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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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麦深吸口气,猛地坐起来,望着窗外的夜色,她想,还是要尽早离婚,这糟心的松山村,这糟心的西屋,还有这些人,她都烦透了。
    离开,哪怕是撞一个头破血流,也好过在这里憋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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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是初四,回娘家的日子,她一早便收拾了回去娘家,本来林荣棠给她预备了四包果子还有一只鸡,现在果子不知道去哪儿了,她只找到那只鸡,毫不客气地拎上,又把自己之前挣的那十块钱拿着。
    林家的钱以后肯定没她的份,这十块虽然很少,是她自己挣的,她必须要。
    她揣着十块钱,拎着那些东西,自己骑着车子就回娘家,路上遇到本村的,看到她,都好奇地说怎么荣棠没跟着你回去,她就说荣棠不太舒服,我自己回去吧。
    别人自然好奇,毕竟新媳妇回娘家,哪有男人不跟着回去的,怕不是闹别扭了。
    冬麦也懒得理会这些,闷头骑着车子出了村,路上冷飕飕的,吹得人脑壳疼,手也要冻僵了,不过冬麦却不觉得难受,越是冷,她脑子越清楚。
    林荣棠把自己送给他的好兄弟睡这事,这是怎么都无法原谅的,别管他出于兄弟情义还是“换个人试试怀孕”,她都无法接受。
    她是人,不是等着林荣棠配种的母猪。
    一路骑着车子,快到东郭村的时候,路边摆了几个小摊,卖一些果子糕点之类的年货,过年过节串门走亲戚的临时没准备,就在这里买。冬麦便下了车子,想着买两包果子,好歹分给家里的侄子侄女,谁知其中一个摊主,冬麦看着眼熟,恰好那摊主也在看冬麦,冬麦便认出来了,竟然是孙红霞。
    孙红霞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棉袄,梳着辫子,站在冷风中,手揣在袖子里。
    冬麦推着车子过去:“你这是开始做买卖了?”
    冬麦倒是挺佩服孙红霞的。
    孙红霞:“不是,帮村里邻居看的摊子,反正我闲着也没事,你想要啥,给你便宜。”
    冬麦便要了两斤油炸果子,孙红霞就用牛皮纸包了,纸包中间放了一张恭喜发财的红纸,之后又用草绳子绑好了给冬麦。
    冬麦看她手都冻红了,好像生了冻疮。
    孙红霞:“人家给我钱,我帮人家看摊,就是有点冷。”
    冬麦:“我听说你相亲呢,相得怎么样了?”
    孙红霞抬眼看冬麦,并没有看出什么看笑话的恶意,反而是真得关心,她便说:“也不好找,毕竟我不是才把人家沈烈给坑了吗,人家都怕了我,不过我也不着急,慢慢来呗。”
    冬麦听着,更加不明白了,你说沈烈那人,虽然也不见得十全十美,但人品什么的还是挺好的,至于吗,宁死不嫁?
    但冬麦没再说什么,她想,在外人眼里,其实林荣棠也挺好的,家境富裕,虽然有两个哥哥,但是那两个哥哥都在城里,以后不但不会抢家里的宅子地,还可能帮扶一下当弟弟的,这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丈夫人选了。
    可她冬麦不是还一心想离婚吗?
    所以这人哪,没事别好奇别人的事,各人都有各人的道,你觉得好的,也许人家不觉得好。
    冬麦:“确实不着急,反正还年轻,慢慢挑呗。”
    这话,说给孙红霞听,也说给以后的自己听,她可以想象,很快,她就要落到孙红霞的处境了,而且可能名声还不如人家孙红霞。
    在农村,女人生孩子就是最大的价值,她不能生孩子的消息传出去,谁还敢娶,只能找带孩子的鳏夫了。
    孙红霞看冬麦对自己说话还挺和善,倒是有些感动,毕竟最近半年,她是见多了别人对自己的嘲笑,那种试图从你嘴里挖点什么的嘴脸,挖出来人家转头就把你的事拿给别人分享当八卦津津乐道。
    冬麦眼神单纯干净,甚至有些关心自己。
    她笑了下:“是不着急,反正走一步看一步。”
    冬麦:“嗯,那我先走了,祝你买卖兴隆。”
    孙红霞谢过了冬麦,看着冬麦骑着车子离开了,那自行车走远了,车轱辘扬起一些灰尘,她望着冬麦的背影,突然意识到一件事,为什么林荣棠没陪着冬麦回娘家?
    不过她想想,估计是林荣棠有什么事吧。
    说实话,冬麦真是命好,上辈子她结婚一年半肚子没动静,婆婆那里磋磨她,林荣棠都一直宠着她向着她,替她说话。
    林家家境又好,要什么有什么。
    做女人能做到像冬麦这样,孙红霞羡慕得很。
    孙红霞想到这个,眼神黯了下。
    上辈子,有一次冬麦回娘家,沈烈过去陵城办事,她一个人在家,结果家里的鸡窝塌了,林荣棠过来帮她修,她还留了林荣棠喝茶。
    孤男寡女的,她其实多少存了一点想法,话语间就撩拨了一句。
    林荣棠长得不错,白净,皮肤比沈烈白,看着秀气。
    可林荣棠根本没那意思,看都没看她一眼,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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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麦回到娘家,先把果子糖块分给侄子侄女,接着吃了一顿饺子,吃完饺子,她就把自己打算离婚的事说了。
    她爹沉默了,她娘叹了口气,两个哥哥皱着眉头不说话,两个嫂子便试探着问:“真要离,没别的法子了?”
    冬麦笑了下:“能怎么着,这中药也喝了几个月了,肚子根本不见动静,我生不出孩子,以后还不知道怎么被人家作践,你说在人家家里,还能有我的好日子过?我这过得生不如死,倒不如先离了,还能留下一条命。”
    说着,她便扒开袖子,给大家看她胳膊上的伤。
    那是林荣棠掐的,其实他以前就这样,只不过比较轻,不会下重手,现在却越发厉害了。
    她娘胡金凤看了后,倒吸一口气,眼泪都落下来了,她哥哥气得要命,当场就要去找林荣棠算账。
    冬麦阻止了:“我不能生孩子,这是我的错,人家怎么对我,我认了,我现在也不想闹腾,闹腾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离?今天回来娘家,就是想和家里人商量商量。”
    她一个女人家,离婚能去哪儿,还不是回娘家?娘家有她容身之地,她才能离,不然就是死,也得死在林家。
    胡金凤抱着闺女哭了,她觉得自己闺女真命苦,好好的怎么就不能生呢,吃了那么多中药,竟然不管用,愣是生不出孩子来!
    她自己生了两男一女,中间还流过两个,她觉得怀孕真是再容易不过了。
    冬麦倒是没哭,她反过来劝她娘,说起自己的打算,最紧要的是先离婚,离婚后,先看看有没有什么机会,反正不会在家里吃闲饭。
    “至于以后,找到合适的我就嫁,找不到合适的,我不嫁了,到时候挣了钱,我就帮着养哥哥家孩子,给哥哥家里干活,以后老了,给我一口饭吃就行了。”
    说到这里,她的声音也带了颤,鼻子里发酸。
    这是她能想到的最好的出路了,嫁给带孩子鳏夫,还不知道又是怎么个磋磨,实在是不想嫁人了,婆媳关系什么的,她受够了。
    两个哥哥一下子眼圈红了,二哥江秋收看着妹妹这样,其实想说什么,不过到底嘴笨,也不擅长表达,说不出什么好听的,大哥江春耕忍下气,粗声说:“有你哥哥在,就有你饭吃,你想离婚就离吧。”
    江春耕这一说,其他人也都纷纷表态:“对,再怎么着,好好的闺女,也不能被人家那样欺负啊!”
    其实胡金凤当然是不舍得女儿受罪,想让她干脆离了得了,但是她当婆婆的,得看两个儿媳妇的意思,儿媳妇容不下,她这个当娘的说了也白搭,最后闹腾起来,家里还不知道成啥样。
    现在两个儿媳妇都发话了,胡金凤自然没得说,哭着道:“你要离,那就离吧,他们家也太作践人了。”
    冬麦听了,总算松了口气,她知道自己以后就算艰难,但好歹有个去处,至少家里还能容下自己。
    做好了家里的工作,再过两天,她就得让林荣棠去和家里摊牌了,去把离婚证给办了。
    不过冬麦没想到的是,这个年注定过不安生,回到家里,她便和婆婆王秀菊彻底闹翻了。
    第17章 保卫兔子
    傍晚时候,冬麦才骑着车子回家,回到家,一眼便看到她公婆,竟然都在她家院子里,她婆婆还端着一盆热水,她公公背对着她。
    她觉得不对劲,之后便一下子看到了,她公公林宝堂手里揪着兔子耳朵,她的兔子踢腾着四条腿,可怜兮兮地吱吱叫。
    她脑子里轰的一下子炸开了。
    她明白了,这是要宰兔子,烧热水,宰兔子,扒皮,吃肉!
    冬麦几乎是扑过去,从她公公手里抢走了兔子,可怜的兔子吓得不轻,蹬着腿儿,哆嗦着小白身子。
    冬麦赶紧检查了兔子,还好,林宝堂还没来得及。
    冬麦将兔子抱在怀里:“爹,娘,你们这是做什么?”
    王秀菊正琢磨着怎么宰这兔子,就看到儿媳妇回来了:“你干嘛呢,快把兔子给你爹,热水都烧好了。”
    冬麦:“娘,这兔子是我养着的,你们要宰了,好歹和我知会一声吧?”
    王秀菊瞪了眼睛:“啥?知会你一声?我和荣棠提了啊!”
    冬麦:“可这兔子是我养的,我养的,荣棠好歹和我说一声吧?就算之前没和我说,现在我来了,我不想把这兔子宰了吃肉,我养着它,别看是一个畜生,但好歹能陪着我,我觉得挺好的。”
    王秀菊顿时不明白了:“一只兔子,养着不就是为了吃肉?你还不舍得宰了?你这说得什么胡话!”
    林宝堂是村里会计,不过平时不怎么说话,他的话,好像都被他媳妇王秀菊说光了,不过现在,他还是搭了一句腔:“家里养的兔子,还分什么谁的,不就是兔子。”
    王秀菊:“就是,谁规定这兔子是你的?荣棠是家里男人,他是当家的,我和他说了宰这只兔子,他也没说不行啊!”
    小东西不知道是不是通人性,听到这个,在冬麦怀里瑟瑟发抖,小腿儿一直颤。
    冬麦便觉得这兔子很可怜,兔子是畜生,被人养着,什么时候被宰杀了由不得自己,但是自己也可怜,自己是女人,嫁到别人家,别人怎么作践,也由不得自己。
    其实她也知道,农村人,养了兔子,十有八九要宰,可是这一刻,她骨子里藏着的叛逆和倔强全都被激发出来,她就是要护着这只兔子,这简直比她的亲人还要亲,他们凭什么宰杀她的兔子吃肉。
    她甚至觉得,自己要和这只兔子同生共死!谁宰这只兔子,她就宰谁!
    冬麦抱着这只兔子:“林荣棠呢?”
    她这话刚出,林荣棠进院子里,怀里抱着柴火,冬麦顿时明白了,他这是抱来了炖兔子用的柴火?
    林荣棠看到冬麦,一愣,他觉得冬麦杀气腾腾的,他没见过这样的冬麦。
    冬麦抱着兔子,问林荣棠:“荣棠,这兔子我一直养着,养着挺好,爹娘说想宰了吃肉,我不想把它杀了,可以吗?”
    林荣棠犹豫了。
    王秀菊马上道:“就一只兔子,还不想杀?这不是挺肥的吗?怎么就不能杀了?”
    冬麦不说话,就那么望着林荣棠。
    林荣棠纠结起来,他无奈地看看自己娘,看看冬麦,最后终于说:“娘,冬麦养着好好的,还是别宰了。”
    然而这句话,可算是戳到了王秀菊的痛楚。
    这不是一只兔子的问题了,这是她儿子不是她儿子的问题,这是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的问题!
    王秀菊:“你还真听话?你就这么听你媳妇的话?你还算不算男人,还算不算一家之主?宰一只兔子你都不行,你这男人怎么当的?”
    说着,她突然哭嚎起来:“我命苦啊,我辛辛苦苦拉扯大三个儿子,我屎一把尿一把,临老了,我吃口兔子肉怎么了?你以为我想吃,我是今天心口疼,我吃口兔子肉补补,谁知道儿子竟然不让吃,这是活生生要我的命啊!我心口疼……”
    她边哭边捂住了心口,哎呦呦的,眼泪一把鼻涕一把。
    林荣棠无奈了,祈求地看向冬麦:“冬麦,就一只兔子,你——”
    冬麦其实早就料到了,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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