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七百四十九章 喜欢你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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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万翁虽然狼子野心,可也的确是个文韬武略的人才,圣康王一直遗憾自己没有儿子,临终前也曾经说过要禅位与阿万翁。
    可没想到阿万翁居然就这般等不及,不但杀了圣康王,还嫁祸给了北国皇帝。
    终于尘埃落定。林皎皎心里松了一口气,这一场原本就没有必要的战争终于不用再持续下去了。
    北漠撤兵。林皎皎和祝弗为在一次来到了城墙上。
    城门依旧是关着的,可是双方的气氛已经没有之前那么紧张了。
    城门外有人,是一个姑娘,只身一人。
    林皎皎不用猜也知道是谁。笑了笑,“大概是文珊公主有些话要和程长书说。”
    祝弗为不知道为什么她每次都会猜的这么准,林皎皎好像会读心术一样,每次都能够把控人的心理。
    底下的将士还在犹豫要不要开门,祝弗为下令,“既然只有公主一个人,那就来者是客,打开城门吧。”
    文珊公主找到程长书的时候他一个人躺在一片空地,翘着二郎腿,两只手垫在了脑勺后边儿,叼着一根狗尾巴草。
    她踹了他一脚,“你怎么一个人躲到这里了?”
    程长书睁开眼睛看了她一眼。又扭过头去不再看她。
    文珊坐了下来,“本公主有那么丑吗?以至于让你多看两眼都没有心情。”
    程长书有些烦躁地做了起来,“小公主,既然你已经清楚了你父汗的死因,你就早点儿回草原去做你的公主,你别老缠着我了。我谢谢您。”
    徐清尘和王玄已经不止一次的打趣他了。
    以至于他现在看见面前的这位,并不觉得她是个姑娘,相反,比那地府的阎王爷还要可怕。
    文珊不服气,“我长得不好看吗?”
    程长书抬眼,终于给了她个正经的眼神。“好看。”
    她又问,“那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程长书吐出了嘴里的狗尾巴草,给她打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
    “喜欢这件事情,不是看你长得漂亮不漂亮的。情人眼里出西施。我喜欢你,你长得再丑也好看,我不喜欢你,你长得再漂亮我也不觉得。”
    感情这样的事,无非就是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
    文珊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程长书也不再隐瞒,“我有喜欢的姑娘。她个子不高,说话永远都是细声细语。笑起来像太阳,诺,就跟你身边的这朵花儿似的。”
    文珊第一次听到他口中提到别的姑娘,下意识的看了一眼他视线旁边的这朵花。
    花儿一样的姑娘,大概也只有程长书这样的人才会想到这么土的形容词。
    她心里略微的有些不好受,“那我和她比起来”
    不等她说完,程长书打断她,“你和她不用比。你们两个不是一种性格,也不是生活在同一个地方,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文珊不说话了。
    程长书余光看了她一眼,“其实你也挺好的。也不必要非要在我这一棵歪脖子树上吊死,再说了,你喜欢我哪里?我改还不行吗?”
    文珊看着他,似笑非笑,“我喜欢你活着。”
    程长书憋了一口气,反应了好一会儿,“这个我还真没法改。”
    文珊忽然笑了,“如果你早说你有喜欢的姑娘,我也就必要这样天天缠着你了。既然缘分未到,本公主也不强求!不喜欢我,那是你没有这个福气。”
    她是草原的公主,她有她的骄傲。
    既然程长书有了心仪的姑娘,她也不必自降身份,非要和别人死缠烂打。
    程长书倒是高看了她一眼,话里也带了几分诚意,“早知道你这么爽快,我的确应该早点告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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