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十章 潜龙在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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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适时更新了状态。
    “宿主:余昀
    性别:男
    年龄:22
    修为:一阶
    剑术:登堂入室
    术法:虚空凝剑术(四阶),傀儡术(一阶),巧舌如簧(一阶),七剑术(一阶),掌心雷(一阶),万年脚气(一阶)等
    天赋神通:枯木化蝶(一阶),诡剑术(一阶),神行术(一阶)
    枯叶化蝶,一阶术法,可变幻成所有见过的实力不高于自己的人,不高于三阶无法看穿。枯叶化蝶,焉知是叶还是蝶。
    诡剑术:一阶术法,以奇诡的方式,御使变幻莫测的剑术。
    神行术:一阶术法,日行千里,夜行八百。逃命赶路的最佳选择。”
    三大神通,一伪装,一攻,一逃命,倒是绝配。
    至于其他的低阶术法,都是平日里旅馆住人,通过系统得到的。道家小生的掌心雷,一只老僵尸的万年脚气,还有其他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也许是遇到安婉花光了他所有的运气,这半年,旅馆进行了装修改造,确实是低调而有内涵的。但是来住的学生和不明人士,大多都提供一些无聊的小技能,只有这道家的掌心雷,还让他有所安慰。
    院子里的灵气已经被抽离的一干二净,李大爷拿出来的妖魔之晶,也失去了所有光泽,化作粉末。
    这三大神通入阶需要的灵气太多,还是李大爷后期又添加了几块妖魔之晶才勉强供应的了。
    李大爷很吃惊,只是单纯的入阶,怎么需要这么多的资源?
    小家伙身上有大秘密!
    余昀睁眼,看到了正在等候的李大爷,心里确实一松。
    “怎么样,还算顺利?”
    李大爷问道,摸着自己的胡子。
    “我已经入阶了,掌握三大神通。”
    原来是三个神通,李大爷攥紧了胡子,暗自按住自己的心。
    别激动,别激动。
    “有没有诞生就入阶的神通?”
    “三个都是。”
    “都是!”
    李大爷失声,胡子差点拔掉。
    真他奶奶的疼。
    老子也能搞出一个天才小辈?
    “好!”
    “好!”
    “好!”
    他连说三个好字,脸上是按不住的兴奋,满脸的皱纹一张一动,显的尤为夸张。
    剑宗青黄不接,没想到我这外出游历,倒是发现了一个好苗子。
    余昀每天的修行,他都看在眼里。
    千遍万遍的练剑,旦起夜伏的吐纳,都为他以后踏入更高阶奠定了基础。
    而且,在没有使用妖魔之晶加速修行的情况下,半年就已经能成功入阶。这是剑宗千年以来都没有的事情!
    正常人,吸纳第一丝灵气,就要好几个月,等聚气成雾,起码是三四年的事情。剑宗目前第二十七代的真传弟子钱绎,最快的,也要一年多些,还是用了妖魔之晶的情况下。
    钱绎为他走捷径付出了代价,入阶的时候,只有两个神通,而且都没能入阶。从真传弟子的顶层,直接跌落为底层,差点没保住真传的位置。
    而看余昀。
    心性尚佳,毅力充足,天资横溢。
    千年一出的人物!
    他激动了好久,才平复心情。回过神来,连忙嘱托余昀:
    “记住了,对外不要透露你的修行速度!”
    “别人问了,就说是从小就开始修行,然后三年多才有的入阶!”
    “不然,被妖魔一族窥探到,你面对的将会是无休止的追杀。”
    “天赋神通这一块,我就不细问了。反正你自己记住,什么时候都要留有底牌。未知的才是致命的。”
    半年厮杀,余昀不是那个毛头少年了。
    他知晓李大爷的好心,连忙写过,口中应了下来。
    更何况,扮猪吃老虎,才有意思,不是吗?
    又修行了半个时辰,稳定了体内的灵力,余昀才起身,结束了今日的修行。
    实际上也不是结束修行,虽然他的心神不在体内的周天运转,但是在系统的帮助下,他体内无时无刻不在缓慢的运行小周天。
    正常中人之资的一阶修士,一天修行八小时,大约是运行十六周天。
    余昀也是修行八小时,他的修行速度在系统的帮助下,能达到每小时三周天,也就是二十四周天,而他不修行的时候,体内也有每小时一周天的缓慢运行。这就又比别人多了十六周天。
    这样算下来,每天,余昀的修行速度,是别人的两倍还多!
    妥妥的天骄!
    此话暂且不提。
    安婉妹子早已经在手机上呼唤他了。两个人约好了在学校西门见面。
    有间小旅馆在财经大学的正南位置,要到大学门口,需要步行二十多分钟的路程,大概三四公里。
    余昀见着旁边无人,直接运转灵力。
    “神行术!”
    余昀的身体化作一缕微风,随着风的变换而快速前行。也就两分钟的时间,他就到了西门旁边的树荫下。
    他甚至抽空摘了一朵刚开了野花。
    半小时后,他朝思暮想的人儿终于来了。
    安婉长的不及倾国倾城,只算是清秀的那种类型。但是,看的越久,越耐看,越好看。
    她今天特意打扮了一下自己。粉红色的短袖衬衫,上面还有一只卧倒的猫咪。临近中午,虽然太阳不算多热,她还是带上了一顶粉色帽子。精致的小脸略施粉黛,便足以擒获余昀的小心脏。
    下身倒是简单了些,只一条蓝色牛仔裤。同样的粉色凉鞋,包裹着晶莹的脚趾儿。
    爱了爱了。
    余昀倒是没有打扮什么,他只带上了李大爷送他的一阶灵岩剑,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两个人相处半年,彼此都有些好感。没有达到恋人的地步,却比平常的朋友更紧密一些。
    “我的学长,你来了!”
    安婉一眼就发现了门口的余昀,笑眯眯的贴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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