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四百二十三章 成名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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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向来不缺乏美景,静静流淌的秦淮河,悄无声息的高淳保圣寺塔,鲜红亮丽的雨花台,都是人们中心神秘的向往。
    金秋时节的金陵,用满城的梧桐和银杏,点缀着大街小巷。
    秋风吹过,满目灵动的金黄,把这座传奇的古都,映衬的更加秀美和浪漫了。
    这天早晨衙门都头陆丹健派,说城南阴阳营的一处屋内发生了一桩疑难的凶案。他已经在那屋中勘验过一回,没有头绪,所以请两人去察验一下,帮帮他的忙。聂小蛮立刻应承了邀景墨一同去。一则“疑难”两个字,早已触动了小蛮的好奇心,二则陆丹健和两人有些交情,他此番既然诚意求助,两人也理当去走一遭。
    两人到达案发地点时,那身材短小而结实的陆丹健等候已经好久。彼此招呼了几句,陆丹健就先把案发的由来告诉两人。他说这家姓白,主人白固山是四海钱庄的掌柜,死者就是他的夫人史秀春。那天早晨卯时半钟的时候,有一个白家的佣人刘阿狗到应天府衙门去禀告,说他家的主母不知道被哪一个人杀死了。衙门里便派下当值的都头去查,陆丹健得信,就赶到应天府,同了赵其琛一起来勘察此案。不过查了一会儿,越弄越觉得迷惑起来,所以才来请教小蛮与景墨两人。
    聂小蛮听了以上的这些信息,想了想才问道:“赵其琛现在在哪里?还没有回署吗?”
    陆丹健道:“没有。他此刻又到楼上去了。我们不如先上去看一看。”
    聂小蛮点了点头。陆丹健便在前引导。
    那屋子是青砖嵌粉线的新式建筑,是白固山自己的产业。同式的屋子有两宅,是并列的;第一号一宅白固山自居,第二号二宅租给一家姓刘的人家。每宅有两进院,第一进沿街,都有木栏杆的阳台,那楼梯在第二进内。
    众人到了楼上,就看见靠街的前一进是一个宽大的卧房。房中的一切家具都是漂亮的红木质,房里放摆的各种用具都不是俗物,十分富丽。前面有两扇长窗,左右另有短窗。长窗外就是靠街的阳台,也有圈椅小几之类。
    那位正在卧房间中勘查的高个胖子赵其琛,看见两人进房,回头来略略招呼了一声,便重新转过脸去,把玩他手中拿着的一只鞋子,似乎正在竭力研究。聂小蛮也不说话,一直走到一只红木大卧床面前,苏景墨则紧紧地跟着。
    床上躺着一个女尸,约有三十岁左右。那女子的面庞虽然惨白可怖,然而细眉直鼻,位置却端整有致,可见生前是一个绝色的少妇。她的身上穿一件浅灰色缎子的薄棉袄,已经不见得十分崭新,下面是一条玄绸的裤子,脚上是灰色丝袜,黑缎绣花鞋。她的白皙的领颈间露着深紫色的凝血,似乎就是致命之处。
    聂小蛮看了看,便问道:“是刀伤致死的?”
    陆丹健答道:“是。我们已经仔细验过,喉管被利刀割断了。”
    “有凶手踪迹吗?”
    “没有。但是尸旁有一只男子的鞋子。”
    “一只鞋子?只有一只?”
    “是。只有一只单独的男鞋。这真最是奇怪!”
    “可就是赵兄手里的那一只鞋子?”小蛮说着侧过头来,向站在窗口的胖子瞥了一眼。
    “正是。”陆丹健点了点头,准备回身要向赵其琛去取。
    聂小蛮突然摇头阻止他, 又问道:“慢。这尸体的状态,你们可曾移动?”
    陆丹健道:“没有。不过我们来的时候,床上的白纱帐子是放着的。”
    聂小蛮摸着下巴,沉思地说:“照这情形看,床上的被褥没有动,死者也没有脱掉衣鞋,似乎被杀死的时候,并不在床上,是死后给搬移上床的。”
    “看啊!”陆丹健不自觉地拍着手掌,叫了出道:“聂大人,你的看法恰好和我相同。你们看,地板上的血迹反而比床上的多,也就是一个明证。”
    聂小蛮点点头,又矮着身子,仔仔细细向死尸的颈间观察。
    这样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这是一桩谋杀案罢?”
    陆丹健道:“不错。刀伤,不见凶刀,已经尽可以够作为被杀的铁证。”
    聂小蛮的目光仍注视在尸身上,然后道:“就伤势论,刀锋是从右肩后而向前的,似乎有一个人站在她的背后,乘她不防备,就突然间下这毒手。死者没有准备,不但来不及抵抗,连喊叫都不可能。”他顿了顿,似乎是自问道。“可曾遗失什么?”
    陆丹健道:“没有。箱子上的锁都完好,似乎没有什么损失。”
    聂小蛮道:“那么那只鞋子你们在哪里寻得的?”
    陆丹健用手指了指,答道:“就在这靠近床的地板上。”
    聂小蛮站直了,回过身来,笑嘻嘻地走近窗口去,向赵其琛点了点头。他道:“赵其琛,你看这鞋子是怎么回事?可已有什么发现?”
    赵其琛的身材相当高,腹部更特别凸大,所以他的那件酱色厚呢袍子也特别宽大。他转过了他的肥大的头颅,把鞋子递给聂小蛮,答道:“我看这鞋子很有关系。破案的线索或许在这一只鞋上!”
    “哦?”聂小蛮应了一声,将那鞋子反反复复地察验。“哎哟,鞋面上是个水债吗?”他将鞋子凑在鼻子上嗅了几嗅,然后,又嘀咕一句。“真奇怪!”
    那是一只蒲鞋式的男鞋,属于有足的,有七八分新。鞋面是淡雪青色的铁机花缎,鞋底是上等牛皮,颜色既显,式样又深口入时,但鞋的右半面染着些黑色的泥迹。
    聂小蛮侧过脸来瞧着景墨,笑道:“这鞋子若是让远来的异乡人看见了,一定要说它是时髦女子的鞋呢!”
    “嗯!”
    苏墨应了一声,也不禁得意地一笑。原来在嘉靖年间的大明,金陵的所谓“漂亮”男子都喜欢穿花色鲜艳的鞋子。苏景墨对于男子们穿了这种女性式样的鞋子,真是有些代他们肉麻。聂小蛮这句话分明和景墨有同样的看法。
    聂小蛮抬起了头,问道:“赵其琛,你说这鞋子很有关系,那你总归是已经在这东西上发现了什么。是不是?”
    赵其琛点点头道:“据我看,这鞋子的主人一定是一个漂亮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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