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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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知寒最爱热闹,大手一挥,把桐湖买的院子改作婚房,晚上在镇子上还要摆宴席、闹洞房。他发了话,调来天底下最好的酒,今日要亲自上阵,同送嫁的沈楼喝个痛快!
    散场后,沈缨不喜热闹,便只留下沈柠的舅舅王诚一家,几人同阿罗也置办一桌席面,默默吃着饭。
    待王家人离开,阿罗收拾残羹冷炙,沈缨坐在院外的海棠树开了好几坛酒,独自一人默默喝到深夜,酒液打湿衣袖,满身寂寥。
    院门外,落了一地红绸与花瓣。
    肖兰从前一晚就坐在院外一株花树上,等了一整晚,看着天不亮沈柠就被曲杉斛喊起来装扮,看着柳燕行骑着神骏的照夜玉狮子马,带着浩荡的迎亲队伍前来,再看着柳燕行和沈柠两人拜别沈缨,最后看着柳燕行护着沈柠一步步上了轿、又一步步离开这里,渐行渐远。
    他看着旁人娶走了自己心爱的姑娘,每一时每一刻都看得清清楚楚,看明白柳燕行眼中的珍惜与爱重,更看明白沈柠盖头扬起时,唇边的欢喜。
    他一直靠在树上,离得也不远,真要说起来,沈柠、沈楼、顾知寒、甚至四君都可能发现他,只是那么多人欢欢喜喜、吹吹打打,全副心神都凝在婚礼上,才没能察觉。
    其实,肖兰也不知道自己放下谷里事务,日以继夜地赶来,是想看到什么。
    大概只是想再看一看柳燕行是否真的疼她,也看一看那个姑娘穿上嫁衣的模样。
    一个男人如果有放在心尖的人,很容易就能从他的眉梢眼角看出情谊,那些情谊会从他的目光、脸上流露出来,半分都做不得假。
    柳燕行无论走在哪里,视线总是不离披着盖头的沈柠身上,即便骑着马仍不时回头,仿佛他娶到手的不是位剑道宗师,而是弱不禁风的玻璃人。
    任谁都看得出他是爱惨了自己的新婚妻子,才会整套流程神思恍惚,像是无法相信自己真能得此娇妻。
    但肖兰却不觉夸张。若今日骑在马上的是自己,恐怕也要一步三回头,生怕只是一场幻梦。
    柳燕行是真的很爱沈柠,沈柠穿嫁衣的样子,也是真的很美,就像他无数次幻想中那样。
    不,比他想象中更美、更好,是世间最美的颜色。
    他就知道,沈柠很适合火红的颜色,像她的容貌一样,凝白脸上唯有红唇黑瞳,明艳骄傲如九天的凤凰。
    肖兰回帝鸿谷后在后山吹了一夜的笛曲,次日进阶琉璃心十层,成为正道宗师。此后专心整顿正道事务,同洛小山当年一样于江南江北奔波,沉默话少,却处事公正。
    他为追缴江湖上奸|□□女的采|花|盗,曾从江南绵绵细雨中追入漠北;也曾为救一个小门派的孤女,笨手笨脚孤身带着小女童一路赶往青杏坛,冒着风险采来药保她性命。
    他在十层耽搁了足足六年,六年间,帝鸿谷双星的名声与沈柠剑圣的名头逐渐站稳,却始终无法进阶十一层。
    又是一年端午,肖兰回到钧陵城,重新踏上十二阶夜市,在那座桥前停下脚步。
    花灯高悬,万点灯火,一如当年。
    他在捡到手帕的地方等了很久,仿佛下一刻,就会有一个姑娘撞到腿上,然后仓皇抬眸。
    可是直到灯火渐次熄灭,也再不会有这样的冒失鬼。
    之后他回了谷,在后山那片湖水边仔仔细细地把炽伽和羽箭擦拭好,将记忆中与沈柠相处的一点一滴完整最后回顾了一遍。很多事已然无法做到,但至少,他答应沈柠的约定一定得实现。
    他要给沈柠一颗曾经承诺过的琉璃心。
    可是肖兰后悔了。
    他在明心路上找到刻有沈柠名字的那一盏灯,将耳钉取下,放到那盏明心灯下。
    过去六年,很多事已经开始模糊褪色,唯独沈柠当日的话语一字一句始终清晰,这些话常常在他梦中出现,到如今他已能学得很好,倒背如流。
    ——你愿意陪我一起踏满山河、看遍千般美景、赏遍万种风情吗?
    连温渚明师兄都佩服,说这手段值得每个小弟子学习,但凡学到沈柠三分本事,什么样的人物拿不下呢?连柳燕行都从阎王殿抢回家洞房了呀。
    温师兄还似真似假地开玩笑,说他如今也混成个宗师,大可以拿这番话,出去哄骗一个姑娘回来当媳妇儿。
    但肖兰不愿意,这是沈柠教他的话,他要全心全意给沈柠,拿不出一丝一分给旁人了。
    他倔得很,从小到大除了师父,谁劝也不听。温师兄头两年还劝,后两年就只剩打趣,再两年,连打趣也懒得打趣。
    服下无忧丹的下一刻,肖兰忽然涌上强烈的后悔,想要吐出来,却已然无法做到。
    也好,他就知道自己肯定会后悔,所以服药时动作才格外果断。毕竟要遗忘沈柠,真的只有一刹的决心,多一刻都会犹豫。
    次日,肖兰醒来,有些疑惑自己怎么会靠在通往浮云塔的路边,然后陆陆续续发现——
    师父已经死了、菱花会已经结束,他也不是十七岁,而是二十三岁,如今琉璃心十层,是帝鸿谷最杰出的一代双星,以及……那一枚耳钉不知丢在了何处,身上只余一支自己削的小笛,被妥帖地藏在胸口。
    这是族中削来吹曲子给心上人的特殊笛子,他那六年中……曾经有过想要为之吹笛的人么?
    肖兰打小心思单一,丢了六年记忆,被迫接受许多现实,很快也坚定下来。自他醒来,心中就只有一个强烈的念头,要尽快修成琉璃心十二层圆满,继承师父遗志、维护正道公义。因为似乎有人说过,他注定会成为会天下武林中最耀眼的人。
    人人都说他爱惨了本代剑圣沈柠,可他已想不起沈柠的样子。
    说来也是有趣,他和沈柠同为正道,却从没有一次遇见。听闻那位女剑圣剑术高妙,是最年轻的剑道宗师,嫁给了前荒海尊主柳燕行。如今她带着相公孩子游山玩水,一家人行踪飘渺,只是偶尔能听到流光剑易水诀又惩治了哪名败类。
    帝鸿谷是他的自小长大的地方,却不知为何,肖兰并不愿留在谷中,仍旧日日在江湖上奔走。虽然不曾与沈柠照面,两人却不约而同在正道中做着同样的事。
    这一年,肖兰进阶十一层,在江湖上名气也更大,与邪道尊主顾知寒和沈楼、以及正道这边的女剑圣沈柠并驾齐驱、日月争辉。
    那是他与沈柠遇见的第七年。
    三年后,温渚明传信,言称即将避世清修,召他回帝鸿谷接任谷主之位,此后需留在谷中坐镇。
    肖兰回到帝鸿谷接任谷主,收拾屋子时翻出许多旧物,找到了一枚回梦丹。师兄说回梦丹是师父留给他们的,服下后入睡,将会做一个此生最美的梦境。
    是夜,他服下回梦丹,看到波光粼粼的湖边,一个极美的少女红着脸,神情兴奋,眼眸中藏着星星。
    ——肖师兄,肖师兄?
    ——我喜欢你。
    ——你愿意陪我一起踏满山河、看遍千般美景、赏遍万种风情吗?
    他张了张嘴,说的是:“当然愿意!我也喜欢你,一直都非常、非常喜欢,阿……”
    阿……
    阿什么呢?
    已经忘了叫的是什么名字,但肖兰清清楚楚记得分明,那晚的自己,心头悸动,比心法进阶、比师父嘉许、比通过阵术考核……比世上一切事都还要更快活!
    梦中隐隐约约还出现了很多画面——
    鼎湖边谁一袭红衣,于明灭美人灯火下回眸……
    菱花会上,揭下金羽面具的玉指、呼吸相闻……
    遥遥瀚海破败的古城墙上,他彻夜吹奏笛曲……
    那些似幻似真又动人魂魄的画面,一寸一寸如镜片般,碎得干干净净。
    一夜梦回,恍如看着旁人过了一世,隔雾观花。
    早已忘却梦中场景,只记得那一世中的心头悸动、繁花绚烂、痛彻心扉,凡此种种,始终不曾散去。
    大概他曾经,真的非常爱这个女孩子吧,即便忘记她,也还是记得每一分感受,真真切切。
    他给师父的明心灯换同心兰的时候,看到了旁边灯柱上的某个名字——沈柠。
    灯柱下,赫然放着自己那枚丢失的绿宝石耳钉。
    沈柠。
    原来是阿……柠么。
    原来我曾经刻骨铭心地爱过一个很好的姑娘,她是当今剑圣,如今已经嫁人生子,有了非常幸福的人生。她嫁入邪道,却至今仍在正道。
    那一刻,肖兰忽然就可以释然。
    相遇第十年,谷主肖兰勘破《归藏集》,心法进阶十二层,成为帝鸿谷开派祖师后唯一《归藏集》圆满,继沈缨之后的大宗师,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人。
    也拥有了一颗完完整整、遍尝相思,却不再饱受情苦的琉璃心。
    温渚明避世那一天,看到他很是难受,说无忧无忧,虽然忘掉沈柠,却没能忘情,正合道心,只是师弟本人太过可怜。
    可是肖兰并不觉得有什么可怜,借这一些情意,他已能度过后半生。他如今能感受所有的悲喜,却不再执着于注定无缘的某个人,不是很好吗。
    人有生老三千疾,唯有相思不可医。
    师兄总说他此生太苦,其实哪有什么苦?
    明明是,甘之如饴。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肖兰的结局,是开文前就定好的。
    帝鸿谷唯一修成圆满的人生赢家,本代武力第一,虽然有情,却不必再受情苦。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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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7章 海棠依旧
    阿柠又一次大哭着跑进来,?抱着我的腿甚是伤心,大颗大颗的泪珠从她眼角滚落,晶亮的眼眨着,?睫毛被眼泪打湿,哭得人心都软了。
    “姑姑!阿罗姑姑!”小丫头抽噎着,?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实则多半又是同大公子练剑时打输了,或是被大公子嘲笑欺负,气不过。这孩子哪里都好,就是不知为何,特别执着于她并不擅长的剑术。
    其实不止主人,我和大公子也将阿柠视作世上只此一件的珍宝。
    大公子性子肖似主人,心中想什么,嘴上却不一定要说什么。好在这一点阿柠随夫人,打小就嘴甜,像一块儿小蜜糖。
    这孩子一声声唤我作姑姑,?有什么伤心事都要扑到我怀中哭上一场。可实际上,?我并不是阿柠的姑姑,也没资格做她的姑姑。
    我只是主人的剑侍,?为主人护持青睚剑。
    我自十几岁起就跟在主人身边,?见过他年少练剑的漫不经心,?也见过他踏入江湖后的身不由己。主人在我心中,?早已是我的家人、师父、兄长,?是我这一辈子都要效忠、侍奉、崇敬的人。
    崇拜主人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我也习剑术,所以最清楚主人在剑术一道是何等天资纵横。
    不止是我,?往前再数一百年,也从未出现过如主人这般惊才绝艳的剑客。他出现后,江湖上大大小小剑客手中的剑,?尽数被比成废铁。
    主人曾在菱花会上当着天下英雄的面来去自如;也曾于十九岁就同洛小山千里奔袭,将当时的天下第一大派掌门斩于剑下,提着他的人头扔到紫阳宗广场上;还曾于万军中以一式易水诀连连挑落数名宗师。
    任谁看到他出剑,都会目眩神迷、心中颤栗。
    主人哪里都好,唯有脾气太冷硬,太骄傲,目下无尘。
    我们十九岁踏入江湖,只用了一年便一路斩过去,生生斩出个天下第一的剑圣名头。江湖中无人不服,却也无人不恨他的心狠手辣,行事太绝。
    易水诀下只有死人,若是武功差的便不会出手,唯有少数武功不上不下的,能从青睚剑下苟活一条命,但却自此绕着我们走。他这样的脾气,几乎惹上一江湖的仇家,可主人半点不曾放在心上,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他太骄傲,不仅没有什么朋友,也没有心爱的姑娘。江湖上的人崇拜他的剑,转过头却说他冷心冷肺、天生就活该孤寂一生,连结伴游历的洛小山和姜问雪都捂不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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