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将他们的眼珠子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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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自己下山为她买了礼物,满心欢喜地回来送给她时,她竟然与师兄私奔了!
    留给自己一辈子的伤!
    那段时间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
    叶金书永远不会忘记,因为,那是耻辱的记忆!
    他发疯地寻找他们!
    等一年后自己找到他们时,也正是自己悲伤后发奋努力考进太医院的时候。
    本想着现在的自己也算是食朝廷俸禄的人了,用自己这一身官服打动小师妹,给她一个安稳的家。
    或许他们还没成亲呢?!
    事实却让他元气大伤!
    得到她们在路家庄的消息,叶金书穿着一身官服,又精心打扮了一番,连夜赶到了路家庄。
    当看着小师妹挺着大肚子,与师兄你侬我侬时,气得他当场吐了口血,头也没回就跑了!
    回去后,他大病了一场。
    他发誓,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在这俩人面前以洗雪耻!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那时老侯爷家患有天疾的女儿玉小姐正在太医院用药调理。
    而刚进太医院且毫无根基的叶金书,就担任起为玉小姐熬药跑腿,这种别的太医都懒得做的活。
    每天将药熬好,送到侯爷府上。看着玉小姐服下,然后再把了脉,回去将新的状况告诉老资格的太医们。太医们再会诊用药。
    叶金书这新人只负责熬药,跑腿,打下手。
    老侯爷家那玉小姐相貌平平,但脾气还算合顺。
    因此,叶金书每次送药,把脉,玉小姐都会同他聊几句。
    两人慢慢也熟了些。加上叶金书这会拍马屁的功夫。
    久居深闺的玉小姐对他越来越依赖。
    就这样过了两个多月。玉小姐的病也好多了。
    而这两个月来,叶金书每次来府时都会带些京城的小玩意或小吃食给玉小姐。玉小姐更是开心不已。
    其实,叶金书当时的目的只是为了讨好老侯爷。好让侯爷在当时的先皇面前为自己美言几句,给自己的前程铺些路,打点些人脉关系。
    至于对玉小姐,叶金书一点都没心动过。
    毕竟,曾经沧海难为水!
    见惯了小师妹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再看其他女子,叶金书还真提不起兴趣!
    就如同饮惯了玉露琼浆,忽然换成了穷乡僻壤的土锅糟酒一样!
    先得忍得住口感中的酸涩,后得放得下面子上的尊严才行。
    一个成功的,有地位的男人,谁不想娶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在家里看着舒心,拥着动心。
    最重要的是带出去还可在同僚面前给自己撑足面子。让那些老资格的太医们眼馋心痒!
    然后在那些平日里装得人模狗样的正人君子们惊艳的目光中,带走属于自己的荣耀,打道回府!
    而能给自己撑足面子,艳压群芳的,也只有小师妹!
    记得有一次,太医院立了功,上面犒赏所有人员晚上公宴。
    心事重重的叶金书喝到半斤八两,晕晕乎乎时,拿出了怀里揣着的小师妹的画像,向太医们炫耀。
    这画像只画出了小师妹美貌的七八成。
    却让太医院那些人模狗样的伪君子们看得垂涎三尺,一个个眼中的惊艳与贪婪之色,显露无疑!
    叶金书当时在心里已经将他们的眼珠子挖出来埋掉,又用脚踩了好几回……
    就在宴会后的第二天,当叶金书刚一进太医院的大门。王太医就向他抱拳恭喜,接着,张太医,李太医都过来同他道贺。
    叶金书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懵了?忙问:“何喜?”
    王太医眼睛迷成了一条缝:
    “看看,还藏着掖着呢?老侯爷那边可是传开了,今日,本太医亲自给老侯爷家的玉小姐请平安脉。老侯爷已经将玉小姐许配与你为妻。
    咱平民百姓,能娶到老侯爷的女儿,叶老弟真是福运连连,恭喜恭喜!”
    叶金书听完后站在那里呆了很久。
    其他人看了都以为叶金书因为攀上了高枝高兴傻了呢。
    毕竟一个毫无根基的穷小子,刚刚进了太医院,就能成为老候爷的乘龙快,还真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而叶金书在傻了一阵之后,头脑里迅速地将利害关系分析了一番。
    对于没有任何后盾的他,能攀上权贵才是平民翻身的好机会,好捷径!
    无背景,无权贵扶持,单凭自己的努力,怕是一辈子都得碌碌无为地在太医院做个跑腿的。
    最重要的是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已经成为别人的妻子,就算自己再不甘心,也只能放手!
    这样想通了的叶金书,顾不得与同僚们显摆,赶紧打点了些礼物去候爷府“报到”去了……
    想到这些往事,叶金书还是很感谢上天给了自己做侯爷女婿的好机会。
    后来自己的弟弟叶玉书考取功名时,凭着自己会讨好老侯爷的本事。他这岳父大人可是帮了很大的忙。
    以侯爷家族势力的人脉,让新科探花叶玉书在京城的第一步稳稳地站住了脚!
    也不得不说叶玉书与叶金书相比,除了才华超过他,在官场上更会来事。
    俗话说,先生领进门,修为在个人。
    叶玉书凭借着聪明的头脑,在玩弄权术上那叫一个如鱼得水。心机上比叶金书有过之而无不及!
    哥俩相互扶持,渐渐几年下来,朝堂上也有他叶家的一席之地了。
    按理说,这越来越好的日子,叶金书该知足了吧?但是不然!
    每当在夜深人静时,听着枕边人的呼吸声,叶金书常常夜不能寐!
    原因只有他心里清楚,他不甘心呀!真的太不甘心!
    他还记得小师妹十四岁生辰那天,喝了些米酒,微微有些醉意。自己趁机扶她回房休息。
    挨着小师妹,少年时期的他心里砰砰跳得厉害。手忙脚乱地将小师妹扶上床。自己却怎么也舍不得离开。
    悄悄地蹲在床边。端详着这张百看不厌的脸,竟控制不住自己偷偷地贴上那红嘟嘟的唇。
    好软,呼出的气息也好香,迷得他七荤八素,快要窒息的感觉!
    要不是窗外师兄的脚步声惊醒了他,自己那次可能就得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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