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欢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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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头说是请客吃饭,其实为了给他的新店试菜,从毛旺回来之后,他就转手了夜店的生意,想要踏踏实实做些稳当的生意,以前秦天怎么说他都不听,这次也不知道怎么就下了决心。
    店开在江城最热闹的美食一条街,门脸不是很大,有两层,每层能坐五六桌,主要做烧烤,按照大头的说法是什么挣钱卖什么,夏天卖烧烤和小龙虾,冬天卖藕汤和火锅,说是花重金挖了一些厨师过来,刚开业还没多久,生意倒是不错,秦天去了两次,每次店外都大排长龙,大头顶着那一张标志性地大方脸送往迎来,那真是面满红光、春风得意呀!
    6月的江城,喷涌的热气向着四处发散,即使到了夜晚也不会轻易止息,长夜漫漫,人们便三五成群出门觅食,但凡在这个季节到过江城的人,都会发现夜里的一道奇景,那就是越到夜里,大大小小的美食街就越是人头攒动,一张张的美食桌子一直铺到路边,人们吃饭、喝酒、聊天直到深夜。
    江城各色美食众多,可选择的也很多,跟别处不同,江城人面对食物时会有两幅面孔,一但被味蕾认定的美食,为了吃上一口等多久他们都愿意,而且心甘情愿、毫无怨言,非常宽容,但同时他们也很挑剔,多样的美食培养出了刁钻的舌头,一般的食物休想蒙混过关,吃上一口就基本能把握住了店铺的生死脉搏,往常新店的检验时限只有一个月,一个月之后好吃的继续,难吃的倒闭,江城人会用味蕾做出最诚实的选择。
    秦天到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沉,他先找了一个位置靠边停车,之后慢悠悠踱步走了过去,沿路食物的香气勾人食欲,他加紧快走了两步,早上大头就给他来了一个电话,说让中午尽量少吃点,等着晚上吃大餐,他就这样忙了一天,到这个点也着实有些饿了。
    等他到的时候,店里店外已经热闹起来,店外支满了桌子,客人们陆续入座,聊得热火朝天,店里的服务员进进出出忙得四脚朝天,个个都是小跑着上菜,恨不得多长出两条腿来。
    大头忙着招呼客人,一抬头就看到了秦天,忙朝他招手,又往店外的一张桌指了指。
    那一桌都是熟人,之遥、老蒋,老蒋旁边还坐着一个妙龄女子,是老蒋的女朋友,秦天之前见过几次,人长得秀气白净,性格很文静,不怎么爱说话。
    老蒋见秦天一个人来,有些意外,问道:“怎么就你一个人?”
    那语气就像在质问,言外之意就是兄弟我明明给你创造了那么好的机会,你怎么不把人带来?
    他问完似乎还有些不敢相信,仰头往秦天身后瞄了一眼,确认真的没人跟在后面,略微有些遗憾地说:“真没带来啊!”
    之遥闻言,八卦之心骤起,胳膊肘撑在桌子上,上半身往老蒋那边凑了凑,忙不迭地问:“谁啊!谁啊!”
    老蒋打马虎眼:“没谁,就秦天的一个粉丝!”
    “男的女的?”
    老蒋瞥了一眼秦天,抢先一步说:“男的!男的!”
    秦天没说话,在桌子边坐下。
    之遥一听立马失去了兴趣,瘪了瘪嘴说:“男的啊,我还以为……我还以为……”
    “你还以为啥?”
    之遥快速地偷瞄了秦天一眼,知道这个话题不能再继续下去了,赶忙打岔:“没什么,没什么,这个大头怎么还不给我们上菜啊!!饿死了!”
    说着,赶紧往后招了招手,大声喊道:“大头!大头!!快点给我们上菜啊!饿死了!”
    那样子就像在叫自家宠物似的,这要在往常,谁要对大头这样吆五喝六的,大头肯定不会忍,但这会儿大头就像是突然转了性,不但没生气,还一脸笑意盈盈的,快活地应道:“好嘞!”
    秦天有些发懵,他有点看不懂了。
    不一会儿大头就端着铁托盘过来了,那托盘上层层叠叠地码放着小龙虾,跟宝塔似的,虾壳红亮诱人,只只个大饱满,煞是惹眼,走了一路引得客人们纷纷侧目,等走到近前时,浓香直扑过来,勾得人食欲大开。
    大头满头大汗,因着热气一张大脸也变得涨红,他把小龙虾搁在桌子上,热情地说:“你们先吃着!其他的菜一会儿就上,今天吃多少都管够啊!”
    说着就要转身往屋里走,结果被之遥一把拽住,之遥从桌上拽了几张纸,朝着大头扬了扬,大头立马明白过来,赶忙弯腰撅着个大腚,嬉笑着把一张大脸杵到了之遥面前,之遥非常自然地给他擦了擦汗,之后大头竟然一脸娇羞地低下了头……
    大头他竟然娇羞的低下了头……
    秦天看傻了,真是百年不见的场面,紧接着他就从刚刚的场面中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他并不迟钝,他感受到了两人之间暧昧的气流,但下一秒他就又否认了这方面的猜想。
    大头跟之遥?怎么可能?他实在难以将这两人联想到一起,而且这一路他也没发现这俩人有发展的苗头啊!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往后靠了靠,懒懒地躺在椅背上,眯着眼睛审视着两人,似笑非笑滴试探着说:“奇怪,奇怪,你们俩太奇怪了!”
    大头很快恢复了正色,一脸无辜地看向秦天,之遥也跟无事发生一样,回头瞪了秦天一眼:“奇什么怪,没见过帮人擦汗啊?”
    他们越是这样,秦天越是觉得他们心里有鬼,于是眉毛一挑,故意问之遥:“你最近很闲?你爷爷没有给你找事儿干?我看你天天都在这小破店待着,还不奇怪?”
    之遥仍旧嘴硬:“这店我入股了,也算得上是半个老板娘,我来看看怎么了?”
    一听到“老板娘”这个词,大头像是突然被触发了什么开关,傻站在一旁嘿嘿乐个不停,之遥微微有些慌,赶忙偷偷把手伸到背后去拽住了大头的衣服,用力扯了扯,示意他正常一点,大头便立马敛了笑容。
    到这一刻,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出了这俩人之间的问题,老蒋憋着一脸笑意,故意拿起一只虾搁到秦天的碗里,意味深长地说:“哥们,快,先吃点,要不然一会儿尽吃别人的狗粮了,这小龙虾啊都不香了!”
    秦天立马笑着附和:“是啊,你看看这么热的天,小爷我流这么多汗也没人帮我擦一下!唉……混得也太差了!”
    这话一出口,连老蒋身边一向文静的女友都忍不住嗤笑出声,老蒋满脸笑意地补了一句:“你看看,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就擦汗么,谁不会啊!”
    老蒋说着,故意从桌上抽出了几张纸,佯装着要给女朋友擦汗。
    “来,媳妇儿,我也来给你擦擦汗!”
    之后又把手伸到秦天面前,做作地说:“来,兄弟,没人帮你擦,我来帮你擦!”
    说完,几个人顿时笑作一团。
    之遥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她知道完蛋了,大家都看出来了,瞒不住了!大头也看出形势不对,干笑了两声,心虚地说:“我去厨房看看菜好了没有!”
    说着就转身一路小跑,慌乱间还差点撞到了端菜出来的服务员,场面一度很滑稽。
    之遥见几个人笑得没完没了,脸一板,气呼呼地说:“好了,好了,别笑了!吃都堵不住你们的嘴!”
    几人这才慢慢收敛了笑容,秦天清了清嗓子,说道:“好好好,吃虾,吃虾!”
    在江城,不论男女老幼都是吃虾的一把好手,而且要吃就一定要吃到肚皮撑起才肯罢休,每逢吃虾的时节,一到傍晚,随便去街头巷尾溜达一圈,凡是吃虾的门店,客人们离开之后,桌子上的虾壳必然都是堆得高高的,跟一座座小山似的。
    可能外地人看了都会由衷赞叹江城吃货的实力,而江城人则十分不以为然:“也就看着多,其实虾子没有多少肉的,都是虾壳子啦!”
    说完,又非常平淡地冲着服务员招招手:“服务员,再加一碗蟹脚面,一盘毛豆,20个肉串,20个肉筋!!”
    而同桌的其他人则会非常默契地打开外卖软件,点上几杯浓香的奶茶。
    这就是江城,一个让吃货挪不动腿的地方,一个充满人间烟火气的城市。
    这里适合生活,也适合恋爱,放眼望去满大街都是成双成对的人,傍晚一起遛弯散步,一起坐在街边吃东西,一起分享今天发生的趣事,他们旁若无人地笑着、闹着、快乐着……也许他们也会有烦恼吧,但至少他们最爱的人在身边。
    想到这里,秦天觉得自己凄凉极了,他看似什么都拥有了,可是却失去了最简单平凡的幸福和快乐……
    心开始不受控制地抽搐,最近时不时就会这样,他不敢轻易表露出来,继续埋头吃虾,继续强颜欢笑,生怕被人发现,一不小心搅了其他人的兴致。
    几个人吃了一会儿,大头又从厨房端出了几大盘,蒸的、油闷的、蒜蓉的……口味多样。
    老蒋的女友呆呆地看着桌上快要堆成小山的小龙虾,跟老蒋小声耳语:“这么多啊,咱们几个人吃得完吗?”
    大头耳朵灵光得很,忙说:“过会儿豁牙和刘富贵也要来,他们那俩多能吃啊!这还不一定够呢!”
    这时秦天才想起刘富贵来,从毛旺回来后,他忙着训练、比赛,大头忙着开店,也有些日子没碰面了,上次他就说要跟着豁牙搞事业,也不知道现在搞得怎么样了!
    秦天想到这里,抬头问:“刘富贵最近怎么样啊?”
    “反正缠上了豁牙,死命要跟着他干,每天早出晚归的,我在别墅里都碰不到他,反正比我还勤奋,前几天他说在归元寺搞了一个小门脸,给人算命,跟豁牙五五分成,不过生意怎么样就不知道了……”
    大头一边说着,一边顺势就坐到了之遥身边。
    他话音刚落,远远的就听见了刘富贵的声音响起,这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啊。
    “哎,借过,借过一下!”
    刘富贵侧着身子在人群中穿行,身后跟着豁牙,两人皆是一脸的喜气洋洋。
    一桌人终于到齐,几杯酒下肚后,气氛一下子就高涨起来,大头和之遥挨在一起腻腻歪歪的,老蒋和女友低着头也不知道说着什么,不时嬉笑,刘富贵和豁牙兴奋地商讨着之后的事业规划……
    生活重回了轨道,大家像是都忘却了过去那些凶恶和血腥的事,携手开始按部就班地生活,他们对未来都充满了美好的期待,日子也都开始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唯独他,唯独他,他的心还留在过去!唯独他,惧怕那个不知向着何处的未来!
    他心心念念一直等待的人在哪里?还是永远留在过去了?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可能永远等不到她了!
    人这一生短如一瞬,他何其有幸遇到她,夜里,他总在脑海里一遍一遍描摹着她的样子,她高高束起的发髻,狭长上挑的眼睛,时刻带着冷意的嘴角,他怕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忘了她,害怕有一天不再有人记得她、提及她,就像一道稍纵即逝的光一样,只是在别人的记忆里短暂的停留了几秒,可是她曾是那么鲜活的一个人呀……
    在每分每秒的煎熬中,他开始在接受与否定间反复横跳,有时会想也许她还活着。
    从毛旺回来后,他开始失眠,有时候会整宿整宿的睡不着,常常跑到阳台上站很久,他这一路见了许多诡异玄幻的事情,动摇了他原本的唯物主义观,这个世界太大了,太奇妙了,好像每一片土地都孕育了诡谲的传奇,他相信总有科学无法触及的地方,也许江离就留在了那里,或者是受伤了没办法及时跟他取得联系。
    他在无数个夜里,向上天祈求,让她回来吧,他愿意用一半的命交换,这样他们就能一起走到时间的尽头,当这种念头产生后,他就决定戒烟了,只是为了让自己活得久一点,这样他们共用的生命也会久一点,可是他并没有想过自己的这种职业,死亡有可能只是一瞬间……
    有一段时间,他频繁跟宋浮尘联系,知道风邪岭那边的危机解除了,寨子里和道观里的人又都陆陆续续回去了,他一再跟宋浮尘打听江离的消息,宋浮尘却只是叹气,而后说一句:“一切都是命,你好好向前看吧!”
    这句话无异于在告诉他,江离死了,你是时候放下了。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像突然被抽干了力气,颓然地接受她可能已经逝去……
    “可能是她太好了,不属于人间。”
    秦天坐在那里感受到了一种巨大的孤独感,嘴里的虾子顿时没了味道,他吃了几只便就作罢,斜靠着椅子,慢慢喝着酒,偶尔跟着搭几句腔,不想别人看出自己的情绪。
    老蒋的女朋友隔天还要上早课,于是两人提前离场。
    四周的食客陆续买单走人,喧闹渐渐归于平静,刘富贵和豁牙都喝多了,先是絮絮叨叨说着什么,后来直接趴在桌上,睡死了过去,大头和之遥坐在秦天对面,不声不响地看着他,就像是生怕惊扰了他一样。
    过了好一会儿,大头才有些担忧地问秦天:“兄弟,喝多了吗?”
    秦天摇了摇头。
    “你什么时候去青海比赛?”
    “下周。”
    “哦……”
    “几天?”
    “三天!”
    “那你比完赛可以在那里多待一段时间,开车到处逛一逛,就当散散心。”
    之遥也附和道:“对啊,在景色美的地方待着,心情也会变好的……”
    秦天笑了笑说:“我没事啊!你们放心!”
    大头犹豫了一下说:“那个……江离的爸爸你都安排好了?”
    秦天轻轻嗯了一声,接着说:“跟我妈去山里住了,山里空气好,也利于身体修养,我跟他说……”
    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下来,呼了一口气,又接着说:“要是江离有消息了,我会立马告诉他,让他安心住在那里……”
    大头和之遥一听到秦天说到江离,眼中顿时波光粼粼起来,他们知道秦天虽然什么都没说,但每时每刻都过得很煎熬,他们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能说什么,因为有些内心得苦他们根本就分担不了,于是两个人只能无言地看着秦天。
    还是秦天率先打破了沉默:“行了,今天就这样,我找代驾送我回去,你门帮我把这俩扛到车上……”
    大头忙说:“叫什么代驾啊,我没喝酒,我送你们回去……”
    “那你这店怎么办?”
    “让之遥看着,过会儿让她们家管家来接她……”大头说着看向之遥。
    之遥默默点了点头,叮嘱道:“他们都喝多了,你路上开车小心点……”
    秦天看似清醒,但站起来时,脚下还是有些虚浮踉跄,大头架着他在前头领路,之遥赶忙从店里找了几个身强力壮的服务员,架着刘富贵和豁牙跟在后面,好不容易才把几个人塞进秦天的车里。
    秦天买了一辆新车,跟当初开去漳坪时的车一摸一样,一样的品牌,一样的款式,行进在夜色中就像一只黑色的兽。
    后排的两个人睡得天昏地暗,秦天坐在副驾驶上沉默不语,车内气氛有些凝重,大头打开了车里的收音机,恰好正在播放夜间节目,有听众打进电话,在节目里跟心爱的女孩告白,男孩话语间难掩激动,甜蜜和幸福的氛围顺着电波扩散到各处。
    秦天心里不由地感叹着,别人的爱情,可真特么好啊!
    想着想着,心里突然一阵阵情绪翻涌,眼中的泪开始不受控制,他仓皇偏过头,打开了车窗,风扑扑地灌进来,拍打在脸上,有一种既真实又虚无的感觉……
    大头很敏锐地觉出了秦天情绪不对,赶忙换了一个频道,里面放着聒噪的歌曲,他顺势将音量开到最大,巨大的音乐声迅速掩盖了一个男人的难堪和无措。
    秦天心里突然有些抱歉,他明白之遥和大头之所以对他们的关系秘而不宣,有一部分的原因应该是因为要顾及他的感受,他痛失爱人,他们觉得不应该在他的面前展露幸福,这样很残酷。
    可秦天不想这样,不想因为这件事而影响到别人的生活和情绪,所以他一遍遍告诉大家他很好,他佯装无事一般工作、生活,像是已经平静地接受了一切,可大头跟他相处了这么多年,看到秦天的反应自然知道他正在经历什么样的心理折磨。
    这次大头虽然不知道在毛旺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大概也猜到了,或许江离已经不在了。
    这对秦天内心带来的影响可能是山呼海啸一般的,虽然两人相识时间不长,但有些相处一日胜却人间千百日,更何况他们是认认真真为彼此拼过命啊……
    细细想想,这个年代,还有多少男女愿意为对方舍生忘死?不说别人,就说他自己也许都做不到……
    唉,怎么搞来搞去,竟成了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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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点刚过,在民宿里负责接送游客的小马就来了电话,老板娘卓玛赶忙接起来,小马在电话那头都快急哭了。
    “欢丹(美女)……欢丹不见哩!!”
    “什么?不见了?”
    卓玛一听也急了,但又担心自己的情绪会影响到小马,这孩子才刚满十九岁,没经过什么事儿,要是着急忙慌开车,在路上出事了怎么办?于是平复了一下心情之后,安抚道:“没事儿,你先别担心,我过会儿让格桑大叔送我过去!”
    她迅速把店里的事儿交代给了前台小丫头央金,又给格桑大叔打了一个电话,格桑大叔是一个非常热心肠的大叔,住在民宿隔壁,白天都在外放牛放羊,经常不在家,但一旦有事给他打电话,他绝对二话不说就奔回来帮忙。
    “格桑大叔,我们店里的那个小欢丹出事咧,你能不能送我去县里一趟?”
    “好嘛!好嘛!我这就回来!”格桑大叔一听出事了,语气立马急切起来。
    大概二十来分钟,格桑大叔就骑着摩托像一阵风一样,呼啸到了民宿门口,冲着屋里喊:“卓玛,卓玛,你快出来!”
    卓玛急急忙忙奔出来,走到摩托车边,腿刚跨上去,摩托咻一下子就窜了出去。
    高海拔地区的清晨,阳光打在大地上就像加上了一层天然滤镜,湖水更加蔚蓝清澈,湖面波光粼粼,犹如浮动着一层细碎的星,湖边是成片的草地,疯长的草和肆意盛开的野花,构成了一幅色彩斑斓的画。
    摩托车在美景中穿行,迅速和散布在草地的牛羊群融为一体,之后又眨眼消失不见。
    民宿到县里有一段距离,最快也要一个半小时,卓玛跟格桑大叔到到县医院的门口时,小马正坐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上焦急地左顾右盼,见老板娘终于到了,几乎是飞奔了过去。
    “欢丹,欢丹,还没有找到!”
    “她到底是怎么不见的?”
    “我让她在大厅里坐着等我,我去找医生……结果……结果……我回来的时候就看不到人了,刚开始以为她是去上厕所了,可左等右等等了好久她都没回来,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医院里里外外也都找了,没有人,后来……后来……我想着她会不会身体好点了,跑去出去了,可是我开车从头到尾找了好几遍,都没有人!我又让我县上的几个好朋友帮忙找,都没有找到……”
    这个县城不大,因为做民宿生意,卓玛来往也有些熟人,她想着跟小马和格桑大叔再去四处找找,问问熟人有没有见到那小姑娘,格桑大叔和小马也欣然同意。
    小马开车带着卓玛走在前面,格桑大叔骑着摩托跟在后面,几个人沿着街道找了许久,各种餐厅、旅馆、服饰店都问了个遍,结果一直到中午都没找到人,眼见着大家又急又累,特别是小马,昨晚几乎没合眼,卓玛便提议先吃饭,吃完饭再说。
    在医院附近找了一间面馆,为了节省时间,三人都点了牛肉拉面,迅速吃完,卓玛买单的时候还不忘问拉面店的老板娘,有没有见到过他们想找的人。
    “人长什么样?”
    卓玛想了想说:“身材很苗条,脸小小的,白白的……头发扎到了头顶,人长得美得很……穿一身枣红色的袍子……”
    那老板娘歪头想了一会儿,似乎有些印象,但又有些不确定。
    “天还没亮,我来开门的时候,倒是看见一个姑娘,长得挺像你说的这样……”
    卓玛一听,有些激动,忙问:“那她往哪边走了啊?”
    “我就看着她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了好远……”
    “沿着这条路……”
    小马突然想到了什么,忙说:“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就是回去的路啊,她不会是自己回去了吧?”
    自己回去了?卓玛觉得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这姑娘吧,总给人一种神神秘秘、奇奇怪怪的感觉,上次她也是夜里发病,嘴里咿呀咿呀的叫着,身子滚烫的像烧热的水壶,手一碰都要烫出水泡,当时把跟她一起同住的央金给吓坏了,鞋子都没穿就跑出来,去敲了卓玛的门,等两个人小跑着返回员工宿舍的时候,却发现床上空空如也,根本不见人影。
    她是早上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回来的,央金被吓得睡也睡不着了,正窝在大厅里刷手机发呆,就看到有个人影快步走了过来,走到近前时,才发现是同住的那个姑娘,那时她赤着脚,脸色苍白,头发蓬乱的披着,身上的衣服也皱皱巴巴的。
    央金见她回来,心想好嘛,大家着急忙慌找半天,结果人家自己回来了,语气有些不悦地说:“你去哪儿了啊?也不说一声,搞得大家都很担心啊!”
    结果她低着头也不说话,径直就往宿舍走,去屋里梳好头,又重新换了一套衣服,之后就去厨房干活儿了。
    那次的事,央金、卓玛都记得很清楚,难道这次她也自己回去了?
    太奇怪了!卓玛越想越觉得这姑娘有些怪异,还记得第一次见她,卓玛从西宁办事回来,小马开车去接她,回来的路上已经是深夜,平整的大马路笔直地通向远处,四周安静极了,只有车窗外呼呼的风声,和偶尔迎面呼啸而过的车,那晚的星星月亮格外的亮,一路上照亮了他们回家的路。
    距离民宿差不多还有十公里左右的时候,他们突然看到道路前方出现了一个诡异的光源亮点,那是篝火?灯光?随着车子一点一点靠近,他们终于发现那是一辆着火了的大货车。
    小马按照卓玛的吩咐把车停在了大货车的前面,两人急急忙忙下了车,想着要去看看还有没有人在车上,需不需要救助。
    大西北地广人稀,有时候在路上走好久都遇不到一辆车,所以但凡发现有人需要帮助,路过的司机都会停下来帮忙,这是司机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因为危机不可预测,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是下一个,今天你帮助我,明天我帮助你,这是一种善意的互助。
    看火势情况,火应该是从驾驶室里燃烧起来的,又一路蔓延到了车头和后面的车厢,燃烧起来的火焰完全阻挡了往车窗里看的视线,卓玛和小马都不能确认车里是否有人,也不敢贸然上前。
    “有人吗?车里还有人吗?”
    卓玛冲着车里大喊,但是车里没有动静。
    卓玛又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朝着挡风玻璃砸去,之后驾驶室里终于有了反应,副驾一侧的门突然打开,一个姑娘惊叫着翻滚了下来。
    好在搭救及时,那姑娘几乎毫发无伤,只是受到了惊吓,不过同在驾驶室的男司机就没那么幸运了,全身烧伤面积超过了70%,根本无法说话和动弹。
    原本以为那姑娘侥幸逃过一劫,结果事后交流时,他们才发现了问题,那姑娘好像被吓得精神失常了,根本无法正常交流,问什么都是不知道,要么就闭口不说,就在问到她叫什么的时候,她突然笑了笑,问道:“你们这里‘美女’怎么说?”
    “欢丹!”
    “那就叫我欢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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