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男主脸上有弹幕[快穿]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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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偷摸摸离开酒店后,程青槐就直奔火车站,买了马上就能发车的火车票,直接离开。
    她无法想象,如果不离开,接下来等着她的会是什么。
    她跟江辰溪的结果只有两个,要么就这么结婚,要么就是分手。
    如果是结婚,那么她一定会被母亲和继父要挟不停地找江辰溪要钱补贴娘家。不会有男人愿意当这种提款机,江辰溪肯定无法忍受她太久,最终她会跟江辰溪离婚。
    离婚后,她没有依靠,离婚后分到的财产一定会被母亲和继父瓜分,她只能待在家里,继父也会因为她已经出嫁过,向她伸出魔爪。她或许可以反抗,但她的天生神力一旦失控就会把人打死。
    如果是现在就分手的话,回到家她一定会被母亲毒打然后压着回去求复合,她其实不敢跟那个母亲打起来--不是因为顾及什么母女情,而是怕自己失手把人打死了。
    这都不是她想过的生活。
    更别说,她继父嗜赌成性,在外面欠下了巨额高利贷。
    一辈子都还不起的赌债。
    她绝对不会为一个这么恶心的男人还赌债。
    看着窗外的风景一点点后退,程青槐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样就好。江辰溪家的势力没多大,她逃的远一点,他们再怎么样都不可能把她押回去。
    哪怕他们可以报/警,利用警/察的权限找她,她到时候只要不再乱用身份证,茫茫人海里,要找她简直犹如大海捞针。
    程青槐曾经抱怨过不公平,为什么她的家境会是这样的,为什么她没有出生在有爱/的家庭里,她的母亲为什么不在她出生前把她流掉……
    但发现她无力改变太多之后,也只能让自己一点点强大起来,不让自己被那些人卖了。
    这不是总裁文,她不会遇到一个一掷千金救她脱离苦海的总裁。
    ----
    处理了早上的乌龙后,也就表示开头的大纲已经走完了。而杨景湘也接收到了接下来的剧情发展。
    [女主苏未央从酒店离开后,因为心里愧疚,和江辰溪提出了分手。江辰溪虽然不舍,但是想到苏未央背后的家庭,一个没能力赚钱还挥金如土的母亲和嗜赌成性的继父,遂同意分手。
    苏未央身心疲倦回到家里,发现家里就好像被入室抢劫了一样,原来是因为继父前几天欠下巨额高利贷,追债的人已经追到家里来了,把家里洗劫一空。
    苏未央是多么善良的一个人,即使在家里被母亲各种骂,小小年纪就要帮家里做这个做那个,到了能出去做兼职的年纪后一个个兼职就没停过;即使继父对她动手动脚,她也忍气吞声,觉得有难了应该帮家里撑过去。
    同时苏未央又是多么倔强的一个人,就是死活不去找前男友江辰溪帮忙,母亲明知道她们已经分手的事情,硬是要她去找江辰溪,还放话说:‘如果你没在江辰溪那儿要到钱,你就别回来了!’
    两边压迫,苏未央咬牙不找前男友,而是多方打听可以赚钱的门路,被一个朋友介绍到了某个高级娱乐会所工作。
    说是工作,实际上在别人看来,不过就是出来卖的,不然小小的服务员,怎么值那么高的工资?
    可是纯真的苏未央并不知道,只以为这是单纯的服务员工作。因此在被一个猥琐的客人吃了豆腐后,当场泼了客户一脸的酒水,惹怒了这个有十分有背景的客人。
    男客人垂涎苏未央的美貌,于是要苏未央免费陪他过夜,才能一笔勾销。
    苏未央自然不愿,坚持声称是那个客户没有遵守会所的规定。
    殊不知,他们这一场争执已经落入了男主皇甫尧的眼中。
    皇甫尧认出了那个女人就是那天逃走的小东西,感叹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终于让他逮到了。
    皇甫尧出手救下苏未央,作为一个国际集团的总裁,男主皇甫尧那是要身份有身份,要能力有能力,是让圈内人闻风丧胆的存在,谁也不敢招惹。
    一旦出手,志在必得。
    苏未央事后向男主道谢,并且心中产生了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男人,这个男人身上的气味很熟悉。
    皇甫尧本来对苏未央是充满了好奇和怜惜的,但发觉她在这种娱乐会所工作后,立即把苏未央拉入了黑名单,但又舍不得苏未央销/魂的身子,于是甩出一千万支票,让成为他的女人(情/妇)。
    皇甫尧在苏未央眼中的形象顿时从天使变成恶魔,苏未央这种倔强又纯真而且善良的女孩子怎么会答应这种无耻的要求?即使她的家庭需要偿还几百万的赌债。
    所以苏未央义正言辞拒绝了皇甫尧,并且非常生气的对皇甫尧说:“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谁稀罕你的臭钱!”]
    剧情大纲到这里就又暂时结束了,在这一大段剧情里,杨景湘出场的机会就是会所事件的部分。
    看完剧情后,杨景湘非常无语地吐槽了剧情中的苏未央,“她这不是善良,是圣母吧!我都不认识纯真善良倔强这几个词了!”
    在这种对比之下,杨景湘越发觉得那个变异了的总裁文女主非常顺眼。
    杨景湘的下一次出场机会是距今还有将近小半个月的会所事件,所以在这个剧情发生之前,杨景湘一直翱翔于工作的海洋里。
    果然只有工作才能让他心情愉悦。
    而且因为这是一个国际集团的老总,杨景湘还学习到了很多。
    终于,和女主重逢的日子来临了,杨景湘有点小激动,他老早就把应该做的工作都提前做完,非常低调地来到了这个名为“蓝调”的会所,有一搭没一搭地喝着酒。
    九点钟了,十点钟过去了,十一点钟来临了,十二点马上就要到了……
    女主从未出现过。
    杨景湘:[你没记错日子吧?真是今天?我们八点钟就过来了,女主连个人影都没见着!]
    吐槽系统也纳闷,[原文就是这样写的啊,七月八日晚上十点钟左右。这个女主也太不敬业了吧,怎么老是出状况啊?等我先查一下……]
    杨景湘握着酒杯,静静等候吐槽系统的查询结果。
    吐槽系统:[女主自从上次跟你分开后,就一路往南走,现在在一个叫做北奇的城市里……]
    第4章 总裁的契约前妻
    天还没亮,程青槐就已经醒来,干燥的毛巾搭在肩上拿上水杯和牙刷去刷牙。
    来到这个叫做北奇的小城市已经将近半个月了,她没有因为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而彷徨迷茫。
    相反,这是她记事以来,过的最自由自在的日子,她恨不得这样的日子能一直持续下去。
    多亏了十四岁之后的诸多兼职经验,程青槐有着丰富的社会经验,知道应该找一份怎么样的工作来养活自己。
    当然也包括知道怎么找地方住下来,甚至还能跟房东讲价钱,把房价压的再低一点。
    她没有大学文凭,只有高中学历,能做的事情很有限,但程青槐不介意。
    只要是付出劳动就够获得一定的报酬,又对得起她良心的就行。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需要身份登记。
    她找的小房子是一个杂货店老板店里的小阁楼,面积很小,还堆满了杂物,让一个人住在里面,可以说是非常委屈了。
    对于程青槐来说,她只看中了这个小地方不需要登记身份证就能入住。
    反正她没什么行头,一个人两身换洗的衣服一个小包,轻松自在走遍天涯。
    她找了一个在早餐小摊打杂的活,她手脚快,力气又大,从记事起厨房的活就被她包了,所以对这做些吃的很拿手。
    她只学了几天就学会了这个小地方这种特色肠粉的做法,因为勤快,早餐小摊的老板还挺喜欢她的。
    唯一的缺点就是每天都要早起。不过这对于从小学开始就要负责全家人早餐的程青槐来说,不是什么难题。
    她本来就习惯早起。
    夏季的清晨很凉爽,天色灰蒙蒙的,能看到东方天空已经露出了鱼肚白,街上只有稀疏的人影。
    现在还没到上班的高峰期,不过有些上班早的人已经出来寻觅早餐了,人影都聚集在早餐摊跟前。
    程青槐脚步轻快,用力呼吸着清新的空气。
    以前她无法理解,什么叫做自由的感觉,现在她总算是明白了。
    早餐小摊的固定位置还空空的,表示老板还没有出来。
    她的老板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妇女,大家都叫她张嫂,做早餐这一行已经几十年了,每天都出来摆,风雨无阻,有不少固定老熟客,很多熟客甚至不在家里做早餐,举家出来照顾张嫂的生意。
    张嫂独自一人忙活了几十年,生意虽然很好却从来没想过收一个小学徒。程青槐最初还是耍无赖利用自己动作敏捷的优势,非常勤快的帮张嫂忙前忙后招呼客人,才让张嫂改变了主意。
    程青槐也不知道张嫂的家在哪里,反正她肯定在张嫂出来之前在这里等着。到差不多中午的时候,张嫂收摊了,她就帮张嫂收拾了东西,目送张嫂离开才慢悠悠地回去。
    她的工资有点少,还不足千元。
    她故意不想要太多,人家愿意收下她就不错了,给的工钱够在这个十八线小城市过的去就行。
    不过张嫂是个好人,一直变着法子给她加钱,还每天都带一些水果零食什么的,不忙的时候就让她随便吃。
    程青槐很感动,非常喜欢也很感激张嫂,但是也无法理解为什么张嫂的家人可以看着她每天忙活都没有出现过。
    程青槐没有问过张嫂的家庭情况,这些事情人家不爱说,问了也是自讨没趣。
    时间刚好五点,程青槐远远就看到张嫂蹬着一辆三轮自行车往这边过来。
    她立即麻溜地跑过去,对张嫂说道:“老板,让我来吧。”
    张嫂一张满是皱纹的脸上浮现一丝笑容,喘着粗气,显然很累了,“又来这么早,小程,小孩子就该多睡觉,不是让你八点钟再来吗?我忙的过来。叫我张阿姨就行了,叫老板怪不好意思的……”
    程青槐嘿嘿笑着,同样的话张嫂每天都会唠叨一次,她乖乖地听着,没有表现出不耐,反而有一种被母亲关爱的感觉。
    张嫂这么好的一个人,她的孩子应该很幸福吧?
    可是为什么她的孩子还让这么老的母亲出来奔波劳碌呢?甚至从来没有现过身。
    张嫂赚的钱也不少,生意这么好,完全可以给自己换一辆电动三轮车,何必每天这么累死累活地蹬这辆年久失修还要很用力才能踩动的自行车?
    程青槐不是第一次对这个问题感到疑惑了,但是她从来不问。
    好像大家都没有感到好奇,只是特别关照张嫂的生意,看向张嫂的目光比较同情一点。
    帮张嫂摆好摊子,小桌子小椅子什么的都准备好,亮起一盏昏黄的小灯,已经陆陆续续有人过来,跟张嫂聊天,等着张嫂把早餐做好。
    程青槐在一旁帮忙,动作非常利落,打包的要在这里吃的收钱找钱,全部准确无误送到正确的客人手里。
    早上九点多,现在客人已经非常少了,但程青槐还是没有休息,抢着做事。
    张嫂的孩子会不会心疼他们的母亲,她不知道,但她心疼这个心软又脾气好的妇女。
    上午十一点,张嫂带来的材料已经都用完了,也到了收摊的时候。
    程青槐又帮着把椅子桌子和其他东西都收好搬到三轮自行车车座上,又目张嫂离开。
    张嫂坚持不让她帮把车开到家里,她很听话就没有再请求同样的事情。
    程青槐一天的工作到这里就结束了,她无聊地踢了一脚路面上的小石头,看着小石头被踢地滚出几米远,最后被一双擦的锃亮的皮鞋挡住……
    她到北奇这么些日子,还没见过这个小地方有哪个人穿着这么一双看起来就很名贵的皮鞋。
    程青槐心里莫名地“咯噔”了一下,怕不是因为一块小石头就惹上大佬了吧?
    赶紧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迅速撤离!
    她立即低着头小碎步快步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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