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卷卷
路一明进入南岭外校之前,他的生活称得上循规蹈矩。
按时起床,早早到学校学习,课间的时候看书写作业,回家写完作业继续看书。
十足的乖小孩。
徐煜和胡明宇老笑话他生活枯燥无趣,小小年纪总爱老干部作风。这种作风外加不苟言笑的特性,使他成为班级里少有的透明人。
中等个头、中等成绩、中等打扮,不善言辞,几乎没有亮眼的地方。
在一众好友看来,这种毫无存在感的状态,都是他性格太闷惹的祸。认为自己是保持低调做派的路一明可不这么想。年纪尚未成熟的他,谨记着树大招风的原则,时刻谨言慎行。
殊不知青春懵懂的年纪,在班上一半的同学都在早恋的时候,他这种沉闷也算一种特立独行。不过是没人留心而已。
临近中考的那个学期,不爱张扬的路一明出尽了风头。凭着各类全国性比赛的优秀名次,他被提前特招到了南岭外校——本市诸多学子心驰神往的地方。震碎了全班同学的眼球。
那种感觉,不亚于你发现上街乞讨、每天找你要饭吃的乞丐捡了张彩票,摇身一变成有钱人时的错愕。
路一明自此一鸣惊人,连老师也搞不懂学习次次稳定在班级第叁十名的人,为什么能够一飞冲天,考入南岭外校。
照路一明的想法,上了高中之后,高手云集的岭南外校会有一大批比他优秀的人淹没他,延续透明人的存在感根本无需担忧。
可惜那时候他还年轻,盲目自信在所难免。
自从来南岭外校上了游泳课后,凭借着六块腹肌、不戴眼镜的帅气脸蛋和游泳时的矫捷身姿,路一明在学校里出了名。
写给他的情书塞满了他的抽屉,连同桌的抽屉也不能幸免。最离奇的是,他总能碰到一些女生偷偷跟着自己。再来就是成绩排名比他还好的女生,说要向他请教学习问题。
高二那一年,为了冲击保送生名额,路一明没再掩其锋芒,成为各科老师宠爱的得意门生。
女生们的表白方式更加进化升级。不过南岭外校的学风不错,女生们再怎么喜欢路一明,表达方式总归是含蓄收敛的。
对路一明来说,这些麻烦尚可承受。
但万万没想到,竟然有人跑到学校门口堵人。
对方是附近职校的太妹,顶着浓密的假睫毛,划着浓艳的妆,整个脸像是打翻了的调色盘一般不和谐。吊带加齐逼小短裙,看样子就不是好学生。发质不怎么好的头发染成了黄色,活像田野里的枯草。
面对这样来势汹汹的人,路一明一开始懒得搭理她。
小太妹却越来越猖狂,在他们校门口对面又是唱歌又是拉横幅的,吸足了眼球。如此锲而不舍的精神,打动了除路一明以外的不少人,学校里竟然还传出她敢作敢为的声音,甚至不少人敬佩她的坚持。
同样因为这位太妹,那段时间里不少他不认识的街头小混混给他找麻烦。
这些年轻气盛的未成年人试图以暴力的形势展现自己的勇武强悍,任路一明再怎么身体素质强悍,单枪匹马也干不过人家一大群。大冬天里,暴打完路一明的混混们抢走了他的羽绒服,还泼了盆不知道从哪里弄过来的冷水。
头一次被打得鼻青脸肿,路一明也没好意思回家。
那个大人用手机都稀罕的年代,联系不上人的路一明只好徘徊在徐煜家的大院外,蹲守着徐煜上完晚自习回家。寒冷的冬夜,他吹了一个小时的冷风,没等来去了网吧的徐煜,反倒碰上了一个好心的姐姐,带他进了家属大院。请他喝热水,给他上药,还让他穿上了弟弟的衣服。
这世界太小,路一明很快遇见了这位好心大姐姐的弟弟——刘维。
借着太妹欺负人的事,徐煜找了人把她关进了警局。她虽然贼心不死,但总算不敢招惹他了。
至于那群街头混混,由圈内一向到处吃得开的王文辉牵线搭桥,介绍了刘维和他做兄弟。以牙还牙报复了回去。
此事终于告一段落。
尽管路一明不大欣赏刘维鲁莽的个性和张扬的做派,但冲着讲义气的做兄弟原则,他们还是好好处了一段时间的。
尤其大姐姐刘璐对他们这群孩子实在贴心,把他们一群人全当做了自己弟弟。总爱嘘寒问暖不说,一旦他们闹了点出格的事儿,还会帮忙打圆场兜底。
原本出入严格的家属大院成了他们商讨大事的秘密基地,他们在这里研究如何与大人们斗智斗勇,能够做些刺激的“大事”。
这群半大小子的友谊或许随着岁月的流驶愈发深厚,前提是,他们是不会拥有矛盾冲突的一路人。
他们注定做不了所谓一辈子的好兄弟。
路一明保送省大,徐煜胡明宇他们考上了济光,刘维超常发挥,上了本省一所不错的体育院校。
听上去像是美好而光明的未来。如果刘维没有遇上了他爱的死去活来的初恋,路一明没有遇见噩梦一般的存在的话。
这个爱撒娇、长相弱小无辜的女孩当着刘维的面,永远对自己的男朋友夸个不停,一张嘴就是好爱自己的男朋友。哄得暴脾气的刘维心花怒放,对人的态度都温和了不少。
然而私下里,她却屡屡对路一明做出暧昧的动作。
似乎是一个人们司空见惯的故事。一个女孩子喜欢上自己男朋友的兄弟,然后兄弟俩反目成仇。但谁能料想到,这是一个小太妹筹谋多年的蓄意报复和觅爱追欢。
路一明,我这么喜欢你,你怎么就不能接受我呢?
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总天台上纵身一跃。再去看她时,她已置身于一片血泊之中,留下悲痛欲绝的男孩瘫倒在地。
他平静地拨打110和120的电话,冷眼旁观地看着这触目惊心的猩红血迹。
一个疯狂的追求者选择自杀,根本无关他痛痒。哪怕她打着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他的名号。
路一明的脸上有些痒,有什么温热的东西正舔舐着他的脸。
“嗷!嗷!嗷!”一只不知从哪儿过来的小狗正叫着。
从睡梦中苏醒过来,他的手中还拿着颜琰的画册,正巧停留在他画像的那一页。他拍了拍沉睡中的颜琰,试图唤醒她。
“早上好,阿明哥。”颜琰迷迷糊糊地打了个招呼。待到爬出帐篷,她才后知后觉,昨夜和路一明在这小小的一方天地间一同入睡。
和她阅读到的小说里不同,男女之间睡在一起,并不意味着会发生些什么。
面对路一明,她已然卸下了心房,不由自主地去信赖他。
“咦,这里怎么会有一只小狗?”颜琰忍不住伸手去摸。
小狗应声而来,趴在她的脚下,
路一明收拾着东西:“不知道。我睡醒的时候他就在了。”
那小狗乖顺的躺在地上,轻轻舔着颜琰的手指。
“这小狗真可爱,就是太瘦了。”从它矮小的个头和卷曲的毛发里,颜琰无法辨认出它的品种。这只浅黄色的、脏脏的小狗,耷拉着它的耳朵,睁着大大的眼睛,冲着颜琰讨好地笑着。
它的小脑袋一直往颜琰手心里蹭,好像在乞求她,快摸摸它。
哪里有女孩子能抵挡住这乖巧可爱的四脚兽,特别是它看起来可怜无辜的样子。
颜琰从包里找出一根火腿肠来,本以为它会激动的抢食。可它吃的十分温柔,慢条斯理的样子和它瘦骨嶙峋的身材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每吃一口之前,都小心翼翼地看颜琰一眼,似乎在征求她的许可。
颜琰的心顿时被它萌化了:“阿明哥,你说这小狗有主人吗?”
路一明摇了摇头,昨天他们在这儿兜了好几个大圈子,压根看不见人烟。再瞧这狗尾巴的皮肤长了藓,十有八九是只被人遗弃在这里的流浪狗。
想了想自己家的状况,从没养过小动物的颜琰并不认为自己能照料得好一只小狗。她跟着路一明抬着收好的帐篷走向了车子,却见那小狗用嘴咬着地上的一个包,吃力地跟着他们拖向汽车。
确认了几遍之后,颜琰不可思议地发现这狗狗赖上了他们,还妄图通过帮忙留下好印象。
“你有主人吗?”颜琰总觉得这狗子好像能听懂自己说话,“叫一声是有,叫两声是没有。”
卷毛小狗叫唤了两声:“汪!汪!”
颜琰被她逗乐:“你这么聪明吗?”
“汪!”
“阿明哥,你介意带这只小狗一起回去吗?”颜琰问。
他蹲下身,摸了摸这只小狗:“你决定养它了吗?”
“它看起来太可怜了,我想带它走。”
“汪!”它激动地摇动起尾巴,朝着颜琰的腿上扑。
心生怜惜的颜琰将狗带回了家,还取了个“卷卷”的名字。回家安顿好,第一件事便是和路一明一起把狗狗带到了宠物医院。
新手养狗不是件容易的事,从买狗粮到驱虫治病打疫苗,路一明包揽了不少。
给卷卷洗了个澡,他俩才发现这是只白色的小狗。
卷卷不仅学东西快,察言观色的本领也是厉害。
家里添了新成员,颜琰格外兴奋,连带着出门的频率也变多了起来。卷卷什么都好,就是爱出门溜达,否则就要在家闹腾。
可罗灵晞已经约了她好多次,她也不好意思推拒。抓住假期的尾巴,她把卷卷托付给了路一明。
罗灵晞的工作室在城东繁华的商业步行街街角,二楼用来试衣和拍摄,叁楼和四楼用来办公,楼下便是店铺。隔壁则是一家婚纱店和一家造型店。
工作室采用的是私人预约式,照理来说应当不忙。但她平日里要操心的实在太多,总是忙得打转。
好不容易国庆假期快结束,客人少了一些,可合伙搭档的Jeannine昨天又接了个大单子。
“灵晞姐,厂家说你上次挑的那款红色格纹布料工期赶不出来。”
“安排Amanda跟进一下,问他们要超过几天。”
“灵晞姐,下个季度的主推款打好版了,我放到四楼的仓储间了,你有空看下。”
“现在帮我拿过来吧。”
罗灵晞高速运转着脑子,试图让自我世界的指针转的快一些,更快一些。
颜琰来找她的时候,很是等了一会儿。
她手足无措地站在二楼的楼梯旁,生怕自己一个乱动就打断这里繁忙的节奏。
她很难不被这里琳琅满目的衣物弄得眼花缭乱。华美的礼服、炫酷个性的休闲装、温柔典雅的通勤装……
一个女孩长大成人,对美的觉醒往往是瞬间的。
颜琰在此深刻地理解了为什么女性逛街不会累,为什么女孩子永远觉得自己的衣柜少一件衣服。
有用穿不完的漂亮衣服,合该是一件幸福无比的事。
上到二楼,颜琰内心的震撼感再度被放大。
这里的空间更为宽阔。成堆的华丽衣服挂在衣架上,似乎全然不在意人们怎么看待他们的价值。
几个助理模样的人抱着一大摞衣物从楼梯上下,来去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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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是文案太差了吗?
还是我写的不好,不对胃口
都没什么人点进来看的样子
ps:7.12不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