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孤王寡女 第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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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季节的水,凉丝丝的从四面八方涌来,浸入骨头,冷得让人受不住。可有萧乾挡在身前,像一根浮木似的托住她,墨九本就识得水性,心里也就不那样恐惧了。
    “呸”了几声,将嘴巴里的水吐出来,她睁大眼睛,观察起暗夜下的水面,算着中途走过的路和离开巽墓的直径距离,左看,右看,身子扭来扭去,“萧六郎,这里该不会是洪泽湖吧?”
    “不要乱动。”他勒紧她的腰。
    “哦。”墨九晓得他托着她很吃力,如果她再动来动去,势必会增加他的负担,也就配合地闭了嘴。
    难得见她乖巧,萧乾扫一眼她水漉漉的脸,不再说话。
    游到中途的时候,他在江中抓到一根不知从哪里飘过来的木头,终于轻松了一些,将她的身子搭上去,推着木头往前游,“你可以说话了。”
    “嘿嘿。”这样被人推着漂流的感觉,有一点铁达尼号的意思,墨九从未体验过,觉得很新奇,不时看看萧六郎俊美的面孔,直到被他拎着身子抛在岸边的草丛里,她仍然感觉很梦幻,也很满意。
    “萧六郎,体力不错啊,看不出来。”
    她躺在草丛里,轻松地打趣,他却只有微微的喘气。
    “唉,饿死我了!我们得找个地方先打个尖儿,填饱肚子。”墨九站起来抖着水,四周观望。
    这时的天际,已有一抹破云而出的霞光,又一夜过去了,天蒙蒙亮,远近的景致就可以看得很清晰,但她却发现这鬼地方一片荒地,连颗庄稼都没有,显然不是人居之处。
    满怀的希望,又变成了失望,她不由恨恨,“这到底哪个混蛋设计的陵墓?不知道把出口弄在集市上吗?出来还可以吃一口热茶,叼一个包子!”
    一天一夜没吃东西,她饿得前胸贴后背,说话的声音都是颤的。
    想她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家底也还可以,根本就没有饿肚子的机会,穿越过来遇到萧六郎,被带入萧家,也算得上锦衣玉食,从来没有想过会饿成这副德性。
    听她肚子“咕”的又叫一声,萧乾默不作声的过来,从怀里掏出一块用巾子包着的烙饼递给她。
    “有吃的不早说?”墨九抬头看一眼他湿漉漉的身子,伸出去的手,又收了回来,“你有几个?”
    “一个。”他目光清淡,“我不饿。”
    墨九向来饿不得,只要一饿,手脚就会发软,唾液也会分泌旺盛,一口接着一口的咽,很是狼狈。虽然这烙饼泡了水,软绵绵的没了嚼劲,口味更是提都不必提,但能填肚子的东西,就是救命的东西。
    她把饼子掰成两半,递给萧乾一半,自己狼吞虎咽地吃掉了另一半,并没有注意到萧乾把剩下的半只饼又仔细包在巾子里,揣入了怀中。
    “萧六郎!”墨九舔了舔手,“这荒山野岭的,我们如今体力不支,恐怕走不出去。你与你的属下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联络方式?比如信号弹?”
    “信号弹?”他不理解。
    “响箭?”她想了个词儿。
    萧乾摇了摇头,“你在这等我,我往前看看。”
    他们顺着水飘过来的,可方向却未必是直线,完全有可能在水流的冲击下,游到了下游的岸边,说不定离赵集镇已经很远了。
    墨九看他背影消失在眼前,心底突地有些恐慌,那是一种人类在逆境时失去同伴的紧张。
    在地上神思不属地等了一会,她索性跟了上去。
    “萧……”
    一个字还在唇边,她惊愕地闭上了嘴巴。
    在稀薄的晨雾之间,萧乾长剑割下一条野生的榆树枝,剥去外面粗丨硬的青皮,把中间的树骨丢掉,动作熟练地将嫩嫩的部分塞入嘴里,优雅的嚼动。
    这样的举动,若旁人做来,一定邋遢落魄,可他却清雅高贵,吃着树皮却与吃山珍海味并无不同。
    墨九怔了一瞬,默默转身回到原处,没有喊他,更没有感激的大吼大叫。
    她知道,男人的尊严,不容冒犯。
    从那天入巽墓,他便滴水未入,口粮未沾。她吃得比他多,已经饿成这样子,他自然也饿。更何况,他还带着她逃生,带着她游水,体力消耗比她更甚。
    若她没有猜错,那一张饼是墓穴里薛昉递给他的,他当时并没有吃。在这长达一天两夜的奔波中,他不可能没有想起吃它,饥饿就要吃是人类的本能,可他却把仅剩的一张饼给了她,自己偷偷吃榆树皮充饥。
    ……她不愿意戳破这件事,大丈夫保护妇嬬时的姿态很伟岸,可对萧六郎这样骄傲的人来说,这种伟岸不见得喜欢被女人知道。
    萧六郎回来时,脸上还是那样一副不冷不热的态度,墨九也没有太多感激的情绪,就像根本就不知道似的,冷冷睨他,“走了这么久,我还以为你丢下我跑了哩?”
    萧乾皱眉,朝她伸出手,“走。”
    墨九眺望一下远方天际的朝霞,歪着头道:“你要不要休息一会?”
    萧乾冷声,“不用。”
    这货很固执,墨九也懒怠与他唱反调。她撑着地面起身,可大抵坐得太久,走了几步,一不小心就踢在石头上,身子踉跄出去,虽然没有摔倒,脚尖那酸爽,钻心似的,痛得她龇牙咧嘴,不由弯下腰去,捂住脚呻吟,“我去,我这是犯太岁了啊!”
    “我看看。”萧乾蹲身拽住她的脚。
    他是个医者,比寻常男子少一些忌惮,可也不知为什么,墨九为了稳住姿势,刚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原本想脱掉她鞋袜的动作就停下了。
    收回手来,他扶她坐好,从怀里掏出一瓶药递给她,背转过身去,“自己擦一擦。”
    墨九眼泪都疼出来了,可看他这样又有些想笑。古人有时候真是迂腐得可爱,不过看一下姑娘的脚,有什么关系?
    暗自腹诽着,她没有为难他,自个儿撩起湿透的裤腿,脱掉袜子看了看,只踢出了一团淤青,并没有出血。于是,她把那药膏随意抹了抹,又盖好递给他,“喏!谢谢。”
    因为不在意光着脚,所以她先还药瓶,而没有先穿上鞋袜。
    萧乾回头,一眼就看见了她踩在绿油油的草地上那一双白嫩嫩的小脚。
    她人长得好,不仅身体比例好,肌肤白皙似绸,光滑润泽,一双脚也白玉似的柔美,圆圆粉粉的指甲壳,像涂有一层胭脂,每一个足指,都像珍珠似的小巧晶莹,伴着她毫无心机的笑,看得萧乾眉头一皱,心尖像被毒蛇爬过,麻酥酥地啃噬了一口。
    他转过头去,“穿好鞋袜。”
    墨九“呵呵”干笑,照办了。
    可她没有想到,这个连脚都不敢看的家伙,却在她的面前蹲下来,将背朝向她。
    墨九一愣,“做什么?”
    他没有回头,沉声道:“上来。”
    墨九张大嘴巴,见鬼似的。“你要背我?”
    轻嗯一声,他有些不耐烦,“不然呢?你那破脚,何时走得出去?”
    墨九考虑一下,脚尖在地上转了转,觉得其实用不着,但这货确实是个懒的,脚受了伤,又有人自愿背她,她也不想扫了萧六郎的脸面。
    于是她撇撇嘴,趴在他的背上,“自愿的啊,我可不欠你。”
    她身子轻,他背着她并不吃力,连大声的喘息都没有,走在杂草丛生的荒野上,姿态冷傲俊雅,似一副从远古从来的工笔画,很美很温暖。
    他不吭声,墨九也不吭声,只觉得男子的肩膀与女子果然不一样。宽大,温暖,有一种令人安心的感觉。一个人在背上无聊,她侧头看他,只见一滴水从他的额头滴下,入鬓的眉型便显得更加坚毅好看了几分。她看得有趣,低下头,凑到他的耳侧道:“萧六郎,你觉不觉得你这个人很奇葩?”
    他不回答,墨九自说自话,“说你坏吧,有时候对人又好得很,说你好吧……”顿了顿,她不忍打击他,“也是真的好。行了,看在你与我同甘共苦的份上,往后我与你讲和,不再做你的敌人了。”
    萧乾一怔,终于应了一声,“你不是敌人。”
    她嘻嘻笑,将头低下,湿透的长发就散乱地垂下去,掉入他的脖子里,“那是,我们是一条船上的蚂蚱。”
    他侧头瞥她,“你是我嫂子。”
    墨九盯他的侧脸看了半晌,不轻不重地笑:“若你大哥长得像你这么好看,对我也还不错的话,这句话我就认了。否则,你萧家是萧家,我墨家是墨家,别扯这门亲戚。”
    萧乾:“……”
    往外面走了不一会,阳光便渐渐的烈了起来。经过这些天的阴雨绵绵,天公似乎终于决定转暖,墨九身上的衣裳被阳光和体温烘干,懒洋洋地趴在萧乾的背上,很舒服,觉得身上的酸痛都没那么厉害了。
    “萧六郎。”她漫不经心地喊。
    “嗯?”他的声音永远清和沉稳。
    “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两个这手也牵了,抱也抱了,再回到萧家,在众人面前相处,会不会觉得尴尬?”
    “我很少在家。”
    “好吧。可男女之间,不都讲究授受不亲吗?你说我是你嫂嫂,可哪有小叔子背着嫂嫂这样子走路的?我们这样的行为,好像只有情人之间才可以?”
    “我是个医者。”
    “别找这样的借口糊弄我了,就算你是医者,就算你只是为了救我,但事实不可否认,你就是抱了我,背了我,牵了我……更何况,我们两个的身体里,还有一模一样的虫子,这不是很奇妙吗?”
    “墨九。”他突地偏头看她。
    “嗯?”墨九睁大了眼睛。
    “你再多一句嘴,我丢你下去信不信?”
    墨九闭上嘴巴,“……”
    两个人许久没有说话,就这般走了不知有多久,远处终于隐隐飘来村落袅袅的炊烟。看到村边的溪水绕行,看小娘洗衣,看农夫锄田,看那一副狗吠鸡鸣的景象,墨九有一种从地狱重生的欢快。
    “萧六郎,我们是不是得救了。”
    他定住脚步,眺向远方,“是。”
    哈哈一笑,墨九道:“那你把我背进去,先吃一顿饱饭,再丢下我自行离开就好了。”
    ------题外话------
    好像终于逃出去了,历险记……也算增加了感情哈。
    有了这一段经历,毕竟是不一样了。
    姐妹们,鼓个掌昂?
    坑深059米 村中情事
    俗话说:“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早上那一抹霞光收去,乌云一卷,天儿就阴沉下来,似乎又要下雨了。
    这一个临水的小村庄因两个衣着华贵的外乡人在王三麻子家做客,显得热闹非常。
    村子太小,村头尿个尿,村尾都能见着水,不管发生什么事,都避不了村人的耳目。
    王三麻子的媳妇是个勤快人,家来的客人给了她一锭白花花的银子,她把米缸里省着吃的白米都舀了出来,还把准备过中秋才吃的鸡仔宰杀了一只。
    南荣富饶,但与任何一个古代社会类同,因交通原因,富在城镇,乡下人都很贫穷。尤其这个村子实在偏远,几乎完全自给自足,落后、贫困,田地上稀疏的作物,因土壤与水患的原因,萎靡的打着蔫儿,这样的景况,想来收成也高不了。
    村人日子不好过,可由于与外界接触得少,却质朴敦厚,不像后世之人有那样多的防备,见到二人,几乎是热情地邀请入屋的。
    时人很少远行,对外乡人都很好奇,不时扛着锄头过来一个,问东问西。
    这头王三媳妇刚说完,又一个探脖子往院子里瞅,“王三媳妇,今日吃鸡哩?”
    “是哩,大勇哥一会带嫂子过来吃一口?”王三媳妇是个温柔的性子,见谁都眉开眼笑的。
    村人都不富裕,不会平白无故吃人一口鸡,这样的客套话,大勇自然也不会应,只笑着把扛在肩膀上的柴火放下一垛,让王三媳妇烧着,又好奇地四处看,压着嗓子小声道:“王三媳妇,是你娘家来人了哩?”
    “大勇哥说笑,我娘家哪有这样体面的人?”王三媳妇拿浇开的水烫了宰杀的鸡,在木桶里扒着鸡毛,“两个外乡人,被洪水冲下来的,我估摸着是上流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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