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3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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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直播画面里。
    公诉人很快将证据资料呈列完毕。
    法官周全民沉声开口:“被告方,对于公诉人的这些证据,你们可有质疑之处?”
    如她所料。
    王大锤似乎完全没跟上节奏,只是简单说了几句。
    根本没有提出什么质疑。
    颜问夏皱了皱眉头,忍不住吐槽道:“不质疑证据,怎么做无罪辩护?”
    她也是个刑事辩护律师。
    十分清楚,想要认定为无罪……
    最应该做的,就是对证据进行反驳。
    将关键性的定罪证据,予以驳斥。
    要么将其驳斥为非法采取的证据,不足采信,要么自己拿出更为精准的证据,以证明无罪。
    错过了最关键的质证阶段,合议庭将采信公诉人的证据。
    对案件整体极为不利。
    “果然,还是不能相信这个半吊子。”
    颜问夏带着几分气恼,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这样发展下去……
    赢的概率将微乎其微。
    而庭审直播画面里。
    质证环节,因为王大锤的“不抵抗”,很快结束。
    周全民敲响法槌,沉声宣告:“现在,进入自由辩论环节。”
    颜问夏忍不住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这下没希望了。”
    自由辩论环节,是法庭上最为激烈,辩论最为精彩的环节。
    但……
    以她对王大锤的了解,对方和她吵架都吵不利索。
    更别说硬怼公诉人了。
    然而……
    在她彻底失望的时候。
    被告席的王大锤忽然抬起了头。
    放下了手中的稿子。
    率先看向了公诉人,沉声道:“之前我方一直没有质证,是因为公诉人提出的证据,都合理合法,这些行为我方当事人的确做过。”
    “但在这里,我只想问一问在做的各位。”
    “因为他人再三要求,而出售了三只自己饲养的鹦鹉,就被判处十二年的有期徒刑,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我的当事人,就是个普通人,喜欢养鸟。”
    “饲养了鹦鹉,但却从未用以牟利,反而是悉心照料,将两只繁衍到了十八只。”
    “十二年的刑期,你们扪心自问,合理吗?!”
    “我方始终认为,我方当事人无罪,出于以下几个原因。”
    王大锤深吸了一口气,直视着对方。
    开始反击:“第一,我方当事人宋云的行为,仅仅属于无证养殖濒危野生物种,并不涉嫌违反刑法。”
    “最开始的时候,他在乡间捡到了一只费氏牡丹鹦鹉,有了饲养的想法,于是又购买了一只配种。”
    “期间五年,并未有过任何出售行为,反而保护了该物种,繁衍出了更多的数量。”
    “此次出售三只鹦鹉的行为,也属于他人再三要求,并非处于我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第二,我方当事人宋云出售的费氏牡丹鹦鹉属于人工繁育,并非来自于野外,该物种如今已经大批量繁殖。”
    “其濒危程度……”
    “《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院下发的这条司法解释,明显过时。”
    “至少费氏牡丹鹦鹉,不符合濒危野生动物的种种条件。”
    “第三,我方当事人的行为,无任何社会危害性……”
    法庭上。
    王大锤慷慨陈词,一连说出了七条辩护理由。
    每一条辩护理由,都在朝着无罪的方向努力。
    为了佐证这些理由……
    王大锤还甩出了许多现行的司法解释,动物保护法对于濒危物种的定义等资料。
    无比专业。
    七点辩护,足足讲述了二十分钟。
    法庭上,一直回荡着王大锤的声音。
    “大锤……没想到藏得这么深……”
    颜问夏看着这一幕,瞪大了双眼。
    满脸的不敢置信。
    此时的王大锤,意气风发。
    当庭引经据典,指点江山。
    和平时比起来,简直是判若两人。
    这一刻的王大锤……
    仿佛被司法之神附体。
    列举出的这些辩护理由,都在朝着无罪辩护的方向发力。
    一针见血,十分精辟。
    第一百六十二章 法定刑之下的判决!
    ……
    梓州。
    某高档小区。
    青岚同样在观看这次庭审的全程直播。
    自从在学法联盟论坛里发现了疑似秦牧的小号,她就一直在关注最近晋城的官司。
    果不其然。
    让她发现了这起离谱到被判处12年的“大案”。
    和秦牧用小号在论坛发帖询问的那个问题,一模一样!
    一个普通人,因为出售了三只鹦鹉,被发起公诉,要求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居然不是秦牧辩护?”
    庭审开始后,青岚扫了眼庭审现场。
    发现……
    秦牧居然和养老院的那群老人一起,坐在了旁听席。
    并没有直接参与这场庭审的辩护。
    “王大锤……我好像听up说过,是养老院的法律顾问来着……”
    青岚眨了眨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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