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3097章 百花神女(27)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本来我是不想说出自己的身份的,不过你们现在扣押着我,会耽误我的大事,如果再不说出来,一旦事情发展超过我的控制,那可就糟糕了。
    你们听着,其实我和你们一样都是警察,但我不是藏区这里的,我是从云南那里到这里来执行一个秘密任务的,我隶属于一个特殊的警察部门,跟你们的职责不一样。
    我们专门处理一些棘手的事情,你们可能不太了解我们这个部门,不过你们完全可以去查证,我很清楚冒充国家公务人员的要负什么责任。”我一口气就把自己早就想好的话说了出来。
    我这句话一出口,那三个警察完全进入了懵逼状态,他们千算万算,就是没算到我会说自己是警察!
    “你知道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是什么罪吗?”中间的警察第一个反应过来,他立刻就用严厉的语气对我说道。
    我微微一笑说道:“我当然知道,我刚才已经对你们说过了。我也说过你想要知道,我可以把刑法从头到尾背给你听,根据刑法的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老实说我能把刑法背的这么流利,连我自己都很吃惊,这刑法还是好些年前我粗略的看过一遍,当时看完以后我就忘了一大半。
    没想到这次拿回肉身以后,我曾经看过的那些书居然全部在记忆里,只要我想要回忆,都能够很轻易的回忆出来。
    其实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我并不是在背诵刑法,而是把曾经看过的刑法条理展现在脑海里,而我自己则是照着刑法上面的字一个个的读出来。
    因为这些文字都是在我的脑海里的,所以旁边的人根本不可能看得到,在他们看起来我就是在背诵,而且是在背诵一些非常枯燥的刑法条理,还是非常流利的背诵!
    当我把这段法规背出来之后,对面的三个警察眼神已经变得极度的不可思议,而他们的眼神也从完全不相信我是警察,变得的有七成的相信了。
    “我知道空口无凭,法律讲的是证据,你们现在就可以打电话去求证,这次出来为了保密,我的身份证都没有携带,但我可以把身份证号码报给你们听,你们拿着我的身份证号码,去公安系统里查询一下,就能知道我是不是胡说了。”随后我就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报了过去。
    其中一个警察二话不说,立刻就拿着我的身份证走了出去,几分钟之后他重新回到了审讯室说道:“他的身份信息没有丝毫问题,他的档案非常干净,没有丝一点案底和不良记录,上面显示的很清楚,他确实是南京大学退学的,而且就在一年多年。”
    “有查到他是警察吗?”中间的警察问道。
    “这倒是没有,上面没有记录他有入职公安,更没有说他加入了什么特殊部门。不过有一点很奇怪,从一年多之前开始,他的档案就是一片空白,既没有他的旅行记录,也没有他的开房记录,就好像这一年多他消失了一样。”
    “哦?有这样的事?从南京到这里,可不是一段近路,他怎么可能连一点住宿的信息都没有呢?”
    “你们不用奇怪了,我知道你们也查不到,这样吧,我给你们一位警官的电话号码,他姓朱是管辖我的副局长。现在是半夜,你们打他的办公电话是肯定打不通的,必须打这个私人电话,你们可以找他求证,至于电话号码的真实性,相信你们自己可以验证。”
    “副局长!”中间的那个警察一惊,随即说道:“那好,你把这个电话给我们,我们立刻就打电话问他。”
    我要的就是他这句话,随后我毫不犹豫的把朱警官的电话号码告诉了他。
    我连以前看过一遍的刑法都能记住,要记住一个朱警官的电话号码简直是不在话下,这个电话我自己就拨打过好几次,记忆自然是非常深刻的。
    拿到了朱警官的电话,他们没有在这里打,而是让左边的这个警察拿的号码去了外面拨打。
    我有意识的想要听一听他是怎么询问的,不过我却一句话都听不到。
    看来这个房间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隔音,以我的听觉灵敏度居然都听不到外面的警察在说什么,这一点让我非常的吃惊!
    外面那个警察越走越远,我尽可能的去探听,但是无济于事,对方显然不想让我听到,所以才跑到外面去的。
    “你真的是警察?还是什么特殊部门的?你们的部门是管什么呢?为什么要到西藏这里来?”这个警察也是随便一问,不过口气态度比刚才又缓和了不少。
    我知道他多少还是相信了一点,于是点了点头说道:“我们确实是同行,只和你们负责的不一样,我所属的那个部门非常特殊,但是保密程度非常高,所以不能随便透露给你,你也是警务人员,我想你应该能明白的。”
    “嗯,这我倒是明白,如果你真是警察的话,有不能说的理由也是正常的,有些秘密任务就算是同行都不能透露。不过有一点我不明白,既然你是国家公职人员,那又为什么做了道士?”
    我呵呵一笑说道:“呵呵,这一点我就不方便说了,一切还是等朱局长给你们回应再说吧。另外有一点我想问一下,如果能证实我的身份,我什么时候可以出去。”
    “证实你的身份以后,也不能马上放你走,毕竟你之前的行为已经有猥亵妇女的嫌疑了,就算你是公职人员,也必须要接受处罚,除非那个女孩子对你谅解,这件事才能够彻底平息,否则的话我们也只能公事公办。”这个警察摇了摇头说道。
    “那你们能不能找那个女孩谈一谈,这件事希望她不要追究,而且我没有调戏她的意思,纯粹是因为急着救人,所以才会这么做的。”
    “嗯,这我倒是可以替你去办,不过前提是先要证实你的警察身份,否则的话你必须承担这件事情的后果,恐怕要面临五到十日的拘留。”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