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豪门顶流夫妇[娱乐圈] 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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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呢?”沈煜问。
    “什么然后?”
    “然后我娶了谁?”
    “你娶了……我……但,是,你还是可以继续有你的白月光啊。”桑胭以为自己大约是拿的这个剧本。
    “所以你是朱砂痣?”沈煜总算是懂了这个逻辑了。就桑胭的智商来说,这样的推论很合理。
    “我才不是!”桑胭伸手推了沈煜一把,发现他胸膛很硬,推也推不动。
    沈煜抓住她的两只纤手,一把将她拖进宽厚的怀里,紧紧将她抱住。
    “老婆,我好想你,不要闹了。安静一下,让我好好抱你。”他在桑胭的耳边说,用一种寂寞的口吻,“我开了十个小时的车才来的。”
    桑胭被这句话打动。
    沈煜用唇轻点她敏感的耳廓,“我为你担心了一天,晚上实在忍不住才来找你。”
    “你……特地来找我?”桑胭这才想起这么晚了,沈煜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他今天也进组了,现在应该在那拉提草原附近的顶级宾馆休息才对。
    为何深夜出现?
    “答应我,不要跟卓熙旧情复燃。”男人求一样的,对桑胭耳鬓厮磨,“你只能有我。知不知道?”
    相比在京北别院里那颐指气使的命令,此刻的沈煜似乎是被寂寞打败了。
    他跟桑胭一样,心神不宁的想着关于对方的一切,假想着莫须有的情敌,不安的过了一整天。
    桑胭小心翼翼的问:“你开夜车来这里,是专门来看我的?”
    “不然呢。”沈煜紧紧搂住他。
    沙漠里的空气还是炙热的,远处的沙丘在漆黑的镶嵌着湛蓝的天空下连绵起伏。
    数不清的星星像被淘气的天神随手从宝藏盒里打翻的宝石,琳琅满目的铺了漫天。
    桑胭穿着单薄,身上只有一件月白的及膝丝绸吊带睡裙,肩膀上披着一条深红的羊绒披肩,脚上是一双塑料拖鞋。
    沈煜如此紧紧搂着她,都能感觉到她没有穿内衣,就跑了出来。
    沈煜拾起她的下巴,认真的告诉她:“田苒的事早就过去了。我娶的人是你,你只要记住这一点就够了。那一年,就是为了不娶她,我才考了电影学院,然后去重城遇见了你。”
    桑胭凝视沈煜的眼睛,从他的深眸中看到了浓情。
    心动浓情,桑胭想起这四个字。
    心动之后,是情浓。
    “你为什么娶我?”再一次,桑胭想求个答案。只是这一次,桑胭勇敢的面对沈煜,希望得到一个清楚的答案。
    “因为……”沈煜哽咽了一下喉头,缓慢又认真的说了四个字,“我喜欢你。”
    漫天星光下,他说得缓慢。
    从薄唇边滚落的宠溺语调让桑胭四肢发软,一道道酥麻的电流在体内肆意游走,流传到桑胭的发梢跟指尖。
    他真的说了。
    桑胭猜了三年多,为了这个答案,什么样的假设都做了。
    “老婆。”沈煜认真的喊桑胭,“我娶你,是因为喜欢你。相信我。”沈煜一面说,一面牵起了桑胭的手,送到他的唇边亲吻。
    指尖传来的温热唇温,如同对方的温柔,是真实存在的。
    桑胭被沈煜紧紧揽进怀里。
    宽厚大手扣住她纤瘦的腰,沈煜的口吻充满了后悔。“我就不该答应让你来拍这部戏。”
    原来他也会怕。桑胭还以为只有自己有这种感觉。
    抱了片刻后,沈煜低头,柔情满满的吻上桑胭的唇,一面吻一面将桑胭腾空抱起。
    桑胭配合的将脚缠在他身上。
    头顶的夜空美得不可胜收。
    被思念跟嫉妒煎熬了许久的两人根本无暇去欣赏,此刻只想通过拥抱来确认彼此的心迹。
    “沈煜,不要什么都不说,就离开我。”放下心防这刻,桑胭想起那个残暑,他对她的不告而别。
    “不会了,再也不会了。我发誓。”
    沈煜记得很清楚,那年残夏,他从谢灵家离开的那天是个大风天。气象预报有大风大雨。
    明明说了天气会变,桑胭还是要坚持跟师母吴莎一起上街。沈煜知道,她是想跟吴莎一起去裁缝铺做旗袍。
    小姑娘爱臭美,想穿成熟的衣裙来给他显摆。
    也不看看那时的她根本还没发育完全,压根就撑不起旗袍的线条。
    看穿她心思的沈煜还是愿意答应等她。
    “师哥,我回来的时候给你买石榴,上次我跟师母在巷口买的那种石榴可甜啦。你等我呀。”离开的时候,乌发白裙的少女兴冲冲的告诉沈煜。
    那时的她已经跟沈煜相处得很好了。
    与其说好,不如说是她已经主动对沈煜送殷勤送得很好了。
    在沈煜的世界里,其实很少有鲜艳的值得他去注意的颜色,什么都索然无味。
    单调得就像北方城市的冬天总连绵不绝下着的雪,一片苍茫的白。
    同龄人搞不明白的复杂的事情,他总是很容易就搞明白了,小提琴的琴弦是如何发音的,外语的声母,表演的艺术,手枪的构造,汽车跟飞机的操作。只要花点小小的心思,就能轻松的掌握。
    唯独在谢灵家里遇到的这个少女,是个变量。
    不管他冷待她多少次,她总能做出让他猜测不到的变化。
    到了最后,沈煜甚至觉得自己有点败给总是喜欢哭鼻子的娇气兮兮的她了。
    “师哥,你是不是没有喜欢过人啊?我一看你就是罹患感情缺失症候群的人。你这叫天妒英才,老天给了你很多的天赋,却没有给你基本的情商。”
    “哈哈,你肯定不知道这是什么病,你百度嘛。”
    “哎,师哥,我估计你这辈子是不可能喜欢上谁的,要喜欢,你肯定也只能喜欢你自己。顾影自怜,太惨了。”
    闲着没事的时候,少女总喜欢这样嘲沈煜。
    “所以你那么厉害又怎么样呢?你永远都不会明白喜欢一个人的感受。”
    “要不你对我好一点,我教你吧。我教你怎么去喜欢一个人。”少女甜美笑着,自告奋勇要教他去爱。
    后来,沈煜明白了,爱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是当田苒跟着沈培炎到谢灵家里来接他回京北的时候,他第一个反应就是不要让桑胭看到田苒,不要让桑胭知道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妻。
    岂知匆匆收拾了行李,沈煜上了车,还是遇到了捧着花回来的少女。
    碍于当时田苒在车上坐着,沈煜根本不敢下车跟她告别。
    明明她站在路边,既愤恨又失望的看着坐在车窗边的他离去。
    可是,他又怎么能下车去回应她,让她看到他那个从五岁起就被沈家给他安排好的未婚妻。
    与其让桑胭知道他是个有未婚妻的人,沈煜想,不如直接走了,不要让桑胭知道,那一天,是谁来接沈煜回京北的。
    有一些事,为了桑胭好,是不能告诉她的。
    他不能让她知道,在遇到她之前,其实他根本没有打算过此生要去喜欢一个人。
    他以为他的人生只会被丢失在一片酷寒的苍白中。
    是桑胭让他看见了鲜艳的色彩。
    “桑胭,对不起,那年夏天我不该丢下你。”
    温热的沙漠里,男人的身上充满了浓郁的寂寞味道。
    桑胭被这种味道浸染,像是某种毒素,麻痹了她的心神,她不再去计较关于他们之外的人和事。
    只要这一刻,他为她出现了。
    她期待的只有他的隔空问候。
    而他带来的是他的人跟他的心。
    *
    饭馆条件不是很好,房间装修采用的是伊斯兰教的清真风格。
    墙是蓝色的,床是白色的,地上铺着鲜艳色泽的地毯,充满异域风情。
    除了卧室,还有一个客厅连着。
    沈煜洗完澡后,在下身围了一条白色浴巾。靠坐在卧室的床上。
    桑胭拿着剧本,坐在阳台上温习。
    夜深以后,气温彻底降了下来。
    沙漠地区昼夜温差较大。
    凉风习习中,沈煜从刚才脱下的牛仔裤口袋里翻出抽了一半的香烟,为自己点上。
    烟头猩红的火在灯光幽暗的房间里忽明忽灭。
    沈煜并没有烟瘾,通常只会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抽烟。
    今夜,从长安雪片场开夜车奔赴来探望桑胭的他心慌的再次想起沈培炎在不经过他允许的情况下,将桑胭接去沈家。
    如果当时不是他赶去得及时,也许沈培炎会告诉桑胭那年沈家为何会主动找桑家联姻。
    以桑胭的性子,桑胭绝对会离他而去。
    沈煜越想越感到乏力。
    此生,没有一件事让他如此苦恼而得不到解决办法。
    “不准抽烟。”从阳台上走入,见沈煜背靠在电视柜前抽烟,桑胭上前,摘掉他嘴角的烟。
    “为什么不能?”沈煜不解。
    “因为不符合你的人设。”桑胭将烟塞到自己的嘴角,学沈煜的样子抽了一口,下一秒立刻浓烈的咳嗽。“咳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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