说,“给你唱唱就算了。”
    他没有说,因为这首歌是他妈教他弹唱的第一首。
    他还记得当时他妈摸着他的头跟他讲有关这首歌背后的故事。jude是约翰列侬和前妻的儿子,两人离婚后,创作人保罗为了让jude不再难过,于是写下了这首歌希望他勇敢。
    虽然没有理由,但自从江闻皓的妈妈过世后,这歌便从此对他有了特殊意义。原本是不打算再当着人唱的,只是覃子朝刚刚又提起,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给他唱了。
    “那就换一首,还是周杰伦吧。”覃子朝说。接着又在心里接了句,我也不想别人听。
    这句绝对是实话,刚听江闻皓这么说完,他其实还挺开心的。先前因为邹莽原所产生的烦闷情绪也因此缓解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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