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一百六十二章 开众泰来的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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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凡,你怎么来了?”马建国向叶凡吐了一口烟,笑呵呵的问道。
    看叶凡衣着朴素,甚至可以用寒酸来形容,马建国心生不屑。
    真不知道楚雪巧是怎么想的,当年竟然会拒绝自己的追求,最后还嫁给了这个穷酸家伙。
    现在怎么样?日子越过越差。
    当他看见叶凡背着帆布书包的时候,脸上不屑的神情更是浓的化不开。
    “这个吃软饭的家伙怎么会穿成这样?”
    “我听说几年前他家里出了点事,楚雪巧跳楼导致高位截瘫,真是可惜了,当年我还暗恋过楚雪巧一段时间呢。”
    “什么出了点事,我听说是叶凡把楚雪巧给卖了,结果那丫头刚烈,跳楼自尽。”
    马建国毕业后就出国上了一所野鸡大学,混了个研究生学位,刚刚回来,同学说的这些他一点都不知道。
    听到叶凡的“往事”,和当年校园女神楚雪巧的遭遇,马建国阴沉着脸,“是这个废物,当年他的运气可是真好。”
    “废物就是废物,再怎么都比不上建国哥你。”
    这时候有人问,“哎,叶凡开的是什么车啊,怎么连个车标都没有。”
    “肯定是众泰,假装是豪车,他偏偏要把车标拆下去,以免露馅。这种人我见多了,傻逼一个。”马建国鄙夷的说道。
    “对,肯定是众泰!我看见建国哥的宝马750的时候还琢磨,我这辈子最有希望开上众泰仿制的750。”
    “哈哈哈,叶凡这车看着真是寒酸,你说仿个保时捷也行啊,他这是仿的五菱宏光么?”
    马建国鼻息间冷哼道,“不入流的车,我这一台能毁他十台。”
    “建国哥,你太高看他了。就叶凡开的那车,估计是8手的qq,也就一两万,连你尾气都比不上。”
    “还是建国哥牛逼!”
    马建国看到叶凡向自己走过来,大学的一幕一幕在心头浮现。
    那时候叶凡就是个臭吊丝,可是却得到了全校最漂亮的笑话楚雪巧的青睐!
    凭特么什么!
    楚雪巧一毕业就嫁给了这个入赘的上门女婿、吃软饭的废物!
    几年下来,叶凡穿着还不如上学的时候,虽然开着车,却是众泰仿制,而且他爱慕虚荣,连车牌都摘下去。
    老天真是不长眼。
    想到这,他冷笑着讥讽道:“这不是叶凡么,你入赘到楚家,过的也不怎么样么!
    虽然开了车,这是楚雪巧家里给买的吧,你可真是我辈男儿走捷径的榜样啊!”
    叶凡笑了笑,“不是买的,这车是我借一个朋友的。”
    借朋友的?!
    马建国看着叶凡脸上温和的笑容,心里面怔了一下,但随即恍然。
    这货还真是不要脸,看见自己的宝马750,就推说车是借朋友的。
    “什么牌子的车啊,我看没有车标,外形挺好看的。”马建国故意说道。
    “改装车,我那朋友喜欢车,就自己改了一下,没牌子。”
    “改装的?据说改装车速度特别快。叶凡,开发区这块露面宽,咱们俩比一比谁的车速度更快啊。”
    叶凡看了一眼马建国的宝马750,笑着说道,“城市里飙车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算了吧。再说时间也快到了,去看看葛志诚。”
    说着,他抬起头,看了一眼饭店。
    “还不错,挺气派的。”
    马建国以为他怕了。
    立刻讥讽叶凡道:“叶凡啊,你怎么还跟上大学的时候一样怂逼!比一比怕什么?你舍不得这点汽油吗?大不了我给你加一箱油就是了。”
    “我开车慢。”叶凡不理会马建国的挑衅,悠悠说道。
    “我去,叶凡真特么是个缩头乌龟。”
    “车好未必就跑得快,还要看技术和胆量。叶凡这直接就怂了,真特么的。虽然这个人一直都上不了什么台面,大家也都知道,可连句像样的话都不说?”
    “可能是早就习惯了吧,舔狗就这样,认错特别快。”
    叶凡也听见其他同学对自己的评价,步入社会之后,大家似乎都有些改变。
    “算了,不敢比就进去。”马建国嚣张的说道。
    “叶凡这是识时务,比了丢人丢的更大!”
    “可这也太怂了吧,我记得从前叶凡不这样。”
    “谁知道呢。”
    马建国把烟扔到地上,拧了两脚,假装亲热搂着叶凡的肩膀,“叶凡,你这人桃花运是真旺,毕业后就和楚雪巧结婚了,一点机会都不留给我们。”
    “呵呵。”
    “害得我伤心了好长时间,出国读了一个研究生才回来。雪巧呢?她怎么没来?”马建国明知故问。
    叶凡神色微微黯淡,旋即便笑着说道,“雪巧受了点伤,正在接受治疗。”
    “我听人说,是你把雪巧给卖了,足足一百万,是这样么?”马建国故作神秘的问道。
    “不是。”
    “哈哈哈,我就知道肯定不是!”马建国用力拍着叶凡的肩膀,周围所有人都哈哈大笑。
    进了饭店,叶凡看见曾经的学生会主席葛志诚正在和客人们聊着天。
    “叶凡?你怎么来了?”葛志诚看见叶凡,马上迎上来。
    “听王栋说你饭店开业,我来凑个热闹。”叶凡笑眯眯的说道。
    几年没见,葛志诚的锋芒收敛了许多,看着略有点疲惫。
    不像是上大学的时候那么耀眼,估计也是被社会按在地上摩擦过几次,知道收敛。
    “你这……”葛志诚见叶凡衣着朴素,甚至还背了一个帆布书包,苦笑道,“我听说你毕业后日子过的挺苦的,家里遇到点事。”
    “是。”
    “什么时候回来的?”
    “前段时间。”
    正说着,一个长相普通,至少将近200斤的胖女人走过来。
    “志诚啊,这位是谁?”
    “亲爱的,这位是我大学同学,叫叶凡。”
    “叶凡,这位是我未婚妻王丽丽。”
    “叶凡?就是去楚家当上门女婿吃软饭的那位……”
    王丽丽的话脱口而出,但很快就意识到说错了,连忙改口笑道:“我一直听志诚提起你们,二位真是郎才女貌!”
    话是这么说,可她一看见叶凡的衣服和那个帆布书包,嘴角的笑意就收敛不住,满满的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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