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幼虎满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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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孔怡如约而来,她带了一些必要的药品,郑茜问她药品是哪里来的,孔怡苦笑回答河里捡到的背包里面掏出来的,纸盒子已经损毁不可用,但颊囊类药品塑料包装上还能看到字,虽说是英文至少是能知道这是退烧药。郑茜想想也是,在荒野之中是没有可能获得新的药品的,药品本就是工业的副产品,人迹罕至的地方成品药是用一点就少一点,但是不用它也是会自己过期的。
    郑茜产生了回到现代世界的期望,她不是第一次有这种想法,但当孩子受到威胁的时候这种想法格外强烈。她抱着幼虎亲了亲幼虎的脑袋,幼虎又发出大鹅一样的叫声,孔怡被他们逗笑了。
    “说真的,我一直都想要回到文明世界去。这世界很和谐,人与自然的融洽,是我读书时追求的美好世界。可是,真的来了这世界之后发现到处都是危险,到处都是不方便,我还是想要回到以往那个不自由但是安全的世界去。也许这就是叶公好龙吧。”
    孔怡揪了一把幼虎的尾巴,郑茜也捏了捏幼虎的耳朵。
    郑茜生下孩子后,大王出去捕猎的时间就少了很多,它没事就趴在洞穴里看着郑茜和幼虎,它仍然不知道该如何扮演父亲的角色,老虎的基因里是没有父亲照顾妻儿这个选项的,即便是有些雄虎带着幼虎那也是雌虎意外死去的无奈选择,大王因为是一只和女人交配的老虎,它也没有遇见过其他的雌虎,可能是行为方式受到了人类的影响。
    银狼没事也过来串门。
    老虎对狼往往是保有高度敌意的,自然状态下的老虎会肃清自己领地内的狼。俄国远东老虎和狼在生态上呈现明显的负相关,一个地区有老虎就不太会有狼,在老虎被人捕杀殆尽后狼会讯速地占领失去老虎的地区,而一旦人类不再捕杀老虎,老虎回到原有地区,狼就会短时间被老虎驱逐出去。
    但大王和这个狼群处得还可以。
    东北虎对于其他的猎食动物有高度的排斥性,但孟加拉虎相对而言没那么好战。在俄国远东和中国东北,老虎和熊的遭遇总伴随着惨烈的厮杀,就连央视都曾经报道过护林人员经常投喂的黑熊被虎所杀,但在印度,虎的脾气相对要好一点怂一点。本质上还是生存的压力问题,天寒地冻的东北地区食物有限,老虎和狼争夺为数不多的猎物,而在有着小非洲之称的南亚,老虎和狼的捕猎对象可以错开,这里有狼群难以拿下的野牛,这是独属于老虎的资源。
    每天傍晚的时候银狼都会在洞穴外面嚎叫,孔怡就会离开洞穴近两个小时,郑茜问她是出去做什么,孔怡也毫不避讳实话实说出去和亲爱的狼老公做爱。狼老公需求旺盛以前都是一天起码肏她叁次的,这个月已经降到了一天一次,它欲求不满每次交配都像是要肏烂孔怡的骚子宫。
    孔怡很苦恼地说这些话,郑茜却是狠狠羡慕了。
    为什么人家的老公都那么顶,自己的老公那么傻。
    郑茜看了一眼大王,它正在扒拉幼虎,像是在对待一个奇妙的玩具,幼虎咬住了它的胡须,于是它向后退出去,理所应当的并没能把幼虎甩掉。
    “可以说是其乐融融的人兽家庭了。我什么时候能有孩子啊。”
    郑茜把幼虎从大王的胡须上解救下来,抱着幼虎放在胸前,但幼虎这会不饿。它已经可以在地上爬动,现在每天都是满地乱爬,一边爬一边发出鹅叫,亏得有孔怡帮忙,不然郑茜简直是没法睡觉。
    她和孔怡交替地照看幼虎,只要渡过幼虎最脆弱的一个月,往后面就没有这么麻烦了。
    孔怡看着郑茜的胸部。生产之后郑茜的奶子大了一号,一对细嫩的软肉更加白皙,奶头因为每天喂幼虎而变成了较深的颜色,从原本的粉红色变成了深红色,看上去格外的诱人。她遗憾地摸着自己的奶子,这对丰满娇嫩的淫肉怎么就没有得到哺育幼狼的机会呢。
    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幼虎现在已经可以满地跑了,大王在捕猎时它也会想要跟着去,这时候郑茜就会拎着后颈皮给它拎回来。一个月大的幼虎已经有五公斤重,对于森林里的小动物来说是一个凶险的猎手,但这个时候反而是幼虎最危险的时候,因为它会跑了,可以离开洞穴去到外面。好在郑茜在外面早就做好了一圈篱笆墙,加上这几天很热幼虎不愿意出去,情况不至于太糟糕。
    在郑茜的强烈挽留之下,孔怡和狼群没有跑到太远的地方,它们在洞穴的叁公里之外定居下来。森林里资源丰富,但狼群和老虎的猎物选择不同,狼群更倾向于选择水鹿,大王更喜欢去打野猪,可能是因为鹿肉比较柴吧。郑茜两种都烤过,猪肉烤之后油冒出来比鹿肉香多了。
    这个月森林的边缘也有其他的势力崛起了。
    穿着黑色衬衣和同样黑色热裤的短发女人拖着一头半死不活的野山羊往简单的茅草屋走过去,她身上似乎带着恐怖的气,就连花豹都被她吓跑。这个短发女人如果用人类的视角来看是很漂亮的,皮肤白皙五官端正,腿长腰细奶子圆,如果选择性对象相信不少男人都拒绝不了这样的漂亮女人,但她身上那股凌厉的气势足以劝退绝大多数男人。
    在小屋的对面,河流的另一侧有一片尖锐的木桩,那里挂着一具尸体,是豺的尸体。
    豺的眼睛瞪得老大,显然是没有想到自己会成为捕杀的对象。在南亚地区的陆地上,只有老虎能稳定捕杀豺,豺的肉很不好吃所以老虎也不愿意没事就去杀豺,但凡有别的猎物选老虎都会驱逐豺而不是花大力气杀一只不好吃的豺。
    但女人不一样。她不吃豺,是在仇恨的驱动下进行猎杀。杀完了她就把豺的尸体挂在河对岸的木桩上,那些木桩是天然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木桩,但从水里捡到的用塑料袋封装的英文日记来看,木桩二十年前就已经在那里了。
    女人把野山羊拉到水边,拿长矛给它最后一击。
    当人类克服了恐惧拿起长矛的时候,单人的战力便不低于花豹。如果是训练有素的人拿起了长矛,他的战力就不会低于美洲豹。两个协同合作的猎人用两米长矛足以击杀包括狮虎在内的一切现存陆地食肉动物,因为野兽智商有限,它们会认为长矛是人类身体的一部分而选择咬住长矛不放,这时另一个人就可以用长矛杀死野兽。
    从长矛出现在人类手上的那一刻起,陆地上的霸权已经交替。
    被女人赶走的花豹进入森林腹地,这里有危险的老虎,但这里可以获得更多的猎物,它需要赌一把。只要它行动够快,杀掉水鹿之后立即把水鹿拉到草丛里去避开老虎,就不会有危险。这么做它有经验,曾经它就在懒熊的地盘偷了懒熊的猎物,一直偷了好几次,直到懒熊被奇怪的两条腿走路的猎食者所杀,它为了保命离开那里。
    水边有奇怪的声音,像是鹅叫。
    花豹往那里瞅了一眼,一只幼虎在浅水里扑腾,在它边上还有一个奇怪的动物,是那种两个结伴就干掉懒熊的可怕东西,但眼前的个体似乎没有其他同类那种能伸出好远的穿透懒熊的前肢,她的胸口有一对摇晃的奶子,一看就是种群里相对弱的雌性个体。
    食肉动物肉发酸不好吃,但花豹会有意识地杀死上位猎食者的幼崽来减少竞争对手。在南亚,花豹趁着亲虎不在杀死幼虎是平平无奇的事,当然成年老虎杀死花豹也是见怪不怪了。
    花豹匍匐着向幼虎靠近。
    作者的逼逼叨叨:花豹在我这还没有成功一次,战斗力不强却始终扮演反派角色。表现自然的残酷就用花豹挺好的,但我现在更想搞黄不想搞血腥……
    可恶啊一开始就不该打1V1标签的,要怎么办才能让傻大猫不那么傻呢。
    以及我得想个办法来交代一下为什么导游小姐每天都被内射却怀不上这个问题。
    谢谢读者提供的棕熊信息。不行就先搞棕熊了。
    我现在想要不找到人类留下来的遗迹后,建立一个农业文明水平的小庄园应该就是她们的极限了。
    我其实还是很想掺点百合让郑茜和孔怡做……算了算了,这种事流到番外吧,赶紧把主线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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