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37章 鲜衣怒马少年时,不负韶华行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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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风盘旋,浓雾渐渐被炮火涤荡干净。海面清朗起来,郑彩知道自己陷入了绝境,这一场战斗败局已定,他要输在不想输也不该输的人手里了。
    轰隆一声巨响,主战舰的一根桅杆折断了。风帆呼啦啦往下扯落,仿佛一首悲歌。
    “将军,小心!”一个护卫推开郑彩,以免他被倒下来的桅杆砸中。
    郑彩无动于衷,耳朵里听见喊杀声,听见炮声,听见船板断裂的吱吱呀呀的刺耳声,但这些声音似乎非常遥远,也非常虚幻。
    “咱们还剩下几艘战船?”他问道。
    护卫犹豫一会儿,道:“就只剩下这一艘主战舰了,敌人击沉了十多艘,其余的已经都投降啦……将军,我们输了!”
    “都投降啦?”郑彩露出苦涩的笑容,长叹道,“也对,郑森才是郑家的少主人,就连曾德都背叛了我,还有谁不能背叛的呢?可是老子不会输,老子绝对不会输给郑森的!”
    护卫看着郑彩逐渐癫狂的神情,轻轻叹息。
    就在此时,轰鸣了一个多时辰的炮声停歇了,喊杀声消失了,呜呜咽咽的海风也骤然无声无息。
    战斗结束了,郑彩看见自己的坐船陷入了重重包围之中,对方几艘战船缓缓靠近,敌人开始跳了过来,一步步逼近。
    “郑彩,还不投降吗?”郑森的喊声传来。
    郑彩抬眼看向郑森,不由得妒火中烧,不由得怒气冲天,骂道:“呸,老子不投降,你永远无法亲手打败我!”
    说着,飞速奔向甲板尽头,举刀在脖子上一抹,鲜血飞溅,人栽进滔天浊浪之中。
    “快,把彩哥儿打捞上来!”曾德叫道。
    郑森摆摆手,看着郑彩的尸体随浪起伏,海水里氤氲着一片殷红的血水,他淡淡道:“不必了,咱们郑家的人就该葬身海底!”
    “彩哥儿,我父亲曾说我们两人都是倔驴,他没有说错,咱们哥俩确实够倔的。你放心吧,我会在郑家祠堂里给你留下一块牌位的。”
    亲眼看着郑彩的尸体终于沉入海中,郑森朗声道:“天可怜见,我郑家的船队又合二为一了!兄弟们,从今天起,咱们不许再分裂了,随我回鸡笼屿!”
    郑森不费吹灰之力打败了郑彩,收编了郑彩的船队,实力大增。他此时拥有五百多艘船只,数万将士,顿生豪迈之情。
    刚回到鸡笼屿,郑森便迫不及待去见施琅,道:“此次能够打败郑彩,重振郑家船队雄风,全凭你的计策。施将军,你功不可没!”
    施琅屁股上的伤还没有痊愈,坐姿有些难看,他道:“森哥儿,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郑森道:“我想清楚了,不能在陆地上称霸,就在海洋中称雄。我打算以东番岛为基地,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伟业来。只是要完全占据东番岛,势必与荷兰人有一场不可避免的大战。”
    “而明军又虎视眈眈,为了避免出现两面受敌的境地,我希望施将军去守卫金门岛,同时我派曾德领兵在澎湖列岛上驻扎,你们二人拱卫东番岛门户。”
    施琅道:“想必此时明军还不知道郑彩离开了金门岛,咱们迅速杀回去,在明军得到消息之前占领了金门岛,为时不晚。好,我愿意领兵前往,不知森哥儿给我多少人马?”
    郑森道:“五十艘战船,五千士兵。”
    施琅皱起眉头,暗想也太少了些吧,这么一点兵力如何守得住金门岛?
    郑森看出了施琅的心思,道:“兵力确实少了一些,希望施将军理解,毕竟我们的重心是与荷兰人争夺东番岛。”
    施琅无话可说,默然半晌,道:“明军经营厦门,大军压境,金门岛已经成了前线战场。我领兵驻守在最前线,曾德的部队在澎湖列岛,相当于是后援。我想冒昧地问一句,倘若明军攻打金门岛,我能否调动曾德的军队,我们俩到底谁是主将?”
    郑森沉思半晌,道:“当然是施将军为主将,曾德为副将!”
    “那我再无问题了,事不宜迟,这就启程吧。”施琅站了起来。
    “等一下,施将军到了金门岛之后,倘若崇祯派人来劝降,请你把这一句诗转告给崇祯,鲜衣怒马少年时,不负韶华行且知。你就这么说,我郑森的态度就在这一句诗里,崇祯会明白的。”
    施琅点点头,告辞离去。走到门口,恰好撞见了曾德。
    两人见面,一时有些尴尬。施琅讥讽道:“曾将军,又来抱森哥儿的大腿了吗?”
    曾德冷哼道:“你不也是背叛了彩哥儿吗?咱们半斤对八两,五十步笑百步,谁也别瞧不起谁!”
    施琅甩甩袖子,走了。走出几步,回头道:“以后你还是我的副将,再有不战而退的事情发生,定当军法处置!”
    曾德脸色大变,走进屋里道:“森哥儿,你真要我给施琅当副将?”
    “有什么问题吗?”郑森其实听到了他们二人在屋外的对话,意味深长道,“施琅此人恃才傲物,心胸狭窄,你莫要招惹他。”
    “曾德,我知道你有些委屈,按理说这一次我能打败郑彩,你的功劳才是最大的,应该重重褒奖。可施琅的才能远胜于你,为了大局考虑,你只能当他的副将。”
    “不过你要清楚,我还是最信任你,毕竟我父亲一直把你当作心腹,我也不例外。明白吗?”
    “属下明白!”曾德露出了笑容。
    ……
    当李存明得知郑森和郑彩大战了一场的消息时,施琅的军队已经重又掌控了金门岛。李存明又惊喜又郁闷,叹道:“朕驱狼吞虎的策略成功了,可惜却没能隔岸观火,所获甚少。”
    夏完淳道:“没法子的事情,毕竟是在海上,咱们的情报部门难有作为。陛下,施琅又来了,如何应对?”
    李存明笑道:“你说呢?”
    “派出使者隆重去往金门岛,招降施琅!”夏完淳道。
    “跟朕想到一处了,你去安排吧。”
    夏完淳亲自挑选了一个靠谱的人担当使者,备了丰厚的礼物,命他前往金门岛劝降。
    三天之后,使者回来了,禀告道:“陛下,施琅不接受劝降。他说郑森让他转告陛下一句诗,郑森的态度和决心都在这一句诗里了。”
    “什么诗?”夏完淳问道。
    “鲜衣怒马少年时,不负韶华行且知。”使者答道。
    夏完淳道:“这是岳飞所作的《鹊桥仙》里的千古佳句,郑森想表达什么意思?莫非他以岳飞自比?”
    李存明笑道:“哪有跟朝廷作对的岳飞?他郑森引用这一句诗,一是表明他的雄心壮志,要告诉朕他是个鲜衣怒马的有志少年。呵,难道朕在郑森眼里已经是个年迈的糟老头子了吗?”
    “第二嘛,郑森是在恶心朕呢,他自比岳飞,不就是暗指朕是宋高宗赵构吗?他担心自己归顺朝廷之后,会落得岳飞的下场。不投降就不投降,何必朝朕身上泼脏水,又何必找这么多理由!”
    李存明说着,有些生气了,吩咐使者道:“去,你再跑一趟金门岛,朕也有一首诗让施琅转告给郑森。”
    “须知少时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哪晓岁月蹉跎过,依旧名利两无收。”
    这一首诗,名叫《悔余生诗》,乃是清朝吴庆坻的大作。
    “妙极,妙极!”夏完淳抚掌大笑,道,“郑森有凌云志,可他与朝廷作对,必将落得个岁月蹉跎名利无收的下场。陛下,驳斥得好!”
    等使者离开了书房,夏完淳正色问道:“接下来该怎么办,难道就这么耗下去?”
    李存明道:“先从施琅入手!”
    “陛下准备攻打金门岛了?”
    “不,朕打算让施琅和郑森看一看,谁才是人间第一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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