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人生第一次心动(民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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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旧是死气沉沉的早读,叶梓并没有参与进去,他在刷前两天没能刷完的卷子。
    以前他都是熬夜去赶没完成的任务,但现在他的夜晚不再归他自己支配,他只能不断挤压在学校里的时间。
    原来不只早恋会影响学习状态,早泄也会。
    旁边的梁钟一整个早上都神游天外,直到下了早读,叶梓从试卷里抬起头,才忽然意识到今天早上的梁钟格外沉默,居然没有兴高采烈地和他讲周末发生的各种无趣至极、鸡毛蒜皮的小事,事无巨细到不小心踩死了一只蚂蚁或是一顿饭吃了叁碗米饭。
    不过自从上次那件事以后,梁钟就很少和他搭话了。本来就一直是梁钟一个人的独角戏,现在他不说话了,叶梓终于能落个清净。
    “叶梓……”梁钟突然开口,不是往常清朗的少男音,还是沙哑到像吞了好几斤沙子。
    梁钟也发现自己的声音太奇怪了,忙咳了几声清清嗓子,再开口的声音没有那么沙哑,但也有气无力极了,比之前班里的早读声还要恹恹。
    叶梓掏出红笔,对着答案批改刚做完的卷子,对梁钟的话充耳不闻似的。
    梁钟习惯了这种模式,正因为叶梓不爱说话也没有朋友,所以他才把叶梓当作一个放心的树洞,什么垃圾都往里倒。
    他自顾自地继续说:“……你有过那种感觉吗?就是一个尾巴带着火焰的球,大老远直直地冲着你就来了,你左躲右闪也没避开,它就砸在你的心口,一下子把你砸倒在地,心口又疼又麻又烧得慌,你手摸上去,球没了,你的心还好好的,但是怎么都感觉破了个大洞,呼呼得往里灌风……唉,我看见她,就是这种感觉。”
    梁钟苦恼地揪着自己的头发,娃娃脸皱成了一块倭瓜,“怎么办啊,我还是学生,我还要考大学,我爸爸不让我早恋……呜呜呜,我连她是谁都不知道,我还能再见到她吗?她会不会孙子都有了啊,肯定会嫌弃我只是个小屁孩……”
    “刺啦——”叶梓的红笔在试卷上划出一道鲜红的大口子。
    他转头看向梁钟,发现梁钟眼下有着很重的黑眼圈,眼里蓄着亮晶晶的泪水,鼻子一抽一抽的,看起来是真心难过。
    “可是我真的好想再见到她……”梁钟捂着心口趴倒在桌子上,脸颊贴着桌面,萎靡得像一株被抽干了水分的多肉植物。
    “她长什么样?”叶梓捏紧了手里的红笔。
    一说起这个,梁钟又有了精神,他双手托腮,眼放亮光地描述着:“她穿着一身白色的练功服,看起来刚打完太极拳,明明大家都穿着一样的衣服,可是你一眼就能在人群里看到她。她是短头发,比寸头稍微长一点,特别酷;个子很高,得有一米八,身材很强壮,看着超有安全感。她一脚踢起那个球,明明就是很随便的一脚,可是那个力道我这辈子也没见到过……她简直就是我梦里的超级英雌,无所不能,所向披靡,如果她在我身边,我肯定什么都不怕了。”
    梁钟说着,脸颊又情不自禁地开始发红发烫,只能双手捂住脸,又伏在了桌子上。
    “嗯?什么声音?”奇怪的声音让梁钟又抬起了头,他顺着声音的来源看过去,看到了叶梓手里被捏得七零八碎的笔壳。
    “有病。”叶梓抽出一张纸把碎笔壳包了进去,起身去丢到垃圾桶里。
    梁钟的眼泪憋不住了,像开了阀门一样哗哗得流了出来,引起了周围不少同学的侧目。
    梁钟一向阳光开朗,跟谁都笑嘻嘻的,哪有哭成这个样子的时候。
    有跟梁钟关系还不错的同学过来关心他:“梁钟,你没事吧,叶梓怎么欺负你了啊,要不要跟班主任说?”
    梁钟胡乱抹了两把眼泪,哽咽着解释:“没有,和他没关系,是我的错,是我自己不好……”
    是他整天对着叶梓说话惹得人家烦了,是他没有分寸地喜欢上了一个比他大那么多、很可能有家庭的阿姨。可是,可是心动不心动也不是他自己说了算啊,他也没有想过破坏对方的家庭,他只是控制不住想要再见见她,想跟她说上几句话而已。
    这是他短短十几年来的人生中第一次心动,如此猝不及防,又如此热烈激颤。在此之前他从来不知道,对一个异性还会产生这么复杂又奇妙的情感,每次一想起她,都会心潮起伏、向往无比,但想想自己既不成熟也不优秀,就又像一大盆冰水泼过来,浇得他心里拔凉拔凉的。
    虽然她们之间横着这么大的年龄差距,可是爱情它根本不讲一点道理,更不管两个人是在什么年纪。梁钟只知道当他仰望着她的时候,他就想这一辈子都追逐着她的背影了。
    怎么才能再见到她呢?梁钟又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
    “啪嗒”一声,客厅的灯被打开了。
    温庆华弯腰从鞋柜里掏出两双拖鞋,“逢春姐要换拖鞋吗?”
    叶逢春打量了一圈收拾得纤尘不染的客厅和锃光瓦亮的地板,点了点头:“换上吧。”
    她刚要脱鞋,温庆华把一旁的矮凳推给她,笑着说:“这点小事我来就行,逢春姐坐着就好。”
    叶逢春在家里也被叶梓伺候惯了,就顺势坐下了,任由温庆华给她脱鞋脱袜子又穿上毛茸茸的灰兔子拖鞋。
    虽然两双拖鞋看起来一模一样,但她脚上这双拖鞋好像是崭新的,叶逢春晃了晃脚,兔子的两只耳朵也跟着甩了甩。
    和温庆华围裙上印的眯眯眼灰兔子一模一样,有点蠢又有点机灵的样子。
    她莫名觉得有点眼熟。
    “这个兔子……?”
    温庆华抿了抿唇,小声说:“是我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只有逢春姐家里的电视机上有。”
    有天他到叶逢春家里做饭的时候,发现没什么菜了,邹志军出去买菜,只留他一个在她们家里,正巧叶逢春回来了,带着一身显而易见的疲惫,她看他很拘谨的样子,就让他坐到沙发上看电视,还调出了一个动画片给他看。她自己就坐在沙发另一头,半躺着看手边的文件,没多久她就睡了过去,发出了阵阵鼾声。他蹑手蹑脚地给她盖上了毯子,又把电视机调到了静音,电视机里活蹦乱跳的灰兔子像在演默片,他明明看得心不在焉的,却又把这个形象记了很多年。
    他家里那时候只有黑白电视机,也没有几个台能看,所以他只能在叶逢春家里的电视机上看这个动画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和逢春姐这样的女人组建一个家庭,为她洗衣做饭,给她接风洗尘,让她没有后顾之忧地在外面打拼,回到家就能看到热气腾腾的饭菜和井井有条的房间。
    为了这个梦想,他努力了很多年,后来他遇到梁钟的妈妈梁琼,发现她和叶逢春身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一样的果敢坚强,一样的说一不二,所以他答应了帮梁琼照顾梁钟,以继父的身份。
    可是她们两个人又有很多不一样,叶逢春更爱开玩笑,更大大咧咧,有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小习惯,比如吃西瓜懒得吐籽,吃烤馒头爱吃馒头皮,喜欢喝有些烫口的温开水……
    其她人都不是她。
    温庆华以为自己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了,他几乎认了命。
    可是,现在是他离他的梦想最近的一次,他蹲在她脚边为她换鞋脱袜,他准备了一桌子菜等待她品尝,就像一个迎接妻子回家的小丈夫。
    突然,叶逢春低头凑到他衣领处闻了闻,不解地问:“什么味啊,你喷香水了?喷这个做什么,你有体味?”
    温庆华被她猛得凑近吓了一跳,一屁股跌坐在地板上,听了她的话,更加慌乱,着急地解释:“不是,我没有体味,是……是做饭时沾的灶火味,我怕你不喜欢,就喷了点香水盖一盖。”
    温庆华也不由低头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这是一个开酒吧的老同学送的香水,说是女人都喜欢这个味道,他本来没想喷的,可是出门前看到这瓶香水,鬼使神差地拿起来喷了一点。
    “你,你不喜欢吗?那我下次不喷了。”温庆华有点后悔了,毕竟他那个同学现在怎么看都不是个正经人。
    看温庆华吓得脸色刷白,叶逢春又笑了:“看你,我就随便问问,挺香的,很适合你。”
    这味道不难闻,就是闻起来心里痒痒的,看见温庆华精致勾人的眉眼和白里透红的脸庞,不知怎么的就想上嘴咬一口尝一尝。
    然后她就这么干了。
    她勾着温庆华的脖颈,碾着他柔软的唇又吮又咬地啃了好一会儿,又撬开了他的牙齿,尝到了他口中清嘴糖的清甜味道,是淡淡的西柚薄荷味,甜而不腻,清新怡人,连叶逢春这种不怎么爱吃糖的人都忍不住尝了又尝,卷着他的舌尖咂摸个没完。
    一直亲到温庆华快喘不过气了,叶逢春才意犹未尽地放过他,捏了捏他软软的脸,好笑地问他:“怎么换气都不会?以前没跟人亲过嘴?”
    温庆华不仅脸憋气憋得通红,连眼眶都微微发红,泛着湿润的水光,他喘了好一会儿才平复过来,因为被叶逢春捏着脸不好低头,可是依然十分不好意思地垂下了眼,不知道是因为刚才的一通热吻而羞涩,还是不知道怎么回答叶逢春的问话。
    半晌,他才低低地“嗯”了一声。
    “没亲过。”他轻声说。
    他一直在等。他的初吻,以及之后的每一个吻,都只留给他心里一直想着念着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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