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21章 巨金城,圣枪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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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三卷第一百二十一章
    唐哲听到了这个苍老的声音,顿时高兴了起来,自己的实力尚未恢复,想要独自一人闯荡西方势力的领域范围,简直是难上加难。
    况且,他现在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东方的大佬们把他当作珍奇一样保护着,却不派给他什么重要的任务。
    而雅典娜曾经派人来暗杀自己,可现在看来似乎更像是在试探自己的实力。
    一个小虾米能有什么实力?
    至于哈迪斯,这个家伙虽然和他的哥哥宙斯素来不和,但是却不知道他和雅典娜的关系怎么样,可从他之前放自己一马的表现来看,似乎他并不是为雅典娜效力的。
    算起来他还是雅典娜的叔叔,堂堂的冥王大人,没有为雅典娜做事倒是合乎情理。
    所以说他的西方之行是惊险万分的,或者现在可以改成南域之行了。
    他仗着自己的容貌和气息的改变,才能够有惊无险的到了这里,但是也仅此而已了。
    玄武的醒来,让他突然有了莫大的勇气。他本来抱着必死的决心,准备去西方的势力闯一闯,但是一个没有半点修为的人,本来就很不正常,在英魂大陆上就连三岁的小孩子,都已经会修炼了。
    他可以骗达芬奇说自己的修为因为某些原因丧失了,但那只是片刻之间的交谈,自己若是想要混入西方势力内部,就必须做好长期说谎的准备。
    但是纸是包不住火的,总有一天他会露馅,所以他停在这座悬崖峭壁上面,踌躇不前。
    玄武的出现解决了他所有的烦恼,众多英魂们的能力各不相同,他完全可以说自己是修炼的防御类功法,借助玄武的力量,被称为最强防御的玄武盾,可不是吃素的。
    正在唐哲逸兴思飞的时候,玄武那苍老的声音再度响起:
    “缙云,我们这是在哪里?”
    “这里是天穹南都,巨金城。”
    唐哲整理了一下兴奋的心情,回复道:
    “你之前从沉睡中醒来的那个地方,被我们称作圣域南国,在你再度沉睡的时候,我们经历了很多的事情,通过一个巨大的传送阵,来到了千里之外的天穹南都。”
    “听不懂。”
    玄武叹了一口气:“我最近浑浑噩噩的,和噬魂剑的对话,影响了我的实力。估计还得沉睡一段时间,不过我可以教给你一段口诀,这样你就可以随时调动我的盾了。”
    “好。”唐哲应了一声:“还要多谢你。”
    “客气什么,我发现你体内的气息已经过于凝滞了,本来我封印在你的左臂上,就是为了借助你修炼。现在看来,我不能再继续吸收外界的能量了,可惜的是你体内的能量并不能为我所用。”
    “你切记住,口诀是,灵龟九转,腾蛇生玄,盾御!”
    “不是玄武盾么?”
    唐哲有些惊讶,却听玄武苦笑的说:“我本体的实力还没有恢复,想化成玄武盾,至少还要修炼个把月的时间。谁知你的身体出了变故,我越是修炼灵气在你的体内聚集的就越多,等到你有一日实力恢复了,你体内这些郁结的灵气我一口就能吸干。”
    与玄武交谈了一阵子,他又沉沉的睡了过去,站在山壁之上,四下无人,试着念起了口诀。
    果不其然,虽然无法调动内息,但自己的左臂上还是多出了一个椭圆形的盾牌。
    这面盾牌颇有些乌龟壳的样子,唐哲用手敲了敲,也分辨不出这到底是一件练好的法宝,还是完完全全的能量盾牌。
    试着挥动手臂撞上一块巨石,并没有想象之中的盾击感,而是只有一丁点儿轻飘飘的力道传过来,这还是因为自己主动去碰撞石头所致。
    好东西。
    唐哲暗叹一声,心中泛起了些许的欣喜。他修炼的时间虽然短暂,但方位还很全面,没有了内息,他的实力只是降低到了武者阶段,毕竟在冰天雪地的北方,他光着膀子让玉兔拿地雷炸自己来修炼肉体,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长啸一声,整个人如灵猴一般跃了下去,一时间周围树林耸动,虫鸟乱鸣,好一副生机勃勃的景象。
    夕阳还没有西陲,唐哲就已经来到了威武的城门之外。巨金城无愧其名,高大厚重的城墙让人喘不过气,宛如一头迟暮的凶兽,虽然没有露出獠牙,却依然保持着无上的威严,让人生不出藐视的念头。
    整理了一下衣衫,唐哲迈着稳健的步伐踏入了这座城池。
    不出意外的话,与达芬奇共同监军的食人魔头领应该就在这座城市里,达芬奇说他在这里汇报军队的行进情况,那么意味着这里肯定还有一个西方的神,并且他所知道的消息,包括认识的人绝对会很多很多,否则怎么会成为军队行进的汇报者。
    一踏入城内,映入眼帘的便是遍地的商贩,相比之前的南苍城,这里的异界大陆气息更加浓厚,已经走过三座城池,眼前这做巨金城才依稀让唐哲有了身在异界的感觉。
    耳边传来稀疏的叫卖声,同样是阳光,偏偏城内的光芒仿佛弱了一些,满大街做生意的人竟然没有几个扯开嗓门大声吆喝的,反而是坐在椅子上打盹,或者就那么呆呆着望着自己的物品,一言不发,仿佛他们不是商户,而是一些平民。压抑的气氛配上微弱的阳光,让周围的环境更加沉闷。
    毫无疑问,这是一座古朴的城池,街道上甚至能看到战火的痕迹,再往里走了几道街,唐哲才算真真正正的到了繁华地带。
    相比城门口的安静,面前这条街道似乎喧嚣了不少,抛去往来的人群,还有奔走的异兽,这里的生命气息总算是浓厚了一些。
    获得消息最好的地方就是酒馆,唐哲随便找了一家人气颇旺的酒馆,抬头看了看那个写着金雨轩的亮银牌匾,迈开步子走了进去。
    找了个靠窗的位置,才刚刚坐下,就听到有人在旁边小声议论道:
    “唉,听说了吗?咱们这里刚刚过去一个军队,据说还在咱们城中招了不少人呢!”
    “小二,来两个小菜,烫壶热酒!”
    唐哲吆喝了一声,快步走了过去。
    “这位兄弟,你刚刚是说有人要招兵吗?小弟最近囊中羞涩,想要军旅之中讨个生活。”
    “这你可问对人了,哎?小兄弟,看你不是我们巨金城人士啊。”
    “小弟自北方的紫黎城而来,素闻巨金城遍地都是黄金,特地来这里发财的。”
    “哈哈哈,这你倒没有说错,不过那是昨天以前的事情了,你是不知道,就在昨天,有一个两个脑袋的食人魔,在城中大肆招兵买马,说要去打仗,好些个不要命的都跟着他去了,能晶大把大把的洒,就像不要钱一样。”
    所谓的能晶就是英魂大陆本地土著修炼所用的晶石。
    “唉,小弟怎么就没赶上这么好的事情呢?”
    唐哲仰头长叹,故作遗憾姿态,那人得意的笑着:
    “俺弟弟昨天就跟着军队走了,在家中也没什么活计让他干,还不如去挣那亡命钱,大家都是修炼者,以后注定要过着以命搏命的生活,现在让他历练些也好。你要想去,不如现在就往西北方向走,或许还能追上,俺弟弟叫库拉,长的跟俺一个模样,一进去就当了小队长呢!你可以去投奔他。”
    唐哲正不知如何回答,忽闻旁边一个声音响起来:
    “那个双头的怪物有什么好的,找了些散兵游勇也敢叫军队?老子要是有实力,就直接去投奔咱们这里的那个神秘的募兵官。”
    “你这人整天在这儿吹牛,人家那个什么首领没要你,你就在这里怨天尤人,哪里有什么募兵官?”
    “孤陋寡闻的家伙,你弟弟当个小队长就了不起了?只要是那个神秘募兵官招进军队的,都成了领军大将的亲卫,待遇好的流油!”
    唐哲看两个人吵的起劲,在一旁劝道:
    “两位大哥,我们在这里胡猜乱想也不是个办法,看你们似乎对从军也有兴趣,只是不知道那个募兵官姓甚名啥?长什么样子?若是他还在这座城中,那小弟我可就要先去投奔一步了。”
    “这个……这个嘛……”
    一旁的汉子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显然他也只是知道个大概,想让他说出点门道,还是十分困难的。
    唐哲也发现了两人的窘迫状态,却不点破,而是拿过酒坛子,每人满上了一碗酒,大声道:
    “两位大哥,若不是你们,小弟恐怕真就往北而行,傻乎乎的去追那一只已经走远的军队去了。真是要谢谢你们啊,这一碗酒,小弟先干为敬了。”
    两个汉子连说哪里哪里,酒倒是喝的毫不含糊,放下酒碗,唐哲苦笑道:
    “既然如此,小弟便不在这里浪费时间了,早早的去寻找那个什么募兵官才是正经事,只是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还真是让人头疼。”
    就在唐哲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不远处忽然传来了另一个声音:
    “那个募兵官,叫做圣枪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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