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重回九零年代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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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置好这边的房子,帮李锐去学校报了名,郑笑晴本来还想多关照几声,后来想了想又作罢了。
    她在文德镇呆了三天,直到第三天,才再次带上李锐去朱家。
    这次去朱家的时候,朱云轩正在缠着姜月秀用缝纫机给那个娃娃做裙子。
    淡蓝色的布料,还有一段旧衣服上拆下来的花边,在朱云轩的指挥下,姜月秀做了一条漂亮的公主裙和一条无袖的旗袍,本来朱云轩还想让她做一件短装上衣,可是娃娃太小了做袖子不方便,姜月秀也就没有答应。
    郑笑晴带着李锐进来,一眼就看到了朱秋月在玩的几件衣服:“大姐的手真巧,这衣服做的真漂亮!”
    朱云轩很想说自己母亲比她年轻多了,该叫她大姐才对!但看了看穿着老气的姜月秀,最终还是没把这话说出口,反而一脸的天真:“我妈妈最厉害了!”
    “云轩。”李锐上前一步,他以后可以和朱云轩在一起,只要这么想着,他就觉得高兴!
    上辈子他十一岁的时候被母亲带着离开爷爷奶奶,今后的岁月里一直跟保姆一起独自居住,他知道就算他留在上海了,郑笑晴和李跃估计也顾不上他,既然如此,为什么不选择住到这个小镇上?
    “你来干什么?”朱云轩看向李锐,别人不知道,他却是知道李锐根本不是一个孩子的,难道,李锐还打着让他去上海的心思?
    “……”李锐嘴巴动了动没说话。
    “锐锐以后会在这里念书,就要麻烦大姐你多照顾一点了。”郑笑晴看了一眼朱云轩,相比于自己的儿子,朱云轩明显就是被宠坏了的,就是不知道锐锐为什么就是喜欢这个人……
    朱云轩一呆,他倒是没想到李锐会放弃在上海的生活住到这里来。
    姜月秀也有些惊讶,她结婚
    的时候跟朱成才一起去过一趟上海买衣服,看过那里的繁华,当下就有些不知所措。
    郑笑晴和姜月秀说起话来,姜月秀就打发了朱云轩带李锐去玩,朱云轩想了想,干脆带李锐去了楼上自己的房间。
    他们的房子,楼上有两个大房间,朱成才夫妻住一间,朱云轩一个人住一间,其实在重生以前,他虽然缠着父母弄好了自己的房间,大部分时候,却还挤到父母房里去的。
    前面有两个大房间,后面却是只有一个撑起了木梁盖瓦片以后留下的放杂物的小房间,说起来,朱家的房子前面是两层的,后面其实却只有一层。
    朱云轩的房间很大,不过里面却没有做的地方,他干脆招呼了李锐坐到床上,拿出一盒子积木做幌子以后,直接问道:“你真的打算住到这里来?”
    “嗯,反正在上海都没人管我,这里至少还有你。”李锐开口,他想了很多,想过以后一定不能再像上辈子一样全都被人安排好了结果自己碌碌无为,不过那么多想做的事情,他如今年纪太小,在郑笑晴的眼皮子底下要做点什么也难,还不如现在这个镇上念完了幼儿园再说!
    什么叫至少还有自己?朱云轩愣了愣,然后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我们也算一起死一起生的好兄弟了!我会罩着你不让你受欺负的!对了,这些日子你都干了些啥?”朱云轩很快转移了话题。
    李锐也看出来了朱云轩的意思,相比于朱云轩,他虽然从小内向却是很会看人脸色的,当下也不再多提,而且把自己假扮自闭症患儿的事情说了。
    朱云轩听得瞠目结舌:“怪不得你妈愿意让你来这个小地方!都说会咬人的……”话刚出口,朱云轩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马上停住不说。
    这些日子,重新过上被宠着的生活,上辈子收敛起来的性子他好像又要发出来了……记得上辈子,他就曾经在学生会的副会长说吹嘘自己很帅的时候接了一句“蟋蟀的蟀”而被排挤,这辈子可不能重蹈覆辙了!
    “你没听过吗?有些沉默寡言的人之所以不说话,就是在想坏主意。”跟朱云轩在一起,李锐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放松了,也有兴趣说笑了。
    “那我可要好好防着你!”朱云轩笑了笑,又问:“你的手怎么样了?”
    “没事,估计到上学的时候就能全好了。”李锐当过兵,这么点小伤也没看在眼里。
    “还是小心一点好,要是长歪了你就成了三等残废了!”朱云轩记得自己的大舅舅个头比较矮,就常常自嘲三等残废。
    “我会小心的。”李锐听到有脚步声过来了,顺手就用眼前的积木搭了间小房子。
    上来的人是郑笑晴和姜月秀,郑笑晴是个生意人,她刻意跟姜月秀交好,姜月秀马上就把她当好姐妹了,还答应了以后常常带着朱云轩去找李锐或者把李锐接过来。
    当天晚上,郑笑晴带着李锐在朱家吃了一顿饭。
    姜月秀用泡了一天的黄豆炖猪尾巴,用韭菜炒鸡蛋,又烧了一个丝瓜汤,还炒了一碗家里的泡豇豆。
    姜月秀会做泡菜,是跟一个嫁到这儿的外地人学的,还专门去码头上买了个做泡菜的瓮,夏天的时候,她常常用包心菜和豇豆做泡菜下粥,后来朱云轩吃到过很多泡菜,还有有名的韩国泡菜,却完全没有姜月秀做的好吃。
    泡豇豆很酸,朱云轩却吃得津津有味,就连李锐和郑笑晴都很喜欢,郑笑晴还连着夸了好几次。
    “你看,我天天呆在家里,就容易在吃食上琢磨,还有人说我是闲的慌呢。”姜月秀有些高兴地谦虚着。
    确实有人说她,但有更多的人羡慕她有这么一份裁缝手艺可以整天呆在家里照看着捣鼓吃的,这时候乡下的女人,都是又要上班又要照看家里的。
    “我妈妈会做臭豆腐干,会做咸鸭蛋,会做很多很多东西!”朱云轩颇为得意地开口。
    “臭豆腐干?这是怎么做的?”郑笑晴有心跟姜月秀搞好关系,当下好奇的问道。
    “别听这孩子瞎说,我是从别人那里弄来了臭卤才会做的,可惜前些日子那坛子臭卤被我给弄坏了……”姜月秀一脸地尴尬,文德镇这边的人做臭豆腐就是拿了豆腐干放进放了臭卤的坛子里。
    “怎么弄坏的?时间长了它坏掉了?”郑笑晴更好奇了。
    “不管是臭卤还是做泡菜,都是时间越长味道越好的……我们这里做了臭豆腐干喜欢蒸着当一盘菜,而且都会放点黄酒,我就琢磨着往臭卤里放点味道会不会更好,也省的后来再放了……结果它就坏掉了。”姜月秀说着自己也觉得好笑了。
    怪不得,后来家里那个做臭豆腐干的坛子他妈一直不让他乱碰避免掉东西进去……朱云轩突然觉得有些囧,不过,对吃食很上心的姜月秀,也是慢慢摸索才会那么多东西的吧?可惜的是后来她工作太忙,就再也没心情下厨给他做好吃的东西了,连泡菜咸菜都不太做了。
    李锐低头吃饭,遮掩了嘴角的微笑——朱云轩的妈妈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
    吃完了晚饭,郑笑晴又提出来要让姜月秀给自己做几声衣服,她让姜月秀量了自己的尺寸,订了三套衣服,又要姜月秀再做四套老人会让的衣服,说要给李锐的奶奶和外婆穿。
    姜月秀马上答应了,朱云轩却暗自撇了撇嘴。郑笑晴让他妈妈做的衣服,她肯定不会穿,说到底只是找个由头给点好处罢了。
    他可以理解郑笑晴不直接给钱的行为,如果他家的人是贪财的,那么给了钱反倒会让他们对李锐有别样的心思还容易养了一群养不熟的白眼狼,要是他们家的人不贪财,那么给钱就让他们家的人对她感觉不好了……不过像让姜月秀做几身衣服多给点钱,上门的时候拿点礼物什么的却是正常的交际往来了。
    想到这个,朱云轩又想起来自己在电视剧里不止一次地看到男方母亲给门不当户不对的女方钱让她离开男方的行为……那女人真要是个爱钱的,估计会再加一把劲扒着男方吧?毕竟等结了婚那些就能全成了自己的了。
    却不知道,到时候李锐爱上不该爱的人的时候,郑笑晴会怎么做……想到这里,朱云轩猛然皱起眉头,这事情应该跟他无关吧?应该?
    郑笑晴虽然对儿子很愧疚,可要她放下上海的那一摊子她也是不肯的,所以跟李家人一起吃过晚饭的第二天,她就收拾了东西打算回上海。
    早上时间还早,她刚起来,却发现家门被敲响了,保姆小惠连忙去开门,门外却站着两个孩子,正是朱云轩和朱秋月。
    “阿姨,锐锐起床了吗?我们来找他玩!”朱云轩对着郑笑晴露出一个笑容,手里还拿着一个搪瓷杯子,里头是姜月秀让他带来的泡菜。
    也许,这个孩子真的能让自己的儿子好起来?郑笑晴愣了愣,让保姆来招呼这两个小客人,然后离开了这个小镇。
    以后周末有空,她就把孩子接去上海吧,那毕竟是她的孩子,她不希望他跟别人的感情比跟自己还要好……暗自叹了口气,想到会上海以后要见的人要做的事情,郑笑晴的表情严肃起来。
    第18章 小说
    朱云轩是被姜月秀催着来找李锐的,他干脆就顺手带上了朱秋月。
    朱成功天天上街卖肉,可是冯仙却不像姜月秀那么有空早上能起来做粥,于是朱成功每天到街上以后买个耐饿又便宜的粢饭团当早饭,又把朱秋月的早饭问题托给了姜月秀,送了一袋子大米给姜月秀。
    今天早上,朱云轩却是特地交代了,让朱秋月少吃点粥,等他们到了街上再买好吃的。
    朱秋月这些日子下来,已经对朱云轩信服无比了,自然马上答应下来,现在到了李锐住的地方,看到保姆小惠在外面搞卫生屋子里只有三个孩子,马上就开口问了:“云轩,我们今天早上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朱云轩什么没吃过?早就对镇上的早餐有了免疫力了。
    “我要吃粢饭团!”朱秋月马上开口,朱成功对女儿挺好,每天晚上都会给朱秋月讲故事,没故事讲的时候,就说说自己卖肉的事情。
    “我们去买粢饭团吧。”朱云轩看向李锐。
    李锐马上点了点头,又想到那个跟着自己的保姆:“让小惠去买好了。”保姆小惠一个月工资六百,郑笑晴又另外给了一千的生活费让她买菜做饭,除此之外,也给了李锐一些零花钱。不过郑笑晴给的零花钱到底不多,一千的生活费却是很高的,也交代了李睿想吃什么都让小惠去买。
    粢饭团是糯米做的饭,里面放上东西用布包着用手捏紧做出来的。有甜的也有咸的,甜的外面是不加任何东西的糯米饭,里面放上两勺子白糖拌芝麻,再放上一截在油里炸到松脆位置的油条;咸的却是用加了酱油猪油的糯米饭,里面放几粒花生、一点榨菜还有一点葱花加油条捏出来的。当然,摊子上还有咸菜什么的可以选择。
    如今东西便宜,粢饭团有五毛的也有一元的,但大部分人吃个五毛的就足够饱了。
    “我要白的糯米饭,里面放咸菜花生和油条,秋月要一个甜的粢饭团,锐锐要一个咸的。”朱云轩让小惠去买的时候是这么要求的,买回来的也合乎他的要求。
    饭团捏成椭圆形,两头小中间大,作料都在中间,甜的两头还沾了白糖,让朱秋月吃的很高兴。李锐的咸饭团散发着猪油拌饭的味道……事实上他就是带馅的猪油拌饭。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朱秋月吃完东西就去玩李锐带来的拼图了,朱云轩则看向了李锐。
    昨天两人没什么时间单独相处,他也没有细问,结果一晚上辗转反侧,重生这样的事情太过玄幻,得到这样的机会以后,基本上每个人都有想要改变的过去实现的愿望的吧?他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幸福一生,李锐呢?说实话,李锐就算什么都不做,也能得到别人努力一生也得不到的东西,那这辈子……
    “你呢?”李锐反问。
    “我想让父母能过上好日子,不过现在我太小了……”朱云轩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他已经改变了一些了,但根本没多大关系。
    现在,他寄予厚望的就是那些自己设计的衣服了,昨天郑笑晴走了以后,他就让姜月秀不要给郑笑晴订的衣服做她常做的样式,这一点让姜月秀非常不理解,觉得他是小孩子多事,甚至决定从昨晚就开始开工……
    那时候他没有其他办法,只能一屁股坐到地上开始哭:“妈妈做的衣服不好看,那个阿姨肯定不会穿的!”这才让姜月秀打消了念头,就说今天下午,他还打算陪着姜月秀到镇上买布料然后给郑笑晴做几套能穿得出去的衣服呢!
    “我也太小了,以后估计会选择经商……现在么,我在想我能不能写小说。”李锐开口,曾经他一度想要成为一个作家,也写过不少东西,不过突然被扔去军营以后,所有的一切就被扔下了。他现在年纪太小不可能有机会去赚钱,但是写写小说还是没问题的。
    “你想抄袭那些知名小说?”他们这代人,基本上都看过小说,朱云轩记得自己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就迷上金庸古龙了,再后来也看过一些网文。
    不过,以后李锐打算经商这一点倒是让他有些出乎意料。
    “你还记得那些小说具体的内容吗?恐怕连情节都记不全吧?”李锐对着朱云轩笑了笑,他不是电脑更没办法过目不忘,早就忘了自己当初看过的那些小说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了,而且别人的东西终究是别人的。
    “我记得,你上辈子离家出走好像是作文被抄袭?我们现在的年龄也只能写作文了吧?我现在倒是能保证自己的作文被刊登出来了!”朱云轩记得那时候学校的老师立志于拿着大堆的作文去各个地方投稿,可惜他从来没中过……那会儿朱秋月倒是中过一回,还得了五块钱的稿费,这事被家里人念叨了很久,朱秋月还特地收藏了好几本刊登了她的作文的小学生杂志。
    写作文?小学生作文基本没稿费不说,这也太幼稚了!“我以前写过一篇武侠,前段时间抽空重写了两万字,你要不要看看?”李锐还记得上辈子自己念初中的时候,内向不敢跟人交流,干脆就用课余时间写小说,那篇文他整整写满了三个厚厚的笔记本,班级里不少人都看过,每次回家还会用电脑慢慢地敲了发到网上去……后来他又写过好几本小说,不过说到底,最初的这篇武侠是他注入了最多的心血的。
    朱云轩接了那个笔记本,李锐的字很端正,文章没有过多华丽的描写,但是让人看着很舒服,开头就是狗血的杀父之仇,然后没了父亲的主人公投奔了被父亲帮过的一个富商,无意间发现自己带出来的两部功法除了一部是家传武功以外,另一部竟然是魔门的杂学……
    身为大侠的父亲为何被杀又为何会有魔门的东西?从未出现过的母亲难道跟魔门有关?虽然狗血和烂俗,但很久没见过书本的朱云轩还是一口气看完了:“主人公的母亲不会是魔门圣女,然后魔教为了找回东西杀了他爸吧?”一般来讲,都是这么发展的。
    “不是,主角的母亲还在世,当初丈夫无意间救了一个魔教逃出来的女人,那个女人又一直在夫妻两人之间捣乱,刚烈的妻子就在大怒之下扔下孩子远走海外了……父亲被杀其实是他的好友算计好了他跟人比武的时间以后下的手,”李锐笑起来,“主人公后来武艺大成,毒术和易容术同样高明,他进入江湖追查父亲的死因,然后跟父亲当年的好友、母亲的入室弟子、魔教圣女、父亲好友的女儿还有江湖上的年轻少侠黑衣杀手之间发生了很多纠葛……”
    “种马文?”朱云轩好奇起来了。
    “不是,他爱的一直是那个帮了他的富商的女儿,最后的结局就是隐居起来当了一个商人。我知道,二十年后这样的文肯定没市场,不过现在应该还可以吧?”李锐也有些不确定,其实他也知道,大部分的写手,都是2000年以后才崛起的,也许现在,他应该去写写杂志文?算了,反正也只是爱好而已,不过,他倒是可以在网络文学出现以后去写写穿到古代改变历史的强国文或者穿到异世最终成神的玄幻文什么的……就是不知道那时候他还有没有时间了。
    “我前几天去过新华书店,里面基本上没有这样的书……其实你可以写写童话,皮皮鲁和鲁西西那可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两个人了。”朱云轩同样不知道这时候武侠小说能不能出版,前几天他在镇上四处看的时候,租书店里最多的还是金庸古龙和琼瑶。
    “写了再说,反正也只是爱好而已,就算不能出版也没关系,我早点写了,等十年后放到网上,说不定也能成为一个大神。”李锐笑了笑,没打算把写作当正职,不过他如今再去上小学其实已经没有必要了,既然如此,就抽这辈子最空的这段时间来写写小说好了……不管朱云轩怎么决定,他知道自己以后还是要回上海或者回北京的,到时候,就绝对没机会写小说了。
    “你一定能成的。”朱云轩笑了笑,从李锐这里找到了纸笔,开始画衣服的样式,画到一半,他突然抬起头来,一口气说了一大串:“我决定了!我要成为年级第一,参加所有的比赛,让我爸妈也为我自豪一回!对了,你有没有兴趣去学书法和绘画?要不要我陪你去?见鬼了,我上辈子竟然一样特长也没有!”
    朱云轩上辈子很喜欢摄影,大学以后加入了专门的摄影社,可惜后来为了赚钱还是放弃了。
    “好啊。”李锐答应了,上辈子他妈妈让他学钢琴,可是因为爷爷奶奶的关系,李佳欢李佳杰去学了钢琴,他反而只学了一个学费最便宜的书法。
    朱云轩想样样得第一,可书法这玩意儿,他估计得不到第一了,其他地方,两人也要比一比才行——自己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就不能太过低调了。
    时间过得很快,等朱秋月拼好一幅小红帽的拼图以后,姜月秀就来接朱云轩了。
    目送朱云轩出去,看着小惠已经在厨房里忙了起来,李锐无所事事地进了房间继续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着,而朱云轩,跟着母亲去了镇上的布店,对着各种小碎花色彩鲜艳的布料一时无言。
    选了很久,到底还是选了几样花纹典雅的布料,文德镇地处江南,乡下家家户户养蚕,朱云轩的棉衣被子里面装的都是蚕丝,而这边的人又会种棉花,布料倒是质量不错又便宜的,如果款式做的新一点,就算郑笑晴不会拿来穿,估计也会发现里面的商机……要是郑笑晴真的没有发现,他也只好按原定计划让母亲去附近的厂里问问了,可惜这边的厂规模都不大,如果他们不讲诚信的话,他们可能就什么也得不到了。
    最后,等姜月秀在给洋娃娃做了好几身衣服当做练习,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做郑笑晴订制的衣服的时候,9月1日到了,小学开学了。
    第19章 开学
    8月30日的时候,朱云轩的外婆就专门来了朱家,按本地的习俗,上学以前,外婆是要帮忙买书包铅笔盒和笔的。
    花里花俏的各式书包,朱云轩那个一直很疼他的外婆一个个放到他面前,朱云轩一脸无奈,最后坚持选了一个黑色的书包,包边的是大红色,虽然不是小孩子会喜欢的类型,却是他还能看得上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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