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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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还是把那镯子弄没了。说不清是什么感觉,陆则灵只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也许是上天注定吧,老天把她和盛业琛最后一丝联系也切断了。
    她找不回盛业琛,甚至一个镯子都保不住。
    她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再见到这个镯子,心里酸酸的,她知道这个要求很不该,还是问出了口:“白杨,这镯子,你卖吗?”
    白杨在开车,车窗开着,外面有些嘈杂,也没听清陆则灵说话,以为她是问这是什么,随口回答:“前几天随我爷爷逛古董店买的,听老板说是晚清的东西,颜色挺润的,我妈好这一口,买来送给她的。”
    陆则灵咬了咬嘴唇,认真的又问他一遍:“这镯子,你能卖给我吗?”
    白杨这回终于听清了她的话,愣了一下,难以置信的说:“你找我买?你知道这玩意花了我十万吗?你还买吗?”
    陆则灵没想到这镯子原来可以卖这么贵。心里对那无良老板的怨恨更深了几分。她硬着头皮说:“我分期可以吗?这镯子你卖给我。”
    白杨噗嗤一声笑了,“傻子,喜欢就拿去,反正我妈也不一定看得上。”
    陆则灵没想到这镯子还会失而复得,心里酸酸的,触手之处,皆在颤抖。
    见她爱不释手,白杨了然的说:“早知道你喜欢这个,我给你送一打,我还以为你真无欲无求,和我们凡夫俗子不一样呢!”
    虽说没有鄙视的意思,但陆则灵知道他已经把她和那些爱珠宝首饰的女人划上了等号,她不介意自己在他心里是什么样子,她只是感激,感激白杨把她最珍视的东西又送回来。
    她感激的说:“钱我一定会给你的,谢谢你白杨,真的谢谢你。”
    和他分别,陆则灵紧紧的抱着镯子往家里走,越走越急,一头扎进了黑暗的楼道。古旧的社区,声控灯早就坏了,也没有人来修缮。她确定自己完全进入黑暗了,才停了下来,紧靠着墙。
    怀里的镯子像一团火,烧的她撕心裂肺的疼。明明说好了忘记了。明明说好了祝他幸福,为什么还是会难过?
    她过着这么难捱的日子,明知不想他就不会难过,可她没法控制自己,所以每时每刻都这么难过。
    什么是理智?什么是忘记?什么是从头再来?陆则灵压根都不懂,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偏执狂,她学不会不爱盛业琛,学不会放过自己,学不会爱上别人。她现在所有的坚强都是不得已而为之,除了坚强,她又能怎么办呢?她已经一无所有了不是吗?
    平息了许久,她收起了情绪,一步一步的朝家里走,爬完最后一阶楼梯,她低头从包里拿钥匙,再抬头,黑暗里发出窸窣的声音。
    不知道害怕,也不知道什么是危险,陆则灵只是疲惫的站在原地。
    黑暗的角落里,打火机摩擦,一道火光燃起。
    有那么一时半刻,陆则灵觉得这火光像卖火柴的小女孩最后点燃的那支火柴。
    真虚幻呐,她在光影中竟然看见了盛业琛的脸。
    她有些恍惚,连做梦都吝啬出现的人,怎么会在这火光里出现了呢?眼泪一瞬间便压迫于眼睫,所有的浮光都破碎了,那晦暗的火光里,他的眼,他的鼻,甚至连皱起的眉头都是她所熟悉的,太不真切了,眼前的一切,一点一点的,在视线里里逐渐变成虚空而模糊的影子。
    火光熄灭了。
    陆则灵拿着钥匙的手在颤抖。
    黑暗里等待许久的人淡淡的说:“开门吧。”
    陆则灵不知道是怎么把他迎进屋的,也许她更该把他关在门外,可是她永远也学不会拒绝盛业琛。
    他穿着白色的衬衫,明明眼角眉梢都有成熟的痕迹,可她却固执的觉得还是记忆里的那个他。
    那个毫不设防,会对她灿然一笑的男生。
    她一直紧紧的攥着自己的手心,指甲刺破了手心也不觉得疼。她像对待许久的朋友一样,给他倒茶,甚至和他寒暄。
    她想,她应该是个很好的演员,即使胸口已经痛得翻江倒海,却依旧能对着他笑。
    “你眼睛好了?挺好的。恭喜你。”她说:“你怎么来了?这么晚是有什么事吗?”那么平常的口气,她做的真好,她在心里都忍不住要表扬自己。
    盛业琛一直微微蹙着眉,也许时间过的还不够久,还不够他们相忘于江湖,不够他们将一切爱恨泯然一笑。
    盛业琛一直没有抬头看她,只是盯着茶几上,陆则灵自己折的纸花,每一朵都是用了心的,就和以前一样。良久,他才说:“我刚来的,下飞机没多久。”
    “嗯。”陆则灵没有问他为什么来,也没有问他怎么知道她的地址。这些问题也没什么重要。
    盛业琛手心里握着陆则灵倒给他的茶,一直没有喝。
    “换个房子吧,我给你找。”盛业琛说。
    她一直看着盛业琛,心里难受极了,她不想盛业琛眼中流露出这样的表情,那是怜悯和愧疚。这比怨恨还让她觉得凌迟。
    陆则灵扯着苦涩的笑容笑了笑:“谢谢你的好意,我现在挺好的。你呢?结婚了吗?”
    盛业琛眉头皱得更紧了一些,反问一句:“你呢?”
    “我总归……”陆则灵觉得这对话太难以继续,鼻子酸酸的,声音也有些变了调:“我总归也是会嫁人的。”后面的话真有几分难以启齿,可她还是说了出来:
    “盛业琛,你别怕,我不结婚不是因为你,我已经……我已经想通了,我……我以后再也不会缠着你了。”
    ……
    作者有话要说:哎哎哎哎哎哎。。。。。。。
    ☆、第二十九章
    陆则灵一个人住的时候真的不觉得这房子小,甚至她每次失眠噩梦的时候还会觉得这房子很是空旷,可是此刻她却觉得这房子很小,小到她真的不想和他再待在这形同牢笼的逼仄空间里,她觉得自己快无法呼吸了。
    好像无形中有一张蛛网自四面八方袭来,将她缚绑了起来,一层一层的,让她无法动弹,喉间好像一直含着腥甜,她不敢动,只怕一动就会呕出血来。
    她还是强扯着笑,表情渐渐有些麻木,她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也再也说不下去,只是静静的等着盛业琛。
    良久,盛业琛抿了一口茶,才缓慢的说:“我来这边出差,听说你也在这,就来看看,没有别的意思。”
    说不失望是假的,可是转念想想也觉得自己心里哪些想法很是可笑。盛业琛怎么可能特意来找她?哪怕是顺便看看也已经值得她受宠若惊了不是吗?
    “谢谢你。”陆则灵低着头道谢,无形的隔开了两人的距离。
    两人都不再说话,沉默像一个魔鬼,扼住了两人的咽喉,过了许久,盛业琛才站了起来,“那我走了。很晚了。”
    陆则灵急匆匆的站了起来,“我送你。”她不敢在维持同一个姿势,她觉得自己快要哭出来了。
    盛业琛的脚步并不算快,她跟在他身后,两人都沉默着没有说话,穿过了黑暗的楼道,盛业琛走进了昏黄的路灯下,破旧的路上路灯伫在路两边,有些灯已经坏了,陆则灵痴痴的盯着盛业琛的影子,时明时暗,渐行渐远,像褪了色的画卷。
    直到……直到那影子彻底消失。
    两人没有告别,没有说再见。
    再见是太奢侈的念想,她说不出,也不敢期待。
    像个傻子一样,她一直站在楼道口看着盛业琛离开的方向,很久很久都不愿意离开,仿佛他的身影还一直在那里,又仿佛他的气息一直不曾消散。
    眼泪终于流了下来,忍了那么久,她终于可以放纵自己哭一场了。软弱的坐在楼道脏乱的台阶上,她紧紧的抱着自己的膝盖,她不知道爱会是这样的,像一种深入骨髓的毒,总是疼着,疼起来五脏六腑都在翻搅,生不如死,却还是苟且的活着。
    她在心里卑微的对那个已经离开的人说:
    盛业琛,此生,除了你,我没有想过嫁给别人,明知你不会爱我更不会娶我,还是偏执的期待着。我知道,这样的我让你害怕。
    可是我能怎么办呢?我只能这样而已。
    偷偷的爱你,偷偷的想你,最后偷偷的哭。
    盛业琛一直知道陆则灵的好脾气。她对他的耐心和温柔是绝无仅有的,从前盛业琛失明,连指甲都是她给他剪。她像对待婴孩一样小心翼翼,剪完手直接再剪脚趾甲,从来不曾犹疑,反倒是他非常不适应,他不习惯让她看见太多不堪的一面,总是无声的抗拒。她也不会强迫他,只是安静的在一旁等候,仿佛什么事都没有,慢慢的等他适应。
    不曾尴尬,也不曾有过任何怨言。
    很久很久以后,盛业琛都在想,也许这辈子都不可能找到比她对他更好的人。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找她,连夜的飞机,到酒店后又挨个找人问她的住址。
    当他找到这个破旧的筒子楼的时候,他说不上自己是什么心情,只觉得心脏隐隐作痛。
    再见面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觉每分每秒都很难熬,却怎么都舍不得离开。
    她的眉眼依稀还是从前的样子,只是充满了疲惫,和从前那个生机勃勃的姑娘完全不一样。她在他身边待了四年,可他却不曾看过她一眼。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忍不住想用手去触碰她的脸。
    仿佛已经等待了很久,只为这一刻的重逢。
    真疯狂,所以他逃走了,狼狈的连头都不曾回一下。
    走到停车的位置却发现自己车钥匙没拿,他又回头了,不知怎么了,心里觉得庆幸极了。快走到楼道的时候,他双手插袋,却又触到了车钥匙,原来是被手机压住了。他有些失望的准备回头,余光一瞥,竟然看见了陆则灵。
    她还没有上楼。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楼道口,头埋在手臂里,肩背微微的抖动,像一只落了水的猫,看着让人心疼。两人明明还有些距离,盛业琛却听见了她低低呜咽的声音,在这暗夜里久久回荡,那声音像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他的心脏。
    他胆怯了,不敢上前,只是久久的站在那里,直到陆则灵抹掉了脸上的泪水,毫无生气的上楼。
    她在哭,记忆中她从来不在他面前哭,仅有的几次也是这样不意的发现,也许是她觉得哭也没有用。
    他不是心软的人,可是此时此刻,他好像能感同身受她的悲伤,似乎被触动了心底最脆弱的心弦,他隐隐觉得胸腔酸胀的疼着。
    心底好像有一个声音,淡淡的念着陆则灵三个字,好像全身的细胞都在呼应着这个名字,激动又雀跃。
    他被这样的自己吓到了。
    整夜失眠,陆则灵盯着一双微肿又青黑的眼睛去上班。小仙还是和平常一样,活蹦乱跳的。她早早的就到了,黏在她身旁。她从柜子里拿出制服,就听到小仙在耳边聒噪。
    “则灵,你知不知道昨天有人来找你啦?是个男人诶!”
    陆则灵没有说话,安静的换着自己的工作服。
    “那个男人长得可真好看!像电视明星似的,我问他是谁啊!他说是你以前的朋友。”
    陆则灵正在换制服的手停了一下。
    朋友,原来是朋友吗?陆则灵觉得有些心酸,四年了,换了一声朋友。她该庆幸吗?
    “他后来去找你了吗?”小仙跟着陆则灵,还在八卦:“我觉得他那眼神有些不对劲,是不是你以前的追求者啊?”
    陆则灵眉头皱了皱,最后停下来,“小仙,上班了。”
    小仙撇撇嘴,孩子一样:“哼!领导架子!不和你好了!”
    小仙蹦蹦跳跳的走了,一天就这样开始了,陆则灵觉得有些恍惚。
    陆则灵现在主管梅宴,其实可以不需再那么辛苦,只是她为人踏实,习惯了亲力亲为。梅宴今天有预定,是城中的一个考古工程的高工和领导,听说城郊房地产开发商打地基的时候挖掘到了一个商代群墓,政府紧急干预,派了很多专家配合挖掘,旨在完整的保护文物,报纸上渲染的厉害,据说是非常了不起的发现。
    当然,这和陆则灵没什么关系,只是没想到,因为这个事,她和盛业琛又见面了。
    叶清的父亲是国内非常有名的考古学教授,这次特意将他请来配合挖掘研究,他已经在这待了一两个月了,领导们请客吃饭,自然少不得他,而他又很巧合的带上了正在这城市里出差的盛业琛。
    席间一行人都酣畅淋漓,陆则灵一直从旁伺候,忙碌的传菜,偶尔也听他们聊天说几句。
    叶清的父亲介绍盛业琛的时候说:“这是盛业琛,我女儿叶清的同学。”
    他话音一落,旁人立刻笑呵呵的一语道破:“这是女婿啊?长得一表人才啊!”
    一桌子的人都跟着笑了,大家都适时的恭维了两句,叶教授只是笑,没有再辩驳。
    陆则灵觉得这笑声非常刺耳,头皮发麻,她很想逃开,却没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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