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82章 养一只阿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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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澜步步坚定,目光炯炯,“去买一只大公鸡!”
    “艾玛咪呀!”林子冉被气笑了,“你确定大公鸡能够镇压那三匹雪原狼?”
    欧澜还是很坚定,“我觉得,这世上最具战斗力的动物,就是大公鸡。”
    林子冉轻嗤,“我看你是一朝被鸡啄,一辈子都怕鸡。”
    欧澜翻了个白眼,没再接话,但是坚定地要买一只大公鸡,不,是大雄鸡,用她的雄鸡展开训练忠犬男友的第一步,驯服他的三匹雪原狼。
    说到雄鸡,这还有个故事,正如林子冉所说,欧澜小的时候被一只大公鸡啄过。
    她们七岁那年,南城贫民区里掀起了一股斗鸡风,当然了,穷人买不起那种特别昂贵的专业斗鸡,所以喜欢斗鸡的区民们都纷纷去买战斗力比较凶猛的大公鸡。
    奔波一天,晚上时分,便骤在广场上斗鸡。
    欧澜和林子冉也特别喜欢,每天晚上吃完饭都一起跑去广场那里观看斗鸡,小小的身子挤在一群大男人中间,拼了命地呐喊加油。
    看了一段时间比赛,欧澜就特别想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公鸡。
    但是当时欧成海身体总是不好,米粉店里的生意也将将维持父女两人的温饱,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公鸡的梦想,她也只能搁浅。
    不过林子冉不一样,那时林子冉家境比欧家要稍好一点。
    虽然也不富裕,但是林爸爸还是买了一只公鸡回来。
    林爸爸买回来的这只公鸡,非常好斗,打起架来全身的毛都倒立起来,雄纠纠气昂昂的,欧澜和林子冉都喜欢得不得了,每天晚上都屁颠屁颠地跟在林爸爸身后去斗鸡。
    她们还为这只鸡取了一个名字,叫阿雄。
    阿雄很争气,十战十胜。
    不知是不是因为胜仗打得太多了,阿雄产生了骄傲心理,越来越嘴刁,非新鲜玉米粒它不吃,不喂新鲜玉米粒它就战斗时兴致缺缺。
    无奈,林爸爸每天都要去买些新鲜的玉米粒回来。
    欧澜特别喜欢阿雄,她也悄悄地为阿雄准备食物,为此她还跑去鸡市场问了养鸡的人,养鸡的人告诉她,鸡最喜欢吃大青虫。
    于是,她独自跑去郊外的菜园子里,辛辛苦苦地捉了一上午的虫子,塞了满满一小铁罐。
    她当作宝贝似的揣着一铁罐虫子去了林子冉家,当时林妈妈带着林子冉出去办事了,只有林爸爸在家。
    林爸爸也在忙点自己的事情,就让她自己玩,说是林子冉一会就回来了。
    于是,欧澜独自去看阿雄。
    阿雄被关在阳台上的一只大大的铁笼里,正在傲慢地踱来踱去。
    欧澜一直都梦想着抱一抱阿雄,趁林爸爸不注意,就悄悄打开铁笼将阿雄给抱了出来。
    当她抱阿雄的时候,阿雄还没有排斥她,越抱她越是欢喜,兴奋地掏出藏在怀里的小铁罐,献宝似的推到阿雄面前,“喏,我给你带了美食哦,你整天吃玉米太素了,补点肉。”
    然后,她打开了铁罐的盖子。
    再然后,一条条大青虫漾漾地爬了出来。
    再然后,阿雄炸毛了,全身的羽毛都倒立起来,比以往所有时刻都凶残,还红了眼睛,像是与她有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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