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6)
乖~乖~乖~
薛知景的嗓音甚至带着撩拨人的痒意,让萧烈歌在反复地回想当中,彻底失眠了。
不过这个亲吻的效果真的非常好,第二天薛知景明显发现了萧烈歌对她更为不同了。
萧烈歌有些笨拙地照顾着她,这种照顾是介于照顾宠物和照看奴隶之间的某一种,估计她也就只有这两种照顾的经验。
除此之外,她还会经常傲娇地要向薛知景展示自己某些了不得的技能,比如向她亲自展示怎么解剖一头羊啊,薛知景内心里真的不想看,但为了逃跑成功,还是要假笑着观看完毕,顺便鼓掌三声表示你好棒。
而薛知景终于寻着机会让萧烈歌教她骑马,而且指定要最烈的那匹。
这样的马才跑得最快嘛。
第26章 偷心的贼
当薛知景表示自己想骑那匹野性难驯的烈马时,萧烈歌整张脸都皱到了一起。
她很清楚,这样的马到底有多难搞。
草原上最富技能的驯马师有的时候也会被这样的烈马摔下背来,偶尔也有被马所踢的,受伤的不在少数。
一般都是最强健的勇士为了证明自我实力的时候,才会想要挑战。
而薛知景呢,细胳膊细腿儿看来跟春天的嫩草一样,一碰就会碎。
萧烈歌忙不迭地说,这匹马太烈了,你骑不了。
她倒是一点都没有想到,薛知景要的就是最烈的马,经过昨晚的主动送吻,她觉得,薛知景已经是她独有的小奴隶了,而且离不开她的那种。她因此真的担忧薛知景的安全。
薛知景哪里肯放过这个机会,她知道这样的马野性难驯,极为危险,可是能骑上这匹马,她就能以最快的速度逃走。
况且她不是骑马小白,在大成的马球场上,她怎么说也能排上个名号,御马技术不算差。
风险和成功的几率是五五开,这就够了。
不行不行~萧烈歌还是摆着头表示不同意。
薛知景不得不加码,上前去揽住了萧烈歌的胳膊,半个身子都靠到了对方的身上,嗓音软软地说道,那你先帮我驯服一下它好不好?然后再教我,我可想学了,真的,教我嘛~
在情爱上毫无经验的萧烈歌哪里受得了薛知景这样的刺激,顿时满脸通红,有些无可奈何地说道,那我去驯服一下它,如果实在不行,我们换一匹马学吧,有煽马很温顺的,跑得也快,我保证。
那你驯服一下吧,让我好好看看你的厉害!薛知景自动忽略了后面半句,继续鼓动她,希望她能满足自己的期待。
这匹烈马其实之前被人驯服过,勉勉强强套上了缰绳和马鞍,不过绝不让人乘骑。
从人家马的角度来看,就这一帮可恶的人类,非得要驯化人家,当做自己的坐骑,无可奈何的王者之马只能保留它最后的倔强,务必要一个最强大的人才能坐它。
当草原小狼崽萧烈歌翻身骑上这匹王者之马时,马匹便迅速地甩动起来,前蹄高高举起,旋转着,试图将萧烈歌甩下身去。
而萧烈歌则紧紧地夹着马腹,手稳稳地抓着缰绳,跟身下的马匹进行着气势上的拉锯战。
人和动物之间,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交流的,比如在气势上压倒对方,在沟通上与对方感情交流,很多的骑兵都和他们的马匹有一种近共生的关系,便是如此。
薛知景和萧烈歌的众多侍从都站在一旁,看着萧烈歌驯马。
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萧烈歌看上去还有模有样的,一身火红骑马服,像是一团烈火架在那匹黑色的骏马身上,她红色的发带甚至会随着那匹马的甩动而随风而动。
她的面目紧绷着,目光却难得地锐利起来,带着一股子一往无前的劲头,小狼崽的气势彻底散发了出来。
薛知景点着头,若不是对方是异国公主,跟自己此时是敌对方向,倒是一个比元锦还让人喜欢的小朋友。
没错,这个时候薛知景最多只能当对方是朋友。
至于爱情,呵呵!
可怜的萧烈歌。
经过胶着地驯服了之后,那匹烈马终于安静了下来,鼻子喷着气,似乎很是不爽,但估计也有些精疲力竭了。
萧烈歌则伏在它的身上摸着它,像是在跟它对话。
下了马,满头大汗,面色红润的萧烈歌走了过来,跟薛知景说,它勉勉强强算乖了,一会儿我带你骑它,但是我不知道它认不认可你,若是不行,我们就赶紧换。
说着,萧烈歌还加了些话,其实还有很多好玩的事情,不是只有骑烈马才有趣的,我可以带你去打猎呀。
此时的萧烈歌还不太知道如何表达,只知道把自己喜欢的东西给薛知景,像是小朋友将自己书包里面喜欢的彩虹糖拿出来一样,结果对方却非要喝二锅头。
萧烈歌真的是,毫无办法。
不过薛知景有些高估了自己的马术,这匹烈马还真不是一般人能骑的,别看它已经被小狼崽给折腾累了,但薛知景上去之后,它又开始甩动了起来。
这种甩动就像是现代的一种甩动牛的游乐设施,人们伏在牛背上,牛身下有个旋转弹动的装置,将人三百六十度的旋转弹下,一般人都坚持不了多久。
薛知景被摔下来的时候她护住了自己的头部,将自己蜷缩成一团然后滚动开来。
萧烈歌竟一直注意着她,直接奔了过来,她的侍从则赶紧将那匹马给拉开。
你没事吧?
萧烈歌将薛知景抱在怀里,满脸都是担忧地询问着。
薛知景只觉得浑身都疼,但她抽着气缓了缓,才感觉到这些疼大概都是些软组织损伤之类的,没有伤筋动骨,便对着萧烈歌笑了笑,驯马嘛,哪儿有不摔的,是不是,我休息一下,再试一试。
折腾了一天,大概就是增加了自己和那匹烈马的熟悉度罢了,至于说让对方乖巧听话,驮着它狂奔百里,估计还达不到。
到了晚上,累了一天的薛知景几乎一秒入睡,但半梦半醒间她感觉到有人从背后抱住了她,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
唔~有些憋得慌。
第二天薛知景浑身肌肉有些疼,萧烈歌不让她今天驯马了,要带她去看打猎,薛知景也觉得需要休息一下,突然想到什么,便跟萧烈歌说,可否今天带她去榷场逛逛。
萧烈歌以为她想看热闹,便答应了下来。
辽国的榷场设立在涿州,跑马一个时辰便到了。
涿州离边境线又近了一步,薛知景看着南边的方向,觉得若是此时能骑着昨天还未驯服的那匹烈马,肯定能快人一步地跑过国境线。
榷场占了半个城,相当于是一个在官府监管下的大型交易中心。
大成向辽国输入来自南洋的香药、犀、象和苏木,来自本国的茶叶、铜、锡、铜钱、姜、矾、麻布等。而辽国则向大成售卖羊、马、盐、镔铁刀等等物品。
对于辽国来说,茶叶最必须,常常供不应求,普通的茶叶都能炒上高价。而对于大成来说,羊、马的需求也很大,就是汴京城每年都要消耗几万只羊。
两国因此在榷场上各自限制着。
辽国禁止将良马、毛毡、银、皮裘、书籍等出口大成,而大成则禁止硫磺、焰硝、卢甘石、竹牛角、箭杆、水银、丹漆等高科技军事产品出口辽国。
榷场的官吏以为萧烈歌是来视察的,小心翼翼地陪着,却不知道她满心满眼都在薛知景身上,问她这个喜不喜欢,那个要不要。
薛知景敷衍着萧烈歌的问话,对方问她什么,她都说挺喜欢的。其实都是些从南洋进口的物件或者大成产的物品,薛知景在皇宫里使用的比这些的质量更高,她自然不会放更多的心思在这些东西上面。
她更关心这边榷场的贸易种类,收税情况,交易量等等。
从这个角度上看,她还真是个小奸细。
榷场官吏虽不认识她是谁,但见着萧烈歌都不管她,只好认认真真地回答着薛知景的各种问题。
走出榷场,在涿州的大街上行走的时候,薛知景的脑中还在过着刚才收到的各种信息。
其实,榷场的贸易虽然看起来丰富,但算起来根本无法满足这么大两个国家的进出口需求的,所以这边的走私贸易一定非常繁盛。
而这部分走私贸易肯定是没有收税的。
突然,薛知景在人群中看见了一个人的身影。
是元锦。
元锦穿着普通汉人的服装,打扮得非常朴素,她长相端正但并不突出,所以在大街上并不显眼。她这样的模样,其实比薛知景更适合在敌国打探情报。
薛知景和元锦目光交汇,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
薛知景的内心有些激动,元锦竟然找来了,按她对元锦的了解,她一定会跟着自己找到机会救自己的。
到了晚上的时候,她猜测元锦可能已经跟到了营地。
于是她又干坏事了,极度不道义地再次主动吻了萧烈歌。
没有想到这次萧烈歌不满足于她亲一下,反而揽住她的后脑勺,有些贪恋地厮磨了一会儿。不过萧烈歌哪儿有什么吻技,就是笨拙地在嘴唇上蹭来蹭去罢了。
终于等到萧烈歌睡熟了,薛知景终于才轻手轻脚地爬了起来。
如她所想,萧烈歌信任她了,便不会轻易从睡梦中惊醒。
想到这里,薛知景略微有了一点点愧疚,哎~
摸出了帐篷,元锦果然出现了,还一把揽住她将她拉到某个阴暗处。
小景,你没事儿吧,我们赶紧离开这里。
薛知景却按下了她的手,你听我说,现在我告诉你一些情报,你立刻着人送回京城告诉皇后娘娘,而我要留在这里。
第27章 展翅高飞
薛知景考虑了一下,她之前想逃走,主要是想回去报信,现在有了元锦可以回去报信,她便不需要这么着急了。
现在军情这么紧急,这里需要一个人打探消息,而她是最适合的人选。
至于其它,她反倒并没有考虑太多。
于是薛知景详细向元锦叙述了她得到的信息,甚至将辽国和夏国准备从哪里起兵,哪里进攻,人数多少都统统告诉了她。
元锦的眉拧着,恨不得现在立刻就回去,先手刃了雄州的指挥官陆城,然后再着人快马加鞭地告诉皇后娘娘这件事情。
小景,你一定要万事小心,若有不妥,先保住自己的性命要紧。
元锦和薛知景一样,此时虽然担心好友的安全,但心中更注重家国大事。两人又匆匆商议了在雄州城留下联络人手和地点,若是薛知景需要,就回雄州那个地方找她。
等元锦离开,薛知景也悄悄地回了帐篷。
剩下的时间里,薛知景每天都坚持要去驯服那匹烈马,雷打不动。她不确定自己什么时候就需要用上这匹马,必须自己先将它拿下,心里才踏实。
每一次见她驯马,萧烈歌的脸都皱成一团,清澈的眼睛里全是少年般的单纯担忧。
薛知景的身上被摔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萧烈歌强拉着她给她揉活血化瘀的药物,那药物闻着像是从南方地区过来的,这在辽国应该算是高档药品了。
不过每次都要被扒得就剩个内衣,薛知景还莫名有些尴尬。
若是没有她主动撩拨人家的那个事儿吧,她到不至于这样,毕竟在宫里的时候,天天被小翠帮忙穿衣服都习惯了。
现在每天见着对方拧着眉毛,一脸认真地给她抹那刺鼻的药油,她就有一种自己做了极度不道义的事情的愧疚感。
其实,这孩子还挺可爱的嘛~
嗷~
萧烈歌的手劲有点大,揉在薛知景的胳膊上,让她一瞬间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断了。
这个死小孩真的不是在蓄意报复吗?
忍着点~萧烈歌说完,嘴唇就紧紧地抿在了一起,看着薛知景吃痛的模样她好像有点难受,但是她从小摔打之后被揉药油都是要这么使劲的啊,不使劲就没有用了。
不过薛知景倒是挺能忍的,不过一开始嚎了两嗓子,到了后来,除了冷汗涔涔与不时地闷哼之外,竟是少于发出声音,默默地忍着疼。
萧烈歌又想起她一开始之所以被薛知景吸引,就是因为薛知景的眼睛里有这么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儿,她相信就算是摔得粉身碎骨,薛知景仍然会挺着残躯走向自己的目的地。
果然是她的小奴隶,萧烈歌在担心之余,还是很骄傲的。
只是心里总是隐隐的有些不安。
看着逐渐驯服那匹烈马的薛知景,萧烈歌恍惚觉得她不是自己的宠物或者奴隶,她是天边的雄鹰,迟早会展翅高飞,远远地离开自己。
她摇了摇头,试图将自己这个古怪而让人难受的想法逐出脑海。
终于,薛知景算是勉强驯服了那匹马,甚至还能跟它做点简单的沟通,别的不行,薛知景估计,骑着它跑是没什么大问题了。
心情很好,薛知景笑着问萧烈歌,你说,我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好?
看着薛知景的笑容,萧烈歌的心都化了,一脸宠溺地说,你喜欢叫它就叫它什么。
叫黑鹰好不好?薛知景摸着它的鬃毛笑着说道。
萧烈歌的心里咯噔了一下,脸色顿时就僵了下去,黑鹰?这是在预示着什么吗?还是自己直觉所想的那样,她迟早要向着苍天飞去吗?
过了许久,萧烈歌的脸色才恢复了柔和,你喜欢就好。
萧烈歌送了薛知景一根马鞭和一把匕首。
这是我常用的马鞭,我喜欢红色,所以手柄都包的红绳。萧烈歌就是有点想把自己的东西送给薛知景,而马鞭是她最喜欢的,也是她平日里握在手里最多的物件。
这个物件送到薛知景的手里,那寓意就像是她把自己送给薛知景了一样。
薛知景不清楚她这个隐秘的想法,但知道这是对方常用的物品,心知是带着情意的礼物,便真诚地道了个谢。
这把匕首是新送过来的,我们辽国上京城最厉害的铁匠师傅做的,锋利无比。我让人在上面刻了一个烈字,送给你。
薛知景将那匕首从刀鞘从抽了出来,刀刃纤薄锋利,刀面光可鉴人。
刀面上刻着一个楷体的烈字,看起来还挺带劲的。
可是我都好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送给你。薛知景有些尴尬,作为礼貌她觉得应该有回礼的。
萧烈歌看着她,笑了笑,伸手撩起她的一缕秀发,我可以要一缕你的头发吗?
薛知景没有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的想法,只是略微有一点觉得怪,毕竟头发这种东西太私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