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夜莺请闭眼 第1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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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辈子结束之前,也就需要再爱你六个十年而已,或者咱们努努力,再多活几个十年……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大事,怕什么?”
    作者有话说:
    我回来啦,大肥章!
    第63章
    ◎我想跟你结婚。◎
    酒店大堂里无数声息伴着他悦耳的嗓音填埋进耳朵。
    林循的大脑有些难以理解他话里的意思。
    良久后, 她机械地顺着他的话低下头,看了眼被交到她手里的盒子。
    很沉,方方正正的, 面积比一本书还要大一些。
    她想将那上头的锁扣打开, 可冰凉的手指却被他倏地摁住。
    沈郁触到她手指的温度,顺势往上摸了摸她单薄的衣袖,好笑道:“出门这么匆忙,都没披件外套?看来是真的想我了,没撒谎。”
    大堂里温度还是比房间里低很多, 林循只穿了件薄薄的衬衫,后知后觉地感到脖颈处钻进一丝凉意。
    她咬着下唇 ,缩了缩脖子没吱声。
    沈郁将她的手揣在手心里:“不急着看,先带我去开间房?”
    “好。”
    林循迟钝地牵着他往前台走去,木木地听着他们交谈。
    直到他晃了晃手里的房卡,手指暧-昧地在她掌心挠了挠, 林循才反应过来,带着他往电梯的方向走。
    因为有她在, 他很自然地收起了折叠盲杖挂在腕间。
    他的房间也在四楼,只不过在长廊尽头。
    林循带着他找到对应的房间号, 抿着唇刷房卡,又熟稔地帮他把外套挂了, 调好室内的温度。
    这才将手里的盒子放在茶几上, 深吸了一口气转身。
    “你刚刚的话……什么意思?”
    什么叫爱了她一个十年。
    十年前, 他们明明还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几乎没有交集。
    她有点没能理解。
    或者说, 哪怕理解了字面意思, 但依旧不敢相信。
    林循抬头看着跨越了漫长距离忽然出现在眼前的男人, 眸光抖动着。
    这一切真的就像个梦。
    她几乎都要怀疑是不是刚刚其实自己没给他打电话,而是吃掉了那八片药,然后药物中毒后,产生了幻觉。
    沈郁却面色沉静,没有马上回答她。
    他在两天前去过医院后,就开始思考医生说的,她的心结。
    他从前一直想要隐瞒这十年里对她的感情,起初是因为知道她只是想要谈一个轻松愉快、没有负担、不用走心也不考虑未来的恋爱。
    后来则是顾及到她的心理状况,害怕自己不克制的话,会给她带来负担。
    但这两天他想了很久,在来的路上,还有点紧张。
    斟字酌句了一路,怕把人吓跑。
    可刚刚听到她在电话里痛苦急切的声音,他只自责没有早点说。
    沈郁摸索到宽敞的沙发扶手,牵着人在沙发上坐下,伸手打开了搭扣,将那被他封存已久的箱子推到她面前。
    他低低咳嗽了两声,有点笑不出来。
    声带因为久违的精神紧绷而收缩,连声音都像是从嗓子里挤出来的。
    不同以往的哑涩和认真。
    “意思就是……林循,我早就喜欢你了,从高二开始,我喜欢了你很多年。虽然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是美好的事,但它的的确确已经持续了十年。长久地、纯粹地持续着。”
    林循听着耳朵里传来的信息,心跳一声一声如有回响。
    她平复了几秒钟,垂眸接过那盒子摊在膝盖上。
    里面有好多东西。
    她略略翻了一下,一眼便看到正中散乱放着的一支钢笔,以及旁边几根零碎不成样的铅笔头。
    林循目光震动着看着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笔被安置在一起。
    良久后才拿起那支钢笔细看。
    很熟悉。
    是他曾经借给过她的那支。
    只不过,笔帽上多了两个花体字母印刻。
    “l.x.”
    ——林循。
    她蓦地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你还留着?这字母……是后来刻的?”
    “是,”沈郁靠在沙发背上,因为看不到她的表情和反应,也难以分析她语气里的喜恶,解释得便没那么从容,“你还记不记得高三一模之后,你忽然把这支笔还给我的时候说什么?”
    林循点头:“我说,程孟帮我查了,这笔很贵,所以我不能要。我不是它的主人,没资格带走它。”
    “嗯,是很贵,”他勾唇,浅浅笑了声:“我拿回去后让人送回原产国刻了字,本想着如果上面有你的名字,那就算你不想当这个主人,也没办法了。我想当作毕业礼物给你,只可惜你离开的时候,它还没刻好。”
    林循低下头,去摸那两个刻字。
    忽然觉得心腔似是也被人一字一句一笔一划刻开。
    一直以来的无措和虚无缥缈的感觉,似是落到了实处。
    他没有说谎。
    他真的喜欢她。
    林循默了一会儿,吸了吸鼻子,拨开第一层的笔,拿出底下一根宽宽的发带。
    黑色的发带上,绣着两个白色的字,“必胜”。
    她记得这根发带,当时班里学习委员每次考试都戴根发带在头上,结果成绩一次比一次好。
    后来这事儿不知道怎么传得越来越玄乎,陆陆续续有很多人学。
    程孟一口气买了好几根,有“奋斗”、“必胜”、“成功”、“冠军”……
    她嫌黑色绑额上远远看着像多长了一圈头发,就把这根给了林循,让她随手处置。
    林循不信这个,扔在抽屉里从来没用过。
    好像是高二下学期的某天吧。
    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再一次在学校里见到了沈郁的父亲。
    他们像之前那次一样,开始争吵。
    起因又是他那个年轻继母。
    那女人说,自己有孕在身,却被沈郁故意撞摔倒。
    说他存心要害她。
    沈父勃然大怒,等不到晚上放学,中午便赶来了学校。
    具体的争吵林循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沈郁一句话都没为自己辩解,态度懒懒散散、毫不在意。
    沈父满脸都是愤怒和失望,语气冷得像冰:“就你这点心胸,就算你眼睛好了,我也不放心把沈氏交给你。”
    沈郁却没什么表情,玩味道:“就跟谁他妈想要似的。”
    他那句话说完,不妨沈父气怒下砸了个杯子过来。
    他砸得并不重。
    可或许是忘了儿子已经看不见,躲不了。
    那杯子不偏不倚,正中他额际。
    尖锐的玻璃边缘擦破了他额头表皮,鲜血沿着发际线缓慢流淌下来,沾湿了额前些许碎发。
    沈郁似是怔了一下,半晌后却只是浅浅啧了声,伸手去触。
    他手指轻轻捻了捻那点温热的血,抽了两张湿巾止血。
    神色却更加平静,不带半点情绪。
    林循看着他父亲眼神顷刻变得惊慌,张皇地解释自己并非故意,说要带他去医院。
    他却头都没抬:“满意了?打完能滚么?我还要上学。”
    他表现得很淡定。
    林循也以为,他半点都不在意。
    直到同学们陆陆续续回来,他额上的伤口早就止了血,却难免会有道浅浅的疤痕。
    接下来的一整个下午,他下意识地一直用左手扶着额头,挡着那道伤口。
    班里几个跟他交好的男生随口过问,他只吊儿郎当地解释说有点头晕。
    林循那一瞬间忽然意识到,尽管生存环境截然不同,这人其实跟自己挺像的。
    色厉内荏,要面子,挺能装。
    但显然没她有经验。
    演技很差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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