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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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峡边上,两个毗邻王国的国境线是连绵起伏、遮天蔽日的“沃林群山”,以及那连着入海口的巨大湖泊“鸡心湖”。
    金鯱号找到了一片海岸边的开阔地形,飞船缓缓降落,将周围黄沙吹飞。
    虽然一路耗费了三个多小时,但还不是休息的时候。
    下来后,布鲁克带火枪兵开始搭建帐篷,插上带来的专属旗帜,生火和捡来木柴,筑起临时的篱笆,用以阻挡一些可能闯入的动物。
    罗伊斯开了一辆魔能车走,一路扎往更远处,确认最近绯蝗的位置和大概数量。
    奎恩用巫术辅助罗伊斯——作为探查巫师,这时候他就派上用场了。
    格罗姆放下背上的魔能车,手持ii型蛇炮,眺望远方,巨人的脸上毫无表情,坚若磐石。
    他需要承担起最外围的防御任务,拥有ii型蛇炮,他能在500尺外进行远程轰炸。金鯱能用的炮弹虽然不多,普通型的炮弹却是不缺的,格罗姆带了五十发炮弹,都被固定在背上的铁匣子里。
    此次救援队出征,格罗姆也终于获得了自己的专属武器匣。
    武器匣的概念最早是马修提出,原型自然是战术背包,不过庄园里真的能担当起操控武器,专门用于持续高强度战斗的成员很少,数来数去就那三个,剑徒、弓使、格罗姆。
    这三位体型与作战方式不一,每一副武器匣都是定制。
    剑徒在赶赴炼狱战场时第一个进行实战,效果很不错,炼狱之战能让整个小队活下来,武器匣起了最关键的作用。
    格罗姆的武器匣空间最大,上面有固定ii型蛇炮的卡槽和固定绑带,能让他直接将蛇炮斜着卡入武器匣表面的长条柱形凹槽里。
    武器匣里装有足够多的炮弹,石之心(这种东西对石像是进阶的必要,却只是格罗姆的行军干粮,能够迅速补充消耗的土元素),以及三个备用的龙蛋发动机,能够用于各种场所进行魔术充能。
    背上武器匣,头套一个秘银钵形盔,下面有一圈秘银护颈甲,这样确保遇到强敌不会被一下子攻击到头部或者斩中脖子,减少格罗姆的生存风险。
    从外形来看,格罗姆倒很像是一名超大号的军团兵人。
    帐篷里,克里米亚正在研究那只沉睡的掘洞毛虫,自从剑徒将这东西带回来,她就一直沉迷其中——不论是白天叛逆的克里米亚,还是夜晚温和的吉赛尔,她们拥有等价的旺盛好奇欲。
    “它的结构很奇怪。”
    克里米亚用刀划开毛虫的表皮,露出黑色浓毛之下的光滑粘稠的半透明腔体,戴着橡胶手套的手用刀尖指着切面:“你看,里面有一种细小的像是菌丝的东西,反应非常快。”
    伤口处伸出众多细细的菌丝,它们犹如无数小手,将另一边躯体抓住,迅速黏合复原。
    才被切开的掘洞毛虫又恢复如初,甚至完全不影响它睡眠。
    “搞不懂,搞不懂。”克里米亚摇着头:“它也具有生命物的一些特征,比如说有非常鲜明的内脏结构,但它又好像完全不需要能量摄入……四周的四元素没有任何变化,按理说它恢复需要消耗四元素的力量,能量不会凭空产生和消失。”
    “它的力量源头如果不是来自于四元素,那又是什么?”
    马修想到:“权能?”
    与暴君作战时,烈日千阳终于展现出权能武器的威能,那种力量比起四元素更加精密,甚至让四元素都没法越过它。这是质的差异,就像无法渗透塑料袋的水滴。
    “它的结构超出了我的知识体系,深渊生物每一种都不一样,那头钻地魔虫母虫我也做过一些切片活体检测,同样很诡异,也有这股力量。它具有很强的同化性,能够将四元素包裹,但它没有这样……”
    克里米亚将掘洞毛虫放回盒子里,脱下橡胶手套,洗了手。
    “我有一个建议,将它放在盘丝洞区。”
    马修一愣:“你是是想……”
    “看看蛛后的反应。”不死女巫说:“或许可以知道点什么,也能做一个区分。骸骨军团和深渊有无关系,或许可以得到一个验证。”
    两人正商量,外面传来布鲁克的声音:“大人,罗伊斯和奎恩回来了,距离营地还有1000尺左右,有十只兵蝗跟着。是否需要进行狙击?”
    马修说:“干掉它们。”
    干扰救援队救援,那就是敌人,敌人就吃枪子儿,这就是俾斯麦庄园的规矩。
    第366章 救援队的第一枪
    马修拉开帘子,走出去观战。
    他此前就听帕梅拉说,布鲁克有了新装备,对九名活尸火枪兵的训练又到了一个崭新阶段。
    实战就是最好的检验。
    布鲁克带队呈线列阵站好,他从背上两把枪械里拿出iii型鹰铳狙击枪,戴上脖子上挂着的铜边防风眼镜,其他九名活尸火枪兵一齐照做,都各自戴上统一制式的防风镜。
    接着布鲁克抬起鹰铳,瞄准远处,喊:“锁定敌人。”
    顿时一个个火枪兵抬枪瞄准。
    马修看向远处,魔能车已经距离营地不到400尺,后面一群小黑点已经靠近。
    300尺。
    魔能车一路狂飙,奎恩用巫师杖不断在空中施展照明术,对营地示警。
    200尺。
    这个路程里已经能看清楚,那些小黑点结实有力的躯体,手中锋锐的螯刀,扑闪的长翅膀。绯蝗个头比维克多描述还要大,好在这一批等阶都不高,处于lv10到lv15之间。
    100尺。
    到这个距离,马修有点怀疑,是否布鲁克他们能有充足时间射击第二轮。
    布鲁克猛地喊道:“自由开火!”
    他打出第一枪。
    这个距离对iii型鹰铳狙击枪来说已经非常近,但精度也更高。
    接下来马修看到吃惊的一幕。
    火枪兵们从容地开枪,枪声不断,它们有条不紊地装填子弹,互相交错开枪,动作娴熟流畅。
    马修看着空中的黑点一个个爆炸开来,冲到30尺内的仅有两只兵蝗。
    布鲁克和九名活尸,总计10杆狙击枪,居然能够在三轮内达到40%以上的精准打击。
    哪怕兵蝗个体的确很大,但这个命中率实在让人难以相信——关键在于,活尸是无法进行瞄准的,这一点马修最清楚不过。
    iii型鹰铳狙击枪的子弹对lv30以下的魔物,也就是恶灵级魔灵拥有理论上一击致命的狙杀能力,可眼前直接用狙击枪打虫子还是让马修觉得不真切。
    他回过神来:“留个活的,要抓一个活的标本。”
    话还没说出口,最后两只绯蝗都被狙杀爆开,变成飞灰。
    马修一脸黑。
    旁边的克里米亚手捧一杯热红茶,她轻轻呷了一口:“很吃惊吗?你应该多花一点时间去看看布鲁克,他可是一天都没有放松,一直在锤炼这些活尸,现在它们已经是货真价实的精锐士兵了。”
    “到底是怎么做到的?”马修问她。
    “这个嘛,还是让布鲁克回答你比较好。”
    布鲁克这时回来复命:“禀告大人,来犯兵蝗十只,全部消灭,请指示。”
    “干得好。”
    马修还能指示什么。
    “对了,火枪兵是怎么做到的,能精准识别敌人,而且互相协作自主瞄准敌人?”他实在搞不懂。
    布鲁克说:“大人,是这样的。之前我就一直在想,怎么样能最大限度发挥出火枪兵的优势,它们本身成长有限,也很难参与肉搏,但对命令非常敏锐,而且动作比正常人更快,依靠某种奇特的反射反应,能够适应各种环境……”
    火枪兵上限不高,布鲁克很清楚。
    可它们却是他带过的最好士兵,忠诚勇猛,顽强冷酷。
    布鲁克将它们从原本僵硬笨拙的活尸,训练成了动作整齐,步伐一致的火枪兵,这是所有居民都知道的事。
    随着庄园影响力和实体不断提升,要面对的安全挑战水涨船高,火枪兵面对各种高等魔灵和各黑暗组织的人就有点力不从心。
    布鲁克从没想过淘汰掉它们,一直在积极摸索出路。
    有时候布鲁克甚至会觉得,这些沉默的士兵有点像是自己,像是更多的普通人那样。
    他们没有傲人血脉和壮硕躯体,也没有古神庇护,没有出生于贵族之家,就像是林间杂草,生长亦或是毁灭都无人在意,仿佛也改变不了任何东西。但这个世界,其实是由这样的群体组成的。
    布鲁克对马修说的一句话印象极深。
    ——不要说不可能。你要做的,就是试图从不可能找出可能性,那才自我价值的体现,庄园存在的意义。
    忘记不可能。
    既然火枪兵上限不高,那就不用去想着超越大多魔灵,做它们擅长的事,合作协同,演练战术基本功,将这些它们擅长的捶打到极致。
    布鲁克委托帕梅拉和吉赛尔帮忙改造了魔数晶,给火枪兵包括自己,都配置了一副特殊眼镜。
    这种还不完善的装置叫“锁敌魔晶”,听起来威风凛凛,实际功能很简单:它们会标记眼前出现魔术反应的物体,再通过魔术回路连入每一个活尸体内,形成一种分类标记。
    作为指挥者,布鲁克只要对该类别的目标物进行攻击,火枪兵们就明白,它们是敌人,继而开始射击——当然,这种命令的条件反射也耗费了布鲁克大量时间去给它们重复加深。
    拥有锁定敌人的能力,火枪兵就能对某一类别进行精准打击。
    至于精准度,却是没法苛求的事了。
    “它们依旧只能进行基础的射击,必须在100尺以内射击才能有效,只是采用了双爆弹,所以哪怕没有直接击中,也会爆炸开来形成杀伤。这次能达到40%的击中率,有运气的成分。”
    布鲁克解释:“训练中,开火的真实有效命中率在30%左右,距离越近,目标越大,效果越好。狙击枪只是火力更强,帕梅拉小姐在研究一种中短程的重火力,不过目前还没有弄出来。”
    马修心说原来如此。
    武器的演化和基础学科的进步是紧密相连的,很难达到所谓的弯道超车,或者瞬间爆发,都是日积月累后量变形成的质变。
    马修突然想到:“为什么不用修罗?”
    布鲁克苦笑一声:“它倒是战力很强,只是一旦收到指令开始作战,很容易陷入一种奇怪的疯狂状态里,对其他火枪兵影响也极大。我不确定它会不会弄出什么乱子来,所以将它锁在金鯱号底层的货仓里。”
    马修摆手:“把它弄出来,本来就是来这里检测它的特性,它对庄园未来有很重要的实验意义。”
    “是,大人。”
    布鲁克遵命,一路走入金鯱号内。
    旁边的克里米亚啧啧道:“以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够疯了,没想到和你根本没法比。”
    “这是实事求是的科研精神。”马修辩解。
    不死女巫双臂交叠在胸前,嗤笑着:“以深渊生物的骨头为原料,用破法者之颅的‘重组’弄出了一个怪物,再用低语者进行控尸。所以,它该叫深渊修罗、骸骨修罗、还是低语修罗?”
    马修倒是不在乎:“名字和出身不重要,只要它听命令,忠诚于庄园就行。”
    从炼狱战场返回,剑徒除去获得了活体“掘洞毛虫”外,还带回了部分深渊主堡的黑骨,这些骨头被马修用来做了一个筹谋很久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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