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3章 成了他的厨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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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你怎么能这么棒呢?”秋爸爸患有高血压,一日三餐都不能摄入过多的盐,所以一半菜色是秋硕喜欢的,一半则是秋爸爸防治高血压的食物。
    秋色被他们夸赞,心里也是特别的舒畅,她一边解下围裙,一边坐下来:“这叫有其父必有其女呗。”
    三人融洽的坐在桌旁,喜滋滋地吃着这一顿香喷喷的饭菜。
    “女儿,那个店里的工作怎么样?”秋爸爸担心那个有着坏坏笑容的老板会欺负他的宝贝女儿:“那个男人,有没有对你怎么样?爸爸刚刚出门的时候,特地给你买了防狼棒……”
    秋色嘴巴张得老大,不愧是护女如命的父亲啊!不过哩,防狼棒对付色狼还可以,可要对付那个半人半神的家伙,似乎不顶用:“……爸爸,那个防狼棒可以退吗?”
    “为什么呢?”秋爸爸凑过来问。
    “我用不上,你放心,我在店里的工作很顺利,那个老板对我也是很客气的。最重要的是,他有心上人的,不会对我怎么样的。”
    “可是……爸爸就怕他吃着碗里,想着锅里的。”
    “……”秋色惊诧地眨眨眼:“爸爸,是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有这种想法?”都一样的这么龌蹉吗?
    男人简直太可怕了。
    秋奇咬着筷子开始胡言乱想了:扶苏也是男人,他会不会也有过这种念头呢?
    其实这也不能怪秋爸爸有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谁让他女儿的长像,确实不错呢。
    秋爸爸兀自摇了摇头:“不不不不,未必都一样,爸爸就和那些男人不一样。总之爸爸的意思是说,小心驶得万年船,留着防身,总是对的。”
    秋色想想就觉得一阵好笑:“行行行,防身防身。”
    “这就对了……”秋爸爸一边乐呵呵的点头,一边默默的低下头,偷偷的流着泪。
    秋色看见了这一幕,并不说话,她默默的埋头吃饭,为了秋爸爸,为了她的傻哥哥,为了保住这个家,无论如何,她都会一直一直的呆在高老庄,直到……自己的这辈子结束。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报恩吧!重生之恩。
    一切收拾妥当后,秋色便捎上两份便当准备出门了。
    “女儿,路上小心。”
    “妹妹,路上小心。”
    “我会的。爸爸,不要再进厨房了,哥哥,替我看好爸爸。”
    “知道了。”秋氏父子异口同声。
    当两份便当出现在高老庄的时候,王子镇可以说是一脸的嫌弃:“秋,这是猪肝呐。可是我想吃猪蹄,不是有句话叫吃啥补啥吗?咦……居然还有甜椒,我最讨厌吃这个椒了。”
    秋色原本是笑靥如花的进来,可一听到某人很不识趣欠抽的嘴脸之后,一下子变成了乌云密布的脸色。
    名流见势不妙,随手抓起一块最大的猪肝塞到喋喋不休的王子镇嘴里,试图堵上这个没心没肺,不知感恩的家伙的话头。
    王子镇含着猪肝吞入嘴中咀嚼起来,眼神一亮:“呃……味道挺不错的,秋,看不出来啊!”
    秋色狠狠地剜了他一眼。没个金钢钻,敢揽瓷器活吗我?
    名流扒了两口,十分满意秋色的手艺:“秋,真的很好吃。”
    “名流,虽然这菜式简单了些,有点对不住你,但是这味道,不知道你满不满意呢?”
    “没事,我要求不多,好吃就行。”好在名流大度、善解人意,让秋色十分感动,她双手合十的作感谢样:“名流,全国人民感谢你。”爱死你了。
    而另一个却再次说出了一句气死人不偿命的话来:“吃完把盒子给我洗了。”
    秋色恶狠狠地瞥了他一眼:“为什么是我?我是你雇的保姆吗?免费送餐给你吃了,难道还要我给你洗碗吗?天下哪有不劳而获的道理。”
    “我也没让你帮我送吃的。”王子镇仍在辩解:“而且我还是你的boss。”
    “boss了不起吗?”秋色毫不示弱。
    王子镇随口补了一句:“那我付你双倍工资,你顺带解决我的饮食问题。”
    kao。秋色真的想一巴掌扇在他脸上。
    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把钱当圣旨了呢?想让我做啥就啥呢?门都没有。
    但是……但是她是真的很需要钱,赡养她的秋爸爸,照顾她的傻哥哥……55555为什么总是我被牵着鼻子走……太不公平了……
    “好,成交。”不就是煮饭涮碗吗?这都不是事。
    “爽快。”斜坐在椅子上的王子镇得意洋洋的笑着:“不过,秋,吃什么由我……”
    “由我来决定。否则,免谈。”秋色硬生生地截断了他的话头。她可不想,她往后的日子完全被某人给牢牢地捆绑在手心里。
    名流生怕王子镇鸡蛋里挑骨头,忙替他应允:“没问题,是吧!镇王子。”
    王子镇还想开口说话,又被名流的猪肝给堵上了。
    等这两个难伺候的家伙解决温饱之后,秋色就开始收拾便当了:“油腻腻的,有地方冲洗吗?”
    王子镇随手一指他座位的后面。
    原来墙后面还有一间40平方米的小房间和一间独立的卫生间。
    房间一目了然,地上摆着一张1米8大的榻榻米床垫,床单是白色,看着干净舒服,床头边上是一个入墙式的组合型整体衣柜书桌。桌上一台笔记本电脑,仅此而已了。
    “果然是单身汉的房间。”她拿着盒子走进洗手间,开水冲洗。
    洗着洗着,她突然重重叹了口气:“秋色啊秋色,为了钱,你竟然成了他的厨娘。你还能再悲惨点吗?”
    自打四川三江森林一日游之后,琉璃心碎片就再没有出现过一丝异动。
    平平淡淡的一个月就在指间悄然而逝。
    秋色的工作也较轻松,天天把高老庄打扫的一尘不染,顺带收拾某人的房间。高老庄的生意看上去冷清,但每隔个十来天,总会有那么一两个衣装华丽的客人亲自上门来,说是请王子镇到他们家里捉妖,而且佣金不菲。
    王子镇外出捉妖的时候,并不带上秋色,所以这个时候秋色就派上用场了,看店。
    说是看店,其实就是窝在店中,拿着手机,专注的玩着愤怒的小鸟。
    一到下班时间,秋色就特别的积极,关门、锁门,然后回家。
    每天每天都是家里、店里的两点一线的两头奔波,偶尔忙碌,偶尔空闲,但是她乐在其中。
    生活,就该如此,自我满足,忙中作乐。
    每每下班的时候,她总能在电梯旁碰上同样下班回家的苏炫庭。
    他总是西装着体,永远是一幅和善帅气笑脸相迎。秋色知道,他是真心拿她当朋友看待。只是屡屡提及那位王颜昕小姐,他总是一幅很无奈的神情。秋色是真心希望,他能与他所爱的女人相濡以沫的过好日子。但同时,她也明白,他是一个不死的妖怪,而王颜昕,只是一个人,一个不过只有七八十年寿命的人。
    生不能长久,大概,这就是苏炫庭一直苦恼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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