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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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烈见她不再躲闪,便放开她的手。
    冬麦便探索着这里碰碰,那里碰碰,确实挺结实,手指头都疼,她便有些委屈:“你怎么长这样,和我一点也不一样。”
    沈烈火热的眸光锁着她,哑声道:“冬麦,因为你是女人,我是男人。”
    他只是这么一说而已,她却没来由更觉脸红,心跳得厉害,仿佛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
    沈烈便揽着她的腰,要帮她除去衣物。
    冬麦有些挣扎,她到底是羞涩。
    沈烈见此,就不急了,开始捧着她的脸,低头吻她,这一次缓慢而郑重。
    冬麦有些躲闪:“我们这样好傻,我觉得这样怪怪的。”
    沈烈听这话,便知道她没和林荣棠亲过,即使之前觉得不在意,但知道这个还是很高兴。
    冬麦的小嘴儿红润娇嫩,比嫩豆腐还滑,含住的滋味那么美妙,也只有自己品尝过了。
    他便啄吻着她的唇,低声问:“林荣棠没这么亲过你?”
    冬麦摇头:“他要亲,我觉得脏,没让。”
    沈烈眸中泛起笑意,问她:“那今天我们在旅馆里,不是也亲了,你当时讨厌那样吗?”
    冬麦想了想:“也不是特别讨厌,就是觉得怪怪的……”
    沈烈:“怎么奇怪?”
    冬麦有些犯愁了,她努力地形容了一番:“你太凶了,就好像我要被你吃了。”
    沈烈听这话,眸光便更幽暗了几分,暗火蹿升,他抬起手,拇指轻轻压住她的唇:“冬麦,你想得不错,我就是想吃了你,恨不得一口吃了。”
    这么耐心地哄着她,其实已经克制了很多。
    她这么一说,他的所有耐心都没了。
    *********
    这一晚,光这洗澡,就不知道洗了多久,后来水凉了,他便去烧水,重新烧好水,他伺候着她洗,被她洗得香喷喷的,之后裹在一条新买的大浴巾里,抱着进了正屋的炕上。
    两个人满足地躺在炕上,窗外月光落进来,就那么躺着说话。
    沈烈抱着她,偶尔低头亲几口:“有时候真觉得你就像个小奶猫,恨不得将你藏被窝里不让任何人看到。”
    他知道村里有一些男的,不太正经的,私底下提过冬麦,那个时候冬麦还是林荣棠的媳妇,提起来言语上当然就有些下流。
    这也没办法,哪个村有个好看的女的,男的私底下难免说几句荤话。
    他轻叹了声:“不过你可是关不住。”
    所以也只是偶尔这么想想而已,她是一个有自己想法的小奶猫,她很用力地在生活,在努力,在上进,而他也喜欢看她拼命挣钱的样子,那样子的冬麦朝气蓬勃,身上在发光。
    冬麦被抱着在西屋里那么折腾了一番,其实挺累的,浑身一点劲都没有。
    所以现在沈烈说什么,她根本没细想,她就想着睡觉。
    临睡前,她忍不住想,以后再也不要这样了,生孩子的事,还是得在炕上,在西屋里那样,算是什么呢?
    冬麦陡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狗,两条狗的那种。
    她一下子明白了!
    她想,自己太傻了,其实男女之间的事,不就是一样的吗,自己竟然还被林荣棠骗了那么久!
    *************
    第二天一大早,就被外面的喧闹声吵醒了,林荣棠今天娶媳妇,估计不少人来看热闹。
    冬麦撑起身要起来,下炕的时候发现还是有些费劲。
    虽然不是初次了,可沈烈要起来太狠了。
    沈烈也是刚醒,昨晚太满足,在西屋站着洗澡来一次,来正屋炕上有一次,算是吃饱了,今早起来,还是想搂过来,她太可口,吃不够,不过听外面那动静,顿时什么念头都没了。
    沈烈黑着脸起身:“等以后我们有钱了,去山里建一个房子,咱俩黑天白夜,想干啥干啥。”
    说这话的时候,他已经提上了那条军绿裤子,利索地上了腰带,牛皮腰带,在他手里听话地那么一勒,结实劲瘦的腰线就出来了。
    冬麦收回目光,低低嘟哝了一句没什么意义的话,便要伸腿下炕,不过这个动作做起来确实有些不舒服,某个地方会被拉扯到。
    沈烈拎过来她的鞋子,帮她穿上,然后将她抱下来。
    被他抱着的时候,冬麦趴在他肩头笑:“你真会伺候人。”
    沈烈:“当我谁都伺候,我就伺候我媳妇。”
    冬麦咬唇笑:“如果孙红霞不闹着离婚,你是不是也这么伺候她?”
    她也只是随口说说罢了,然而沈烈脸顿时黑了:“你是不是找打?”
    冬麦:“你这么能打架,你以后会打我吗?”
    沈烈:“会。”
    说着,他抬起手,轻打了一下她的屁股。
    冬麦“嗷”地叫了一下:“不要。”
    这样的打,虽然一点也不疼,但是让她想起来林荣棠,她想,这可真是不舒坦,她以后再也不要提孙红霞了。
    估计自己提起孙红霞,就好像他和自己提起林荣棠。
    何必呢,谁都不是没嫁过没娶过,凡事大方点,提过去那就是和自己过不去。
    沈烈笑着看她,她刚才“嗷”的那一嗓子,可真是勾人。
    不过现在根本不是时候,也就只能饶了她。
    他挑挑眉,走到了一旁,找了一个小箱子,打开,从里面找出一瓶药水来。
    冬麦好奇地看:“这是什么?”
    沈烈:“紫药水。”
    冬麦:“啊?我没事,不疼,不用抹药啊。”
    就那么一下,她还不至于要抹药。
    沈烈叹了口气:“是我。”
    冬麦疑惑。
    沈烈便坐在椅子上,脱下了趿拉着的鞋子,果然,脚趾头那里,好像有些泛肿。
    冬麦有些惊讶,也有些心疼:“原来你一脚踢过去,自己也疼啊!”
    沈烈苦笑:“我又不是铁打的。”
    其实是他错估了这鞋,以前穿的是军靴,全牛皮的,鞋底都是铁钉子,能护住脚,自己也能掌握力道,并不会伤到,现在的鞋子是普通布鞋,同样力道出去,确实有些疼。
    冬麦:“哎呀,那你以后可不要没事去踢墙了!”
    沈烈越发无奈:“我知道了。”
    反正这种事,有一次,就足够让村里人传上几年了。
    冬麦拿了紫药水,就要帮沈烈上药。
    沈烈却说:“不用,我自己来,我怕你不会。”
    冬麦皱皱鼻子,哼了声:“小瞧人。”
    沈烈:“我昨晚上把抄书的本子装订好了,你看看怎么样了,还有你今天要给人家说的菜,都重新列一列检查检查。”
    这倒是正事,冬麦便过去拿本子了。
    沈烈见她出去,才将袜子彻底脱下,给自己那处脚趾头上药。
    他之前经历过许多事,脚上腿上都有疤,虽然已经好了,但是有些地方看着不好看,有点狰狞,怕吓到她。
    冬麦又重新检查了一遍自己准备的菜单,这个时候沈烈已经抹完药,穿上了袜子,又过去洗了洗手,两个人收拾妥当便准备出门了。
    骑自行车的时候,冬麦突然想起来了:“你脚不是有点肿吗,我来骑吧,我力气挺大的,能带得动你。”
    沈烈却只是挑眉笑看着她。
    冬麦懂得他这个表情的意思,不用多说,这个涉及到男人的自尊或者别的什么,就像结婚他要送给她手表,是绝对不会让她出钱的。
    冬麦:“好吧,不过你如果累了就说一声。”
    沈烈没吭声,让她直接上车,上了车后,骑出去,他才来了一句:“你男人只是脚趾头肿了,可不是残废了。”
    声音并不大,不过是在街面上,冬麦瞬间脸上火辣辣的。
    这个时候村里不少人都在等着看娶媳妇的热闹,迎亲的队伍刚出发,小孩子们都叫嚷着要喜糖,有些看到沈烈和冬麦的,想起来才要过他们的喜糖,就有人嚷着说:“这里也有新媳妇!”
    这么一喊,倒是惹得好几个看过来,幸好沈烈很快骑出村子了。
    冬麦:“你说孙红霞的肚子到底怎么回事啊?”
    她真是太纳闷了。
    那天自己担心林荣棠身子不行,提醒孙红霞,孙红霞根本不搭理,从这个来看,估计孙红霞肚子里的孩子真是林荣棠的。
    那什么意思,意思是林荣棠对自己不行,但是对孙红霞不行。
    这算是什么事?
    沈烈却只是淡淡地说:“管他们呢,咱以后虽然是邻居,就当没他们得了,各过各的日子。”
    冬麦想想也是,也就不问了。
    夫妻两个人就这么说着话,很快就到了公社,沈烈带着冬麦去了公社里,找王元德,结果一问,人家王元德刚进去开会,说过一会就开完了。
    沈烈见此,也就带着冬麦在旁边等着,公社影壁上是琉璃瓦,影壁前种了一棵罗汉松,旁边还有一些仙人球仙人掌搭配着鸡冠花,两个人随意地看着。
    谁知这个时候,就见一个人从外面走进来。
    那人却是陆靖安。
    陆靖安看到冬麦,愣了下,之后脸色便变了:“你,你来这里做什么?”
    冬麦挑眉,漠然地看了他一眼,便收回目光。
    都懒得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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