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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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人又迟缓的点头。
    拾参捏住口鼻喊了声,“青衣。”
    青衣在拾参身后现身,“公子。”
    拾参指着门口的鬼,让青衣带去收拾下,又臭又脏还湿哒哒的。青衣柔声笑,将新鬼带走了。
    **
    被收拾打扮过的新鬼,二十五岁,全名邬靖,他爸是宁县大队长邬振兴的小儿子。
    邬靖下乡,被分配在李家村。
    1972年八月十四这天,他请好了假回家过中秋,却被李上贵杀害,抛尸在芦苇河中。
    “我死后,李上贵将我打捞起来,又去乡上报案。警察判定我是失足落水意外死亡,我爸原本不信,是李上贵说我之所以会失足落水,原本是想下河捞鱼给家里添菜的。我爸居然也信了他的鬼话!李上贵会来事,总是借着我的事找我爸,每回的说辞都是不一样的,但李上贵就求过我爸一件事,让李家村把砖窑办起来……那时候,我爸想着下面的村子,总得有集体的生产,就答应了他,但李家村根本没钱办砖窑,拿钱也是我爸走的关系才批下去的,……”
    拾参:你爹可能是个傻子!
    邬靖看向拾参。
    也挺无奈,他也没想明白,他爸当时是怎么想的,就会听了李上贵的鬼话。
    他知道拾参很厉害,他死后原本是在芦苇河的,但他运气好,碰上了条红鲤鱼,红鲤鱼给了他一片鳞片,让他能离开河。
    有了红鲤鱼鳞片,他离开芦苇河后,就发现自己不怕阳气了,就跟在了李上贵的身边。
    李家村有了砖窑后,李上贵就让会计做两本账,贪了不少钱。这些钱他没有拿出来盖房子,都用缸子装着埋在了茅房地里。
    也是因为跟着李上贵,他才能遇到拾参。
    邬靖求拾参,帮他报仇。
    他要让李上贵血债血偿。
    拾参在想芦苇河里的红鲤鱼,随口道,“他活着才受罪。”李上贵的婆娘和儿子都以命换命了,他倒不会死,还得留在阳间判罪,后半生凄苦受罪,也同生不如死了。
    邬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倒是没反驳。
    他黑漆漆的眼瞳里,闪过奇异的光。
    拾参,“李村长有业障,自然会还回来!你不必为了一个将死不死之人,徒添烦扰。邬靖,我送你投胎?”
    邬靖心里依然不甘心。
    李上贵就应该给他偿命。
    他来找拾大师,也是如此要求。
    既然拾大师如此笃定李上贵会有不得好死的下场,他也只能等着看了。
    邬靖摇头,他不会投胎。
    “……大师,我想回家见我家人。”
    **
    “参儿,你要是县里?”
    吃午饭的时候,王春梅惊诧,她最远也就去过乡上,还不知道县里离后背村有多远呢。
    “不是说坐班车都得大半天吗?”
    “对!参儿大伯就说过,得坐四个小时的班车才能到,远着呢!参儿,你咋想起来要去县里?”
    王春梅饭都不吃了,儿行千里母担忧,她就琢磨着,自己要不要跟着一起去。
    拾参,“娘,我自己去。”
    王春梅将到嘴的话咽回去,放下筷子,“那娘给你多准备些吃的用的,儿子,你得去几天?”
    拾参让她吃饭,别忙活。
    他不着急走。
    王春梅嘀咕,“穷家富路,在外头娘能不担心?你长这么大,也就到过你大伯家!哎呦,让你大伯和你去得了,你大伯看人准,有他在,娘就能放心。”
    拾参笑笑,没有反驳她的话。
    齐先见自拾参说要去县里后,他的神色就有异。但他也知道,在知道拾参和天一宗关系匪浅之后,他无心、无愿在离开此地了。
    他现在的动力是做风湿膏。
    拾参知道他仅凭一上午时间,就做了五斤风湿膏,对他是赞许的。
    齐先见心里美滋滋的。
    张发祥搓着手,五斤风湿膏,怎么也得有他用的份。
    王春梅没给,这风湿膏,她得给参儿五婶,整个村里头,也就只她的风湿病最重。
    拾参拿了两斤走。
    王春梅拿了两斤风湿膏给参儿五婶,回到家,齐老叔就告诉她,她儿子去县里了。
    王春梅,“……”不是说好没这么快走的?她转个身的功夫,人就跑了!
    “拾参,有你的信。”
    邮递员在路边大声喊,王春梅边走边骂她儿子,“哪里寄来的信?”
    邮递员,“京都。还是个加急快件,邮费不少呢。”
    将信给她,让她签字。
    王春梅认识几个大字,拾卫北和拾参的名字。她懂得写。
    不过写得歪歪扭扭不好看。
    王春梅给邮递员塞了一把花生,才拿着信回了家,“京都写来的?参儿也不认识京都人啊……”
    随手把信塞到了厅里的供奉台上,忙去了。
    被摆在供奉台上的金尊佛身上突然冒出一阵金光,将信烧了个干净,隐约能听到短促的笑声,在仔细看,金尊佛面相的笑意更浓,甚至古怪。
    用了瞬移符,站在邬靖家门外大树下的拾参,脑门上像是悬了一根针,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回到久违、思念的家,邬靖神色激动。
    但也近乡情怯。
    拾参掐指一算,没算出个凶吉,稍稍放心,将刚刚冒出来的那点子怪异感拍散。
    无相之相,便是吉相。
    邬靖的家也是独栋的小楼,但比闫倩倩家略差些。闫倩倩的小楼被收拾的精致整洁,而邬靖的家,垃圾随处可见。
    拾参看眼邬靖,眼神就变了。
    邬靖尚在激动中,和拾参分享自己小时候的趣事,他们站着的这棵树,就是他小时候种下的,已经有二十二年了。
    “邬散散,我告诉你,志刚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你以为你爸是大队长就了不起了?啊!志刚楼了你,亲了你,你湿漉漉的躺在他的怀里,早就没有名节了……”
    “老贱货,你给我滚,滚。”
    邬散散捡起一块石头,朝不远处的老婆子砸了过去,老婆子尖叫一声,骂骂喋喋转身就跑,年轻女子黑了脸,气不过,又捡了块石头,狠狠的朝老婆子砸了过去。
    “老贱货,下回你看我不砸破你的嘴。”
    “散散。”穿着白衬衫的男人气喘吁吁的跑来,他想拉住邬散散,但邬散散抬脚就朝他踹,让他滚远点,脸上都是厉害的表情,“秦志刚,你他妈的别给脸不要脸啊!是谁设计我掉河里的你当我眼瞎啊?你在干缠着我,我就去你单位里闹……”
    男人并不在意邬散散的态度,深情款款的望着她,“散散,你误会我了!如果你愿意去我单位里闹你能开心的话,我宁愿丢掉这份工作。”
    邬散散快要吐了。
    邬靖也是气急败坏,他跑到邬散散身前,想要挡住秦志刚,不让他得逞,“妹妹别听他的,这小子眼里有邪,一看就不是个东西。”
    然而,他就是鬼魂,就算挡在两人中间,两人也感觉不到。
    邬散散知道,秦志刚这种奸卑之人,你越和他纠缠,他就越不会放过你,冷着脸转身就走。
    秦志刚随即跟上,深情的表白。
    “散散,你相信我,我一定会对你好,如果我做不到,我这辈子都会不得好死……”
    邬散散加快脚步,正想冲进家里摆脱秦志刚,一错眼就看到站在不远处的大树下的少年,她眼眸一亮,瞬间改变主意,直接朝少年跑了过去。
    秦志刚也看到了少年,脸色有些难看。
    他伸长手,要拉住朝少年跑过去的邬散散,“散散……”
    “你怎么来啦!”邬散散飞奔,跑到少年面前,冲着他眨了眨眼睛,就伸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搂上少年的手。
    然而少年的速度比她还快,躲了。
    “干什么?”
    第110章 老祖有恶意
    邬散散愣了下,也不在意他躲了自己,咬着贝齿,笑眯眯道,“我知道你是在生气了,你别气啊!我以后出门玩,都会和你说的!”
    秦志刚咬着后槽牙,“散散,他是谁?”
    邬散散冲着少年眨眼睛,转头,甜滋滋和秦志刚介绍少年,“我对象!秦志刚,我早就有对象了。你放心,我就算被你做过人工呼吸,我对象也不会嫌弃我的,你赶紧滚,以后别在骚扰我,否则我对象不会放过你的。”
    秦志刚面色僵硬,“散散你和我开玩笑的,他……”
    邬散散翻白眼,“我需要和你开玩笑?你听不懂人话是吧?都让你滚了,还不滚。”
    秦志刚扯了扯笑容,“好!散散你别生气,只要是你让我做的,我都去做,我现在就走,我这就走。”
    转身的瞬间,他扫向拾参的眼神里透着阴冷。
    拾参呵了声。
    肩膀被拍了下,拾参看向邬散散,刚刚要不是邬靖求他帮忙,他都不搭理她。
    “谢谢你啊,小朋友!”
    虽然小朋友没帮她说一句话,但秦志刚好歹离开了,邬散散眉宇阴郁,被秦志刚缠着,她浑身都难受。
    邬靖跟在邬散散的身边,这会是彻底没有近乡情怯的情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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