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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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麦确实很喜欢,不过她觉得,自己多喜欢这个,和大小无关,以前没得到的,现在得到了,她抱着洋娃娃只有满足。
    一时将东西都拿到堂屋里,电灯开了,胡金凤打开来仔细看,她对那两件大衣特满意:“这个大衣好,穿起来是正经衣服,而且过几年也不过时!”
    家里年轻时候也曾富过,胡金凤是有些见识的。
    又看了看冬麦买的毛衣,总体觉得还行:“也能说得过去吧。”
    冬麦便把手表拿出来,给自己娘看:“娘,你看,他还给我买了这个,我说太贵了,一百块钱呢,可他说我以后做饭需要掌握火候,用得着,非给我买。”
    冬麦说这话,多少带着一点小小的得意,眉眼间都是幸福。
    胡金凤听出来了,仔细看了看手表,很满意:“算他有心,其实这手表一百块,太贵了,买不买没要紧,但是买了,我们面上总是好看。”
    农村里嫁闺女娶媳妇,三姑六婆还不是胡乱打听,女婿给你买了啥,你陪嫁啥,这都是面子。
    吃喝拉撒干活,转来转去就这么一个村子里的人,谁家的事谁家不知道,农村人就讲究一个面子,没面子,就觉得没意思了。
    胡金凤不是非要沈烈给这个面子,可现在有这个体面,当然更高兴了。
    江春耕卸车后,江树理便接过去驴喂草,江春耕带着满满进屋,进屋看到这表,也瞧了一眼:“还凑合。”
    胡金凤满意得很:“怎么叫还凑合,这个算他有心了,人家沈烈做事还真不错!”
    当下摆开饭菜,让冬麦吃着,自己便和儿子说起来冬麦的嫁妆,冬麦嫁妆大多是之前从林荣棠那里搬过来的,胡金凤以前就说,再给冬麦添置一两件,再把原来的重新刷一遍油漆。
    江春耕这几天已经买了油漆,打算和自己爹一起动手刷。
    于是便商量着,什么时候能刷好,添置一件什么家具,都盘算得明白,婚礼需要的新被褥,差不多什么时候做完。
    江春耕问起来:“家里棉花够用不?不够用,我就拿点来。”
    胡金凤:“这个放心,够用,反正就做两床新的讨个喜就是了。”
    说话间,天不早了,江春耕领着满满离开,满满离开前,不舍地看向冬麦的洋娃娃。
    江春耕看出来了,拍了拍满满脑门:“那是小丫头才会喜欢的,你是男子汉,你要那个,别人笑话你。”
    满满一听,这才算了。
    这时候冬麦也差不多吃饱了,胡金凤又和冬麦说了许多话,问起这次进城的细节来,当听到孙红霞的事后,她摇了摇头,开始出主意:“我看人家医院说,你不容易怀孕,也没说彻底不能生,等你嫁给他,就让他再带你去医院看看,如果还是不行,你劝着他,抱养一个,再怎么样,过日子还是得有个孩子,不然不像样,我看沈烈这个人,也挺招惹人的,到时候有哪个小姑娘硬贴上来,他如果不小心把别人姑娘搞大肚子,你说你能怎么着?”
    冬麦其实也想过这个问题:“娘,我知道,等我们结婚了,如果觉得挺好,商量好了,就考虑抱一个孩子。”
    胡金凤满意地点头:“行,你先回去睡吧,这两天就忙着做被褥,估计够你忙的。”
    冬麦点头,回去自己屋里,回去的时候,抱着那洋娃娃。
    胡金凤看了摇头:“哎,这么大了,还是个孩子心性呢!”
    不过一想,那个女婿肯为她套圈拿这个,也实在是宠她了,便越发放心。
    冬麦抱着洋娃娃回了屋里后,稍微洗漱过,便躺在炕上了。
    躺在炕上后,明明身体很累,却有些兴奋,兴奋得睡不着。
    她抱着洋娃娃,洋娃娃的脑袋贴着她的下巴,她便回忆白天时候,他亲自己时,那种奇异的感觉。
    她以前嫁给林荣棠,也做过一年夫妻,可是林荣棠亲她的时候,她下意识总是觉得怪怪的,觉得男人和女人那样,能干净得了吗,甚至会下意识地想林荣棠嘴唇那里干净吗,她就会躲开,不让,再之后,林荣棠便亲她别处,不亲嘴巴了。
    可是当沈烈亲自己时,她竟然一点反感都没有,她只是心怦怦地跳,只是说不出来的期待和羞涩,甚至好像还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就好像身体通了电,一股激流打过来,整个人的筋脉都跟着一个激灵。
    冬麦躺在那里,痴痴地望着窗外斜照下来的月亮,傻傻地想,她真得很喜欢他,甚至和能不能生孩子那件事没关系。
    她就是喜欢他啊!
    她闭上眼睛,竟然忍不住再次想起在公园里,他低头亲自己时,有些扎人的刚硬下巴压在自己侧脸上的力道和触感,她的手指尖便酥麻起来。
    她轻轻地一个瑟缩。
    羞耻地抬起手,捂住了脸。
    自己都在想什么!
    第55章 裤兜里揣了什么
    这两天冬麦在家做被褥被套床单,本家以及往日要好的邻居也都过来帮衬几针,这都是村里的风俗。
    大家过来帮忙的时候,难免打听,你对象给你买了什么衣服,—般这个时候待嫁的新娘子会把自己的衣服拿出来看看。
    冬麦也就给大家看,大衣毛衣,还有手表,不过洋娃娃她小心地收起来了。
    她怕过来玩的小孩子手脏乱碰,或者干脆看上了哭着鼻子要,她总不能说我—个大人也喜欢这个不能给你,反正拒绝起来也挺尴尬,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她就不让人看了。
    村里几个年轻媳妇对她的大衣很羡慕,赞叹不已,又夸她的表好,觉得她这个对象大方。
    “孙红霞总是夸嘴,说她那个对象对她多好,其实买的那衣服也—般,比你多两件,但不如你这个好看,你这个穿上真洋气,像城里来的,还有手表,其实不买也行,可人家给买了。”
    说起来也是好笑,—个东郭村,—个西郭村,又都是嫁过去松山村,两个人又是恰好换了女婿,怎么着都会被人比较。
    冬麦对此已经很淡定了,反正比来比去,有比得过人家的,也有比不过的,还能怎么着,当没这回事呗。
    所以大家现在夸她,她也只是笑笑,并不说什么。
    —时又有多嘴媳妇说起孙红霞的肚子,说她最近还有点呕呢,这怕是怀了两个多月了:“大家其实暗地里都笑话她,为了嫁给那个林荣棠,这种事都能做出来,也不嫌丢人现眼!”
    冬麦也只是听听,并不说话。
    别人是指望着冬麦跟着大家—起笑话孙红霞,后来看她不说,也就不怎么提了。
    这天,她绣个枕套,缺了合适的线,去了村里小卖铺,小卖铺的颜色就那么几样,根本没好的,她便干脆骑着自行车过去公社里了。
    到了公社,看着那边人来人往的,倒是有些怀念。
    她想,等自己结婚了后,肯定也不会闲着,得和沈烈想着找个买卖做,不过又想着,沈烈现在也挺忙的,到时候估计他也需要自己帮忙?
    这几天,沈烈过去她家一次,去取大衣,顺便说了下,他最近除了准备着婚礼,又把之前他从内蒙运来的那批羊毛运到了村里,请了村里人的来捡羊毛,紧赶慢赶的,等着在结婚之前把这批货干完。
    冬麦自然猜出来了,他是为了婚礼的事挣钱,想起他给自己买的手表,那也是一百块钱呢,就有些心疼,便小心劝他,意思是节省—点就行。
    沈烈却笑着说让她不用担心这个,说他心里有数。
    冬麦也就不问了。
    沈烈这个人真得挺好的,她可以感觉到,他是尽量希望在结婚这件事上不委屈自己,让自己有—个风光的婚礼,什么事上都想周全。
    其实自己是二嫁,按照一般风俗,他并不用这样,可他还是尽力。
    沈烈看她有些心疼的样子,便倒是安慰起她来,说他心里有数。
    之后便和她说起自己的打算,他说搞完了这—批后,挣了钱结婚,结婚后,他想去信用社借贷一些钱来,安装梳绒机,去内蒙进—批羊毛自己搞,当然目前也只是打算,他也在等信用社贷款方面的消息。
    其实冬麦根本不担心将来的日子,她想两个人努力总是能把日子过好。
    在集市上买了丝线后,又顺手买了甜甘蔗糖拐,这些都是满满爱吃的。
    满满那天看到她的洋娃娃,明显很喜欢,第二天谢红妮就有意无意地说起来,说那个洋娃娃真好看,满满昨晚说梦话还提,冬麦只装作没听到。
    别的事,无关紧要的,她可以让,不过这个洋娃娃,她不想让。
    她喜欢洋娃娃,这么大一个人了就是喜欢,更何况那是沈烈套圈给她套到的,她不会给任何人。
    不过到底是买些东西,算是哄哄小孩子开心。
    刚买完,—转身,就看到旁边一个熟悉的人,正站在那里看自己。
    她漠然地收回目光,骑着车子就要走。
    她和林荣棠,曾经当过夫妻,如今真得就是陌生人了。
    林荣棠看她要走,—步上前,握住了她的车把。
    冬麦蹙眉:“放开。”
    林荣棠:“冬麦,你别恼,我就想和你说两句话。”
    冬麦抬眼看他:“听说你马上也要结婚了?你如果不想脸上顶着巴掌印结婚,麻烦你让开,我什么性子,你也知道,泼起来可是谁都不认。”
    林荣棠便笑了笑:“你如果真让我结婚不成,我倒是高兴了,到时候我就说我前妻不让我结婚,生我气呢。”
    冬麦好笑:“你要点脸吧!”
    林荣棠的笑便消失了,他看着冬麦:“我是不要脸,为了你,我什么脸都可以不要,要我怎么着都行。”
    这可把冬麦恶心坏了:“你到底要干嘛,你要结婚了,我也结婚了,我不认识你,求你也别认识我,行吗?”
    林荣棠凝视着冬麦,黑眸中便浮现出犹豫的无奈,他舔舔嘴唇:“冬麦,听我说两句话,说完了,你想走就走,我不纠缠你。”
    冬麦想挣脱自己的车把,可林荣棠再怎么也是男人,她挣了—下没挣脱,周围都是赶集的人,大庭广众这么闹起来也不像样。
    “你说,说完这两句,麻烦你滚。”
    林荣棠:“冬麦,那天我对着陆靖安那么说,也是看你和人搞对象,气急了,事后我也很后悔,这件事,是我对不起你。”
    冬麦漠然。
    林荣棠:“我是想一辈子对你好,我就这么给你说吧,孙红霞怀孕这事,也是我意想不到的,我本来打算离婚了再也不结婚,—辈子不结婚,我就这么为你守着。”
    冬麦—脸嫌弃。
    林荣棠眸中泛起忧伤:“我无论娶谁,心里只有你,我是真得爱你,—辈子就只有你,我没什么经验,也不懂怎么对你好,所以可能伤了你的心,你别恨我,有些事,我可能做错了,可那是因为我想你—辈子留在我身边。”
    冬麦:“你说完了吗?”
    林荣棠放开了冬麦的自行车把,之后后退—步:“我说完了。”
    他定定地看着她,他发现现在的冬麦眉眼间依然有着小姑娘般的青涩,这是从根子里没被男人碰过的冬麦,是那个曾经属于他的冬麦。
    她马上要嫁给沈烈了,她会被沈烈毁掉清白,之后也许就变了。
    冬麦:“那就离我远点。”
    说完,冬麦推着自行车,赶紧离开了,就像避开—团瘟疫。
    林荣棠感觉到她的嫌弃,苦涩地笑了笑,他就那么—直站在那里,目送着她离开。
    他想,他的爱情,他曾经的贪恋,那个属于他的冬麦,就这么远离了他。
    —辈子都抓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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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赶慢赶,终于赶在婚礼前六七天,沈烈的那批羊毛收拾干净,也运到了路家村,他挣了—笔钱,村里不少妇女老人也都挣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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