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宦官之后 第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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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当然不是啊。
    虽然先帝不做人,但汤山是无辜的。事实上,连亭还挺喜欢这里的,因为这里不仅有先帝朝时的不愉快,还有不错的回忆。
    某年先帝前脚上山,后脚就天降暴雨,一行人被困在山顶的行宫。偏先帝突发奇想,宣召贤安公主觐见。
    贤安大长公主当时还只有公主的头衔,因与先帝不睦,并未随驾,只是她当时刚巧也在汤山,只不过是住在自己的庄子里,身边是正值年轻气盛、还在读书的儿子不苦,以及……他儿子不知道第多少任的小爹。
    外面电闪雷鸣,风雨大作,先帝非要在这个时候见自己的妹妹,很显然就是在故意折腾。
    但别人不仅不能劝,还只能陪着敬着高呼圣明。当时负责传旨的太监,正是连亭的师父张感恩。张感恩一直都有风湿的老毛病,事实上,在宫里跪来跪去的内监就没几个老了后能逃脱风湿怪圈的,只是张太监的尤为严重,尤其是在这种连绵的阴雨天,在刚刚经历了剧烈的爬山运动后,他连正常行走都是在咬牙坚持。
    连亭不可能看着他师父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跑去半山腰的公主庄子宣旨,脾气不好的贤安公主说不定都不会让他的师父进门。
    所以,连亭主动请缨,准备替他师父去吃这个闭门羹。
    年轻的连亭穿着褐色的蓑衣,冒雨疾步于山间。但偏就这么不巧,一棵有几人合抱那么粗的水杉被雷劈下,滚落到了山间,正好把唯一的大路堵了个水泄不通。连亭不得已,只能绕道选择小路,他想尽快下到山腰……
    但这样大的雨,大路都不好走,更遑论泥泞的小径,哪怕连亭有武功傍身,也几次险些滑倒。
    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连亭其实已经没有多少记忆了,只记得忽然一阵天旋地转,再睁开眼时,他就已经落入了捕猎的陷阱之中。
    叫醒他的,是跟他一样倒霉掉下来、正在“离家出走”的不苦大师,好死不死压在了连亭的身上,却也及时让他清醒了过来。
    那个时候不苦还叫纪复屿,没有道号,已经是个远近闻名的纨绔少年郎。据他自己说,他当时不是离家出走,只是命运的指引让他遇到了连亭。但就贤安大长公主说,不苦当时就是接受不了她又给他换了个小爹,还是自己的同窗,负气出走,没想到外面下了这么大的雨,他又没脸认怂就这么回去,才在庄子外面乱转,一个不慎踩空,才落入了陷阱。
    比着了道的连亭还显得像个傻逼。
    是的,连亭不是自己掉进去的,而是从行宫离开前就已经喝了药,药效发作后,被与他同行的小内监推入了陷阱。
    连亭当时的腿被兽夹所伤,鲜血混合着雨水与泥土肆意横流,吓的纪复屿差点以为自己压的是一具尸体。幸好,连亭最后还是睁开了眼睛,不仅能喘气,还会说话,他一眼就认出了不苦这个公主子,希望他能踩着他脱离陷阱,去给贤安公主传旨。
    不苦都急疯了:“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想着传旨?你就这么爱岗敬业吗?”
    连亭反倒是很冷静,他判断了一下自己的受伤程度,以及陷阱离庄子的距离,并不觉得自己一定会死。但如果贤安公主没有在大雨中前往行宫,那他反而不太可能活下去。
    “听着,只有你能救我了。”虽然连亭对纪复屿这个草包衙内并没有报多大的期望,但也只能试一试了。
    “我知道啊,当然只有我能救你了,大哥,你在流血啊。”不苦正在笨拙的想要撕开自己的衣衫给连亭受伤的小腿包扎,他当时根本不知道连亭是谁,却也不想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死在自己眼前,“你配合一点好不好?”
    那真的是一个乱七八糟又仓皇无措的雨夜,连亭身体的温度在极速消退,他没办法再和不苦多聊,只拼着最后一口气,半起身把人扔出了陷阱。
    说真的,能成功,连亭都觉得挺不可思议的。
    而不苦也不是个只会哭的傻子,虽然就这样上来他还挺懵的,却还是在落地后,及时反应了过来,擦干眼泪,爬在洞口边对连亭大喊:“你坚持住啊,我这就去喊人,我一定会回来救你的,我一定会!”
    连亭却只记得一件事:“传旨。”
    “知道啦,我娘一定去,她不去我就躺地下不起来。但你也要坚持住啊,你要是死了,我就打死不让我娘去了!”
    很显然,后面这是一个情急之下口不择言的激将。
    连亭却躺在陷阱里仰头望着夜空心想,如果我死了,我哪里还管你娘去不去呢?不去最好,气死龙椅上那个傻逼。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不苦兑现了他的承诺,他从没有在大雨中跑得那么快过,也再顾不上什么面子不面子,第一时间冲回庄子里喊人救命,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努力把事情都交代了个清楚。一边安排侍卫救人,一边让他娘赶紧先去行宫。
    连亭说对了,贤安公主还真没打算去见她的皇兄,他想折腾她,她就一定得被他折腾吗?
    但不苦却哭的更凶了:“不行啊,娘,你要是不去,那就是害了我的救命恩人。”嗯,虽然在连亭看来是不苦救了他,可在当时不苦的理解里,他反而觉得是连亭救了他。如果没有连亭把他扔上去,他俩很可能会一起在那个雨夜冻死在陷阱里。
    贤安公主实在是拗不过真要躺地上哭的儿子,只能冒雨乘轿走小路上了一趟行宫。当然,也是因为她也觉得是连亭救了她的儿子,她才会想要还了这份人情。
    但这个故事并不是连亭今天要对儿子表达的重点。
    重点是,当他们一起爬上山顶,在云开雾散下见到了金光罩顶时,连亭说:“后来有一年,我也是在这么一个大清早起,被你不苦叔叔喊来爬山,看到的这么一场日出。”
    不苦很喜欢这样心血来潮的发疯,他就这么蹲在山头,两手搭在膝上,乱没有形象的叼着一根野草,在碎金一般的阳光里,歪头问连亭:“怎么样,很好看吧?”
    在烟波浩渺的群山环抱中,他们一起在山顶上享受了一顿不算精致的早膳,有热气腾腾的花茶,有焦脆独特的酥黄独,反正都是只有不苦这样的富贵闲人才会觉得有趣的东西。
    一如絮果如今的心绪。
    “不要因为别人进入了某个阶段,你就也着急想要与别人一样。当个你不苦叔叔那样的富贵闲人不好吗?”说真的,连亭其实是很羡慕不苦的,他觉得儿子若能像不苦一样逍遥自在的过完这一生,就会是很理想的一种状态了,“当然,这话不要告诉他,我是不会承认的。”
    长日尽处,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将看到我的伤痕,知道我曾经受伤,也知道我曾经痊愈*。
    “你的朋友们都很忙、没办法随时约出来没错,但你可以成为那个永远都有空、能被约出来的朋友啊。”
    作者有话说:
    *信步上鸟道,顶峭松多瘦:引自晚唐诗作《登山》。
    *酥黄独:宋代的一种点心。
    *长日尽处,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将看到我的伤痕,知道我曾经受伤,也曾经痊愈:泰戈尔的诗。
    第108章 认错爹的第一百零八天:
    在被阿爹打开了思路后,很会举一反三的絮小郎,就开始给他忙碌的朋友们当起了救火队。
    今天给司徒淼正在萌芽的爱情出谋划策,明天陪叶之初适应率性堂高强度的读书生涯,在给双生子当垃圾桶的同时,还不忘送他们最新的乡试题集,因为这个夏天一过,他们便要下场参加秋闱了,絮果衷心希望他的朋友们能一遍就过,从两个詹秀才变成两个詹举人。
    当然,最让絮果关心的,还是他最好的朋友闻兰因。
    理论上来说,闻兰因应该和絮果一样,当两个全大启最闲的大闲人。但也不知道是从哪一天开始,闻兰因就像是突然被打通了任督二脉,找到了要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陷入了忙的要死要活的水深火热之中。
    倒不是说闻兰因就不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粘着絮果了,他依旧会频繁的出现在絮果的生活里,只是……
    絮果很难形容那种感觉,他想了好几天,最后也只能把自己杂乱的内心胡乱的归结为,他想帮兰哥儿的忙,但他甚至都不知道兰哥儿在忙什么,所以他才会有些不知所措。
    至于闻兰因到底在忙什么?
    当然是在忙着变成一个优秀的老攻啊。
    说来还怪不好意思的,自打开始了解断袖这个群体,闻兰因就是越了解越心惊,越了解越肉跳。毫不夸张的说,在买回那些不可言说的话本并里里外外通读研读后,闻小王爷那是彻夜难眠,惊骇异常,内心不知道卷起了多少滔天巨浪。
    什么皇帝殿试看上状元郎,朝臣变皇后;富商被男宠抢了小妾和产业,多年后变身将军回来复仇;主考官前辈化名复读追学弟,学弟进京赶考发现主考官竟然是他……
    反正就是各种狗血纠葛的狂野文字扑面而来。
    作为一个看话本也只看过探案录的小清新,闻兰因在那一刻受到的冲击,不亚于有天絮果告诉他,他们生活的世界其实是个球体,而在球体之外还有广阔无垠的宇宙。
    哪怕事后闻兰因自己先一步想明白了过来,话本不是现实,在剧情方面肯定会有故意夸张和追求刺激的艺术成分,就像甚嚣尘上的八卦一样,听一听就得了,不能当真。但多少也是有一些可以作为依据的内容吧?
    好比,断袖之间要分大欢、小欢和林人。
    或者按照从江左那边传来的说法,就是分攻受。
    在减去了话本里一些很没必要的细枝末节后,闻兰因总结出了几个很不得了的规律,好比要想当一个合格的老攻,那就必须有能与之媲美的能力。
    哪怕不是雄才大略的帝王,也该是个可以执掌朝堂的权臣;不能成为可以征战南北的战神,至少也要是个一人可抵半个国家经济的巨富才行。
    总之,就没有一个十六岁了还住在宫里、靠皇兄太后养的纨绔王爷能当攻的。
    没有!
    抛去社会地位不谈,只说攻的角色定位本身,也让闻兰因很焦虑。
    首先一点,攻必须高,比受高。闻兰因已经算是同龄人里的高个子了,但他也得承认,他并没有犬子高,虽然这些年还在长吧,但闻兰因还是严格开始了每天的摸高训练,生怕自己长不到阿爹那样的身高九尺。唯一让他庆幸的是,如今的絮果也不算高。
    其次,攻必须天资聪颖,极具城府,最好文武双全,是整个话本里的智商与武力值天花板。在读书这方面,闻兰因还好说,他从小就是第一,只不过他身边也不乏聪明人,连大人,廉大人,詹家兄弟乃至是叶之初,至于武力值……只能说闻兰因也挺厉害的,但他没办法自视甚高的说一句自己就是天下第一。
    然后就是颜值了,说真的,闻兰因觉得自己长得不差,但如果是和絮果比,那肯定还是会略逊一筹的。
    还有最重要的,每一个攻几乎都有一段美惨强的往事。
    闻兰因在长乐宫里拿着狼毫酝酿了三天三夜,都没办法把自己的悲伤往事写够半页宣纸。并且,他还惊奇地发现,他从小到大的人生除了失去双亲和天生罹患眼疾外,一切都是那么地顺风顺水,就没有太过为难的地方。
    失去双亲是很痛苦的,哪怕闻兰因当时还小,他也忘不了噩耗传来那一刻的手脚冰凉。但这并不是闻兰因想要拿出来说的事情,他也不想这么消费自己壮烈牺牲的爹娘。
    那他仅剩下的悲惨往事,就只剩下他的眼疾了啊。
    但是说真的,自从有了絮果给的叆叇后,闻兰因的目力得到了极大改善,平日里不是特意提起的话,根本没有人会意识到他还有这么一个天生的疾病。
    况且这也不是话本里的攻该有的惨。话本里对苦难的塑造,往往都是为了剧情服务,最好能制造更多的剧情冲突,好比什么不断找茬的极品亲戚,试图侵占他家财产的白眼狼属下,再不然也是苦心积虑制造了血海深仇的大反派。
    单看这点,闻兰因觉得他哥比他更像主角。
    从十岁登基开始,他皇兄不是在装傻卧薪尝胆,就是在与奸臣斗智斗勇,哪怕是在成婚亲政了的今天,一个皇后怀孕都能搅的朝堂上下不得安宁。
    每天的生活不要太精彩。
    相比来说,闻兰因的过往就有些乏善可陈了。在还没有意识到北疆王这个身份所代表的兵权有多么重要时,他的皇兄和竹马的亲爹就已经帮他把王位给落实好了;北疆军内上下一心,掌事的都是他爹娘的嫡系亲信,这些年不能说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吧,那也是兢兢业业、不敢懈怠,无不在热烈期盼着他长大。
    宗室里,能与他叫嚣的叔伯兄弟也都在先帝朝死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不是因为颜控而对他宠溺异常的姑母,就是把他当亲儿子养的伯母,唯一理论上该忌惮他兵权的亲哥……
    正在关心的问他:“你最近为什么不开心?”
    闻兰因还没开口,一身龙袍的皇帝就已经直接问了下去:“是因为你皇嫂怀孕吗?还又有人在挑拨离间?你要这么想啊,兰哥儿,你未来的小侄子、小侄女有可能会有很多,但皇兄我只有你一个阿弟啊。”
    闻兰因面对皇兄真诚的面容,发自真心地担忧,还能说什么呢?总不能说你把我照顾的太好,铲平了人生百分之九十九的烦恼,让我反而有了一丝烦恼吧?那他也太不是个东西了。
    但他这样一帆风顺的人生、方方面面都没办法达到极致的角色,总感觉被剥夺了攻权啊。
    可他真的很想和絮果在一起。qaq
    絮果来京郊大营给闻兰因送香饮子时,正听到他的好朋友在和侍卫小哥抱怨,为什么老天爷就不能让他的人生过的艰难一点。
    絮果:“???”
    侍卫小哥面无表情的站在一旁,熟练的回答:“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一句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闻兰因幽幽地看回来:“你是不是以为你很幽默?”
    侍卫小哥很识时务者为俊杰地立刻更换了答案,并且提出了一个非常新颖的观点论调:“那也许这就是一种老天爷另辟蹊径的为难。”在您越是追求波折时,老天爷就偏不您如愿。
    闻兰因陷入沉思:“你说得也不无道理,但我还是觉得你在敷衍我。”
    侍卫小哥心想着,这已经是您问我这个问题的第一百五十八次了,我不敷衍还能怎么办?然后,侍卫小哥就看到了他的“解决办法”迎面走了过来,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连小郎,他们家王爷唯一的克星,所有北疆侍卫命里的特赦人,救苦救难救一切的活菩萨!
    倒不是絮果和北疆的侍卫小哥们有什么心有灵犀的默契,而是一旦絮果出现,闻兰因的眼睛里再容不下其他人了。
    侍卫小哥快乐下班。
    絮果一边把用冰壶镇着的紫苏饮子递给好友,一边问:“你们刚刚在说什么?”
    闻兰因自然不可能和絮果讨论什么他的人生为什么缺少苦难,说真的,他这个人某些时候还挺茶的,无师自通了卖惨,垂下头,小声道:“我觉得我挺失败的。”
    “哈?”絮果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好友,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对自己有这么大的错误认知,“你在说什么啊,你哪里就失败了?”
    闻兰因立刻开始举例,把他作为一个攻却不能拔得头筹的各个方面都讲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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