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皇帝养生系统(慢穿) 第3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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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郎中很意外,原来他不是替长广王拿东西。
    而是给自己的。
    他的心头暖暖的,感动得要死,常山王的责罚过重,是长广王一再施以援手。他的嘴里都是感激的话,才被人送出去长广王府。
    等转过弯,看不到人了,他打开药瓶,闻到浓郁的药香味。
    抹一些在手臂上的痛处,只感觉到一阵清凉,疼痛被舒缓了许多。
    “长广王心善啊,所以才能得到郡君这样的好女子。”关郎中感慨,“只是听闻郡君出身卑微,难以为正室。”
    可惜了这么好的姑娘。
    有一个算一个,靠着这段时间,长广王在尚书省的名声都好上数倍。每个被常山王鞭打的,几乎都暗中得到了长广王府的药。
    高演揍人有多狠,他们就有多感激高湛。
    尚书令多好人啊,从不打骂,还送药,众人可不就向着他了?
    萧靖回家跟张嫣说:“他们都说你是个仙女,助人为乐,热心极了。”
    少女的眼神闪闪发亮,她缱绻地抱着他的腰,笑起来像一只狡诈的小狐狸。
    她这一世既无父兄相助,又没有不凡的家世。不在百官当中做些好名声出来,以后谁选她当皇后?
    连李皇后这样出身名门的正妻,要不是高洋坚持,都差点被鲜卑段氏拉下来。
    “舅舅,你会选我当皇后吗?”
    “不选你选谁。”
    作者有话说:
    这个世界好多个元氏女,公主或者宗室,都嫁给了高氏的男人,或者高氏一党的亲戚。
    元氏是北魏拓拔氏的汉化姓氏,北魏分裂成东魏和西魏。东魏被北齐高氏取代,西魏被北周宇文氏篡位。然后北周灭齐,后来宇文氏被杨坚灭掉,接下来是隋朝。隋炀帝挂了,李渊李世民父子起兵,建立唐。
    大概这就是北朝的发展……只要我男主活得久,他还能见到李世民。
    明天阿瓘出来了,剧情会比较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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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1章 高湛不荒唐(62)
    ◎长广王的侄子救了一人◎
    天保三年, 正月
    短短一个月的事情,让阿瓘快速地成长起来。
    他擦掉落在肩上的血雪, 心里早已一片麻木。
    疯狂的北齐皇帝带着一千百保鲜卑, 一人带两骑,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库莫奚族的领地内。粮食没带,每人带了半头猪肉, 以生肉为食,以冰雪解渴。
    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
    因为高洋怕库莫奚人遥遥发现炊烟,早早转移了。
    被主人家发现了, 还抢劫个屁啊!
    他是带人出来打劫牲畜的, 肯定是要出其不意,再造一笔大的!
    库莫奚人驯养的牛马多,在北齐皇帝的眼里就跟肥羊一样, 不狠狠地打劫一笔都对不起自己。高洋摸到身上的铠甲, 感觉跟冰块一样冷。
    但他的心是火热的,十分兴奋。
    他用杀人的环首刀砍下来一整条猪腿,用刀刃切成大片,吃得狼吞虎咽的。他旁边的小个子戴着面具,似乎有些犹豫。
    “阿瓘,可是后悔了?”
    “不后悔,我吃!”
    阿瓘以前总觉得自己能吃苦, 肯定能照顾好自己,结果现实告诉他太天真了。外头的生活让他知道,他原来是这么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
    生猪肉的气味很大,脂肪都结成白花花一大片, 外面抹了薄薄一层盐, 又咸又腥的味道恶心得他险些吐出来。
    但男孩摘下面具, 他捂着嘴,强迫自己咽下去。
    他吃了半斤生肉。
    吃生猪肉算什么。
    高洋用刀锋串过一片生肉,品尝到残留的血液味道,似乎还有些享受:“若在战场上真没有吃的,人肉也得吃。灾荒年间,易子而食也不是没有,先吃小孩,再吃女人。”
    二叔说起来云淡风轻,仿佛不是什么大事。阿瓘的心神一震,竟然要吃人肉……
    他,还学不会。
    冻伤的战马被高洋下令杀了,毫不可惜。因为没了可以再抢,抢了库莫奚人的,什么都有了。
    最重要的保持战力,不能叫军队饿肚子。
    阿瓘学着习惯这种生活,甚至还仰着头去喝马血。看到曾经的战友举着刀走过来,一头黑色的公马眼睛蓄满了泪水。
    “嘶——”
    它嘶鸣着,撅着冻伤发黑的蹄子,却没有踢人。下一秒,一刀下去,温热咸腥的血液流到阿瓘的喉咙里,算是不错的营养品。
    这是口热乎的。
    因为高孝瓘是皇帝的侄子,所以他是第一个喝马血的。
    后面的百保鲜卑都在排队,人人茹毛饮血,鲜红的血液更能激发了心里的斗志。
    高洋用鲜卑语大呼:“等打下库莫奚部,男的反抗者杀,女人随便抓!活着的牛马牲畜都给朕赶回去大齐,回军分予尔等!”
    这是军中常见的激励手段。
    女人,钱财。
    库莫奚人没钱,但他们有很多牲口。跟随皇帝的百保鲜卑情绪激昂,每人分几头牛,乡里能算富翁。
    谁家没婆娘的,陛下说了,可以随便抢!
    众人磨刀霍霍,好像群狼闯进了羊堆一样。
    阿瓘听着二叔用鲜卑语发布军令,感激九叔逼着自己学习语言。要是高澄的儿子都听不懂鲜卑语,当真是十分讽刺。
    “陛下威武,陛下威武!”
    “杀,杀,杀——”
    男孩带着面具,双腿夹紧马腹,他冷漠地跟在二叔身边,专门负责补刀。入夜,好多人都看不清视野,但高洋带着的人马没有夜盲症。
    他们看着聚居的库莫奚人部落,眼都绿了。
    北齐皇帝举起刀,露出一个残忍嗜血的笑容。他带头冲破库莫奚人的防线,在库莫奚人惊恐的尖叫声中,混入了一声声金属刺破肉身的声音。
    不响,但收割着一条条生命。
    一个库莫奚人被高洋砍倒,男孩一刀上去扎破心脏。两个库莫奚人在逃跑,男孩瞄准脖颈而挥刀。
    溅开的血落在盔甲上,凝结成暗红色的雪花。
    男孩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到后来,他连二叔的人头都敢抢,一人一骑冲在前面,不断挥舞着手臂。玩腻了,他肆意地抢过火把,在火光在看到了一张张不认识的脸。
    他们的表情都一样,惊慌失措,仿佛看到恶鬼从地狱爬上来。
    恶鬼张开獠牙,择人而噬。刀锋浸透了污脏的血液,已看不清原来的颜色。反抗的人都被他砍去首级,苟活的人好像羊群一样,被赶到一个地方,圈着。
    当阿瓘摘下面具的时候,他是最干净的那个人。
    他的脸真白,真好看啊。
    百保鲜卑没有一个人敢小瞧他,就这位不要命的玩法,跟陛下不遑多让。难怪都是高家人,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再然后,清点剩余的人口和牲畜。
    胜利者开始享受着战争的甜美。
    库莫奚族余下的男人不敢再反抗,皆俯首贴地,被齐人用麻绳捆起来,如同猪狗一般。女人和小孩被赶在一起,最白嫩漂亮的两个大姑娘,被欢呼着送入高洋的帐房。
    皇帝理应享受最好的。
    这是所有人的共识。
    知道去侍奉敌人的首领,有些奚族女还露出羡慕的神态。但阿瓘猜到,那两个女人才是最惨的。
    她们活不成了。
    二叔并不会把这种女人带回去邺城,他会在太阳升起前,一刀捅在女人的胸口上。二叔的性格谨慎,万一在这里留下子嗣,以后惹出一堆破事怎么办?
    高洋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斩草除根,是最简单而高效的办法。
    阿瓘转过身去,远离人群,不欲再看。他尚未成年,对男女那点屁事没兴趣,他在月光下擦拭着自己的刀,一下又一下,仿佛对待亲人一样。
    这把刀是九叔送给他的,用的是最好的钢,锋利极了。全赖它,他今天发挥得不错。
    突然间,他手一抖,自己的手指被割破了。
    他皱起眉头,刚才是谁在尖叫?
    真是在找死!
    军营中禁止营啸,夜间禁止有高声叫喊。高洋曾经跟阿瓘讲过,若突然爆发出士兵的尖叫,即刻将违者斩首,尖叫声会放大弱者心中的恐惧和种种负面情绪,甚至会引发军队中的众人搏斗残杀。
    高孝瓘用干净的雪水擦过伤口,他很严肃地跑过去事发的地方。
    叫声很尖锐,还有点嫩,不像是男人的呼号,像是女声,紧接着是几句鲜卑语的唾骂声。阿瓘去查看情况,应当是哪个百保鲜卑在抢女人。
    二叔放纵手下的行为,阿瓘没有说什么。
    他不会违背二叔的意志。
    “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他推开几人,“你们扰着陛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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