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我在大宋卖火锅[种田]_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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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扯完大旗还不忘示弱:“那是给崽子们备下的读书钱啊!徐大儒那边已经说好了,进了孟冬就参加旬试,几个崽子日夜苦读,千盼万盼,上学的钱竟被偷了!”
    ——妥妥的博同情!欧阳修自己便是读书人,数年苦读,经历了一番波折才考中进士,最能感同身受。
    小崽几个配合地哭起来。
    司南该强硬强硬,该装可怜装可怜,表情十分到位,台词极具感染力。
    衙外诸人感同身受,攥着拳头请欧阳大人将胡氏绳之以法。
    欧阳修不说话,就静静地看着司南。
    突然就理解包拯了。
    倘若这位司小东家把他的画像挂在火锅店做招牌,他八成也会像老包那样干跳脚,没法子。
    明明长着个人样,怎么就精得跟猴似的?
    接下来的事,毫无悬念。差役们冲进于家的时候,胡氏正在藏钱。
    ——其实,如果她狠狠心,把那几把银豆子扔了,来个死无对证,兴许还能保住命。偏偏贪得无厌,被抓了个正着。
    起初胡氏还不肯认,愣说司南让人把钱藏到她屋里,用来陷害她,即使打了板子用了刑,都咬着牙没改口。
    胡氏一边挨板子一边大声叫骂:“姓司的!你玷污我女儿,如今又来陷害我,就不怕下十八层地狱吗?”
    可谓是目眦尽裂、声声泣血,那惨绝的模样,倒像真是司南冤枉了她。
    百姓们心里的天平渐渐倾斜,有人小声议论,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就连欧阳修都皱起了眉头。
    于三娘失声痛哭:“生而为人,不得尊严,愿以死明志,只求大人还我清白!”
    说着,便一头碰在梁柱上。
    幸亏槐树,扯了她一把。没撞死,只是头磕破了,鲜血直流。
    槐树也顾不上这是什么场合了,一把抱住,几乎要哭了,“你要死了,我怎么办!”
    ——围观之人眼明心亮,一眼便看出来,于三娘跟这个小后生才是一对,根本没司小东家什么事!
    偏偏胡氏还借此为自己开脱:“我可怜的女儿啊,不知为何被姓司的迷了心,连亲娘都诬陷!”
    谁都没想到,挺身而出的会是脾气和软的于大娘,“娘,够了!您就招了吧!不要再害三妹了,也别再挨打了!”
    二娘、七宝瑟缩成一团,依旧鼓起勇气,跟于大娘一起作证,那银豆子就是胡氏从司家偷的。
    至此,终于真相大白。
    围观百姓看了场大戏,皆是唏嘘。
    没想到,胡氏竟这般歹毒,为了钱财不惜以亲生女儿为饵,板子都打到身上了还是不认罪。
    案件经过借着众人的口传遍京城,再也没人说于三娘不检点,反倒开始同情她。
    在此之前,于家的三个孩子并不知道,偷盗罪在大宋有多严重,以为顶多和于三儿一样,关两年就会放出来。
    《宋刑统·贼盗律》规定:“窃盗脏满五贯文足陌,处死。”也就是说,偷钱超过五贯的,就要杀头。
    当堂宣判,秋后问斩。
    司南并没有愧疚之心,一切祸根都是胡氏自己埋下的,他没有添一滴油、加一点醋。
    唯一担心的是,唐玄回来之后怎么办?
    这件事他从头到尾都没跟唐玄说!
    那个家伙,会闹脾气吧?
    第83章冷战???
    胡氏会被判死刑,除了律法规定外,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她是有预谋地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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