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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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他好奇,沈绛轻笑:“从何处来,我虽不便告知,却也可以告诉你,这张图很可能成为我们的杀手锏。”
    两人详谈一番,虽然林度飞对于沈绛发现这片沼泽地的战略意图,格外开心。
    但他觉得,若只是这般,并不能轻易打败阿思兰。
    北戎前哨营虽只有一万人,却各个都是精兵,擅骑射,常能以速胜。
    大晋骑兵与其交手,屡屡会吃亏。
    先前赤融伯颜能设计斩杀沈作明,也多亏了这支前锋营。
    他们是日常战斗第一线的精兵,因此林度飞心中对他们格外忌惮。
    “我听闻阿思兰此人,颇为好色。”沈绛颇为好奇。
    林度飞不屑道:“这些异族蛮人,视女子如衣物,先前多次骚扰我边境,掳掠大晋女子,特别是这个阿思兰,我听闻他特别喜欢大晋女子,经常会抢劫商队,更会特地劫掠那些无辜的良家女子。”
    沈绛突然举起手,问道:“你觉得我这双手如何?”
    林度飞被她突如其来的一问,弄得面红耳赤。
    他轻声嘟囔:“三姑娘,女子柔荑,岂能亲自示人。”
    就连林度飞都琢磨不透,这位三姑娘的性子。
    瞧她模样,便是勋贵世家教养出来的大家闺秀,可是她的性子洒脱疏朗,更是不拘小节,就比方说刚才这句话,寻常女子岂好意思问的出。
    她却不,大胆直白,想说便说。
    丝毫不在意旁人的看法,就如当日她要留在军营那般。
    沈绛听他的话,笑话道:“原来你也是个老古板。”
    不过她也并未纠结这话,而是说道:“你觉得这双手,像是拿过刀的手吗?”
    “不像。”林度飞如实说道。
    沈绛的手掌摊在半空中,纤细粉白,指尖素素,如春日里刚冒尖儿的青葱,这双手实在是过分好看。
    它应该持书、抚琴、贴花黄。
    而不是拿刀。
    但是林度飞见过她拿刀的样子,挥刀无情,肃杀冷漠。
    沈绛笑了起来:“我自幼时,便一直不明白为何先生要让我一直学武,又一直保护这双手,他说我的手不该粗、不该糙。”
    或许姚寒山当年并无旁的想法,只是不愿她不用于别的世家少女。
    可是如今这反倒成了沈绛的一大利器。
    “你说阿思兰会喜欢我的模样吗?”沈绛轻声一笑。
    林度飞震惊,却领会到了沈绛的意图。
    阿思兰喜欢‘打猎’,他将那些年轻貌美的女子视作猎物,因此沈绛便打算假扮这猎物。
    再好的猎手,终有一天也会被猎物啄了眼睛。
    他摇头不赞同道:“三姑娘,您乃千金之躯,岂可如此冒险。”
    沈绛莞尔一笑:“我说过我要杀了阿思兰,所以我这一场战功,便是阿思兰的人头。”
    这次她是猎手,阿思兰是猎物。
    第150章
    时值夏日, 北地酷热。
    头顶上悬挂的烈日,夺目灼烈,笼罩千里。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草场, 头顶是湛蓝无边的天空, 天与地在目光所及的遥远处, 交汇成一条线。
    一队马队走在草原的大道上,看起来像是商队。
    为首骑在马上的, 是彪悍而又高壮的护卫们,车队中间则是排列整齐的大车,看起来是用来装货的, 而商队的两侧,还有好些骑着快马的护卫。
    他们不停的左右张望,首尾警戒。
    显然是在防备有来犯者。砸
    草原风大, 狂风一卷,泥土飞扬,迷得人眼睛疼。
    原来越往里面走, 才发现这里并非全都是草场,也有黄沙覆盖的沙丘。
    反而最为肥沃的草场, 都靠近着大晋。
    更何况大晋还有丰富的矿藏,这些年来, 北戎人无时无刻不再觊觎这块宝地。
    他们已经沿着草原走了好几日,即将要步入黄土覆盖的地方,难免有些担忧。
    草原与荒漠的交接地,乃是一片流沙覆盖, 这里气候干旱恶劣, 常年不见雨水, 寸草不生, 入目便是一片黄沙。
    他们虽还未至这片流沙地,却已经提高警惕。
    只听马车外面,一个粗犷的声音喊道:“大家快点,尽量在天黑之前,赶到前面的水源旁扎营。”
    几天下来,他们一直都在水源处扎营。
    一天跑下来,人乏马累,要想让马匹休息好,便得保证充足的饮用水。
    “领头的,咱们天黑之前,能赶到吗?”有个人担忧道。
    粗犷声音喊道:“大伙加把劲儿,肯定能的。今晚我给大家煮羊肉吃。”
    一听有羊肉吃,车队里的所有人都来了精神。
    商队在外,最是艰苦,难得的时候,连口热水都喝不上。
    或许是因为这一顿羊肉的承诺,有人竟欢快的唱起了歌,西北的汉子,常年行走在草原、沙漠之上,早已经学会了各种长调民谣。
    悠长而高昂的歌声,直冲云霄。
    唯有马车里坐着的人一直沉默,直到她轻轻掀开车帘,柔嫩手掌搭在车窗边上,一阵清风吹进马车里,吹拂着她蒙在脸颊上的轻薄面纱。
    掩在面纱后的脸孔,淡然冷漠,只一双清丽至极的眼眸望向远方。
    又过了会儿,车窗边的手掌缩了回去。
    车帘再次落下。
    就在众人一心往前赶路时,西北方向突然腾起漫天尘土。
    几乎是在变故出现的瞬间,商队里的护卫们,纷纷举起了自己的刀,呼啸着提醒整个商队警备,在他们准备投入到战斗之中时,商队其他人,也纷纷拿起自己的武器。
    草原上有马贼,但是能护卫这样大商队的人,都是长年游走在草原。
    他们早已经习惯了战斗。
    只是很快,在对方靠近的时候,突然有护卫恐惧吼道:“是北戎人,不好,是北戎骑兵。”
    相较于一般的马贼,北戎骑兵更加训练有素,凶悍勇猛。
    护卫队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心生退意。
    商队的货物即便重要,可钱财怎么能比得上自己的性命。
    命若是丢在了这里,可就什么都没了。
    “撤,撤,快撤。”终于,有人高呼了出声,也是将所有人的心声都喊了出来。
    这下就连商人都顾不上自己的货物,赶紧丢下东西就跑。
    骑马的还好,瞬间便能跑出去老远。
    就是苦了那些驾车的,还有看管货物的仆从,只能不停的靠自己双脚逃命。
    身后的沙尘卷起,越来越近,马蹄声砸在草原上,声势震天。
    很快,便有马背上的骑兵,搭弓射箭,对准慌忙逃窜的人群,连铁箭急射而出的利啸声,都被掩盖在此刻铺天盖地的逃命声中。
    这一箭直接射中了一匹马的马腿,奔跑着的马直接摔了出去。
    连带着马背上的人,跌落下来。
    没人敢回头看,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身后便是地狱。
    一旦落马,就是万劫不复的下场。
    果然,北戎骑兵到了落马者的身侧,直接拔出腰间弯腰,利落的当头一刀。
    脖子轻易被斩断,鲜血喷射而出。
    这样的血腥屠杀,并未停止,仍然还在继续当中。
    马车里的沈绛终于掀开车帘,对正在驾车的清明吩咐:“清明,快,你立即斩断缰绳逃跑。”
    “不行,三姑娘,我得陪在你身边。”清明勒着缰绳,还在拼命往前赶车。
    沈绛回头看了一眼身后。
    就见北戎骑兵当中,为首的男人格外显眼,他身着一身华贵衣袍,上面绣着的金丝,在阳光下折射着耀眼光芒。
    那是阿思兰。
    沈绛离的虽远,却还是能勉强分辨得出他的身形。
    特别是这些北戎骑兵并不想要,直接抢劫货物,他们像是在捕猎般,不急不忙,慢条斯理的将人群驱赶到包围圈。
    像极了那天在城门前,他们释放那群奴隶。
    任由奴隶们挣扎着跑向城门,又在最后给上致命一刀。
    这些人骨子里的野蛮、弑杀、冷酷、残忍,从来都是这样赤裸裸。
    此刻的草原上,再也没有了先前的平和,凄惨的叫喊声此起彼伏,还有临死前绝望的哀嚎声、求饶声,还有不甘心的咒骂声。
    可是他们叫的声音越大,这些北戎骑兵叫喊声,便越发兴奋。
    他们疯狂的往前冲,血液刺激着他们,让他们渴望看见更多的鲜血。
    “不要犹豫了,快走。”沈绛立即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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