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靡言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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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够了,不用了……”
    就这么聊了大半天,都快中午了,神庙门口传来人声,严教授他们终于是要走了。
    我掏了掏裤兜,掏出一颗太妃糖,捏在手心,从门底下送了进去。
    “给你吃糖。多吃糖,心情就会好,伤口也就没那么疼了。”说着我摊开掌心,等着他将糖取走。
    像是某种谨慎又敏感的动物,微凉的指尖碰触到掌心,没有立刻拿糖,而是停顿了两秒才一下把糖拿走。
    “你的手心……”
    拇指按了按有些痒的掌心,我看着自己掌根处的那道红疤解释道:“小时候摔跤摔的,伤好了,疤消不掉了。是不是刚刚吓一跳,以为我手划开了?”
    我站起身,往远处看了眼:“好了,我走了啊,再见!”
    “你叫什么名字?”少年叫住我。
    犹豫片刻,我用着现在的我绝对不理解的脑回路,粲然一笑道:“叫我‘雷锋’就好。”
    门后的少年不晓得是被我震住了还是压根不知道雷锋是谁,安静地没再说什么。
    那天下午我就离开了棚葛,跟随严教授他们去往下一个村寨考察。
    这只是我人生的一小段插曲,在此后的几年里,很偶尔的场景下,我倒是也会想起那个层禄少年。但一来我跟对方只有一面之缘,二来棚葛距帝都千里之遥,谁能想到他竟然跟我考了同一个学校还成了严初文的室友?
    记得我从严初文那儿知道摩川是层禄族的下一任言官,并且可能就是多年前那个被关在柴房里的“灰姑娘”时,已经是大一寒假的事了。
    假期里我受菀姨邀请去她家吃饭,席间严教授突然问起严初文他们班上那个小言官怎么样。
    “小言官?”我对这个特别的称呼感到好奇,问严初文,“谁啊?”
    “摩川啊,就是我室友,他是层禄族下一任言官。言官你知道吗?小时候我们还一起去过那个村子,叫棚葛的,村里有座神庙,庙里那个穿白衣服的男人就是层禄族的言官。”
    我回想了下,眉头越皱越紧:“小言官是不是就是……那个白衣服男人的儿子?”
    “养子。”严教授接过话头,为我科普起“言官”的由来。
    那一长串故事我已经有些忘了,大概就是一头九色鹿救了在山林里迷路的层禄先祖,还把他们带到了现在的厝岩崧,让他们能够休养生息、安居乐业。
    层禄人感念九色鹿的恩情,为牠建立神庙,代代供奉。但神的语言对凡人来说太难了,层禄人总是无法很好的领会山君的意思。因此,为了更好地守护厝岩崧,九色鹿便在层禄人中选出了一名自己的聆听者,赋予对方降下神谕的职责,消灾赐福的能力,这个人就是“言官”。
    每一任言官都是固定模式选出来的,上一个死去,下一个继任,再在全族不满三岁的孩子中选出自己的养子,将他抚养长大,然后循环往复。
    “小胤你怎么了?肚子疼吗?”菀姨关心地摸了摸我的额头,“怎么脸色这么差?”
    我笑得难看:“没事,就是突然咬到舌头了。”
    那时候因为一些事,我跟摩川的关系进一步恶化,已经退了猎弓社。骤然知道摩川和少年是一个人,我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这怎么能是同一个人?
    一个那么?一个这么??难道是被他那个变态养父养歪了,最终长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震惊归震惊,但我并没有要和他相认的打算,就觉得大家桥归桥路归路,维持现状才是最好的。至于对方会不会认出我,或者是不是已经认出我,跟我没关系,我也懒得想。
    那之后我找严初文玩都会尽量避免和摩川撞上,不是趁他外出的时候去他们寝室,就是干脆把严初文约到外面。
    本以为不在一个院系,我又把猎弓社退了,这次该真的不会再有什么交集。
    结果万万没想到……我跟他之间的孽缘就跟墨菲定律似的,越是推拒,纠缠越紧。
    抽完烟,我站在小楼外,踌躇片刻,轻轻推开了门。
    摩川坐在沙发上,正拎着炉子上的铜壶往杯子里倒茶。我扫了眼整个一楼,不见黎央的踪影。
    “黎央呢?”我在摩川对面坐下。
    “上楼写作业去了。”他将盛满奶茶的杯子推给我,自己又另倒一杯。
    奶茶没有加糖,是淡的,但奶味与茶味配比绝佳,并不难喝。
    “对了,那天在巴兹海,我捡到了这个……”我从外套口袋里掏出那条修好的背云穗子,伸手递了过去。
    摩川一怔,放下铜壶,看了看我,又看向穗子,手指抚过垂落的流苏,拽着将它从我手中一点点抽离。
    “我还以为找不回来了。”
    温暖的室内,除了穗子上檀木珠彼此摩擦发出的微弱响动,只有暖炉中柴火燃烧的噼啪声响。
    张开手,我任由他取走穗子,却又在最后一刻,难忍心中冲动,追上去一把握住了他要收回的手。
    “不说谢谢吗?”我哑声问。
    第13章 知道就快滚吧
    空气有一瞬间仿佛都停止了流动。
    掌下的手骨骼宽大,表面如玉石般泛着凉意,并且,就和想象的一样,一点不柔软。
    “谢谢。”短暂的沉默后,摩川先是向我道谢,再是抬手挣脱了我的桎梏。
    手心一空,我握了握拳,将手收进口袋里。
    一室静谧,气氛陡然冷了下来。
    “我去前面主殿,初文回来了,让他去那里找我。”摩川说罢起身往门口走去,手里还攥着那条背云穗子。
    “望着天空的时候,你在想什么?”我提高声音,在后头叫他。
    他停在门前,双手掩盖在袖子下,褐色的流苏从袖口冒出来一截,在半空轻轻摇晃。
    “这样的日子我还要过多久?这样一成不变,看不到尽头的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他不出声,我就代他回答,“我猜的。不知道对不对。”
    他闭了闭眼,语气是极力忍耐但又忍耐失败的不悦:“上次也是,这次也是。你到底想从我嘴里得到什么样的答案?”他转过身,眼眸一片冰冷,手里的流苏晃动地越发激烈,“是,我过得很痛苦,我每天都在为我当初的选择后悔。你是想听我说这个吗?”。
    我悠闲地,彷如看戏一般的态度激怒了他,圣人的面具彻底碎裂,他露出了内里真正的、属于“摩川”的样子。
    “所以你后悔过吗?”我丝毫不惧地与他对视。
    他的嘴角抿得平直,脸上完全没了表情:“没有,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回到这里。不管你信不信。”
    我一哂:“我信不信有什么重要的?你自己信就行。”
    到底想要怎样的答案,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他拿腔作调的样子很烦人,烦到非得逼得他露出本性,再也无法维持圣人的嘴脸才痛快。
    一阵凌冽的风刮过窗框,生锈的合页发出刺耳的声响,像是谁在发笑。
    摩川盯着我,表情还算平静,语气却难掩阴鸷:“我怎么样和你又有什么关系?我们本来就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出生不一样,民族不一样,职业不一样,未来……也注定不一样。你看不惯我的生活,我也看不惯你的,我们彼此彼此罢了。”
    哈,他终于说实话了,他终于说出他看不惯我了。
    可他凭什么看不惯我?我怎么他了他就一直看不惯?
    内心越恼火,我笑得越无所谓:“你还有一点没说,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我一指他,“你是不染俗欲的层禄神官。”再调转指向我自己,“而我是肮脏的同性恋。”
    最后一个字话音才落,他厌倦地转身就走,话语是前所未有地直白粗暴:“知道就快滚吧。”
    他出去,严初文进来,两人在门口差点撞上。换做往日,他怎么也要停下来打个招呼的,这会儿却看也不看严初文一眼掠过就走。
    “唉?怎么……”严初文指着摩川离去的背影,眼里满是疑惑,“这怎么了?你又惹他了?好久没见他这幅模样了。”
    “饭吃多了不消化吧。”我一口喝干杯子里的奶茶,起身的同时,将杯子往桌上重重一按。
    “你回去了?”严初文问。
    “嗯,回去了。”反正留下来也不受待见,不如回去画画。
    “那我送送你,我跟摩川下会儿棋就回去,晚上我来做饭。”他随我一同往神庙大门走,跟老妈子一样事无巨细地叮嘱道,“你那个衣服不能机洗,你就放盆水泡里面,泡十分钟泥就掉了,你再拧干了晾院子里,知道吗?”
    我:“不知道,你要不回头短信发我。”
    可能是菀姨从小在严初文面前耳提面命让他要多多照顾我,逐渐就养成了他凡事都爱替我操心的性子,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自己有三个妈——一个江雪寒,一个菀姨,还有个他。
    严初文自然听得出我是在跟他开玩笑,但还是食指指了指我,笑着点评:“淘气。”
    到大门口,我摆手让他别送了,他挥手与我道别,让我下台阶看着点路。
    “柏胤,你是不是……”
    听到声音,我回头看向身后,严初文脸上闪过一丝纠结,仿佛有什么难以启齿。
    “算了,没事。”最终,他还是把话咽了回去。
    古古怪怪。
    见他没话了,我再次摆了摆手,插着口袋转身往山下而去。
    之后的几天,我窝在研究院将“神之羽”做了最后的完善,精确到每一颗宝石的形状和与之匹配的镶嵌手法,最后的成品相当让我满意。
    项链从正面看就像是有只神鸟在风中舒展它的羽毛,长而华丽的羽翼首尾相触,合成一圈。每一根或长或短的翎羽各自镶嵌不同的红蓝宝石、钻石以及贝母,最中央的主石是一颗20克拉,打磨光滑的不规则无烧鸽血红。
    当我把它发给皇甫柔的时候,她非常兴奋,盛赞这是不二之作,举世无双。我觉得她太夸张了,但不可否认,听着顺耳极了。
    “我这就把它发给谷小姐确认,看她有没有什么想修改的地方。”
    修改?
    这两个字像是一根微小又柔软的刺,扎进我的心里,不痛,也不见血,就是难受。
    这双羽翼就该长成这个样子,再多一笔少一笔都是画蛇添足,“松林流水”之后这是我最满意的作品,我不能让任何人破坏它的“完美”。
    “不,我会为谷小姐另外设计一条项链,‘神之羽’我要自己留着。”只是瞬息间,我就做下决定。
    皇甫柔一下子没了话语,半晌才试探着问:“自己留的意思是……走拍卖?”
    走拍卖的珠宝,一般就不是商品,而是艺术品。“神之羽”倒是合适,但是……我不舍得。
    我不舍得它离开我,去到一个陌生的主人身边,被不适合的人佩戴。
    于是我再次否决:“不。我要自己留着,可以出借,可以展出,但是不卖。”
    先前的兴奋劲儿荡然无存,皇甫柔木然问道:“又是一条‘松林流水’是吗?可以借,可以展出,但就是不能卖,也不能戴。”
    本来我还没想到最后一条,经她提醒,忆起“松林流水”的惨死,突然觉得很有必要加上。
    “对,不能戴。在它真正的主人出现之前,谁都不配戴。”我说。
    皇甫柔深吸一口气,再开口时,声音已经可以听出明显的怒意:“柏胤,你知不知道你设计的这条项链,光是它上头镶嵌的宝石就要花多少钱?谷家有钱有势有人脉,20克拉的无烧鸽血红他们打个电话就有人送上门,你呢?你去哪里找?就算你找到了,几千万的石头,你拿什么买?”
    “这不是问题。”如果是自留,那颗红宝石主石我完全可以替换成别的,比如尖晶石,号称红宝石的最佳模仿者。
    皇甫柔越发崩溃:“已经有一条完美的项链,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舍近求远?谷小姐欣赏你才会给你一个年轻设计师机会,你要是做得好就能打入他们的圈子,以后身价只会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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