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六零之捡个失忆男人当老公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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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怕苏小春拒绝,她赶紧又补充一句。
    “我,我没有钱,但我也可以帮你干活的,双抢接下来的活我都帮你干了好不好?”
    “不用啊,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呢,不用你帮忙干活。现在正好有空,你朋友的孩子在哪里呀?”
    中午有一点点休息的时间,苏小春刚刚受到了吴小芳倒戈的打击,想现在就去看看姜秀秀说的孩子。
    姜秀秀没想到她答应得这么快,高兴的领着她就往外走。俩人出去路过了蔡素芳,她靠在树下,舒舒服服的眯着眼睛。
    “姜秀秀,正好给我去家里带壶水来,要温的啊,你过来拿水壶。”
    蔡素芬的语气很不客气,跟使唤佣人一样使唤姜秀秀。哪怕只有两步路,也不自己拿过来。
    姜秀秀唇抿着,“我,我不,不回家。”
    其实她家和蔡素芬家离得不算近,只是平时蔡素芬就喜欢让她帮自己做事情,而姜秀秀又是个面团性格,念着蔡素芬大肚子,能帮就帮。但现在要带苏小春去另一个地方,中午休息时间又很短,万一没来得及拖累苏小春迟到的话,是要扣工分的。
    “你不回家还不会走路啊,去一趟不就行了。少跟傻子走一块,本来就不聪明。”
    蔡素芬没好气的训斥着,顺道将苏小春一道骂了。
    姜秀秀对苏小春露出个愧疚的表情,正打算过去把蔡素芬的水壶拿着,苏小春将她拉住。
    “你好可怜哦!没长手长脚呢,平时都是爬过来的吗?”
    苏小春眼神非常纯净,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脸上还浮现出几分同情,似乎蔡素芬真的没有手脚一般。
    被个傻子嘲讽,蔡素芬气得要死,她指着苏小春开骂。
    “傻子你再说一句试试,看老娘不撕烂你的嘴。”
    苏小春把头往前一伸,嘴巴一撅,挑衅的晃晃脑袋,“你又没长手,还撕得了我的嘴?有本事你爬过来!”
    在蔡素芬被气得你你你几下,打算扶着树冲过来的时候,苏小春果断拉着姜秀秀就跑。
    “快走快走,她要爬过来了,哎呀,好吓人啊!”
    因为挺着肚子愣是没站起来的蔡素芬:……
    确认跑出了安全范围,苏小春喘着气拍拍自己胸口,“哎呀,跑远了跑远了,她追不到。”
    姜秀秀被她带着跑一路,本来腿脚就不好,这会直接一屁-股坐地上,一边呼气,一边还很忧虑的操心是不是惹祸了。
    “她,她会不会气出什么问题?”
    “我没有气她啊,就是说实话嘛!她长了手脚为什么要你帮她倒水?”
    苏小春眨眨眼睛,面上表情充满了疑惑,好像在问姜秀秀为什么要说她气蔡素芬。
    跑出来苏小春就把这不重要的小插曲抛出脑袋,只兴致勃勃的问姜秀秀。
    “你朋友的孩子在哪?快带我去看看。”
    ……
    姜秀秀的朋友住得远,得绕过河边一座小山,有个独立的房子就伫立在离河很近的地方。
    苏小春之前都没来过这里,更不知道这里居然还有一间简陋的房子。
    院子里有个小男孩正在玩耍,还有个正在劈柴的男人。
    男孩眼尖,看见姜秀秀跑了过来,好奇的瞅了眼苏小春,直直扑到姜秀秀的怀里。
    “秀秀姨,你好久没来看我了。”
    姜秀秀高兴的把小男孩抱起,她手臂因为残疾萎缩,抱着孩子其实很艰难。没抱一会,小男孩就被一双大手接了过去,是那个劈柴的男人。
    面对这个男人,姜秀秀脸颊泛红,眼中闪烁着非常非常温柔的光芒。
    “这,这是我找来给小鹿看病的医生,你,你别看她年轻,前段时间救了好几个孩子呢。”
    苏小春正打算骄傲的挺挺胸脯,瞥到男人脸上从左耳贯到下颚的一道深红色疤痕,吓了一跳。
    她的表情是非常明显的,男人微微侧过头,隐去那道疤痕。
    “我去倒水,请这位,这位医生帮小鹿看看吧!”
    姜秀秀也看出了男人的不自在,眼中流露出心疼的情绪,她不太意思的对苏小春笑笑。
    “抱歉,吓到你了。”
    苏小春摸摸耳朵,在心里给自己叫了遍魂,然后挺挺小胸脯,“我才没被吓到呢。”
    她没被吓到,只是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对,她那么大胆,怎么可能被吓到呢。
    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苏小春很镇定的开始给小鹿检查,只是一掀开他的衣服,苏小春深吸一口气。
    白嫩小肚子上,密密麻麻全是红点,比疙瘩小,因为痒,许多红点已经被抓伤了,斑斑血痕,看得触目惊心。
    “他身上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长这个,又特别痒。”
    姜秀秀在一旁心疼的说,期盼的看向苏小春,“这个你能治吗?你要是能治,今年双抢的活我替你干,我,我也没啥好东西给你的,你要是觉得不够,下半年你的任何活都给我-干。”
    苏小春撅撅嘴,“我才不要你干活呢,有手有脚的,为啥要你帮忙?”
    姜秀秀张了张嘴,想说是感谢她的。但这段时间一起干活,她也明白苏小春的思维跟寻常人不太一样。
    “特别痒,经常反复长,一长就是一身对不对?”
    苏小春不再看姜秀秀,她站起来,说出几个点。
    “对对对,就是这样。”姜秀秀连连点头。
    “湿疹,不过长湿疹的情况有许多,可能是过敏也可能是太热了或者生活环境太潮湿了。”
    她又蹲下身,检查了下小男孩的腿,发现了更严重的问题,“他有风湿,最好别住河边。”
    “风,风湿?”姜秀秀很茫然的重复,见苏小春表情严肃,明白了这估计是更不好治的病。
    “因为长期生活在潮湿的环境中,患风湿的几率就会增大,你看他的关节是肿的,跟寻常人不一样。”苏小春捏捏关节处,小声问小鹿,“是不是下雨下雪这些天气,你这里会很疼啊!”
    小鹿点点头,“疼,疼的,像好多蚂蚁在咬我。”
    姜秀秀脸一白,把小鹿扯过去,心疼得眼泪都要出来了,“你怎么没说过呀?”
    小鹿对对手指,吸了下鼻子。
    “爸爸养我很辛苦,疼的话忍一忍就过去了。”
    ……
    因为还要上工,了解了小鹿的病情后又匆匆赶回晒谷场。
    好在她们刚到就响了上工的铃声,这次回来倒没看见蔡素芬,不知道她去哪了。
    朱玲翻稻捆的时候翻到苏小春身边,跟她提了个醒,“蔡素芬说她今天被你气到了,下午的活就叫吴小芳帮她干,自己回去休息。”
    “你别怕,我看她走的时候好好的,也就吴小芳一个傻子,给她挣工分呢。”
    朱玲是找吴小芳好好说了一顿,但人家记着蔡素芬说的叔叔,硬说人家是县里的医生,比苏小春专业多了。她不想得罪了蔡素芬看不到那个医生,只能得罪苏小春。
    苏小春没把这事放心上,很随意的摆摆手,“在县里做医生肯定很厉害的,只要能把兰花治好就行啦。”
    梦里的‘苏小春’刚上班时,有些家长看她太年轻不信任她,哪怕她的号不用排队,也不愿意来找她治病。‘苏小春’也不在意,她说不管找谁看病,只要能把孩子治好,就可以。
    所以苏小春虽然会有点难过吴小芳没选择她,但最重要的,就是兰花能把病治好呀!
    她说话的语气一点芥蒂也没有,和平时是一样,朱玲见她真的不在意,反而只希望兰花能治好病。想到了她给小山喂盐糖水,自己当时的反应。
    好在这孩子单纯又善良,根本不把这些事放心上。
    ……
    下了工以后,苏小春和姜秀秀一道去摘草药,小鹿身上的湿疹可以用马齿苋打出汁涂抹,恰好马齿苋是农村田边非常常见的野草,随手一摘就是一大把。
    姜秀秀摘得很卖力,还仔细问苏小春有没有别的需要注意的。
    “其他都不用特别注意,就是不能继续住河边了。湿疹还算好治的,等大点抵抗力强了就不会复发。可风湿不好治,他这么小就已经有明显症状,再拖下去以后可能都不能走路。”
    苏小春对小鹿的风湿情况比较忧心,她知道这是一种很难治疗的病症。
    听苏小春这么说,姜秀秀咬着唇,难掩焦虑告诉苏小春,小鹿父子不是他们生产队的人,是60年闹饥荒的时候逃难来的。因为他脸上的疤痕,生产队的人觉得他以前是干土匪的,不愿让他进生产队。就只好在离生产队稍远的地方找个空地,简单起了间房子容身。再搬,能搬到哪去呢?
    “他肯定不是土匪,因为他人特别好的。”
    姜秀秀说得笃定,因为自己有次落水,是被那个男人救了。一个能好心救人的男人,怎么可能是凶神恶煞的土匪呢?
    “哦,你喜欢他。”
    苏小春掐了把马齿苋,笑嘻嘻的说道。
    姜秀秀脸一红,没否认的把马齿苋拢了拢,用随手捡来的稻杆绑起来。
    “既然他不是土匪,你就去找文叔,让他搬到生产队嘛!”苏小春很天真的说道。
    姜秀秀摇头,“生产队没有多余的房子,他要搬过来就得起房子,起房子要很多钱的。”
    苏小春往她身上一指,“你有房子啊!”
    “你看我在河边捡了个男人回来,你也去河边,把他们父子俩捡回来嘛!”
    “嘿嘿,这样你又有男人,又有儿子啦!比我还多一个哩!”
    姜秀秀看着高高竖起一根指头比划的苏小春,这个话说得可真轻松自由毫无顾忌啊!
    性格面团似的姜秀秀捂着砰砰砰直跳的心脏。
    她觉得,苏小春说的,真是个好主意!
    第13章
    赵翎的伤好了许多,包括脑袋上的,但是伤好了,他的脑子里还是没有一点关于以前的记忆。
    既来之则安之,没有记忆的赵翎反而开始开始热衷于探索自己的本能。
    这种本能赵翎将他称之为身体记忆。
    比如早上起来后,他举起手想要伸个懒腰,身体却在他抬手的时候,自动自发的安排他打一套拳法。他没有这套拳法的记忆,然而他的身体却将这套拳法行云流水的进行下去。
    打完拳的他神清气爽,感觉自己的身体得到释放。
    但这种释放还不够,似乎还没到极限般。在他走出院子后,他遵从自己的身体记忆,开始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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